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承認比特幣是金融投資品牌
A. 關於比特幣投資的指導,請有經驗者回答
中國不承認比特幣的金融價值 那玩樣很容易崩潰的 大國家隨便玩你一下你就承受不了了 所以~ 如果挖礦的話還可以 投資就算了
B. 目前那些國家承認比特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持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特幣
德國
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
美國
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
合法地位
比特幣目前依然可以認為是合法的,在世界范圍內,比特幣都可以被認定為是一種虛擬商品而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比特幣不能被法律正式確認為一種貨幣,那麼可能會給接受它的商家和個人帶來稅收申報上的不便,因為接受比特幣的商家將被看作是以物易物交易,而這類交易在稅收申報方面比普通的交易要麻煩一些。
同時,比特幣作為一種和貨幣高度類似的商品,需要符合反洗錢的需求。比特幣需要在交易、佔有等方面納入個人財產申報、銀行業反洗錢系統、反內幕交易、反市場操縱等體系,比特幣的交易所和存儲機構也可能需要政府的監管和發放牌照。一些發展較快的比特幣交易所和支付服務提供商,都在積極地探索和監管機構合作,通過申請牌照、積極同監管部門溝通等方式,將比特幣的支付納入到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等監管框架之中。
在歐洲, 歐洲央行發表「虛擬貨幣架構」報告,法國比特幣交易平台取得PSP資格。 2012年12月6日央行在該報告中寫道:「本報告是為討論虛擬貨幣體系提供基礎的第一次嘗試。盡管這些體系可能在金融創新和為消費者提供另外的支付工具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它們顯然也會產生風險。」該報告補充道:「由於虛擬貨幣體系的規模小,除了這些體系的用戶,這些風險不會影響到任何人。」該報告回顧了比特幣的歷史,評論了其基本特徵,包括貨幣方面和技術操作方面。
C. 比特幣中國的產品品牌
比特幣世界是以信用為基礎,比特幣中國(BTCC)品牌在全球比特幣領域具有較高的信譽度。比特幣中國的交易量超越了世界前兩大比特幣交易平台——Mt. Gox 以及BitStamp,成為全球交易量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平台。其單日最高交易量接近9萬比特幣,最高日交易額已超過2億元。
D. 比特幣不適合我國的投資環境嗎
最近有則新聞《借海外收購足球俱樂部轉移資產?央行兩次喊話,直指中國某些財團》,文章中說道:
我國資本外流嚴重之時,也恰巧是中國企業「出海」並購的火熱之際。根據Dealogic統計顯示,2015年中資公司海外並購規模1005億美元,2016年更是達到2266億美元;海外並購數量方面,2015年595件,2016年達到793件。
可以看出,中國企業海外投資並購的速度明顯加快,那麼有關方面對此是個什麼態度呢?文章援引央行副行長、國家外匯局局長潘功勝的話:「……有很多企業,在中國的負債率已經很高了,再借一大筆錢去海外收購。有一些則純粹做假,在直接投資的包裝下轉移資產」。
這是個相當嚴厲的說法,語氣不禁讓人聯想起這兩年流傳的一篇網文《別讓李嘉誠跑了》,以及福耀玻璃曹德旺在美國投資建廠所面對的一些質疑。
而就在前些年,我們的輿論還在鼓勵企業走出國門,收購了外國企業就幾乎成為打敗外國大力士的霍元甲一樣的民族英雄。
其實,資本的流動,企業的並購,都是商業社會中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然而我們在單純的商業行為上附加了過多的情緒,使得我們在面對許多市場行為的時候變得不太理性,而這無疑會干擾我們的決策,並進一步影響到市場環境。
那麼,為什麼之前的「民族英雄」會淪為今天的「吃裡扒外」呢?顯然,在實體經濟持續低迷的當下,大量資本加速流向境外,已經造成了恐慌心理。

E. 中國政府是否承認比特幣
中國央行於2013年12月5日下午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央行在這一通知中稱比特幣不是貨幣,只是一種虛擬商品,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通知一出,比特幣在中國的交易平台上旋即暴跌,三周時間已跌去60%。這才是比特幣被中國央行限制的開始。2014年,中國央行於3月中旬向又央行各分支機構下發了一份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比特幣風險防範工作的通知》,該文件要求各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在4月15日前關閉15家境內比特幣平台的交易賬戶。這表明,在中國金融機構為比特幣網站平台的交易賬戶開戶不合法,除非現金交易,比特幣的投資者無法在中國境內為交易進行銀行轉帳、第三方支付。
F. 在中國比特幣投資允許嗎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當前比特幣的價格快速上升,已經形成了投機性預期,如果不提前制止,最終會形成泡沫,帶來部分投資者和金融機構的巨大損失,破壞金融體系的穩定。
(6)我國承認比特幣是金融投資品牌擴展閱讀:
比特幣在中國並沒有具備交易媒介的功能,因此不能稱之為貨幣。同時,比特幣有儲藏價值的功能,有一定的投資價值,然而當前價格的快速上升形成了投機性預期。
未來可能會形成泡沫,因此提前採取措施是必要的,這也可以抑制一些通過比特幣進行洗錢、轉移資產的不法行為。
G. 美國為什麼承認比特幣是合法金融工具
美國為什麼要承認比特幣是合法的金融工具呢?其目的是將比特幣納入金融監管體系,以保護普通投資者的利益。這和我們央行宣布封殺比特幣的出發點是一樣的。一個典型的代表案件是,一個叫特蘭頓?謝沃斯的人成立了「比特幣存儲與信託基金」,在2011—2012年兩年時間內,他聚斂了總價值超過450萬美元的共70萬個比特幣,但他突然在2012年8月把信託基金關閉,然後聲稱比特幣不是金錢,不受美國政府監管。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2013年8月,法院裁定比特幣作為金融工具應該被美國政府監管。這就被我們解讀成了「美國承認了比特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