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與兀幣
1. 比太幣和比特幣有什麼區別
比特幣(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2013年,美國政府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使得比特幣價格大漲。而在中國,2013年11月19日,一個比特幣就相當於6,989元人民幣。
2. 兀幣是國家允許的嗎
100%網路傳銷詐騙
是騙人的。
我只是嘗試了其中的余額寶功能。
(1)人民幣充值購買π幣,先按照匯率兌(2017.7.26 以6.74的人民幣兌換1美元)換成美元,然後以費率(2017.7.28 以5.98美元購買1π幣)購買π幣,在充值的過程中以美元為貨幣單位收取手續費的。這手續費還是挺高的(他們說是千分之六),你把資金(π幣)放在這「余額寶」里,10天的升值也賺不回來手續費的錢。所以我感覺這是個騙局。
(2)π幣在app里的交易所里買入是貴(5.98美元抵1π幣),賣出是賤(5.97美元抵1π幣)。就是希望你把資金放在裡面不提取,等待升值,佔用你的資金。只要變現成為人民幣就要賣出,就是虧錢的。所以我感覺這是個騙局。
(3)這個π幣,不是國家以經濟(對等黃金或國家財政的貨幣信用)發行的貨幣,只是某一集團發行的虛擬數值,會有風險。只需要一個手機號就可以注冊,而不是身份證注冊。說明不是國家行為,這貨幣數值會有兌付變現不了的風險。也就是說,如果這個app被國家政府主管部門取締或關閉,自己充值的人民幣購買的虛擬的貨幣,就沒有了。所以我感覺這是個騙局。
3. 兀和比特幣一樣嗎
兩者都是虛擬貨幣,高風險高收益。比特幣近日暴跌30%,而且目前在中國所有的交易平台被封殺,不能投資這些虛擬貨幣。
4. 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區別
1、概念范圍不一樣,比特幣是數字貨幣的一種,數字貨幣的概念涵蓋比特幣。
2、發行方不一樣,比特幣沒有統一的發行方,而有些數字貨幣有獨立的發行方。
3、數量不一樣,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
現在的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4)比特幣與兀幣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非法幣
近年來,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上進行集中交易。這些「貨幣」的價格不僅經常在短期內暴漲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幫助下漸漸向投資、融資等金融領域擴散,引發了各界對於相關風險的廣泛關注。
不久前,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專家指出,「虛擬貨幣」並非貨幣當局發行的法定貨幣(法幣),其本質上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因此,認為「虛擬貨幣」具有或將會具有法定貨幣屬性並藉此開展投機炒作、網路集資、借貸融資等行為,無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
5. 這π幣真的能成為下一個比特幣嗎感覺很不真實!
都是割韭菜的,比特幣本身也沒有任何價值,反映出來的價值是因為一些人在使用其進行交易。
6. 虛擬幣(比特幣,eth,pi幣)說上交易所,這里說的交易所是哪裡
這些交易所指的是數字貨幣交易所,就是專門進行數字貨幣交易的平台
類似的有虎符、火幣、幣安、okex等。
7. 游戲兀幣是真實的嗎
是π幣不是兀幣。π幣是傳銷。
司法確認的傳銷幣種名單(2018年下半年共監控到37個):
GRDC 、亞盾幣、DGC虛擬幣、EGD—Super 、天合幣、U寶幣、皇尊幣、「π」、亞元、獎金幣、文某(虛擬貨幣)、聖幣、世通元幣、中央幣、克拉幣、雲訊通(報單幣、雙慧幣、五行幣)、購派幣、寶特幣(TRC)、洛克幣(RKC幣);
E幣、ADC、BTM巴特幣、LCC幣、維卡幣、雲尊幣、雲金幣、CNB、空中比特幣俱樂部(ABC)、碼鏈、摸金派、環保農業鏈(NYC、CTOP)、IAC、亮碧思、亞歐幣、(建業幣、金鑲玉)、沃克理財、萬福幣。
其中有π幣。
在「SCI」理財平台購買虛擬貨幣「π」投資到澳門博彩業領取分紅,要求參加人繳納100元報單費獲得注冊碼後注冊成為會員,之後購買最低50個π,可通過發展下線投資π進行提成。
(7)比特幣與兀幣擴展閱讀
傳銷幣基本規律如下:
1、傳銷頭目在國內或國外注冊成立空殼公司並設立網站,通常巧立慈善、理財、游戲、醫療研究等明目,以建立大眾初步信任。
2、通過微信、QQ群、講座等形式大力度宣傳某種「虛擬貨幣」的價值,有些甚至配以專門的公關進行網路洗白以打消會員疑慮。
3、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額返利」為噱頭,吸引眾多人的參與,經營模式通常為「交入門費」、「拉人頭」、「組成層級團隊計酬」這三點,不斷吸納會員會費達到斂財目的,具體形式為:
1)交納或變相交納入門費,即交錢加入後才可獲得計提報酬或者發展下線的「資格」;
2)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即拉人加入,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
3)上線從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中計提報酬,或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提報酬或者返利。
4、最終往往因無下線加入該項目,該項目會員因不能將數字代幣兌換成現金,資金鏈斷裂而案發。
在此次監控整理中,鏈得得App研究團隊注意到:此前已預警曝光的傳銷幣在沉寂一段時間後,於2018年下半年再次出現,傳銷團隊或轉移發展地區、或更改已被預警的傳銷幣名稱,繼續以同樣的運營手段和相似的傳播途徑進行傳銷。
8. pi幣你知道嗎會不會是第二個比特幣
這種貨幣也是一種電子貨幣,這種貨幣有可能會成為第二比特幣的
9. 1個比特幣等於多少人民幣
根據2020年1月3日的貨幣換算比例,一個比特幣=47000人民幣。
和法定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一個集中的發行方,而由網路節點的計算生成,誰都有可能參與製造比特幣,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
2008年爆發全球金融危機,2008年11月1日,一個自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P2P foundation網站上發布了比特幣白皮書《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陳述了對電子貨幣的新設想——比特幣就此面世。2009年1月3日,比特幣創世區塊誕生。
每當比特幣進入主流媒體的視野時,主流媒體總會請一些主流經濟學家分析一下比特幣。早先,這些分析總集中在比特幣是不是騙局。而現如今的分析總集中在比特幣能否成為未來的主流貨幣。而這其中爭論的焦點又往往集中在比特幣的通縮特性上。
(9)比特幣與兀幣擴展閱讀:
貨幣特徵:
去中心化: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為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
全世界流通: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專屬所有權: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低交易費用: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