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可以做中線
⑴ 比特幣能做什麼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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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比特幣價格到底由什麼決定
比特幣作為數字貨幣已經存在了十年,隨著人們共識的不斷提高,加上恆定不變的數量,比特幣的價值具有巨大的上升空間,這個已經遠遠超出了簡單的數字貨幣的范疇,所以未來將比特幣定義為數字黃金似乎是比較合理的定位,這也是對比特幣有共識的人群所認同的。
比特幣是數字貨幣,它本身不像真實貨幣或者理財產品一樣有實體依託,所以我們很難從實物的發展變化中總結出規律來預測比特幣價格走勢。
與其他已經成熟的理財產品不同的是,比特幣行業發展還在初級階段,它還會有很多變化;其次比特幣是去中心化的,它的總供需關系是與全球市場有關的,它可以在世界范圍內持有或轉移而不用經過誰的批准,因此來自世界任何地方的波動都會對當前的總供需關系造成影響。
比特幣十年的高速發展說明了一個道理:一個好的項目,必定會引起市場關注,因為這是趨勢。無論你在牛逼,千萬不要和趨勢對著干,你今天置之不理,明天就高攀不起.
⑶ 做比特幣生意犯法嗎
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在中國,部分淘寶的店鋪也開始接受了比特幣的使用,商家會逐漸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幣季刊《壹比特》創刊號發行。
2013年10月15日,網路旗下網路加速樂服務宣布支持比特幣。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報道了GBL被黑內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聯網律師雷騰發文建議《盡快立案調查GBL比特幣交易平台關閉》事件,分析了比特幣具有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幣應受相關法律管轄。
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禁止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ICO);
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2018年11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8》專題十二講到「加密資產」。
(3)比特幣可以做中線擴展閱讀:
貨幣交易
購買方法
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
然後通過反復解謎密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用戶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那麼就將會獲得25個比特幣。
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比特幣
⑷ 比特幣怎樣才能進行借貸做杠桿交易
你好,杠桿是一種常見的金融工具,即通過保證金制度,放大資產進行投資,利用杠桿,風險和收益會同步放大,因為投資者使用杠桿後的盈虧,不是根據投入的保證金大小,而是根據放大後的資金量,來計算的。
⑸ 比特幣可以做什麼
絲綢之路很好地展現了比特幣的應用場景之一,也帶來了外界對比特幣的不好印象,與毒品沾邊之後,更是讓人產生了政府可能圍剿比特幣的擔憂。 如今,比特幣在網路上的用途已經越來越廣泛,並不僅僅局限於絲綢之路網站。比特幣項目的另一名核心成員尼爾斯·施耐德表示,他用比特幣來支付大部分在線購買物品(如程序員工資、伺服器租賃、域名費等),同時還會兌換成貨幣用來支付食品等等。 作為新生事物,比特幣尚未納入任何法律規范范疇,不少人對此很高興。
⑹ 比特幣能不能做
比特幣是一種基於網路的虛擬貨幣,雖尚未被我國承認,不過目前已經受到了國際上許多國家的認可。它最早由日本的中本聰發明,和其他國家貨幣類似,比特幣可以用來購買服務和商品。而且,比特幣不存在中央發行機構,還可以通過網路,在全世界范圍內交易,所有交易還都是匿名的,不會留下交易者的身份信息。
更重要的是,比特幣還作為一種炙手可熱的投資產品,風靡全球。不過由於有大量國際炒家介入,比特幣的價格波動極大,投資風險相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