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长春央行数字货币
Ⅰ 关于央行数字货币,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开解读
数字人民币渐行渐近。继深圳红包之后,有消息称,近期数字人民币可能还会在其他城市进行公开测试。
但大多数人对于央行数字货币依旧陌生,各种误解、误读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举行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澄清了人们对于数字人民币最大的一个误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宝和数字人民币不是一个维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宝是金融基础设施、是钱包,而数字人民币是支付工具、是钱包的内容 ……同时,腾讯,蚂蚁的各自的商业银行也属于运营机构,所以和数字人民币并不存在竞争关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举办的“数字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新格局”系列研讨会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动上,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则进一步厘清了中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数字人民币(e-CNY)以及全球央行数字货币(CBDC)之间的关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个双层的研发与试点项目计划,并非一个支付产品。DC/EP项目计划里可能包含着若干种可以尝试并推广的支付产品,这些产品最后被命名为e-CNY,即数字人民币 。
此外, DC/EP与CBDC的开发思路并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设想中,货币所有权和负债责任都归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层商业机构实际上拥有e-CNY的所有权以及可支付的保证。
周小川还强调,在DC/EP的双层运营体系中,作为第一层架构主体的中央银行与第二层主体之间,并非人们所理解的简单的批发-零售关系。事实上, 第二层机构需要承担KYC、反洗钱以及用户数据隐私保护等一系列合规责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认为这些责任都归属于央行。
周小川介绍, DC/EP是一个双层的研发与试点项目计划,并非一个支付产品。DC/EP项目计划里可能包含着若干种可以尝试并推广的支付产品,这些产品最后被命名为e-CNY,即数字人民币。
DC/EP双层运营体系指的是:第一层是中央银行,第二层为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支付网络平台公司等 。目前来看,已经开始运行的工农中建四家银行以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蚂蚁、腾讯等都在第二层之列。
周小川认为, 第二层机构至少应该承担以下责任:第一 ,要有适当的资本以减少风险。 第二 ,了解客户,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责任。在此基础上,也要承担起反洗钱和数据隐私保护的责任。 第三 ,技术和设备方面的投入、设备的运行保养等责任。
作为第一层架构的主体,央行的责任则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维护数字人民币的币值稳定。 央行可以通过对第二层机构做出资本金或发行准备金上的要求来维持币值稳定。
其次是建设可靠的结算与清算等基础设施 。周小川认为,理论上来说,央行内部也要从事研发,但央行自身的研发重点并非数字货币产品本身,而是应更加注重建设可靠的结算与清算等基础设施。
第三,央行有责任促进不同支付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 。当不同支付产品使用的标准或参数不一致时,央行可以在其中进行协调,从而提高产品的通用性,这对消费者将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动态演变系统中准备好应急和替代方案。 无论是系统故障还是升级换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应急方案以保证支付功能不被中断,否则整个市场都有可能受到影响。从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应研究一种能够起到应急或替代作用的数字货币。
总体来说,周小川认为, 在DC/EP这个双层运营体系中,央行需要通过自身的角色设计充分调动各主体积极性,从而使得各主体的长处都能够充分发挥。
周小川表示, DC/EP的开发思路与国际上一直在提的CBDC并不完全一致,DC/EP并非CBDC体系中的一种想法 ,二者之间主要有以下区别: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层机构事实上拥有e-CNY的所有权和可支付的保证,同时也拥有相应的系统、技术和设备。
周小川透露,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鉴了香港三家发钞行(汇丰、渣打和中银香港)的情况。发钞行每发行7.8元港币,就要交给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时金管局会发放一个100%备付证明书。从资产负债表来看,各银行发出的钞票是其负债,资产则是准备金,而中央银行的负债是其发出的备付证明。由此, 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看,这种发行模式和CBDC所设想的货币所有权和负债责任都归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为了维持币值稳定,央行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现钞100%的准备金,又比如采取类似于香港的做法提供证明书,也可以尝试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备金,其针对的也只是现钞,在中国就是M0,其他的准现金类均不包含在内,更遑论M1和M2。
其次,DC/EP中双层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并非部分人认为的“央行搞批发、二层机构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层机构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钱以及数据隐私保护等在内的一系列合规责任,而一般意义上的CBDC通常认为这些责任都归属于央行。周小川也同时指出,为了更好地保持系统稳定性,了解系统运行状况,央行应该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数据,但这只属于备份性质,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业利益。
曾有人用这样一个比喻来解释央行和第二层主体之间的关系:商业银行发央行数字货币好比是发了一个信封,信封里的钞票是中央银行的钞票,但不同的银行设计的信封、防伪等都不一样,但本质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货币。对此,周小川表示,“这个比喻很有意思,但并不完全准确。”
他进一步解释称,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货币,也可以是央行发放的备付证明书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业银行自己设计的东西。 但无论如何,最终都要保持其稳定性和有效性。从这个角度看,第一责任人是第二层机构,而非央行。
事实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银行就在国际上提出了双层体系的设想。 之所以考虑双层体系,主要是因为结合国情来看,中国的央行数字货币更适宜采用一种竞争性、多方案、动态演进的经营体系。
中央银行是否有能力判断并选择最优技术路线?对于这一问题,周小川给出的答案是“很难”。此外,从一种方案切换到另一种方案,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将耗费极长时间。从纸币换代经验来看,每代人民币切换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还有很多遗留问题。但同时,我国的超大规模市场可以容纳或试行多种技术方案。因此,一个竞争性、多方案的央行数字货币体系更适合中国。
DC/EP还是一个动态演进体系。 金融 科技 的发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统也必须适应这种发展速度,不断演进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这一过程中要重视反垄断,因为垄断可能会对新的技术路线形成阻碍。
周小川还谈到对于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DLT)的看法。就区块链和DLT的一些技术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认为, 需要考虑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体系现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
他的观点是,其实不见得,而且搞不好还可能带来不少弊端 。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现有系统特别是账户系统,被篡改的概率极低。而且,也要考虑交易出错时如何主动修改的问题。“在支付领域中偶尔会发生错误,需要更改,但这种更改并不只是通过一笔负向交易做对冲,而是要同时彻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错误的交易记录,否则错误的交易信息可能会被误用,比如错误地进入征信系统。然而,目前区块链强调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这种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时表示, 区块链和DLT一直是央行数字货币体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术问题待解决,尤其是支付处理能力亟需提高。从零售系统应用的角度来看,这一技术暂时无法占据主流,仍需进一步发展完善。
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数据隐私保护问题,周小川表示, 数字货币交易要求可控匿名,这意味着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证监管机构特别是反洗钱机构能够掌握这些数据,在此基础上,要最大限度保护客户隐私。
周小川主张,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欧洲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规则。
目前,我国面临的一个难题是,此前大数据交易盛行时,很多个人隐私数据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数据已被泄露或买卖。尽管可以删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换密码和账户,但这类操作非常复杂耗时,且无法有效保证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一些风控手段来保障数据隐私安全,比如对账户进行分层次的限额管理等。
在谈到央行数字货币的跨境支付问题时,周小川认为, 类似Libra的以跨境汇款为侧重点的应用存在一定问题,数字货币跨境支付还是应注重在零售系统中的应用,同时重点解决跨境 旅游 等经常项目的支付问题。
在以零售为基础的前提下,周小川强调,要尊重各国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一个国家如果十分强调其自身的货币主权、强调其自身的汇率制度和有关兑换和汇款的规定,那么数字货币在推行时也应对其给予充分尊重。有的国家会担心本国“美元化”或“人民币化”,对此,周小川认为, 央行应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环节。
本文据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在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举办的“数字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新格局”系列研讨会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动上的演讲写作而成,未经本人审核
Ⅱ 数字货币的功能和属性跟纸钞一样么
数字货币的功能和属性跟纸钞完全一样,只不过它的形态是数字化的。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央行数字货币是纸钞的数字化替代,即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把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看作数字化的人民币现金,就很好理解数字货币的概念。
穆长春曾描绘这样的使用场景:只要你我手机上都有DC/EP的数字钱包,那连网络都不需要,只要手机有电,两个手机碰一碰,就能把一个人数字钱包里的数字货币,转给另一个人。数字货币在支付的时候不需要绑定任何银行账户,不像现在用微信和支付宝都需要绑定银行卡。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央行数字货币注重替代M0(即纸钞和硬币),并且保持了现钞的属性以及主要特征,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将是替代现钞的最好工具。
(2)穆长春央行数字货币扩展阅读
数字人民币将在京津冀等地开展试点
商务部官网14日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其中公布了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
记者注意到,第93条“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部分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通知》称,人民银行制订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苏州、雄安新区等地及未来冬奥场景相关部门协助推进,后续视情扩大到其他地区。
全面深化试点地区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28个省市(区域)。
Ⅲ 二马这次“失算了”,央行重磅推出数字货币,微信支付宝要凉凉吗
十年前,人们出门购物还携带着大量的现金。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出门就很少携带现金了,只需要一部手机就足够。随着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人可以摆脱现金带给我们的不便,享受着科技给我们带来的方便与快捷。但是,继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之后,又出现了一种全新的货币: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在一定程度上,更容易管理,而且对于资金没有办法藏匿,所以对于一些犯罪活动的监管还是十分有帮助的。并且,数字货币和市场上面所流行的比特币也有本质上的区别。如果央行真的开始推广数字货币,马云和马化腾会有办法应对吗?你会选择使用什么支付方式呢?欢迎留言讨论!
Ⅳ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长穆长春:数字人民币1:1换纸币,会改变消费方式吗
数字人民币从报出相应的信息以来,就一直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因为数字人民币一旦全面发行,它一定会带来一个不一样的消费市场,改变现如今的一个消费方式。这也是人们非常想要看到的一个结果,可能对于目前的消费方式大多数人都不太满意吧,因为电信诈骗实在是太过于猖獗,很多的人群都因为电信诈骗而受到了很大的伤害。近日央行数字人民币研究所陆长春说出了一个让大家都十分关心的话题,那就是数字人民币1:1换纸币,就相当于是一块钱纸币就能够换到一块钱等额的数字人民币。那么数字人民币会改变消费方式吗?总的来说,数字人民币如果实行的完美的话,一定就会在不久的将来和我们见面,并且是全国性的普及,而且他就和支付宝很类似,也拥有很多的吃喝玩乐项目。商家们只要积极的参与到其中,就可以和美团的模式一样享受到其中的一些福利,让用户找到商家进行消费,并且还有一定的优惠程度。到时候会不会改变这些应用的一个使用程度,我们还不得而知,但是国家推出应用APP一定会大受人们的喜爱。
Ⅳ 6家银行可以申请数字人民币
1.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北京和上海的居民现在可以通过六家银行申请数字人民币钱包。
2. 根据《中国证券时报》的最新报道,现在可以申请数字人民币钱包。该钱包与中国人民银行的数字货币兼容。
3. 报道指出,上海和北京的居民现在可以通过六家银行申请钱包。
4. 报告显示:参与申请钱包的六家银行分别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5.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也被称为“数字人民币”(e-CNY),已经得到各商家的认可。
6. 个人也可以在上海地铁和徐家汇购物中心的自动售货机上,以及汇金百货使用数字人民币。互联网平台美团等也已经开始接受数字人民币。
7. 经过一年多的测试,中国中央银行批准了这六家银行开始经营数字人民币。
8. 《证券时报》的报告指出,用户可以通过扫码申请CBDC钱包。该准则还规定,客户也可以将其银行卡资金捆绑到钱包中。数字人民币每天的最高支付额度是1000元,当然用户可以申请提升支付等级。
Ⅵ 世界上第一个能够发布国家数字货币的国家是什么
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发行国家数字货币的国家。根据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的声明,中国正积极推进数字法定货币(DCEP)的发布。他在演讲中提出了对主权数字货币的看法,这与比特币等现有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特性形成了对比。比特币由匿名的中本聪在2009年创造,它基于一个技术乌托邦愿景,即一个去中心化的全球货币能够提供匿名性、安全性,并允许用户挑战传统的金融体系和其监管者。比特币的基础是区块链技术。矿工通过解决将交易组合成区块链中的区块所需的一系列复杂计算问题来验证交易,并因此获得新生成的比特币作为奖励。这种机制通过让全球矿工通过算法贡献来争夺比特币,确保了交易账本的分散性和不可篡改性。
然而,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不同于比特币的分布式区块链。在政府控制的区块链账本中,不会有分布在整个网络中的矿工节点,因此这种货币不会有比特币那样的交易延迟,可以更方便地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由于账本由政府持有,并且与人民币挂钩,这种数字货币不会出现比特币那样的价格波动,使得它在零售交易中更为实用。大多数消费者在使用DCEP和现有的数字支付平台时,可能不会注意到两者之间的显著差异。
Ⅶ 中国人民银行主导开发的是什么币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是“数字人民币”。全名为“数字货币电子支付”,英文缩写为DCEP。数字化人民币的概念十分广泛,采用了最先进的区域性链接技术。
拓展资料:
1. 中国法定数字现金的研发始于5年前。根据中央银行数据现金研究所所长穆长春的说法,中央银行数字现金的研究已经进行了五年。从2018年开始,中央银行数字现金研究所的系统开发人员已经是996工作制。去年,中国人民银行长周小川公开表示,中央银行开发的数字现金称为DC/EP
2. 2019年8月,中央银行召开的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上,中央银行提出加快推进中国法定数字现金(DC/EP)的研发步伐,可以说中国的数字现金真的会呼吁。
3. 按穆长春所说:DCEP是M0发行的,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纸币的替代品。实际上,我们国家通过网银、手机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的比例越来越高,现金在当今社会的存在感越来越弱,已经初步具备了用数字货币代替纸币的基本条件。因此,用数字货币代替纸币有什么好处?简而言之,最少有三点:
(1)节约成本:纸币的印刷、运输、保护等需要各种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实现数字化可以节约这部分成本,发行渠道的发行方式更加方便。
(2)减少假币:通过数字现金,社会上的假币现象基本消除。
(3)降低洗钱风险:通过数字现金,所有交易都在系统中流通,有迹可循,降低了洗钱的可能性(现实中,追踪洗钱行为的路径经常被中断,即资金从银行取出,资金从银行取出或交易只使用现金,洗钱行为难以调查)。
4.数字货币与微信、支付宝有何区别?
(1)与支付宝、微信支付相似,数字货币也是可以通过账户或者钱包来使用的。你必须先得到对方的帐号,然后输入你想转移的数字货币限额,再输入付款密码才能完成交易。但数字货币背后的处理过程不同,不需要第三方支付机构协助,其转让方式与纸币相似。
(2)数字现金和现金一样,也属于国家法定货币,无论谁不能拒绝数字人民币。拒绝数字现金在法律上是违法的,而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是不一样的。个人或机构拒绝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在法律上没有问题。
(3)转让时,货币的实际所有权已经转移,不存在任何信用风险。但在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过程中,转帐只是服务器端相应账户余额的变化,当用户从系统中取出钱时,才发生实际的所有权关系变化,这可能导致兑付风险。而且这也是央行推出数字货币与支付宝、微信支付不同之处!
(4)使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都必须绑定银行账户,但是数字货币却不需要,如果有使用过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人都知道,支付宝的钱如果想要转到微信支付还必须提现到到银行卡,再进行充值,没有办法直接转账,而央行的数字货币却打破了这种行业的壁垒,在所支持的银行和支付工具中可以实现流通,而且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都是必须实名制,但是央行的数字货币却可以小额匿名支付。
5.此外,数字现金的支付方式也更方便。它比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更有优势。可以说,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数字现金都比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更方便、更安全,所以很多人也担心,如果数字现金真的正式推出,支付宝或微信支付是否会被完全替代或禁用。作者认为,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部分支付结算业务将被数字人民币取代,但是数字货币完全取代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数字现金最终还是电子现金,而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只是一个移动支付平台,它们之间是钱和钱包的关系。
6.当然,数字现金不具备金融、支付、水电煤等支付宝和微信平台的功能。数字现金将在未来的支付结算中大量使用,微信和支付宝的结算和使用频率将减少。未来两三年,数字现金将在中国全面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