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涉众型经济犯罪
『壹』 四大虚拟货币违法吗
私发虚拟货币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另外《《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紧急通知》对类似问题也严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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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市场形成
互联网引致了一个新的市场的出现,这个市场就是基于网络空间的虚拟市场。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沟通场所,同时也给企业提供了经营市场,企业从以产品为核心,到以服务为核心,必须转变为以客户为核心。随着计算机人工智能技术、数据库技术的发展,企业可以便利地搜集顾客的信息,做到及时了解客户需求,改变企业经营策略,实时掌握经济动脉。
电子金融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的迅猛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应用逐渐向人类的各种活动领域渗透,其中所蕴藏的无限商机使得商家纷纷把目光投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正在以人们难以想象的速度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
传统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视到这股势不可挡的全球经济一体化、网络化的潮流。于是,增值服务是以美术为卖点,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戏里的宝剑则不一种全新的金融服务经营理念——电子金融便应运而生。
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要理解电子金融必须从金融电子化和电子商务谈起。所谓电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业采用除互联网技术以外的现代通信、计算机和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传统金融服务业务的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实现金融业务处理自动化、金融企业管理信息化和决策科学化,为客户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务,进而提升金融企业是市场竞争优势的行为。
电子金融是对金融电子化的一个超越。与金融电子化有所不同,电子金融运行的主要技术基础是日益完善的互联网技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全球连通性、开放性、快捷性和边际成本低廉的特征,电子金融更加强调整个金融服务业务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重组和创新,使客户不受营业时间和营业地点的限制,随时随地享受金融企业提供的各种高质量、低成本的服务。
随着Internet的发展,货币存在的形式更加虚拟化,出现了摆脱任何事物形态,只以电子信号形式存在的电子货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虚拟货币
『贰』 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传销陷阱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几种涉众型经济犯罪,越来越趋于隐蔽,他们往往打着合法的幌子来达到他们非法目的,受害群众之多、涉案金额之大、涉及地域之广、社会影响之恶劣,已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目前,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屡禁不绝。为了遏制这些非法行为,引导群众理性投资,告诫群众远离高额回报的诱惑,提高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犯罪的风险能力。一方面公安和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应利用各种媒体扩大宣传面,从而 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在此,向广大群众介绍几种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表现形式和防范措施。
一、几种合法幌子
(一)模仿非法传销活动的方式,设立特许加盟配送站、专卖店、代理店或发行会员卡,大力发展会员,高价销售商品,上下形成网络,按“业绩”提成,令合伙人、会员等帮助吸收公众资金。
(二)以支持生态环保、发展绿色产业、植树造林等合法、热门手段变相吸收公众资金。
(三)以支付高额利息、红利或定期分配实物为诱饵,使部分群众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规模。
(四)以返租产权式商铺的名义,蛊惑低风险高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五)某些机构打着政府名义以为企业经营、项目投资,道路改造,城市建设和解决办学资金等公共事业幌子,向社会公众集资。
(六)以出售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等名义,违法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证券业务活动。
(七)借助网上银行的资金结算方式或者采用发行“网络虚拟货币”形式非法吸收资金。
二、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几种涉众型经济犯罪
非法集 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几种涉众型经济犯罪,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他们往往打着政府支持的旗号巧立名目,大肆进行广告宣传,极具诱惑力,同时以高额的回报为诱饵,迎合人们快速发财致富的心理,麻痹人们的思想,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识别非法集资的陷阱。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 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虽然他们有工商营业执照,但要看他们是不是“挂羊头卖狗肉”。二要看他们从事的吸收资金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三要看他们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四要看他们是否以高回报为诱饵,这是他们吸引众人的亮点,也是他们暴露违法活动的关键。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思。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思,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思。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三、传销组织惯用的手段
(一)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与者交纳一定的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二)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经营”等幌子,打着已注销或并不存在的企业旗号。进行虚假宣称,诱骗群众参加传销活动。
(三)传销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即“杀熟”。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职业介绍、招聘兼职为名,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后非法聚集,限制其自由,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四)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讲座、“洗脑”,灌输严重背离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致富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形成“滚雪球”式恶性循环。
(五)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也愈演愈烈,不少传销还涉及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投资 者来说,市场输赢,投资有盈亏。但是,一些不规范的经济活动特别是非法集资受害者最终是投资者。构成投资风险的客观原因是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不健全的信用机制,主观原因是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识别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几种涉众型经济犯罪陷阱, 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增强合法和理性投资观念,趋利避害,防范风险。
『叁』 中国人际网何时开网
中国人际网无开网。中国人际网是传销组织。2018年7月,中国人际网被列入史上最新最全传销名单。公安机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件包括:
“钱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晋公司”集资诈骗案,“龙炎公司”非法集资案,“京金联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臻纪文化传播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善心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五行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川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国人际网”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705”系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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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5日,是第九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宣传日主题,重点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常见多发的涉众型经济犯罪。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犯罪高发频发。2017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该类案件1.7万起,网络借贷、投资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电子商务、消费返利、慈善互助、养老等领域成为“重灾区”,涉及人员多、地区广,蕴含巨大经济金融风险。
全国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稳妥处置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会同相关行政监管和司法机关,先后查处了“善心汇”“钱宝”“善林金融”“云联惠”等一大批全国性重特大案件,相继组织开展了“猎狐行动”和打击非法集资、“中国人际网”组织网络传销、地下钱庄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
『肆』 云联惠是传销
糟糕了!返利平台云联惠传销被摧毁,会员的钱又是冻过水了。以前,就有人投诉,称云联惠是一个骗局,因为涉嫌传销。可惜,那时候并没有引起多少人注意。现在警方摧毁云联惠骗局,消费者才后悔莫及,令人唏嘘。
云联惠诈骗多名消费者
5月9日上午9点,广州市公安局通报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联惠”)董事长黄明等多位负责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而被立案调查。有投资者在5月9日傍晚赶到云联惠位于广州的总部大楼,发现大门紧锁,门上贴着警方的封条。小编记得,2017年12月19日,《法治周末》以《购物高返利模式:刀尖上的“游戏”》为题,就云联惠、麦点商城所采取的购物高返利模式和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报道。报道援引专家的分析指出,云联惠的模式极易被利用发展成一种传销工具。现在随着云联惠传销被摧毁,小编有必要提醒大家,大比例返还购物金额的模式是不可持续的,是典型的庞氏骗局,消费者需要谨记:高收益背后就是高风险;这种模式一旦形成规模效应,敛财速度极快,因而不法分子不惜以身试法,放手一搏。你消费,他返现。如果是返现10%,这个还有可能。但是,百分百返现,商家就会严重亏损,那么云联惠也没有任何利润可言。因此,云联惠的说法完全是不成立的。可惜,还是有人上当了!现在云联惠这个骗局被破之后,消费者能够吸取教训,不要再上当受骗。
『伍』 销售中的返利是什么意思返利又有几种方式
“返利”是企业销售政策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也是经销商十分关心的内容。“返利”就是供货方将自己的部分利润返还给销售方,它不仅可以激励销售方提升销售业绩,而且还是一种很有效的针对销售方的控制手段。
现有两种标准按返利形式来区分的, 一种是以金钱财务来区分的,还有一种是以时间来区分的,以金钱财务来区分的可以分为两种:
1、现金
可以根据经销商的要求,以现金、支票或冲抵货款等形式兑现。如现金金额比较大,企业可要求用支票形式兑现。现金返利兑现前,企业可根据事先约定扣除相应的税款。
2、货物
所谓货物返利,就是企业用经销商所销售的同一产品或其他适合经销商销售的畅销产品作为返利。需要注意的是,产品必须畅销,否则返利的作用就难以发挥。
以时限来区分的可以分为三种:
1、现返
适合于特殊产品或特殊阶段的返利,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与累计销量或销额返利并存。
2、季度返
适合于销量较大的工程机械产品,可以增加经销商周转资金,增强经销商对企业的信任,但对企业现金能力和财务结算能力都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3、年返
最常见的返利期间。能够有效缓解工程机械行业流行的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给企业结算造成的压力,同时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但是,对经销商来说,需要更多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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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利的目的
1、销量
促使经销商提升整体销量或销额是返利最主要的目的,返利也因此常常与销量或销额挂钩,经销商随着销量或销额的提升而享受更高比例的返利。
2、完善市场
实际上,这是返利发挥其控制功能的一种形式,除与销量或销额挂钩之外,返利还将与提高市场占有率、完善网络建设、改善销售管理等市场目标相结合。
3、加速回款
将返利直接与回款总额挂钩的一种返利方式。
4、扩大提货量
这种返利往往采取现返的方式,类似于价格补贴。大多数时候,此类返利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采用现返方式兑现,另一部分则是一段时期之后根据这段时期总的销量或销额再进行返利。
5、品牌推广
此类返利有时候也被称为“广告补贴”,与销量或销额挂钩,并参照补贴市场的实际广告需求确定返利比例;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返利与销量或销额返利并存,不同市场的两部分返利的比例关系不是一致的。
6、目标达成
为配合企业阶段性销售目标的完成,特别制定的阶段性返利。例如,企业为促使经销商进货、增加库存,可采取阶段性返利政策,经销商若超过此期限进货则不再享受此项返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