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去派出所還是辦證中心
A. 首次身份證辦理是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還是戶口所在地戶籍管理中心
戶籍所地派出所。
持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七條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申領和補辦換身份證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驗原件);
2.申請人原申領的居民身份證(沒辦證和遺失證件的除外);
3.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新辦證或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的提供);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派出所戶政室列印)。
辦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首次辦理身份證,並填寫申請表。
2.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證明提交後會進行初步審核,確認無誤後,申請人可領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3.在通知時間內,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證件。
辦理地址:
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B. 遷戶口是去派出所還是去政務大廳
你好!
遷戶口是去派出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一條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C. 辦理戶口遷移到行政大廳辦理還是去派出所辦理
派出所,只要資料准備齊全時間很快,如兩地近一個工作日或者一個上午就夠了
D. 遷戶口的問題去問辦證大廳還是公安局
去辦證大廳,2017.7.1起辦證大廳受理,一切由公安管轄的證件全部在辦證大廳完成,你可在網上預約也可以手機預約,拿到預約號後帶上數碼回執到現場辦理即可。對你有幫助請點擊採納和關注不明白隨時問。謝謝!
E. 辦身份證在戶口所在的派出所辦還是到行政服務大廳去
持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七條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申領和補辦換身份證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
2.申請人原申領的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辦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首次辦理身份證,並填寫申請表。
2.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證明提交後會進行初步審核,確認無誤後,申請人可領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3.在通知時間內,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證件。
辦理地址:
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F. 辦戶口遷入證明需要什麼資料去街道辦事處還是派出所
當然是在派出所的戶籍科辦理了,街道的話你要去計生科開個未違反計劃生育的證明,或者查環查孕。你情況應該只是由集體戶口遷入本地的個體戶口上,難度不大,一般是讓你老婆跟你一起去派出所戶籍科把你的戶口掛靠到你老婆戶口上就行了,如果你的戶口本是單獨一張的方便點,如果是公司的人都在一本戶口本上的還要公司開具公章證明吧,山東的政策不了解,但我想大概的都是相同的。
G. 落戶需要時需要辦理身份證,是在派出所辦嗎
持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七條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申領和補辦換身份證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驗原件);
2.申請人原申領的居民身份證(沒辦證和遺失證件的除外);
3.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新辦證或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的提供);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派出所戶政室列印)。
辦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首次辦理身份證,並填寫申請表。
2.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證明提交後會進行初步審核,確認無誤後,申請人可領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3.在通知時間內,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證件。
辦理地址:
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H. 上戶口去派出所還是政務大廳
第一、先要在醫院把寶寶的出生證明辦了,現在都是機打的了,一定看清楚相關的證件號是否都正確省的到了戶政中心因為號碼不對,產生其他的麻煩。
第二、寶寶的戶口可以隨爸爸一方或者媽媽一方,去給寶寶上戶口的時候一定要帶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准生證、還有寶寶的出生證明。
第三、帶齊這些東西就可以去戶政部門給寶寶上戶口了,現在新生兒都有自己的身份證號了,還有就是獨生子女光榮證。
新出生嬰兒的戶口,需要到父母某方所在的派出所辦理,需要攜帶父母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准生證和身份證以及復印件,每個地方不一樣,有的要上環有的不要的。有的要求上環,有的則不用。
以較為復雜的為例: 第一胎,先到婦幼保健站上環,拿到上環證,必須是婦幼保健站的,如果是在別的醫院上的環就再去婦幼保健站查一下環,然後去派出所,就說自己要給小孩上戶,他會給你一張紙,是男女雙方需要蓋章的證明。拿著這張紙和上(查)環證、准生證、雙方戶口本、結婚證、出生證去辦理准生證的辦事處計生辦,他會給你開一個新生兒上戶備查聯(鄉鎮是上戶證),派出所給的那張紙上要蓋男女雙方戶籍所在地辦事處計生辦的章。
I. 辦理戶口遷移證實在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還是在派出所
戶口遷移證是你離校的時候學校或學校所在地的大學生就業指導委員會(中心)負責辦理的
J. 我想問下上戶口是直接到派出所嗎要啥證
上戶口要到當地的公安派出所的。
上戶口需要攜帶的證件有:
1、出生醫生證明。
2、結婚證。
3、新生嬰兒落戶必須提供父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母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4、未成年人落戶的要攜帶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母親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派出所關於未入戶原因的證明。
5、其它可以說明情況的有效證明。
(10)落戶去派出所還是辦證中心擴展閱讀
嬰兒出生後應在一個月內依法進行戶口登記,當年12月31日前出生並辦理戶口登記的稱為當年出生登記,此外則稱為往年出生登記。
辦理人可以是新生兒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監護人,比如說,孤兒的戶口可由鄰居、社區(村)組織或者法定監護人來辦理;遺棄或收養的可由民政部門、合法收養人等來申請辦理。
若新生兒是收養的,則需要辦理《收養登記證》,如果收養是發生在1999年4月1日之前的(黑戶補辦戶口),則需要開具事實收養公證書;若新生兒是棄嬰,則應該在立案後由民政處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