去中心化怎么保证消费者权益
1. 作为消费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所说的有点太笼统了。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
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知悉权。《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自主选择权。《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选择提供商品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法》第十二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受教育权。《消法》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受尊重权。《消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如果发现 你在消费过程中 对方侵害了你上诉权利。
你可以到消费者协会 进行投诉。
如果不能够解决。。你也可以对你的侵权行为进行诉讼。
2. 如何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
两会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工商总局首先会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在去年新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的基础之上,今年3·15互联网投诉平台第二期将上线,特点就是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子地图投诉成功。
张茅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键:一是要法律法规健全,二是企业的信用要健全,三是消费者保护权益意识要增强。“现在网购比较理性了,先到实体店看一看,什么价格,什么质量,然后再去网上购买。”
3. 怎样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消费者花钱买商品,但是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目前消费者购买的途径有在实体店购买和在网上两种途径。在实体店购买相比较来说更加靠谱一些,因为消费者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可以体验过后再进行购买,如果购买以后质量出现了问题,也可以到那家店里去要求更换或者退款,因为实体店一时之间不会搬走。而在网上购买就像是在押宝一样,购买到的商品质量参差不齐,我们在网络上也无法判定它是不是真的如商家所说是这么好的质量,所以经常会有网络退款、退货和网络维权的事情发生。
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都关注这件事情,也会迫使商家不得不做出交代,也可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 7天无理由退货吗
17年的答案是07年穿越来的吗……
您好,7日无理由退货从2014年开始纳入消法,消法第25条有此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 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如何申诉联通公司
遇到这种情况,随便哪个人都会生气,非常理解。并特此安慰一下。
对这个事情的投诉,建议:
一、直接拨打联通的客服热线电话10010。在其语音提示下,按相应的数字键进入联通人工接听的“建议和投诉”电话。
二、待其人工接听以后,将你这问题投诉上去。不要对方向你做及时的解答,只要求接听电话的联通工作人员:1、做好记录,跟踪解决。2、强烈要求联通赔偿无故擅自停机这几天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丶视联通解决此问题的进程和处理结果情况,如果自己觉得不公平和不服气,还可以同时向315消费协会和国家工信部直接投诉。国家工信部有专门的网站进行投诉。
6. 消费者组织应如何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 公开侵权案例有利维权
只要报纸电视上把坑害消费者的商家曝曝光,大家都不去那儿买东西,这才能让商家害怕,才能维护更多消费者的权益。除了曝光典型的案例,还可以在电视上、报刊上定期对产品质量抽检,并将结果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作用。或者实行举报有奖,让大家积极监督。
2. 期待12315维权创新
近年来,由于法律法规不配套;一些行政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力或不作为;某些消费领域特别是自然垄断行业,存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某些维权程序烦琐、复杂,与之配套的规定欠缺,甚至没有程序中规定的衔接部门,以致连维权程序都无法走完;或者由于维权成本过高,造成“消费者有理却输官司”的现象和“调解无力”现象越来越突出。因此,期待能赋予消费者协会更多职能,为消费者维权打开一条不再艰难的通路。
3. 建议出台最低赔偿金制度
消费者在受到损害时,会找经营者交涉,或到行政部门申诉,或者上法院打官司,但这个过程要花费大量财力、物力和精力,消费者往往觉得不值得。要改变这种状况,建议政府建立鼓励投诉的政策,尽快出台最低赔偿金制度。
4. 上海消协工作模式可借鉴
隶属于工商局领导下的消费者协会,为消费者维权有众多限制之处。工商局既是协会管理者,又是消费者保护神,既是“裁判”又是“队员”的双重身份与市场经济提倡公平交易的原则相违背,这就削弱了消协的作用。据介绍,上海市将各级消费者协会更名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政府直接指导下的独立维权队伍。授权“消保委”具有一定的社会公权,而且组成人员的构成使其更能显示威力,让消协与工商逐渐“分家”。政府赋予这个新机构足够的社会公权,将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真正成为一个政府扶持、各职能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的机构。
7. 消费者权益保护
你可以要求,但未必能全部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