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炒作宣传图片
⑴ 虚拟货币骗局怎么报警
虚拟货币骗局直接打110报警电话报警。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多部门发布风险提示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公众要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被骗后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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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首先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其次是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最后这类行为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炒币升值获利和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⑵ 虚拟货币传销带头人名单有那些
为了保护隐私权,不会公布具体名字,如徐州市破获的“未来城万福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其领导者官方披露姓名为刘某本。
记者在一些“万福币”的推广网站、公众号看到,刘某头衔众多,包括全球未来城集团总裁、美国加州原副州务卿等,还有多张刘某与外国政要、名人的合影。为发展更多会员,刘某还分别在印尼巴厘岛、香港等地举办了声势浩大的招商大会,吸引了国内数千人参加。
刘某还宣称“万福币”是由美国证监会和银监会批准,即将在国内申请直销牌照。据警方查证,“万福币”作为虚拟数字货币在国内申请直销牌照并无法律依据,纯属虚构。
徐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万福币”都反映了当前传销的新特点。
1、假借虚拟货币名义
假借虚拟货币这一新生事物进行传销,同时打着电子商务、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的旗号吸引人,一般群众不了解,容易上当受骗。
2、网络上发展会员
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都有各自的登录密码,彼此之间主要通过微信等即时聊天。这改变了传统网络传销设工作室、报单中心进行传销组织活动的模式,增加了传销的隐蔽性。
3、在互联网上传播
互联网使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传销骨干人员经常把总部设在境外,躲在境外发号施令,资金转移境外,抓捕难,追赃难,除根难。
警方提示,当前网上宣传的“虚拟货币”有一两百种,真假难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多发,投资者应仔细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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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网络平台特点
1、炒作“新概念”
虚拟货币网络平台的形式非常灵活,经常改头换面,很多只是造了一些概念,所有的“游戏规则”都是由平台说了算,存在非常大的暗箱操作空间。
2、鼓吹“零风险”
“真正的0风险,只赚不赔的理财项目”“中国首枚FC虚拟货币横空出世,将再次打造无数千万富翁”……记者看到,在FC虚拟货币的一份宣传单页上,写着这样的口号。一位“玩家”告诉记者,其他“玩家”还曾宣称,今后一枚币就可以买一栋房。
3、瞄准“老年人”
益阳网络平台案件中,不少参与者已60多岁,年龄最大的接近80岁,而他们平时大部分时间在家里带孙辈,对网络的东西搞不懂,有关知识都是听别人讲的。老年人群体有一定财富积累,又对新生事物不甚了解,难以识别虚假宣传,很容易成为这些网络平台的目标。
⑶ 中国十大虚拟货币排名
虚拟币合约交易的出现,让很多人都可以参与到金融市场中,而且使用平台交易虚拟币,不仅可以投资多种资产,还能买涨或者买跌,收益丝毫不受行情涨跌的影响,交易的流程更加规范,投资盈利也更有保障,但一些刚入市的新手还不知道要怎么去选择一个好的平台。小编选了几个平台进行优劣势对比,希望能帮助大家找到适合自己的平台。
Kingexc 领域王国
亚太地区投资品牌之一的领域王国,先后获得FSP和NFA的全球监管牌照,主要为全球用户提供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等虚拟币合约交易,最低入金100美元起。产品丰富、入金便捷,适合追求低成本的同时多产品同台交易的有实力投资者。OKcoin币行
OKCoin成立于2013年6月,主要面向国内虚拟币投资者提供人民币对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币等数字资产买卖服务,是国内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币成交量较大的平台之一,业内的评价也较好,只是暂时未获得有效监管。
币安网
币安现在正在扩展海外市场,币安的创始人大家应该很熟悉了,就是赵长鹏,一直在致力于创造区块链资产的交易平台,创始人赵长鹏与老东家Okcoin争议不断,一开始不怎么看好,但后来发现,平台表现还是蛮给力的。
火币网
火币网是面向全球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之一,公司核心成员均毕业于国内名校,也曾就职于国内外知名企业,具有长期的互联网和金融领域产品研发和运营经验,是比较安全可信赖的比特币交易平台。
BTCC
BTCC成立于2011年,几乎可以算是国内本土的第一家比特币交易所,也是运营时间最长的比特币交易所,其后来在香港成立了一家面向全球虚拟货币玩家的交易所。
还有bitFlyer、P网、Korbi、K网、Bitfinex、聚币网等平台在排行榜也有一定的地位,只不过从安全方面以及稳定性方面来考虑的话,还是领域王国等平台比较靠谱一些。
⑷ “虚拟货币”炒作风险值得高度警惕吗
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相关行为做出了明确规范。
在监管部门明确态度之后,尽管比特币中国、火币网等“虚拟货币”运营商陆续对交易平台采取了限制措施,但“虚拟货币”炒作风险却依然值得高度警惕。
相比于传统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活动,“虚拟货币”目前并没有一个客观的价值参照,基于“虚拟货币”进行的金融活动更是长期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因此相关金融活动容易陷入“预期定价”“情绪定价”等问题。在此背景下,“虚拟货币”不仅可能让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还很有可能引发各类风险,“挤出”真正的金融创新,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
⑸ 三大协会出手“整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后,比特币还扛得住吗
近日,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引发了人们的关注。要知道,这一次可以说是三大协会出手整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对国内的“币圈”来说可谓是一项挺大的打击。不过,虽然说三大协会这次一起出手,但我认为比特币依然是还能扛住,这是因为比特币的价格涨幅更看国外的情况,而这次三大协会出手,影响最大的其实是国内比特币的玩家。
总的来说,我认为三大协会的整治无法直接影响到比特币,因此比特币是能扛住的,但这次三大协会整治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国内比特币的玩家。
⑹ 我是做虚拟货币的,谁会做文案广告,有图,有内容
我在币圈近三年了,对币圈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当然也有一定的知名度,文案策划,企业公关,品牌策划也是我们的一项基本业务,有需要的,可以联系啊!
尤其是虚拟货币圈,许多币圈的大公司我们都做过。
⑺ 炒虚拟币入门
虚拟货币炒作谈不上什么入门或者不入门,虚拟货币在国内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投资需谨慎!投资虚拟货币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这种币是否有一个良好的应用场景规划,例如瑞泰币、千金卡。
2、是否可以随时交易,是否有可交易的平台。
3、开发运营团队的信息是否是公开透明的。
4、直销币、认购币、拆分币、复利币建议远离。
⑻ 虚拟货币太火,交易所突然“崩了”,虚拟货币靠得住吗
虚拟货币大火,不少人加入了虚拟货币的炒作,但是虚拟货币靠不住,主要是因为:
1.虚拟货币很多都是空气币。
2.不少国家对虚拟货币不认可。
3.交易所都是个人企业,有跑路的风险。
虚拟货币面世之后,一直受到不少投资者青睐,导致不少虚拟货币价格走高,其中比特币价格已经涨到了几万美元,其他的虚拟货币在炒作之下,价格也不断攀升,从虚拟货币上交易所开始,就几百倍甚至几千倍的暴涨,但是这背后恰恰说明虚拟币毫无价值,根本靠不住。
虚拟货币想要交易,需要通过虚拟货币交易所,这些交易所都是由个人或者企业创办,没有任何承担风险的能力,甚至有的交易所就是为了骗人,在用户充值之后,想办法坑客户。
虚拟货币从内部价值,到外部使用,不会创造任何价值,也没有任何安全保障。大家对此有什么其他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⑼ 虚拟货币投资需要注意什么
虚拟货币投资风险较大,在我国已经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了。
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三条 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条 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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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一条 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