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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达去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7-23 21:39:23

A. 什么是德里达难题

德里达难题是指哲学家德里达基于对语言学中的结构主义的批判,提出了“解构主义”的理论。

核心理论是对于结构本身的反感,认为符号本身已能够反映真实,对于单独个体的研究比对于整体结构的研究更重要。在海德格尔看来,西方的哲学历史即是形而上学的历史,它的原型是将“存在”定为“在场”,借助于海德格尔的概念,德里达将此称作“在场的形而上学”。

(1)德里达去中心扩展阅读

解构主义流派反对结构主义,解构主义认为结构没有中心,结构也不是固定不变的,结构由一系列的差别组成。由于差别在变化,结构也跟随着变化,所以结构是不稳定和开放的。因此解构主义又被称为后结构主义。德里达认为文本没有固定的意义,作品的终极不变的意义是不存在的。

“在场的形而上学”意味着在万物背后都有一个根本原则,一个中心语词,这种终极的、真理的、第一性的东西构成了一系列的逻各斯,所有的人和物都拜倒在逻各斯门下,遵循逻各斯的运转逻辑,而逻各斯则是永恒不变,它近似于“神的法律”,背离逻各斯就意味着走向谬误。

B. 现当代哲学界最出名的有

【个人认为现代代有两个哲学家很重要】

【德里达】 (Derrida,1930—2004)全名雅克·德里达,当代法国哲学家、符号学家、文艺理论家和美学家,解构主义思潮创始人。主要著作有:《人文科学话语中的结构、符号和游戏》、《论文字学》、《言语和现象》、《文字与差异》、《论散播》、《有限的内涵:ABC》、《署名活动的语境》、 类型的法则》等。德里达以其“去中心”观念,反对西方哲学史上自柏拉图以来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传统,认为本文(作品)是分延的,永远在撒播。德里达的批判矛头直指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

【罗尔斯】罗(John Bordley Rawls,1921~ 2002),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20世纪70年代西方新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同时也是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
罗尔斯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获该校博士学位。先后在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任教。尽管著作不多,但其在西方学术界影响甚大。1951年发表《用于伦理学的一种决定程序的纲要》。此后他专注于社会正义问题,并潜心构筑一种理性性质的正义理论,陆续发表了《作为公正的正义》(1958)、《宪法的自由和正义的观念》(1963)、《正义感》(1963)、《非暴力反抗的辩护》(1966)、《分配的正义》(1967)、《分配的正义:一些补充》(1968)等文。在此期间,罗尔斯着手撰写《正义论》一书,前后三易其稿,终成20世纪下半叶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最重要的理论著作,于1971年正式出版发行,旋即在学术界产生巨大反响。由于第一版的《正义论》封面为绿色,当时一些哈佛的学子以“绿魔”来形容这本书的影响力。据后来的统计数字显示,自1971年,全球共有约5000余部论著专门对其研究讨论。除此以外,罗尔斯的著作还包括《政治自由主义》(1993)、《万民法》(1998)、《道德哲学讲演录》(2000)、《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2001)等。

C. 康德、海德格尔、德里达、亚里士多德、胡塞尔、柏拉图和罗尔斯各自都提出过哪些观点

大致介绍一下下就够了吧。。。著作的话就几本影响较为大的。

康德是唯心主义派的,著名的是他的三大批判,即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断力批判(1790年)。
海德格尔最主要的思想是关于他对于“存在”的探索,这里他的想法和原先的柏拉图等人是相反的。著作《存在与时间》

柏拉图:苏格拉底的学生,西方客观唯心主义的创始人,他提出了哲学家-王的思想,即哲学家和政治家应该相通,精通于哲学的人就可以治国【和中国儒家的一些观点类似】。他还把太阳比作正义和真理,强调我们所看见的阳光只是太阳的“形式”,而不是实质。著作《理想国》《国家篇》《法律篇》【尤其是理想国,对于西方哲学的影响甚大】

德里达:解构主义思潮创始人,以其“去中心”观念,反对西方哲学史上自柏拉图以来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传统,认为文本(作品)是分延的,永远在撒播。批判矛头直指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人文科学话语中的结构、符号和游戏》、《论文字学》、《言语和现象》、《文字与差异》、《论散播》

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山大的老师。思想中已经有了很多唯物主义的成分。四因说,即“目的因”、“物质因”、“动力因”和“形式因”。 《形而上学》、《伦理学》、《政治学》和《分析前篇和后篇》

胡塞尔:哲学方面:20世纪现象学学派创始人,著作《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
罗尔斯:20世纪70年代西方新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著名的是他对于正义的研究。罗尔斯认为一个社会是否公平,乃是最根本的问题所在。《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万民法》

另外还是觉得推荐您去先读读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介绍很全面,还有《西方哲学初步》以及梯利的《西方哲学史》。要读哲学巨著的话得先了解很多东西。

D. 逻各斯中心主义怎么讲

逻各斯中心主义求助编辑网络名片逻各斯中心主义是西方形而上学的一个别称,这是德里达继承海德格尔的思路对西方哲学的一个总的裁决。顾名思义,逻各斯中心主义就是一种以逻各斯为中心的结构,为此我们首先要明白"逻各斯"的含义。 "逻各斯"出自古希腊语,为λὀγος(logos)的音译,因为它有很多含义,汉语里很难找到相对应的词。
逻各斯十种含义著名哲学史家格思里在《希腊哲学史》第一卷中详尽地分析了公元前五世纪及之前这个词在哲学、文学、历史等文献中的用法,总结出十种含义:
1.任何讲出的或写出的东西;⒉所提到的和与价值有关的东西,如评价、声望;⒊灵魂内在的考虑,如思想、推理;⒋从所讲或所写发展为原因、理性或论证;⒌与"空话"、"借口"相反,"真正的逻各斯"是事物的真理;⒍尺度,分寸;⒎对应关系,比例;⒏一般原则或规律,这是比较晚出的用法;⒐理性的能力,如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有逻各斯;⒑定义或公式,表达事物的本质。
逻各斯中心主义[澳]尼尔·路西 著王立秋 试译
逻各斯中心主义(logocentrism) 看起来,一些事物自然地集聚,比如看电影吃爆米花。另一些——在一架福特野马(Mustang)上放拖把?——则不。但临近的(contiguous)和差异化的(differential)联系之间,差异不是本质的(in itself),尽管它也不是完全偶然(haphazard)或不加选择(indiscriminate)的。不同的文化代码或习惯(conventions)聚集一些事物,分开另一些;这些代码或习惯各有其制度的、政治的、区域的和其他的历史。因此,当涉及所谓的“历史真理(historical truth)”时,承认事物在场/当下(at present)的存在方式不是其绝对归属(absolutely had to be)是很容易的。无论在世界上的处在何种状态(state),事物总有可能截然不同;无论我们对事物未来的走向怀有何种图景(picture),未来仍然不可预测。 那么,在“历史”真理的形成中,我们可以允许属于它的某一特定的不可决定性(undecidability)存在。但无疑存在另一种真理次序(order),存在于历史之外并且在本质上是绝对的。谁会不相信这对真理而言是真的呢?不一定要说,真理完全是意见问题,可如果事实是,对绝对真理的信念也有它自己的历史,属于德里达所谓的“逻各斯时代(the epoch of the logis)”(《论文字学》,12),这个时代始于柏拉图(Plato),我们也仍然出身其中,如果说,这一切都是真的呢? 德里达对此问题的论述主要关注在于,对柏拉图式真理给予对声音(voice)和思想——“对声音和存在(being),对声音和存在意义,对声音和意义理想性”(《论文字学》,11)——“绝对接近(absolute proximity)”的形而上学(metaphysical)权威的发见。某物可以独立于其“外在性(exteriority)”的修辞、历史、文本(textual)、文化和其他形式而本质为真的观念,与语言起源于言说(speech)因而说比写更为“本真(authentic)”观念深刻重叠(imbricated)。这种——对声音与思想的绝对接近的——“语音中心的(phenocentric)”信念,使人们根据某种绝对或纯粹“内在性(interiority)”来设想真理成为可能;更确切地说,语音中心主义(phenocentrism)本身就依赖于真理与真理之哲学和神学起源(origin)的逻各斯(logos)之间的关联,这里,真理被理解为自我-显示(self-revealing)的思想或宇宙(cosmic)理性。因此,逻各斯中心主义涉及“对作为在场(presence)之实体(entity)的存在的决定(determination)”(《论文字学》,12)。它涉及这样一个观念:存在/在场(presence)先于其他一切事物(历史、知识、意识等)而存在。在一切事物之前,有(there is)逻各斯——存在意义、思维理性、真理绝对内在性的不可解构之起源。那么,诸如历史和知识一类的事物,就只是“作为出于重新接近在场目的所作的绕行(detour)”(《论文字学》,10)而存在,为的是回到逻各斯。这样,逻各斯中心主义为一般形而上学(metaphysics in general)所特有,无疑,也支配着自柏拉图以来“哲学”的可能意义。 作为西方哲学的典范,柏拉图哲学在逻辑和修辞之间作出区分,把风格上的(stylistic)策略降低为某一“核心(central)”论述的边缘(margin)。这样,由于哲学的目的在于“重新临近在场”,而文本只作为对此目的的辅助(aid)或增补(supplement)而存在,哲学与文本相对立。这一对立把“做(doing)”哲学的意义限制为,用约翰·D.卡普托的巧妙措词来说,“逻辑引导文字(letting the logic lead the letter)”(《坚果壳》,83),或者说,限制为遵照先于其再现的,对哲学位于(located)文本内部(inside),文本则居于哲学、逻各斯、真理等外部(outside)这一先行假设的论述。因此,一般而言,逻各斯中心主义把一切真理绝对优先权(priority)和“非-外在性(non-exteriority)”的假设指派为被理解为对立性(oppositional)差异(逻辑对修辞,言说对书写,情感对理智,等等)的差异的“不可解构”之起源。这并不是说,把拖把放在福特野马上将是反-逻各斯中心主义(anti-logocentrism)或反-形而上学(counter-metaphysical)的。但假定野马包含或流溢出(exudes)某种既先于解构(pre-deconstructive)又不可解构(undeconstructive)的本质,则一定是逻各斯中心主义。 毋庸置疑,对特定群体来说,“这”(“the”)野马(即产于1964年至1968年左右的福特野马)确实意指某种本质——或许,是工业艺术、绝佳的驾驶经验,或是有史以来买得到的(affordable)最性感的车。无论人们认为野马意指何种本质(我们已经列出了一些,这使只存在一种本质的观念(the idea of there being only one)变得复杂化——而一个可被复数化(multiple)的本质又是什么?)它将起到标准的作用:用于衡量诸种偏离(deviations)、模仿(imitations)、腐化(corruptions)、滥用(misuses)、伪造(fabrication)和其他类似物。“这”,德里达评论道(尽管没有提到野马),“不只是他者中(among others)的一种形而上学姿态(one metaphysical gesture),它是形而上学的苛求(exigence),最为持久(constant),最为深刻(profound),也最为有力(potent)”(《有限公司》,93)。这种姿态,在形而上学内部是不可避免的,它涉及关于一物(哲学的本质、文学的本质、存在的本质,等等)先于解构且不可解构之本质或逻各斯的假设,这样一来,其他事物看起来就是次要的(secondary)、增补的(supplementary)或非本质的(inessential)(或作为本质的他者[as essentially other])。因此,语言的本质就被包含于言说之中,与言说相比,书写无疑是有用的,但却只是为了再现本质的非本质技术;或者,哲学的本质居于逻辑或理性之中,对逻辑或理性来说,文本策略(textual devices)只是作为表达哲学真理有用但绝非本质的技术。这些策略(修辞格[figures of speech]、措词变化[turns of phrase]、“风格”的装配[the accountrement of “style”],等等)不管怎么说,本质上绝不可能是哲学的,类似地,哲学“本身(itself)”无论如何也绝不可能是文本的(textual)。 这些表述的用意,都不在于暗示逻各斯中心主义在思想史上建构了某种“错误的转向”,或逆(against)逻各斯中心主义而思考应该是容易的。认为野马的力量和美、《李尔王》诗学上的伟大(grandeur)或康德(Kant)在哲学上的重要性具有某种特定的价值并不算错。这并不是说,在从事解构工作时(doing deconstruction),人们必须摒弃一些事物比另一些事物更具价值的观念。重点在于,不要试图逃避逻各斯中心主义,那将是不可能的;要试着去说明,一切“本质”都只是某个文本。这是一种别样地看待事物的方式。然而,始于以下意见——文本之外无物存在,一事物的“本质”价值是文脉性(con-textuality)(延异[differance]、书写、痕迹[trace])的结果——的差异,并不直接指向相对主义或社会冷淡(social apathy)。解构之差异,可能就在于把延异置于在场之前,而不是——相反——为了避免关于正义(justice)、责任(responsibility)或民主(democracy)的问题。在坚守事物不可决定性的同时,解构的重点也许就在于,为了继续相信、支持诸如正义、民主等观念的价值,我们必需在逻各斯中心主义提供的方法之外,找到其他的方式。(参见以下词条:海德格尔[HEIDEGGER],意向性[INTENTIONALITY],游戏[PLAY],本有[PROPER],结构[STRUCTURE]。)

E. 那位亲可以帮我解释一下德里达的“不在场”

我是认可德里达思想的。
但我是中国人。
只有确信庄子“此一是非,彼一是非”的认同后。(中心移动)
来回答这个二元对立的思想。
按照德里达的说法,欧洲传统形而上学和一切理论,就是借助于“在场”的观念,把语言、语言所论述的观念、通过观念所指涉的事物以及历史存在等各种不同的因素统一在现实表现的场域。不仅如此,它们还借肋于“在场”的观念,将上述各种不同因素所表现的不同历史维度,通过统一成为毫无历史差别的同一个现实的实存关系中。因此“在场”在传统本体论及各种理论中,成了它们“不在场”或虚无的各种观念和事物转化成现实事物的魔术力量。
补充一点是对结构主义的颠覆的建构后现代思想。
不要搞错“虚无”的蕴含。

F. 德里达的哲学思想是什么,什么是解构主义.赂穸

德里达的哲学思想所谓“去中心”观念,就是将对存在的认知分裂成错误的认知和正确的认知两部分,以此来表明“是否存在是先于认知,还是认知决定存在?”,使存在与认知形成悖论,因为我们如果认为存在是先于认知,那么我们没有认知的东西我们怎样来认为其存在?如果是认知先于存在,那么错误的认知与正确的认知就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存在,但存在的唯一的;解构主义就是以此为契机,否定“中心存在论”,认为“存在”是活动的,其中心不断被否定从而不断转移,而后形成的空缺由未得到认知的存在来填补.不知道这样解释阁下能否理解

G. 什么是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解构

逻各斯中心主义是西方形而上学的一个别称,这是德里达继承海德格尔的思路对西方哲学的一个总的裁决。顾名思义,逻各斯中心主义就是一种以逻各斯为中心的结构,为此我们首先要明白"逻各斯"的含义。 "逻各斯"出自古希腊语,为λoyos(logos)的音译,因为它有很多含义,汉语里很难找到相对应的词。著名哲学史家格思里在《希腊哲学史》第一卷中详尽地分析了公元前五世纪及之前这个词在哲学、文学、历史等文献中的用法,总结出十种含义:(1)任何讲出的或写出的东西;(2)所提到的和与价值有关的东西,如评价、声望;(3)灵魂内在的考虑,如思想、推理;(4)从所讲或所写发展为原因、理性或论证;(5)与"空话"、"借口"相反,"真正的逻各斯"是事物的真理;(6)尺度,分寸;(7)对应关系,比例;(8)一般原则或规律,这是比较晚出的用法;(9)理性的能力,如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有逻各斯;(10)定义或公式,表达事物的本质。 后世主要是从"理性"、"道理"、"规律"甚至"逻辑"等意义上把握"逻各斯"的,这种意义不是没有根据,但不是其本义。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认为这样理解的"逻各斯"远离生存论的基础,"逻各斯被经验为现成的东西,被阐释为现成的东西;同样,逻各斯所展示的存在者也具有现成性的意义。"于是,他要把"逻各斯" 从"逻辑"中解放出来,恢复其原始意义。他认为"逻各斯"最初的含义是"言谈"或"说话",其动词形式是legein,其词根是1eg,1eg的基本意思就是"言谈"。言谈是人的此在的基本环节,组建着此在的意义整体,它以Artikulation(发音、分节表达)的方式将人的此在勾连(Artikulation)为一个整体。作为言谈,它把言谈所及的东西公布出来,让人看言谈所及的东西;海德格尔后期(从过度时期的《形而上学导论》开始)不满意于把logos分析为"言谈",遂继续追溯其本源,认为其始源意义是"聚集",聚集把纷然杂陈和相互排斥的东西纳入一体而入于在场,言谈也是一种聚集,它使万物聚集为一而显现出来,此聚集意义上的"逻各斯"既是存在的无所不在的运作,也是语言的无所不在的运作。这是存在论的解释。用"聚集"来解释"逻各斯"与用"言谈"解释"逻各斯"虽有生存论和存在论之别,但并没有改变那两层核心意思,即同时指称"言说" (此在的言说或存在的言说)和"在场",在"逻各斯"中,言说所及的一切都入于在场,逻各斯就是在场。德里达认可海德格尔的考索,认为对逻各斯的追求就是通过言说对一切在场的追求;但是,德里达认为对"逻各斯"的执着无论它是通常意义上的"理性"或"逻辑"还是海德格尔先后坚持的"言谈"和"聚集"都是对不变的在场的追求,因此都是形而上学的,都要给予解构。在各种形而上学体系中,总存在一个不变的在场作为其构筑体系的中心。德里达在《人文科学话语中的结构、符号与游戏》的开篇对此有一个很好的概括:形而上学历史贯穿着一种对中心的渴望,不同的中心组织着不同的结构,"整个结构概念的历史必须被视为一系列以中心代替中心的活动,恰如一个由各个中心串起的链条。中心以一种相继出现、彼此协调的方式获得不同的形式和名称。形而上学的历史如同整个西方的历史一样是这些隐喻和换喻构成的历史,其基型是将存在确定为在场(就这个词的所有意义而言)。可以证明,所有这些与基础、原则或中心有关的名称都指示着一种不变的在场--eidos[本质],arche[本源],telos[目的],energeia[能量],ousia[在场](essence[本质]、existence[生存]、substance[实体]、suiet[主体],aletheia[真理],transcendantalite[先验性],conscience[意识],Dieu[上帝],homme[人]等等。"这些在场在历史上的表现形式有:"事物作为本质(eidos)面对目光的在场,作为实体/本质(essence)/生存的在场,作为现在或运动的点(stigme)的时间性在场,作为我思、意识、主体性的自我在场,作为自我与他人的共同在场……"德里达的哲学正是针对这些形形色色的在场模式而作出的反应。他从意指活动的角度重新把握逻各斯,也就是把海德格尔从存在论层面上对逻各斯作出的"在场"解释置于语言层面进行考察(这主要是受到索绪尔的影响,后文详论):所谓在场,就是所指脱离能指而存在。在符号运动中能指所指本来不可分割,而形而上学借助一番论证却可以叫能指自我抹消而让所指出现,并进一步将所指奉为不变的中心,确定的基础,以构筑形而上学大厦,所以德里达称之为"先验所指"。按照德里达的意思,海德格尔的"逻各斯"甲样是一种先验所指,因此,他也深陷于逻各斯中心主义之中。海德格尔把语言从逻辑中解放出来了,却又把语言束缚在逻各斯即在场之中,所以德里达要把语言从逻各斯中解放出来(无论它是哪一种逻各斯),并将此种语言归为由游戏的"文字"。下面我们作具体的论述。 逻各斯中心主义在德里达看来内含两个颇为矛盾的观点:首先,它是一种以声音为中心的观念,即声音中心主义(Phonocentrisme)。在用符号表达意义的现象中,声音介质比文字介质更优越,声音是内在的,最接近意义的,而文字是外在的,它只能通过声音迂回地接近意义,这是基于西方表音文字的一种思想传统。其次,在意指活动中声音又必须自行隐去,自我抹消以便让意义完满地、直接地在场,这就是德里达所谓"在场的形而上学"(metaphysique de la presence)。

H. 从胡塞尔到德里达怎么样

为了课业的需要,以及想对于这些贯耳之名做些了解,不至于每每在老师提到这些名字,满嘴对其理论之称赞之时,却对其具体内容不做细解之愤懑。 此书名为《西方文论讲稿》,其实,加以时间限定更为适宜。而最早决心要啃完的是从图书馆借来的王岳川的一本西方文论的著作,但后来随手翻了一下这本书,不禁被里面的犀利个性的行文吸引住了。从王大师那里转道此处,此一转道便流连忘返。此书的内容怎么说也大抵还是与本专业相关的,但只恨在此道修行尚浅,入门的小和尚面对一座座思想的高峰,里面几章里所提到的大侠,说可以占领20世纪以来的社会科学的巅峰也不为过。小卒对其中的高深理论有些也没有完全参透,但对其中很多命题和思考,在经过此番的阅读梳理后确实收益匪浅。虽不敢对其妄加评论,但也想 以寥寥数语,做不必要之评头论足,贻笑大方。 本书分为三大章,17讲,最大的特色在于不以正统的历史或思潮为线索的写作方法,不咬文嚼字,不故作姿态,更像是在各家思想的刀光剑影中贯穿了20世纪的这些游子侠客。他们各自怀揣,浪迹天涯,一面拆解现有的家园,大剑一挥,小箫一吹,顿时让人不寒而栗;但他们不是破坏者,他们只是一路提醒世人,这不是大家最后的归宿,我们要重新启航去寻找真正的归属。而在这一路上我们颠沛流离,无处可归,或曰精神虚无,或曰中心瓦解,或曰意义缺失……我们不禁恐惧,不禁彷徨,不禁放浪形骸,群魔乱舞……不论诗意栖居与否,普罗大众只求有瓦遮头,不求真理之光普照大地,只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无奈侠客之行,远不止于此处。 而此行之源头在何处,是什么让他们发现了看似无坚不摧的理性大厦,形而上学的庞然大殿,逻各斯圣殿的璀璨金光,早已锈迹斑斑,不堪重负……寻其源头在于一战二战在欧洲大地上大肆扫掠,一阵疾风骤雨以后,大家面面相觑,进化论,理性,启蒙……一切尽为虚有!大家奔走相告,惶惶不可终日。世界是往好的方向发展的吗?未尽的硝烟,略带寒意的尸骨,是不是空气中或许还有些血腥的味道……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何处使我们的家园大家不禁朝花夕拾,重新去建构不堪重负的哲学大厦。这是最坏的时代,这也是最好的时代。在顶峰之时于无声中碎裂,大家各拾所需,各自索源,奇葩尽放! 在书中提到了索绪尔的这样一段话:“语言学问题吸引着所有的人,包括历史学家,文字学家以及那些必须对付文本的人。更明显的是语言学对于文化的普遍意义。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语言要比其他任何因素都更加重要。……然而,这种普遍意义却会导致一种逆反后果:即没有一个研究课题,能像语言学这样滋生出如此多的荒唐的观念、固执和其思异想。”其实不仅仅是语言学,在我看来,书中的这些老头子都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之势!似乎大家都抛弃了所谓的永恒真理,大放“厥词”……胡塞尔,海德格尔,巴赫金,巴特,拉康,德里达……

I. 德里达 哪本书比较容易理解

【德里达】 (Derrida,1930—2004)当代法国哲学家、符号学家、文艺理论家和美学家,解构主义思潮创始人。主要著作有:《人文科学话语中的结构、符号和游戏》、《论文字学》、《言语和现象》、《文字与差异》、《论散播》、《有限的内涵:ABC》、《署名活动的语境》、《类型的法则》等。德里达以其“去中心”观念,反对西方哲学史上自柏拉图以来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传统,认为本文(作品)是分延的,永远在撒播。德里达的批判矛头直指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

其实都挺难懂的,不过我认为《论散播》和《言语和现象》又相对好懂一些

J. 德里达的哲学思想是什么,什么是解构主义。海德格尔的哲学名言

解构主义:解构包含消解、摧毁的意思,消解摧毁的对象是西方哲学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也就是理性主义的传统。解构主义实质上就是“后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批判和吸收了结构主义的一些观点和立场:譬如个体服从整体,结构的社会性和非意识性,反人道主义立场等。但是,他们认为结构主义沿袭了哲学传统对统一性和单一性的追求,因此,他们从对结构持否定、消解的态度。也就是说,解构主义所解构的对象,是原先结构主义中“本质单一化、大一统化”的思维模式和哲学道统,进而,不难想到,解构主义提倡多元主义,它是对结构主义的超越。海德格尔的名言:人应该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德里达的哲学思想:(1)反逻各斯中心主义(这一条参见解构主义) (2)原型写作:在德里达那里,语言被认为是原型写作。因为语言把图形和符号刻写在人的大脑上,这种刻写先于书面写作,先于说话甚至先于人类历史和儿童的发育。 (3)写作的意义:字符的流动性的产物是文本,文本是字符编织成的网,在这张网中,没有中心没有本质。“文本之外没有他物”。一切对象只有通过文本才能被理解,才能被赋予意义。文本的意义是开放的,因而以为着在这里,没有作者和读者的区分,作者和读者同样是文本意义的创造者。但这并不意味着文本的意义以来与作者或者读者中的任何一方,文本的意义仅仅是字符流动的产物。——————————暂时这么多,比较易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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