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要发行虚拟货币
1. 中国允许发行的虚拟货币有哪12种
我国唯一的法定虚拟货币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央行数字人民币和大家熟悉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同,它是不能进行买卖交易的。央行数字货币属于央行管控的数字形式上的法定货币,它并不是一种新的货币,而是电子版人民币,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英文全称Digital_urrency(数字货币)/Electronic_ayment(电子支付),简称DC/EP。央行数字货币就是人民币的一种数字形态,它和纸币具有相同的功能,相比较纸币,数字货币就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钱。
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市场上的虚拟货币主要有四类:1.由游戏运营商开发,供玩家在网络游戏中作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戏币;2.由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信工具发行,供本运营网络空间内使用的专用虚拟货币;3.既可以在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内使用,又可以向非发行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交互式虚拟货币;4.基于密码学和现代网络P2P技术,通过复杂的数学算法产生的,特殊的电子化的、数字化的网络密码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2. 央行什么时间能发行虚拟货币
第一,现在发行的虚拟币大多都是去中心化的,但是这一点上,央行发行的虚拟币一定做不到,它一定是中心化的,便于调整。
第二,货币的价值在一定时间内,一定是稳定的,不会像btc等虚拟币,价格被炒的高到没边,央行发行虚拟币的最主要目的还是要一定程度上取代现行纸币,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虚拟币假设敲定价值是1块钱的话,那么,很长一段时间之内,就是一块钱,不会也不允许出现,一个虚拟币涨到100甚至1000以上的情况。
第三,最保守的估计,到时候一旦发行,国内企业或者银行在发工资或者取钱的时候,是可以选择是支付虚拟币还是现金币(人民币)的,一定程度上,现金是还会很长时间存在的,而不是一下子说发行,就一下子,全部就换成了虚拟币,所有现金作废,这不现实。只能说一点一点慢慢的取代。
第四,央行发行虚拟币的目的,最终还是要代替现行纸币,所以,这种虚拟货币跟现行纸币之间就必定要存在很多的相似性,也可以直接把虚拟币直接代替纸币来替换,就可以很好的理解央行发行虚拟币的性质了。所以,央行虚拟币是绝对不会允许出现,币价虚高情况的。
所以,上边几点就可以看出来,央行虚拟币就是一种新式的人民币,只是之前都是实物的,现在是电子的,虚拟的。这一点儿,就像古代用的都是真金白银,后来出现“角子”,也就是纸币,这只是时代的一种进步表现,其他没有任何意义,只是为了便于交易,便于携带或者个人财产更安全而已。如果你是想投资炒币赚钱,那么你可以打消这个念头了,没有意义,如果你只是想去体验新币带来的新鲜感,那就静静等待就可以了。早出晚出,早晚要出的。不过话说回来,我也很期待啊。
3. 什么是数字货币,央行为什么要发行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指对货币进行数字化。数字化不是指扫描。这一点就如同数字签名一样,数字签名不是指将你的签名扫描成数字图像,或者用触摸板获取的签名,更不是你的落款。数字货币经常被讹误成虚拟货币。中国的数字货币,尤其是央行正准备发行的数字货币,很有可能首先会在票据市场做一个尝试,这种分布式区块链支付技术,能够完整的纪录所有交易和所有去向,不依赖于单一的交易平台,无法篡改。要知道,如果数字货币能够首先在票据交易市场实现,那离真正的社会化数字货币就不远了,因为仅工行一家银行,其每年的票据交易量就超过10万亿,如果能够满足这个数量级的交易,数字货币就成功了一半。而这对于类似比特币一样的区块链技术来说,是一个极大的突破,比特币这个数量级暂时是无法满足这种交易需求的。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4. 央行要发行的“数字货币”究竟是个啥
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
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
(4)央行要发行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按照数字货币与实体经济及真实货币之间的关系,可以将其分为三类:
一是完全封闭的、与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且只能在特定虚拟社区内使用,如魔兽世界黄金;
二是可以用真实货币购买但不能兑换回真实货币,可用于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如Facebook信贷;
三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与真实货币进行兑换、赎回,既可以购买虚拟的商品服务,也可以购买真实的商品服务,如比特币。
5. 央行拟发行数字货币(DC/EP)的背景和战略意图是什么
今年11月13日,央行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网传人民银行已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更有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央行强调,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
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门就曾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指出发行虚拟货币、ICO等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上述活动。
6. 中国央行虚拟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在今年1月公开宣布尽快推出数字货币后,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日在接受财新周刊专访时,又对数字货币进行了详细阐述,中国数字货币的发展思路或由此可见一斑。
周小川指出,数字货币作为法定货币必须由央行来发行。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和交易,都应当遵循传统货币与数字货币一体化的思路,实施同样原则的管理。这也就说,Q币之类肯定不行。
至于是不是用区块链技术创造数字货币。周小川说,区块链技术是一项可选的技术,但是到目前为止区块链占用资源还是太多,不管是计算资源还是存储资源,应对不了现在的交易规模,未来能不能解决,还要看。周小川称,除了区块链技术,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团队还深入研究了数字货币涉及的其他相关技术,比如移动支付、可信可控云计算、密码算法、安全芯片等等。
有一定可以肯定的是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绝对不可能像比特币、瑞泰币、千金卡等数字货币一样。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只是货币的数字化。
7. 中国央行要发行的虚拟货币是怎么回事
发行数字货币可以降低传统纸币发行、流通的高昂成本,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减少洗钱、逃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央行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更好地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助力普惠金融的全面实现。未来,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还有助于中国建设全新的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中国支付体系,提升支付清算效率,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8. 中国人民银行虚拟货币发行时间
时间未定。2019年1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情况的公告》,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人民银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
拓展资料: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二类: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虚拟游戏数据购买草药和装备,或在某些特殊游戏场次作为计分单位,以增加游戏乐趣,是玩家级别的一种体现方式。
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银行电子货币最初是一种“伪虚拟货币”。它只具有虚拟货币的形式,如数字化、符号化,但不具有虚拟货币的实质,与个性化无关。
但是银行电子货币有一点突破了货币的外延—那就是它也可以不是由央行发行,而是由信息服务商发行,早期的几种电子货币就是这样。第二点突破就是银行电子货币的流动性,远远超过一般货币,因此就隐含了对货币价格水平定价权的挑战。
9. 央行关于虚拟货币的新政策
法律分析: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10. 什么是数字货币,央行为什么要发行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即一种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虚拟货币。
现阶段央行数字货币设计,注重M0替代,主要想解决现钞和电子支付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两大问题:一是纸钞和硬币容易匿名伪造,存在被用于洗钱、恐怖融资的风险;二是基于现有银行账户紧耦合模式的电子支付,无法满足匿名支付的需求。
数字货币具有以下三个特性:
一、交易成本低
与传统的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相比,数字货币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别是相较于向支付服务供应商提供高额手续费的跨境支付。
二、交易速度快
数字货币所采用的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不需要任何类似清算中心的中心化机构来处理数据,交易处理速度更快捷。
三、高度匿名性
除了实物形式的货币能够实现无中介参与的点对点交易外,数字货币相比于其它电子支付方式的优势之一就在于支持远程的点对点支付,它不需要任何可信的第三方作为中介,交易双方可以在完全陌生的情况下完成交易而无需彼此信任,因此具有更高的匿名性,能够保护交易者的隐私。
【拓展资料】
BDC,全称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译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在其关于CBDC的研究报告中给出这样的定义: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是中央银行货币的电子形式,家庭和企业都可以使用它来进行付款和储值。
中国版CBDC被描述为,数字人民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们所说的DC/EP是中国版的央行数字货币,译为“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
国际清算中心(BIS)与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两个权威国际组织联手在2018年和2019年对全球60多家中央银行进行了两次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各国央行在数字货币上的工作进展、研究数字货币的动机以及发行数字货币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参与(或将要参与)数字货币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