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必須去康復中心嗎
㈠ 工傷不去康復醫院,可以直接申請鑒定嗎,鑒定
一般慣例是沒有進醫院治療是不會存在殘疾的,申請鑒定也是沒有意義的。但假定是進醫院治療了,沒有去康復醫院作康復治療,是不會影響勞動能力鑒定的。是否進醫院或康復醫院不是工傷鑒定的限制條件,但沒有醫療診斷或治療病歷無治進行工傷等級鑒定。
㈡ 工傷認定後康復訓練一定要到康復醫院嗎
您好!工傷認定後康復訓練不一定要到康復醫院,也可以在其他場所。謝謝閱讀!
㈢ 工傷,公司不讓我去康復醫院怎麼辦
員工因為工傷問題和單位出現糾紛,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㈣ 工傷後應該回去康復治療嗎
需要的話且單位也給錢就去做,讓醫生註明需要康復
㈤ 你好!我想請問工傷不去康復中心對企業在工傷賠償這塊有什麼影響沒
工傷賠償參考 傷殘鑒定結果主張賠償 與您是否去 康復中心沒有多大關系 參考 工傷保險條例 20 條。28條。
㈥ 不去去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工傷康復醫院做康復(去了其他醫院)會被停止享受工傷待遇嗎
你好,要在工傷保險定點醫院治療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成都顧連,工傷醫保單位
㈦ 請問工傷康復是必須要做嗎
主要看受傷部位
有無康復價值
可以聽大夫的意見。康復對自己會更好。工傷費用,社保基金中支付
㈧ 工傷職工必須進行工傷康復嗎
工傷康復僅對具有康復價值的工傷職工進行。
工傷康復是按照 「先治療康復、後評殘補償」和立足於「基本康復」的原則,利用現代康復的手段和技術,為工傷殘疾人員提供醫療康復、職業康復等服務,最大限度地恢復和提高其身體功能以及生活處理能力、勞動能力,讓其重返工作崗位的一項醫療服務。
並費工傷職工都必須進行工傷康復,工傷康復也並非適合於所有工傷職工,工傷職工是否應當進行工傷康復,取決於是否具有康復價值。工傷康復一般適用於骨傷、燒燙傷、神經損傷、職業病。
工傷康復由專門的康復治療機構進行,北京市制定有專門的工傷康復辦法,具體程序是先由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向統籌地區人社局提出申請,人社局委託康復機構評估,作出是否具有康復價值結論,人社局核准後通知工傷職工進行康復治療。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北京市工傷康復管理辦法(試行)》
第八條 康復對象是指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因工傷(含職業病,下同)致殘或造成身體功能障礙,經確認具有康復價值,需要進行康復治療的職工。
第九條 工傷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入工傷康復對象范圍:
(一)尚在工傷停工留薪期內且傷病情相對穩定,經確認具有康復價值、需要早期介入康復治療的。
(二)舊傷復發,經確認具有康復價值的。
第十條 康復對象的確認:
(一)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向用人單位所在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時,可以提出工傷康復申請並填寫《北京市工傷康復申請表》(見附表1),同時提交相關醫療檢查資料。
(二)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做出工傷認定結論後,及時將申請材料轉送工傷康復機構,工傷康復機構接到申請材料5日內提出是否具有康復價值的意見,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5日內將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意見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和工傷職工。
具有康復價值人員名單報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
與原工傷發生時所在單位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工傷職工,不再進行康復對象確認。
(三)經確認的康復對象,持本人身份證、工傷認定結論和《北京市工傷康復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及時到工傷康復機構進行住院康復治療。
第十一條 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已鑒定傷殘等級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由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申請,經工傷康復機構確認,具有康復價值的,報所在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進行工傷康復。
第十三條 工傷康復職工可以享受如下待遇:
(一)工傷康復期間,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有關規定,康復對象享受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滿的,是否延長停工留薪期依照《北京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辦理。
(二)工傷康復對象住院期間,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享受住院伙食補助費。
㈨ 工傷鑒定時勞鑒委人員說要先去定點康復醫院做康復治療後再評級。請問勞鑒委一般會要求康復多久再鑒定
1、先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 i出工傷認 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2、認定工傷後,再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據鑒定的勞動能力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㈩ 工傷出院後一定要再去康復中心治療嗎
不一定啊,輕傷要去什麼康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