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带游客去购物中心法律规定
Ⅰ 作为一名导游,在带团国内旅游的过程中,可能遇到哪些法律风险及如何预防。
一、发生旅行社责任保险纠纷后的处理
《解释》第五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已投保责任险,旅游者因保险责任事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有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的规定。因此,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三人,符合法律规定。鉴于此,在处理有关旅游保险问题,我们应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投保。投保范围包括:1、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2、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医药费赔偿责任;3、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遣返费用赔偿责任;4、对旅游者必要的施救费用,包括必要时近亲属探望需支出的合理的交通、食宿费用,随行未成年人的送返费用,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赔偿责任;5、旅游者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所引起的赔偿责任;6、由于旅行社责任争议引起的诉讼费用;7、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
第二,因保险纠纷诉至法院时,如果旅游者为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旅行社应主动申请增加保险公司为第三人。这样,可比避免在获得不利判决后,还要向保险公司追偿的二次诉讼的发生。将两个诉讼合并处理,可以减少由冗长的司法程序所增加的经营成本,同时能够使旅行社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声誉。
三、规避“导游同意”所引发风险
在此次《解释》中,导游的同意行为会造成极大的风险隐患。这里的导游同意,指的是导游员同意旅游者自由活动、暂时离队之类的意思表示。这里的同意具有法律意义,在责任承担上会产生加重责任的效果。《解释》中对“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的解释是:“包括旅游经营者安排的在旅游行程中独立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的活动期间以及旅游者经导游或者领队同意暂时离队的个人活动期间等。”这里经过导游或领队同意暂时离队的个人活动期间也被算在旅行社的责任期间之内。《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未经导游或者领队许可,故意脱离团队,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没有导游或领队的同意,旅游者擅自离队的情形是不在旅行社的赔偿范围之内的。由此我们得出结论,要尽量避免给予旅游者同意的表示,更不能有什么书面形式的同意的意思表示。
这里,我们还需要注意一点。对于“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内发生的纠纷,法律并非苛以旅行社过重的责任。这里,法律预设旅游者为理性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旅行社承担责任,当且仅当旅行社未履行附随义务中的告知、提醒的义务。因此,在履行旅游合同中,只要尽到这类较低水平的义务,就可以拥有豁免理由。
四、旅行社赔偿责任
《解释》中对于旅行社的赔偿责任的规定较为分散。经过总结,笔者总结出以下七个方面:1、旅游经营者单方违约。旅行社在收取游客的费用后,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只收钱不提供服务。2、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服务明显“缩水”。如合同约定游客住三星级以上宾馆,但实际履行时只住普通宾馆等降低承诺的服务标准。3、旅游经营者造成游客行李物品损失。比如旅行社安排的旅馆没有安全保障,致使游客财物被窃;游客赴景点游览,旅行社未尽保管责任,致使游客物品损坏、丢失、被窃等。4、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游客人身伤害。5、旅游经营者欺诈游客,损害游客利益。比如向游客推荐、兜售假冒伪劣商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游客费用等。6、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费。如一些导游人员把导游变成“导购”,哄骗游客到某商店购物,从中索取回扣,或直接向游客索要小费等。7、其他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由此可见,《解释》对于旅行社的规制是较为严格的,但这也是与过去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的。我们可以发现,保护旅游者利益是目前的基本理念。在这种大环境下,旅行社在履行旅游合同时就要注意以上问题。特别是在《解释》将旅游者界定为消费者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即可适用。如果在旅游合同条款中出现涉嫌欺诈的条款,旅行社即将面对双倍赔偿的诉讼请求。由于旅游活动是团体性的,那么一连串的诉讼将会拖垮涉案旅社。
Ⅱ 导游多次把游客带到商场购物.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怎么写投诉信
订票你可以自己在网站上订,应为你不跟团,所以你的旅程费导游不会帮你负责。
如果你想通过他这个旅行社订票,你这个情况就会归为旅行社代购机票这个业务,要交适当手续费的。
最便宜的机票也要看各个航空公司报出的价格,旅行社也做不了主的
Ⅲ 旅游法有没有规定导游不能带游客去购物
您好!祝您成功!
《旅游法》的出台对旅游购物有哪些影响:
1.于整个旅游行业而言,影响最大的是旅行社的指定购物点。
依附于景区的购物点影响小,完全依附于旅游团的购物点影响很大。此种购物点往往分布在两个景区中间,地处偏僻,完全靠旅游团拉动。新旅游法的出台必然导致他们中的大多数生存艰难转移阵地。
2.于许多导游(非景区导游和海外领队)而言,新旅游法的出台是个不折不扣的坏消息。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3.于旅行社而言,影响最大的有两个方面:
一、挂靠的时代过去了
第三十条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挂靠问题是旅行社行业最畸形最严重的问题,看来这次真动刀子了,挂靠一直走在规则的边缘,但是此次新旅游法的出台,行业内已经形成共识:挂靠已死。
如果不清楚挂靠是什么的请自行搜索,挂靠现象的存在是旅行社准入门槛的问题,挂靠的费用一年才几万,而注册旅行社则要几十万。
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挂靠的方式虽然死了,但是饭还要吃,站着吃和跪着吃的问题而已,旅行社为了扩大市场追逐利益,一定会把他们其中许多招入麾下,设立分部门。虽然独立发团的资格被剥夺,但是那些生意人一定会把规则玩好,让野战军升级到正规军。毕竟波及面太广,全盘整顿挂靠现象是不现实的。
二、纯玩的时代到来了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纯玩是个很简单的概念,很早被提出,但是随着新旅游法的颁布,真正的纯玩时代才迟迟到来。
当然也许会换成其他叫法我也不大确定,但是低价团已死,团费增长已经是共识了。打着不购物,不进店的旅游团会越来越多。先拼质后拼价的时代到来。
三、《旅游法》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北京多家旅行社表示,在《旅游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出台前,他们暂时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取消购物环节。
今年“十一”还是《旅游法》对旅游市场的首次检验。记者多日来走访北京多家旅行社门店,团队游几乎所有线路价格均有调整,线路最大涨幅超过100%。
十一重点查处“零负团费”等
27日,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庆期间,全国旅游部门将派出4000多人对《旅游法》实施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查处“旅行社无证经营、零负团费”、“强迫与变相强迫消费”、“导游领队私揽业务”、“导游领队未告知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等十大问题。重点对北京、重庆、上海等地监督检查。据其介绍,国庆假期后,将根据检查情况,推出一系列典型案例,进一步阐明旅游法对行业监管的作用。
组团报价普涨两三成
团队游“十一”后价格普遍上涨。记者多日来走访多家旅行社门店,几乎所有线路价格均有调整,东南亚、台湾、香港等出境游目的地的组团报价调整最大。调整幅度最大的涨幅超过100%,平均涨幅大约在20%到30%之间。
以台湾8日游为例,一家民营旅行社的报价从9月初的4000元调为7000多元。其他旅行社该线路的涨幅在600元到1500元不等。
“我们9月份这个团都爆满,10月初的团到现在收客还不到20个人。”门店业务员吕萧告诉记者,虽然报价明显涨了,但对游客来说是好事,到了境外一分钱也不用多交,也不用进店,景点观光多了。
众信旅游的门店业务员介绍,韩国、泰国等线路要比以前贵一些。“涨价没有大家想象的厉害,其实就是把门票、小费等这些以前在境外要收的费用包括了。”他以欧洲3国十天游为例,“我们这次价格调整就是把卢浮宫、凡尔赛宫等门票费包含进去。”
旅行社暂时取消购物环节
《旅游法》出台后旅游团是否还可以购物?多家旅行社表示,《旅游法》实施初期,绝大部分旅行社的选择是“拒绝购物”,在各家的行程单上,也再看不到商场、奥特莱斯的影子。“虽然《旅游法》说是可以有条件地购物,但这个不落到纸面上谁也说不准。”海涛旅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说。
“10月份的这种安排是保守做法,最终肯定还会靠市场调节。”众信旅游相关负责人说。
影响旅行社:增加游客自由活动时间
“看情况我们会调整线路,比如增加一些自由活动时间,或者多安排一些半自助的产品,游客可以自行购物。”在一家旅
Ⅳ 若导游擅自改变旅游路线,把不明真相的游客带去商场购物,拿回扣,侵犯了游客甚么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游客在旅游前未被告知旅游线路的改变,则其知情权就被侵犯了.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的权利,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权利。
因此,导游的做法侵犯了游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Ⅳ 导游和游客发生购物纠纷,应如何正确的处理
导游和游客发生购物纠纷,应这样正确处理,首先保护好自己,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如果导游依旧不依不饶,不妨先花钱“免灾”,留好证据,在旅行结束后,三十天内凭借证据和合同向旅行社提出索赔。若是旅行社拒绝,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监管旅游的相关部门投诉。在投诉后事情依旧得不到解决,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权。我国是有《旅游法》的,该法律当做的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关于强制购物维权的问题。因此,游客不必怕在旅游的过程中,被导游强制购物,只要留有证据,维权会非常顺利。现在,越来越多的旅行团,无论是正价还是低价,都会加入购物这一项目。只不过有的团强制购买,有的团买不买随意罢了。因此,熟知法律,懂得维权非常重要。在和导游发生购物纠纷的时候,不必怕也不必硬刚,只要留有充分的证据便可以维权。
唯有以游客为本,照顾游客在旅行当中的感受,才能让旅游这个行业蓬勃发展,更上一层楼。若非如此,旅游和购物在纠缠下去,旅行社就是在自取灭亡。
Ⅵ 一般旅游被导游强制购物或被带入某些店面欺骗购物,应该用哪些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或是通过哪些方式举报
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中指出的八条认定旅行社、导游是否存在欺诈、强制购物的标准。作为游客一定要了解这8项标准,在自己权益被侵犯的情况下,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旅行中欺骗、强制购物的8个行为:
1、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3、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其他通过购物损害旅游者正当合法权益的行为。
国家旅游局明确5种“不合理低价游”分别有哪些?
1、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
2、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
3、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
4、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
如果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那就属于“不合理低价游”。做任何事情都应该在尺度内,并且符合国家规定,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如果做任何事没有规定和底线,那么什么事都会出现混乱情况,作为游客一定要抵制这种不合理低价游行为,没有人参与就不会有人发起,所以维护良好的旅游环境,要从自我做起哦!
Ⅶ 请问导游带游客去购物店买东西 游客不买东西可以吗
导游带游客购物,游客可以不买东西。
有的导游会将游客带到商店强迫购物,以赚取提成。这种陈规陋习,在低团费旅游团中比较常见。
强制购物是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果受到威胁,应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因此,参团前应该查看旅游合同中有无购物项目,防止落入低价揽客的陷阱,避免个人利益受到损失。
Ⅷ 导游带游客进购物店,游客要求退货,导游有责任吗
你好!
首先请问是导游带您进的行程之外购物店还是您的旅游行程当中安排进的购物店?如果购物店是行程中安排的,那么游客要求退货,导游可以协助您进行退货;如果购物店是导游推荐的行程之外的购物店,并且是强制您进行消费,产生游客想退货,导游必须协助您进行退货,同时对导游是有一定惩罚的。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您如果要求退货,一定要有正当的退货理由,一般有些货物是可以7天内免费退换货的,所以在购买时一定要问清楚!
驴友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Ⅸ 导游宰客游客如何维权,导游强制游客消费购物怎么处罚
10月3日,有媒体曝光云南丽江一名导游在带团时多次辱骂游客并胁迫购物,如果购物太少就不让吃饭。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6日在官网发布通报:吊销涉事导游的导游证,旅行社罚款10万元。
通报称,10月3日,央视播出“人在囧途之遭遇黑嘴导游”的事件后,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经质监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体验者李小姐于8月27日由昆明假日风光旅行社组织前来丽江旅游,丽江段行程由丽江青龙山旅行社接待安排玉龙雪山一日游的行程,青龙山旅行社委派导游刘某(化名阿龙、导游证号:tdy20120297)陪同李小姐一行44人前往玉龙雪山一日游,导游刘某上车后多次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游客,并有胁迫游客购物的行为。
通报称,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按照《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丽江青龙山旅行社处以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导游刘俊作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Ⅹ 游客不肯按计划去购物中心购物,导游应该怎么做
游客不肯按计划去购物中心购物,导游是不可以强制购物的,只能是换个套路带领游客去到购物中心,买不买就是游客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