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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銀行票據出現的問題

發布時間: 2021-04-17 12:21:26

區塊鏈將為票據電子化帶來哪些變革

第一,能夠鑒定電子憑證真偽,無須擔心被惡意篡改或偽造。
第二,第三方託管模式能有效降低企業系統建設和運維的成本,而從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查詢和獲取電子憑證的方式,為企業用戶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獲取渠道。
第三,解決數據存儲行業面臨的信任瓶頸,有助於業務開展。
第四,以記錄電子憑證摘要、流轉記錄等方式,使得電子憑證可追溯,滿足了業務監管和審查的需求。
深度票據網聯合興業數金推出了票款見證系統,針對電票交易場景中可能出現的風險給出了解決方案。票款見證即企業間票款交易DVP,採用「先打款後背書」的交易模式,即買方先打款至興業銀行資金代管專戶,賣方確認資金到賬後再背書,興業系統核驗電票簽收成功再解付資金,整個交易過程中,深度票據網僅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務,不接觸資金和電票,保障資金和電票的安全。

Ⅱ 存在問題票據的根源

(一)票據流通渠道單一,票據作用難以正常發揮。對票據市場的作用認識不足,票據市場長期呈現銀行承兌匯票壟斷的局面。在這樣的背景下,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出現問題是很難避免的。
(二)票據格式不統一,造成資金風險。據了解,目前銀行承兌匯票均由各商業銀行自行印製,由於各行印製的匯票有各自的格式、顏色和相應的防偽標識,系統外其他商業銀行由於沒有他行匯票票樣,又無法對他行票據印鑒進行核對,對他行票據識別起來較為困難,在目前
假票和「克隆」票時有發生的情況下,收票行的風險相應加大。
(三)對銀行承兌匯票認識與實踐存在偏差。現行法規規定,作為結算工具,必須有真實的商品貿易背景。而事實上,由於我國融資工具缺乏,銀行承兌匯票經常被單純地作為融資工具使用,此時貿易背景存在與否往往被忽視。

Ⅲ 工商銀行最近票據出現問題是指什麼

1、企業網上銀行票據業務中的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為取得票據金額,而向票據上所載的付款人或承兌人出示票據,請求其付款的行為。

2、提示付款預約是對於持有的未到期的電子商業匯票,可通過網上銀行向工商銀行預約在指定日期向付款人提出付款請求。
工商銀行在指定的日期自動向承兌人發送票據付款請求。

3、追索是指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註:提出追索請求時需註明追索理由。

Ⅳ 我國票據融資存在的問題

票據融資業務存在的問題 :1.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一些企業為了獲得資金而與其他企業聯手簽訂虛假商品交易合同,甚至勾結銀行內部工作人員,利用票據融資手段騙取銀行資金,從而產生信用風險。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票據詐騙的現象也日趨增多。2.電子交易平台建設滯後。票據業務的盈利性與其流動性緊密相連,在當前經營方式下票據的流通大部分表現為票據實物的轉移,從而帶來了經營成本的增加,給業務操作如查詢、交割等帶來極大的不便,也給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容易產生風險。這制約了票據融資業務的進一步發展。3.同業合作不足。同業之間競爭有餘而合作不足,導致銀行間執行結算紀律鬆弛不一,無理拒付、壓票、壓單、拖延結算現象時有發生,出現同業道德風險;同業票據信息的管理、溝通與合作不夠,制約了票據在緩解同業資金緊張、創新業務品種、拓寬經營范圍、增加經營收入等方面作用的發揮。4.業務潛力未能充分挖掘。銀行方面:票據業務政策幾乎只限於向大中型企業和大中城市銀行傾斜,無論是中央銀行還是商業銀行上級行,在安排貼現(再貼現)貸款額度指標上,一般較少顧及中小企業和經濟欠發達地區所在銀行的需要,以致票據業務存在地區間和銀行間嚴重失衡的現象。由於缺乏相關的獎勵辦法和激勵措施,難以充分調動欠發達或基層營銷人員的積極性,從而喪失部分優質中小企業客戶。企業方面:不少企業經營者、企業財務人員票據知識欠缺,不能充分利用票據進行融資組合,可以使用票據的業務融資大多通過貸款等傳統方式解決,或者是在貸不到款的情況下才考慮使用票據。5.貼現票據種類單一,業務品種創新不足。由於當前社會信用和企業信用薄弱,銀行承兌匯票的交易量占整個票據市場交易量的90%以上,體現商業信用特徵的商業承兌匯票交易量很少,交易地域和簽發單位僅局限於一些大中城市和國有大中型企業,導致票據業務范圍狹窄,對票據融資業務的盈利性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

Ⅳ 電子票據業務銀行的風險點有哪些

存在的主要風險

融資性風險。即商業銀行簽發或貼現無真實交易背景或不能確定有真實交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而形成的風險。主要表現為:無交易合同或使用虛假、無效合同;超合同金額或期限簽發、貼現銀行承兌匯票;無增值稅發票復印件、重復使用或偽造增值稅發票復印件辦理貼現業務。有的商業銀行假借企業名義違規開立賬戶,借用這些賬戶自行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到其他商業銀行貼現,貼現資金迴流該行後,增加其存款,自稱為「融資性存款」。簽發、貼現無真實交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違反了《支付結算辦法》和《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因此,銀行不僅存在融資性風險,同時還承擔著潛在的法律風險。

信用風險。即在沒有繳納保證金或保證金不足的情況下簽發、貼現銀行承兌匯票導致大量銀行墊款而產生的信用敞口風險。主要表現為:一是未按規定比例收取保證金或保證金偏低;二是對保證金不足額部分擔保不足或擔保無效,如擔保合同金額小於保證金不足額部分、擔保企業擔保能力不足、質押物不符合相關規定、質押手續辦理不及時不規范、由關聯企業擔保或企業相互擔保、擔保合同無董事會同意的決議等;三是以本行貸款作為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的保證金,或將貸款轉為定期存款,作為申請承兌的質物。銀行的上述做法實際上是把承兌風險轉化為信貸風險,並沒有真正落實償還來源,同時還虛增了存貸款規模。銀行通過這樣一種非正常方式擴大存貸款和票據業務的規模,形成了「企業用貸款資金作保證金→銀行簽發承兌匯票→企業到銀行貼現→企業用貼現得到的資金再作保證金→銀行再簽發承兌匯票→企業再貼現……」的怪圈,在循環往復的過程中,信用徒然膨脹,貨幣信貸成倍數地虛增擴大,從而形成了信貸泡沫。

道德風險。一是關聯企業、關聯交易方相互串通,套取銀行資金。主要方式為:出票人與收款人為關聯企業或關聯交易方,出票人以一定比例保證金申請承兌,不足部分由收款人提供保證擔保,最後資金由收款人賬戶流向出票人賬戶,實現了資金的逆向迴流。二是社會上的一些不法人員利用偽造、變造票據、「克隆」票據或票據「調包」等欺詐手段,有意識地騙取銀行資金而使銀行面臨資金損失的風險。三是銀行內部人員在辦理票據業務時不認真把「三關」,即票據記載事項合法合規審查關、背書核實關、票據真偽核實關,或是違法違規,盜用銀行票據,而使銀行蒙受資金損失。

操作風險。一是先貼後查,逆向操作。有的銀行為了爭攬業務,增強市場競爭力,要求企業採取出具承諾書的方式先行貼現,而查復日期比貼現出賬日期晚幾天甚至半個月之久。這種查復未明即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或質押的做法存在一定的操作風險,銀行資金的安全性難以保障。二是辦理貼現和質押取得的票據背書不合法、不完整。主要表現為票據貼現時空白背書、多次背書時背書不連續等。這不僅違反了《票據法》的規定,在發生法律糾紛或出現票據流失等情況的時候無法主張票據權利,而且容易引發道德風險。

內部管理風險。一些中小銀行票據業務的基礎工作較薄弱,票據保管和使用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內部控制不力,導致票據案件屢屢發生,風險損失不斷產生。目前大部分中小銀行不同程度地存在檔案資料不完整不規范的問題,如承兌協議、商品交易合同等要素不全,承兌申請人的基礎資料不全,業務會辦記錄不詳等。還有些銀行存在賬實、賬賬不符,未真正落實印、證、押「三分管」,印章交接無監交人,保證金記賬串戶,銀行承兌匯票委託收款時以蓋行政公章代替結算專用章等問題。

利率風險與流動性風險。四家國有商業銀行較少向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業務,中小企業貸款和一些規模較小的項目貸款一般是先由中小銀行進行票據承兌貼現,然後由中小銀行向四家國有商業銀行進行轉貼現。中小銀行賺取的是票據市場的利差。一旦市場資金緊張,轉貼現利率上升,中小銀行就會面臨利率風險,嚴重的還將導致流動性風險。

風險成因分析

經營思想錯位,盲目擴大業務規模。中小商業銀行受經營區域的限制,普遍存在資金緊張、經營規模小的問題,而票據業務則具備規模擴張的功能,可以獲得額外業務量。因此,中小商業銀行首先把票據業務的發展作為實現規模增長的一個主要手段,通過向企業發放貸款或辦理貼現,轉存為保證金或開具定期存單,再簽發票據,如此滾動辦理可以實現存款、貸款的雙重增長。其次,票據業務可以稀釋不良貸款:通過增加票據資產擴大貸款規模,做大分母,降低不良貸款率。同時票據業務可以調整利潤,增加營業收入:通過票據業務的買入賣出,提早實現利息收入,調整利潤實現狀況;貸款轉作保證金,銀行獲得的是貸款利息,而向企業支付的是存款利息,利差則成為銀行的營業收入。

內控建設不完善,風險意識淡薄。中小銀行雖然普遍建立了票據業務的內控制度,但票據業務的操作流程和責任制度不夠統一規范和嚴密,未能覆蓋所有風險點,不能有效防範風險。有的銀行未將票據融資全部納入單一客戶授信范圍,不利於控制和防範單一客戶的信用風險;有的銀行「三查」制度執行不到位,對企業信用狀況不能充分掌握;有的銀行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和重要崗位人員的定期輪換尚未形成制度,不利於防範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還有的銀行受審計人員不足的制約,對票據業務的審計監督比較薄弱。

法制體系不完善。現行的《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商業銀行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的有些條款過於籠統,對貼現、轉貼現、再貼現業務中涉及的銀行承兌匯票的法律法規未作專門的司法解釋,監管中缺少法律依據。一是對商業銀行承兌業務沒有相應的監控指標。在2002年中國人民銀行取消了對承兌總量不得超過上年末存款余額的5%的控制指標後,未有其他指導性指標出台,對於資產規模小、風險控制能力較低的中小金融機構來說,缺乏外部約束,容易造成盲目發展。二是對承兌保證金的管理和保證金的收取方式、數量沒有統一的規定,對貸款轉保證金的做法沒有具體界定和處罰標准。三是對企業多頭開戶、重復使用增值稅票在多家銀行辦理貼現缺乏控制措施。

銀企信息不對稱,票據防偽手段落後。一些企業法制觀念薄弱,通過偽造合同或發票,來騙取銀行資金,而相關的信息共享機制還不夠健全,如銀行與稅務部門未實現聯網,無法查詢發票的真實性,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中也缺乏票據承兌貼現的信息。另外,一些企業提供的合同與增值稅票不能互相對應,少數企業無法提供增值稅票,給銀行審查真實交易背景帶來難度。由於缺乏全國統一的票據簽發、查詢和簽證的系統或機構,票據的電子化程度較低,使「假票」、「克隆票」有可乘之機。

弱勢地位受歧視。由於中小商業銀行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缺乏全國性網路,對票據的查詢需由大銀行代理,有些代理行歧視小銀行的委託,故意拖延查復的時間,票據查復速度較慢,最長的需1個月之久,迫使委託行不得不對急用資金的企業先行貼現或對大客戶實行見票即貼的簡單審核方式,形成票據業務的操作風險。

風險的防範與管理

端正經營思想,增強風險防範的意識。中小商業銀行要糾正片面追求規模和速度的行為,正確處理好票據業務發展和風險防範的關系,不要為了票據收益去承擔巨大的墊款風險。應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結合自身的特點和實際指定票據業務發展目標和規劃,不要盲目追求發展速度和規模的擴張,業務的發展應建立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

加強內部控制,健全風險防範機制。中小商業銀行應堅持「內控優先」原則,以風險管理為重點,加強票據業務內控制度建設,制定規范、操作性強的出票、登記、查詢規程和制度,強化對票據真實性的審查和檢查,確保票據交易真實性和資金的安全性。同時對票據業務環節中的各個風險點進行認真的預測和剖析,對每個風險環節設置「防火牆」,並定期對風險管理程序進行評估。中小商業銀行還應加強對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對票據業務風險的認識與把握能力,提高從業人員的防範技能,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執行操作、檢查和監督制度。

修訂完善制度,規范票據市場。現行的《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商業銀行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的有些條款已不適用於當前票據業務的發展狀況,票據業務中企業當事人的准入退出制度、票據融資的管理、各種票據交易行為管理、票據信用評估、票據交易的價格約定、資金清算、票據業務的風險准備等制度都應盡快納入規范化軌道。從監管的角度來講,應對商業銀行票據業務風險控製作出具體規定:一是將票據融資全部納入信貸授權和客戶授信范圍,以便於外部監管和內部監控;二是對票據業務制定指導性的承兌總量、單戶或最大十戶的承兌比例監控指標、向異地企業出票的控制制度等,以剔除票據市場中的泡沫;三是實行保證金等級管理或規定保證金最低限額,將票據風險敞口與資本金規模掛鉤,降低銀行承兌風險;四是對以貸款作保證金、關聯企業套取銀行信用等行為制定明確的界定標准和處罰規定;五是規定所有金融機構對已辦理貼現的增值稅票原件加蓋戳記,註明貼現金額和貼現機構名稱,從源頭上堵住重復使用同一增值稅票辦理貼現的問題。

加強合規性監管,促進票據業務健康發展。監管部門應充分認識票據業務中潛在的風險,加大現場檢查的力度,重點檢查票據承兌和貼現業務的貿易背景的真實性、貼現資金流向、發放貸款作為保證金、票據業務的內控機制和存在的風險等問題,注重對內控的有效性、操作行為及各個風險點的監管,進一步加大對票據業務中違規違法的處罰力度,加強檢查監督,及時糾正和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最大限度地防範控制風險。

完善信貸登記咨詢系統,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央行和監管當局應盡快建立銀行承兌匯票簽發和貼現業務的資料庫,實現票據在全國范圍內的統一網路查詢功能,提高業務效率,實現與稅務部門的聯網,及時識別企業提供的增值稅票復印件或原件的真偽,加強真實貿易背景審查,防範和化解票據風險。

Ⅵ 有關票據的問題

在我國,本票是指銀行本票,由申請人將款項交付給銀行,並由銀行簽發,具有較高的信用度。一般限於同城結算使用,屬見票即付票據,其效力相當於現金。

匯票包括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銀行匯票的簽發類似於銀行本票,但不用於同城而用於異地結算。商業匯票是一種遠期票據,票據付款人按照票據註明的日期將款項支付給票據持票人,它可以用於同城也可以用於異地結算,但必須用於貨物購銷業務的結算。

支票由付款人自行出票,一般限於同城結算,雖然,也屬見票即付票據,但持票人需將支票解交收款銀行並委託期代為收款。日常經濟生活中,支票相對而言使用最為廣泛。

說簡單點,支票是在"銀行存款"中核算的
匯票和本票是在"其他貨幣資金"中核算的;最後在加個明細區別一下就OK了

Ⅶ 區塊鏈對票據在全國現狀是怎樣的

2020年區塊鏈發展迅速,眾多應用紛紛落地,僅螞蟻金服在區塊鏈技術落地的應用場景便早已超過40個,遍布商品溯源、公益溯源、跨境匯款、供應鏈金融和電子票據等場景。伴隨著區塊鏈應用場景的不斷突破,供應鏈金融、跨城出行、公益籌款等領域的票據,也迎來全面區塊鏈化時代。區塊鏈技術能夠解決信任問題,區塊鏈電子票據正在取代紙質發票,區塊鏈電子票據正在全國鋪開。密碼財經 mimacaijing,專注區塊鏈信息。

Ⅷ 商業銀行有哪些票據結算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商業銀行票據業務存在的問題 

1商業票據防偽及鑒別技術手段滯後 
票據的真實性問題包括二個方面,一是真假匯票問題,二是票據背後是否有真實的商品交易問題。目前由於各行之間缺乏必要的信息溝通,各金融機構之間沒有跨系統的票據信息查詢網路,同時也缺乏對企業簽發的商業匯票是否具有真實商品交易背景的信息查詢系統,使銀行具體操作人員難以核實票據的真實性,特別是社會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克隆」匯票的出現,更加大了對票據真偽辨別的難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經營票據市場業務的風險。  

2.票據審核不嚴、有章不循、違規操作
(1)無貿易背景承兌或貼現票據  
《支付結算辦法》和《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或貼現票據要有增值稅發票、商品發運單據和商品交易合同。但實際執行中,有的銀行無貿易背景承兌或貼現票據,表現為簽訂虛假合同,合同沒有明確以銀行承兌匯票為結算方式,增值稅發票金額與貼現金額不相對應,貼現票據貿易合同在企業名稱時間與成退回票記載和貼現時間存在出入,發票或合同金額小於票據額,增值稅發票重復使用,使用過期或不合規范的貿易合同文本辦理承兌匯票,以增值稅發票代替貿易合同辦理銀行承兌匯票。 
(2)
《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貼現人對貼現申請人提交的商業匯票,應按規定向承兌人以書面方式查詢,以控制交易風險,但有的銀行對一些長期往來客戶,為加快業務辦理速度,提高競爭力,在與企業達成相關協議基礎上,採取了先貼現後查方式逆程序操作。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時,先簽發後補辦手續,存在銀行承兌匯票簽發日期早於合同簽訂日期等現象。  

3.保證金不足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向承兌申請人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要按簽發票據金額收取一定保證金,或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擔保,但有的銀行對保證金或其他擔保執行並不嚴格,表現為保證金不足或擔保不到位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用本行貸款作保證金,未按規定比率收取保證金,保證金帳戶未實行一一對應管理,一筆保證金開出多筆承兌匯票等現象。 

4.風險防範意識和防範措施薄弱 
票據的基礎是信用。信用環境的好壞,直接關繫到票據業務的發展。可以說,中國信用制度不健全和信用狀況不佳是票據市場發展的最大障礙。而由於部分企業、個人和金融機構信用差,影響了部分票據的使用和流通,從而使市場對所有票據的信用產生懷疑,即使是信用好的企業簽發的票據也難以被接受。「劣質信用驅逐優質信用」動搖了市場的信用基礎。

商業銀行票據業務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1.加大商業票據業務投資,提高票據鑒別能力 
商業票據具有時空跨度大、資金額度大等特點,容易成為竊取、騙取資金犯罪分子涉獵的目標。商業票據防偽反假除了認真貫徹規章制度外,銀行必須加強商業票據防偽反假的技術措施:用圖形掃描儀或數碼相機採集和積累商業票據信息,建立業務信息庫;積極使用寬頻信息網路傳遞商業票據業務信息;設計與開發鑒別票面真偽的軟體程序,我們可以參照公安部門採用過的 「圖形重合技術」軟體程序,設計與開發應高質量、高速度地跟上票據業務發展需要的軟體,使之成為鑒別票面真偽的技術保障。最後對信息採集、使用、輸出、輸入要有技術上和制度上的管理措施。不同部門的信息交流和使用應由人民銀行作出具體規定,破除行業壁壘,疏通商業票據防偽反假的渠道,讓商業票據業務信息充分合理地發揮使用效應。通過加強商業票據防偽反假的技術措施,形成社會有關行業商業票據防偽反假的信息網路,堵住假票,防止詐騙,震懾罪犯,共同防範票據風險。

 2.金融機構要健全和完善內部控制機制 
要根據各種票據業務的特點制定嚴密、科學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建立嚴格、明確的崗位責任制,使每一道環節的業務操作都有章可循,有據可查;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杜絕操作風險,同時要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稽核檢查,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要加大業務培訓力度,全面提高票據人員的業務素質,減少風險隱患;要將票據業務納入資產負債管理和統一授信管理,立足自身實力安排承兌業務總量規模,盡可能降低來自於承兌人的信用風險。

3.金融機構聯手培植商業信用,強化信用約束 
要改變目前商業承兌匯票使用少的狀況,必須在企業中樹立起信用觀念。以人行牽頭,金融機構和信譽良好的企業參加,建立金融機構之間的定期通報制度,並將其納入企業信貸登記系統,定期公布相關企業的信用評級制度,加大信用環境治理的力度和公開性,確保信用信息的公開、公正和透明。通過人行和各金融機構成立信用評定小組,採取薦、評價、公示和考核制度,並授予「金融機構重點支持簽發商業承兌匯票資格企業」並定期考核、記錄資信,以此激勵企業信譽感的增強。在培植信譽過程中,一定要注重依託現代化手段消除「信息不對稱」現象,使惡意逃廢銀行債務,有不良票據行為的企業,受到金融機構合力制裁。一旦信用有不良的紀錄,便要給其生活及經營活動帶來極大困難,沒有信用他們寸步難行。同時對隨意延壓、無理拒付行為的承兌銀行,要進行公開曝光,並依法給予處罰,直至暫停或取消其承兌資格。

Ⅸ 票據業務領域的風險突出環節主要有哪些方面

票據業務的七大風險提示,分別是:
(一)票據同業業務專營治理落實不到位。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票據同業專營上收不徹底,不同程度存在未實行專營部門集中審批、分支機構辦理同業票據業務、會計處理不集中、未對同業票據交易對手實行名單制管理、違規辦理商業承兌匯票買入返售業務等問題。
(二)通過票據轉貼現業務轉移規模,消減資本佔用。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賣斷+買入返售+到期買斷」、「假買斷、假賣斷」、附加回購承諾等交易模式,假賣斷真出表,或幫助他行在月底代持,調節信貸規棋;有的利用第三方機構,將票據資產轉為資管計劃,以投資替代貼現,隨意調節會計報表並減少資本計提。
(三)利用承兌貼現業務虛增存貸款規模。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滾動簽發銀行承兌匯票,以票吸存,虛增資產負債規模;或以貸款、貼現資金做保證金,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虛增存款。有的還通過人為倒換業務類型,提增中間業務收入,虛增績效。
(四)與票據中介聯手,違規交易,擾亂市場秩序。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中介合作,離行離櫃大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票據貼現,非法牟利。
(五)貸款與貼現相互騰挪,掩蓋信用風險。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貼現資金還舊借新,調節信貸質量指標;發放貸款償還墊款,掩蓋不良。
(六)創新「票據代理」規避監管要求。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同業代理轉貼現、抽屜協議,隱匿信貸資產規模;委託中介機構辦理票據業務,甚至出租、出借賬戶和印鑒。
(七)部分農村金融機構為他行隱匿、消減信貸規模提供「通道」,違規經營問題突出。在個別股份制銀行、城商行主導下,部分農信社、農商行、村鎮銀行為他行做通道、消規模,違規貼現,大量出具抽屜協議或承諾辦理轉貼現,不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甚至賬外經營,潛藏風險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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