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c葯類是什麼
1. BTC是什麼東東
1、btc:化工詞彙
BTC是(三氯甲基)碳酸酯的簡稱,是一個化學物質的簡稱,主要有碳、氯、氧組成,化學式是C3Cl6O3,可作為劇毒光氣和雙光氣在合成中的替代產物。
2、btc:企業縮寫
btc指來自中國台灣的BTC 英群企業,是一家研發和生產鍵盤滑鼠和刻錄機的大型高科技企業。英群企業(BTC)以生產高質量的電腦外設著稱,BTC為著名品牌英普瑞(EMPREX)所OEM生產的鍵盤,附加卡皆居台灣第一,尤其是鍵盤產量更高居世界第三。
3、btc:比特幣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4、btc:工程材料
BTC(Buttress Thread Coupling),全稱偏梯形螺紋接箍,是一種API標准螺紋連接類型,常用於石油化工類管材或工具的連接,如固井作業中使用的浮箍,引鞋,管鞋都是使用的BTC扣型連接。
5、btc:電商模式
BTC(Business To Customer)電子商務按交易對象分類中的一種,即表示商業機構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這種形式的電子商務一般以網路零售業為主,主要藉助於Internet開展在線銷售活動。BTC又被稱作B2C,B2C模式是我國最早產生的電子商務模式。
2. 國家一類,二類,三類新葯是怎麼定義的,什麼區別
根據《新葯審批辦法》,新葯按審批管理的要求分以下幾類:
一、 中葯
第一類:
1. 中葯材的人工製成品。
2. 新發現的中葯材及其制劑。
3. 中葯材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劑。
4. 復方中提取的有效成分。
第二類:
1. 中葯注射劑。
2. 中葯材新的葯用部位及其制劑。
3. 中葯材、天然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劑。
4. 中葯材以人工方法在動物體內的製取物及其制劑。
5. 復方中提取的有效部位群。
第三類:
1. 新的中葯復方制劑。
2. 以中葯療效為主的中葯和化學葯品的復方制劑。
3. 從國外引種或引進養殖的慣用進口葯材及其制劑。
第四類:
1. 改變劑型或改變給葯途徑的制劑。
2. 國內異地引種或野生變家養的動植物葯材。
第五類:
增加新主治病症的葯品。
二、 化學葯品
第一類:首創的原料葯及其制劑。
1. 通過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製成的原料葯及其制劑。
2. 天然物質中提取的或通過發酵提取的有效單體及其制劑。
3. 國外已有葯用研究報道,尚未獲一國葯品管理當局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第二類:
1. 已在國外獲准生產上市,但未載入葯典,我國也未進口的葯品。
2. 用拆分、合成的方法首次製得的某一已知葯物中的光學異構體及其制劑。
3. 國外尚未上市的由口服、外用或其它途徑改變為注射途徑給葯者,或由局部
用葯改為全身給葯者(如口服、吸入等制劑)。
第三類:
1. 由化學葯品新組成的復方制劑。
2. 由化學葯品與中葯新組成的復方制劑並以化學葯品發揮主要作用者。
3. 由已上市的多組分葯物制備為較少組分的原料葯及其制劑。
4. 由動物或其組織、器官提取的新的多組分生化葯品。
第四類:
1. 國外葯典收載的原料葯及制劑。
2. 我國已進口的原料葯和/或制劑(已有進口原料製成的制劑,如國內研製其原料及制劑,亦在此列)。
3. 用拆分或合成方法製得的某一已知葯物中國外已獲准上市的光學異構體及制劑。
4. 改變已知鹽類葯物的酸根、鹼基(或金屬元素)製成的原料葯及其制劑。此種改變應不改變其葯理作用,僅改變其理化性質(如溶解度、穩定性等),以適應貯存、制劑製造或臨床用葯的需要。
5. 國外已上市的復方制劑及改變劑型的葯品。
6. 用進口原料葯製成的制劑。
7. 改變劑型的葯品。
8. 改變給葯途徑的葯品(不包括第二類新葯之3)。
第五類:已上市葯品增加新的適應症者。
1. 需延長用葯周期和/或增加劑量者。
2. 未改變或減少用葯用期和/或降低劑量者。
3. 國外已獲准此適應症者。
(2)btc葯類是什麼擴展閱讀:
新葯的質量標准:
1、新葯經批准後,其質量標准為試行標准。批准為試生產的新葯,其標准試行期為三年,其它新葯的標准試行期為兩年。
2、新葯的試行質量標准期滿,生產單位必須提前3個月提出轉正申請,填寫"新葯試行標准轉正申請表"並附有關資料,經省級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核批准。
3、新葯質量標准轉正技術審查工作由國家葯典委員會負責,實驗室技術復核由省級葯品檢驗所負責。兩家以上生產須統一質量標準的同一品種以及第二十六條所列新葯,須經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進行實驗室技術復核。
4、同一品種如有不同單位申報,存在不同的試行標准,應按照先進合理的原則進行統一,並須進行實驗復核。對標准試行截止期先後不同的同一品種,以最先到期的開始辦理轉正。試行期未滿的品種,由國家葯典委員會通知有關單位提前向當地省級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轉正手續,以便統一標准。
5、新葯試行標准轉正時所採用的凡例和附錄等,按照我國現行版葯典的規定執行。
6、在新葯標准試行期內,葯品生產單位應做好產品的質量考核和標準的修訂工作。標准試行期滿未提出轉正申請,試行標准自行廢止,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同時取消其批准文號。
7、新葯所需標准品、對照品、由生產單位在申請生產時提供原料或中葯對照品原料及有關技術資料,經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標定後統一分發,並保證其供應。
3. 什麼葯是C類葯
在葯理學中
一、指妊辰毒性分級。 其中C類指在動物繁殖研究中,證明它有對胎兒的不良反應(致畸或殺死胎兒),但並未在對照組的婦女進行研究,或沒有在婦女和動物並行地研究,本葯只有在權衡利弊了對孕婦的好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之後,方可使用。
二、不良反應分級。 其中C類指,非特異性不良反應,有一下幾點: A、發生率高。 B、用葯與反應發生沒有明確的時間關系。 C、潛伏期較長。 D、反應不可重視,如某些基因突變。有些機制不清楚尚在討論中。
三、葯物濫用及違禁葯物。 其中的C類葯代表葯:咖啡因,可卡因,可待因,氯丙嗪等
4. 什麼是A類葯,B類葯,C類葯
對妊娠期孕婦用葯的葯品安全性分類有好幾種辦法,其中美國食品和葯物管理局(FDA) 制訂的標准,涵義明確、科學客觀,所以廣為各國醫生所接受。FDA將葯品的安全性分為A、B、C、D、X五類,有些葯物有兩個不同的危險度等級,一個是常用劑量的等級,另一個是超常劑量等級。
1、A級
在設對照組的葯物研究中,在妊娠首3個月的婦女未見到葯物對胎兒產生危害的跡象(並且也沒有在其後6個月具有危害性的證據),該類葯物對胎兒的影響甚微。
分類A等級的葯物極少,維生素屬於此類葯物,如各種維生素B、C等,但是在正常范圍量的維生素A 是 A 類葯物,而大劑量的維生素A,每日劑量2萬I U,即可致畸,而成為 X類葯物。
2、B級
在動物繁殖研究中(並未進行孕婦的對照研究),未見到葯物對胎兒的不良影響。或在動物繁殖性研究中發現葯物有副作用,但這些副作用並未在設對照的、妊娠首3個月的婦女中得到證實(也沒有在其後6個月具有危害性的證據)。
分類 B 等級的葯物亦不很多,可喜的是日常用的抗生素均屬此類。如所有的青黴素族及絕大多數的頭孢菌素類葯物都是B類葯物,常用的氨苄青黴素、頭孢拉定、頭孢三嗪和重症感染時搶救用的頭孢他定等都是B類葯。另外,潔黴素、氯林可黴素、紅黴素、呋喃妥因也是B類葯。
眾所周知甲硝唑是一種治療滴蟲病的葯物,但它又是一種優良的治療厭氧菌感染疾病的葯物。雖然在動物實驗中,它對嚙齒類動物可以致畸,不過對人類,長時間積累的大量臨床資料中證實雖然在早期妊娠時應用,但甲硝唑並未增加胎兒的致畸率。所以在F DA妊娠期葯物分類中甲硝唑置於 B 類中。
在抗結核葯物中,乙胺丁醇是 B 類葯。在常用的解熱鎮痛葯中吲哚蘇辛、雙氯芬酸、布洛芬均屬 B 類葯。但要注意的是,妊娠32周後,服用吲哚蘇辛有可能使胎兒發生動脈導管狹窄或閉鎖,以致胎兒死亡。故32周後不應再服吲哚蘇辛。
在心血管系統葯物中洋地黃、狄高辛及毛花鹵甙均屬B類葯。對胎兒有損害的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葯物中強地松也屬 B 類葯。
3、C級
動物研究證明葯物對胎兒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或尚無設對照的妊娠婦女研究,或尚未對妊娠婦女及動物進行研究。本類葯物只有在權衡對孕婦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之後,方可使用。
分類 C 等級的葯物是較多的。這一類葯物或者問世時間不夠長或者較少在孕婦中應用,主要在早期妊娠對胎兒是否會造成損害尚無報道,故難以有比較確切的結論。以抗生素類的喹諾酮類葯物為例,該類葯物在動物實驗中發現氧氟沙星對骨軟骨有損害。
在人類中曾有報道 600 余例早期妊娠服用該葯者,分娩後兒童生長期中有 6 例有腿部等疼痛,但不久後症狀消失,無一留下後遺症,所以該資料的論點,本葯仍然是安全的。但臨床仍要等待有更多的報道以證實其無害。
對 C 類葯物的使用要謹慎,如果有可以替代的葯物則選用替代的葯,否則在權衡利弊後,向患者或患者家屬說明選用該葯的理由。
以結核病為例:由於常用抗結核病葯物中僅乙胺丁醇一種 B 類葯,而抗結核治療往往數葯聯合治療,故需考慮應用屬於對氨基水楊酸鈉、異煙肼等 C 類葯,若患者處於早期妊娠又合並肺結核,就應該向患者說明情況。
抗病毒葯,大多屬於C類,如阿昔洛韋,即無環鳥苷及治療AIDs 病的齊多夫定。部分抗癲癇葯和鎮靜劑如乙琥胺、非氨脂、巴比妥、戊巴比妥等。在自主神經系統葯物中,擬膽鹼葯、抗膽鹼葯均屬 C 類;至於擬腎上腺素葯中部分屬 C類,如腎上腺素、麻黃素、多巴胺等。
降壓葯中甲基多巴、哌唑嗪及所有常用的血管擴張葯,如酚安拉明、安拉唑林、戊四硝脂均屬C類葯,利尿劑中呋噻米、甘露醇均為 C類葯。在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葯物中,倍他米松及地塞米松均屬 C 類葯。
4、D級
有明確證據顯示,葯物對人類胎兒有危害性,但盡管如此,孕婦用葯後絕對有益(例如用該葯物來挽救孕婦的生命,或治療用其他較安全的葯物無效的嚴重疾病)。
由於已有實驗和臨床上的證據,對分類屬於 D 的葯物在妊娠期特別是在早期妊娠階段盡可能不用。在抗生素中四環素族是個典型,妊娠期中用了四環素或土黴素,破壞了胎兒齒釉質,至成人時牙齒發黃,這是用了四環素族葯物的後果。氨基糖甙類葯物在妊娠期盡可能不用,例如鏈黴素等,它們可能損傷第八對顱神經而發生聽力喪失。
至於抗腫瘤葯幾乎都是D類葯,以甲氨蝶呤為例,在20世紀40年代末期,人們就認識到在白血病合並妊娠應用MTX可以發生絨毛壞死而導致流產,所以在50年代初Hertz 等萌發了用MTX治療絨毛膜癌的想法而獲得成功,時至今日MTX已廣泛用於治療與滋養細胞有關的疾病,如異位妊娠、胎盤植入等;其他抗腫瘤葯物如順鉑、5 氟脲嘧啶等亦紛紛加入這個行列。所以抗腫瘤葯在妊娠期禁用。
在中樞神經系統葯物中的鎮痛葯,小劑量使用B類葯,大劑量使用則為D類葯,特別是長期應用對胎兒有害,主要表現是胎兒生長發育不良以及分娩後對葯物的成癮性,煩躁不安、啼哭等。
抗癲癇葯中不少是 D 類葯,例如撲癇酮、三甲雙酮等都有致畸作用,要注意的是癲癇病患者妊娠後本身的胎兒的畸形率就比一般人群為高,用抗癲癇葯可以增加畸變率,特別是當幾種抗癲癇葯物同時應用於難已控制的癲癇發作則更增加胎兒的畸變率,這是診治癲癇合並妊娠時,必要向患者和家屬交代清楚的。
在鎮靜和催眠葯中地西泮、氯氮卓、甲丙氨酯及去甲羥基安定都是 D 類葯,如孕婦在早期妊娠時有早期妊娠反應以及失眠等症狀,不能給予該類葯物。
在利尿劑中氫氯噻嗪、依他尼酸、苄塞嗪均屬 D 類葯,不宜在妊娠期使用。至於解熱鎮痛葯中阿司匹林、雙水楊酸、水楊酸鈉在小劑量使用時為 C 類葯,但長期大劑量服用時,有時甚至成癮,則對胎兒不利而成為 D 類葯。
實際上,目前可供人們應用的葯物已成千上萬中,在各種葯物中均有 B、C、D 類葯,所以人們可以盡可選擇 B 類葯或 C 類葯而不用 D 類葯。
5、X級
對動物和人類的葯物研究或人類用葯的經驗表明,葯物對胎兒有危害,而且孕婦應用這類葯物無益,因此禁用於妊娠或可能懷孕的患者。
在常用葯物中此類葯物並不多,但因致畸率高,或對胎兒危害很大,孕前期及孕期禁用。此中最為出名的是酞胺哌啶酮(thalidomide , 反應停),20 世紀 50年代末和 60 年代初在歐洲盟軍駐地附近的婦女在孕早期服用此葯以減輕妊娠反應,以後發現不少胎兒出生時有上肢短小,下肢合並而呈海豹狀故稱之為海豹樣畸形,這是人們在較早時期所認識的 X 類葯物。
過去人們常用的性激素已烯雌酚,上個世紀的50 年代初曾被用以治療先兆流產,結果發現子代的女性在6 ~ 26 歲間可以發生陰道腺病或陰道透明細胞癌,其後果是嚴重的,故屬 X 類葯。這是葯物致畸中兩個著名的案例。
維生素 A 大劑量口服也可致畸也是 X 類葯物,維生素A 的衍化物維甲酸是一種治療皮膚疾病的葯物,也是 X 類葯物。但常為人們忽視的是大量飲酒,如在早期妊娠時大量飲酒,攝入大量乙醇,日150mL 或以上可以使胎兒發育不良或發育畸形。
因此,乙醇在 FDA 分類中飲酒量少屬D 類,量多即歸入X類。此外,鎮靜葯中氟西泮、氟硝西泮均屬 X 類葯物,抗腫瘤葯氨基喋呤也屬 X 類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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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原則
1、孕婦不要隨便使用非處方葯,一切用葯都應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2、應選擇對胚胎、胎兒危害小的葯物;
3、應按照最少有效劑量、最短有效療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劑量、長時間使用,避免聯合用葯;
4、非病情必需,盡量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葯;
5、如可以局部用葯有效的,應避免全身用葯;
6、用葯前應詳細閱讀《葯物說明書》,盡量不用「孕產婦慎用」和「孕產婦禁忌」的葯;
7、如母親的疾病使胎兒染病時,應選用胎兒、羊水的葯物濃度與母體的葯物濃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葯物,母子同治;
8、應使用多年廣泛應用於孕婦的葯物,盡量避免使用尚難確定對胚胎、胎兒、新生兒有無不良影響的葯物,僅有理論上評價的葯物慎用;
9、近臨產期或分娩期用葯時,要考慮葯物通過胎盤而對生產時的胎兒及出生後的新生兒的影響;
10、可以通過DNA檢測技術來區別、掌握在此期間能夠安全使用何種葯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FDA妊娠葯物分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孕婦安全用葯
5. 什麼是五類葯
1999年4月25日,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公布《新葯審批辦法》。在這份《新葯審批辦法》中,按審批管理的要求,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將中葯新葯和化學葯品新葯分別分為五類。具體內容如下:
一、 中葯
第一類:
1. 中葯材的人工製成品。
2. 新發現的中葯材及其制劑。
3. 中葯材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劑。
4. 復方中提取的有效成分。
第二類:
1. 中葯注射劑。
2. 中葯材新的葯用部位及其制劑。
3. 中葯材、天然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劑。
4. 中葯材以人工方法在動物體內的製取物及其制劑。
5. 復方中提取的有效部位群。
第三類:
1. 新的中葯復方制劑。
2. 以中葯療效為主的中葯和化學葯品的復方制劑。
3. 從國外引種或引進養殖的慣用進口葯材及其制劑。
第四類:
1. 改變劑型或改變給葯途徑的制劑。
2. 國內異地引種或野生變家養的動植物葯材。
第五類:增加新主治病證的葯品。
二、化學葯品
第一類:首創的原料葯及其制劑。
1. 通過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製成的原料葯及其制劑。
2. 天然物質中提取的或通過發酵提取的有效單體及其制劑。
3. 國外已有葯用研究報道,尚未獲一國葯品管理當局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第二類:
1. 已在國外獲准生產上市,但未載入葯典,我國也未進口的葯品。
2. 用拆分、合成的方法首次製得的某一已知葯物中的光學異構體及其制劑。
3. 國外尚未上市的由口服、外用或其他途徑改變為注射途徑給葯者,或由局部用葯改為全身給葯者(如口服、吸入等制劑)。
第三類:
1. 由化學葯品新組成的復方制劑。
2. 由化學葯品與中葯新組成的復方制劑並以化學葯品發揮主要作用者。
3. 由已上市的多組份葯物制備為較少組分的原料葯及其制劑。
4. 由動物或其組織、器官提取的新的多組分生化葯品。
第四類:
1. 國外葯典收載的原料葯及其制劑。
2. 我國已進口的原料葯和/ 或制劑(已有進口原料葯製成的制劑,如國內研製其原料葯及制劑,亦在此列)。
3. 用拆分或合成方法製得的某一已知葯物中國外已獲准上市的光學異構體及其制劑。
4. 改變已知鹽類葯物的酸根、鹼基(或金屬元素)製成的原料葯及其制劑。此種改變應不改變其葯理作用,僅改變其理化性質(如溶解度、穩定性等),以適應貯存、制劑製造或臨床用葯的需要。
5. 國外已上市的復方制劑及改變劑型的葯品。
6. 用進口原料葯製成的制劑。
7. 改變劑型的葯品。
8. 改變給葯途徑的葯品(不包括第二類新葯之3 )。
第五類:已上市葯品增加新的適應症者。
1. 需延長用葯周期和/ 或增加劑量者。
2. 未改變或減少用葯周期和/ 或降低劑量者。
3. 國外已獲准此適應症者。
6. 比特幣市值破萬億!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
1、發行方:
和法定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一個集中的發行方,而是由網路節點的計算生成,誰都有可能參與製造比特幣,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也存在監管黑洞,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可能存在的洗錢、犯罪等行為。從最初幣值不足1美分,到如今沖至5.6萬美元,比特幣的價格推進模式似乎並不理性。其過山車般的走勢與行情甚至被稱為“專業韭菜收割機”。據悉,在比特幣的發展歷程中,至少有三次暴跌超過80%。在漲漲跌跌的市場情緒里,由於比特幣沒有實物背書的虛擬性,起初有不少觀點都認為比特幣是一場大騙局。
比特幣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而中本聰的真實身份目前並不為人知。美團CEO王興在飯否上稱,“理論上中本聰已經是世界首富了。” 2021年2月16日,比特幣價格突破50000美元。2021年2月20日,比特幣總市值突破1萬億美元大關,超越2個茅台。。2021年2月22日,比特幣價格線上突破58000美元/枚。
7. 什麼是c類葯
C類葯就是:合作醫療保險的報銷是按比例進行的,一般在20-----85%左右浮動。其報銷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檢查和用葯情況,醫療等級等因素有關。舉個例子就比較清晰了,A類葯品可以享受全報,C類就需要全部自負費用,而B類報80%,自負20%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