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買房子去售樓中心怎麼說
① 我想買房子,但是每到一個售樓部,他們都說沒幾套房子,但過幾天又出來新房,我該怎麼辦呢
查哪些房子拿到預售許可證了,然後再到售樓處去核實。
1、首先收集有關房地產項目的各種信息,通過對自身的消費需求狀況(購買能力、欲購買樓盤位置、居住小區的配套、環境、物業管理、總價格、面積等)進行全面、綜合的衡量與分析,初步確定一個適合自身實際需要的購房框架,然後結合收集的各種樓盤信息進行篩選、比較,確定幾個備選項目。
2、抽出幾天時間進行現場實地考察。現場考察項目過程中,可邀請一些對建築和環境懂行的朋友同行,這樣對選擇到好房屋會有很大的幫助。選定項目後,交訂金前,最好向房地產行業的律師或懂行的朋友咨詢一下簽訂合同時應注意的問題,如有條件最好聘請一位房地產專職律師代為辦理,從而確保購房後萬一與開發商產生糾紛時不至於太被動。
3、去售樓處交訂金,並同時簽訂認購書和確定簽署正式合同的時間。(這期間特別要注意詳細查看開發商提供的「五證」及相關文件)。按照約定時間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交納購房款項。在規定期限內,由開發商協助到當地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預售合同的登記手續,並按規定交納印花稅。
4、合同登記後,需要辦理購房貸款的,可以著手辦理抵押貸款手續。具體辦理辦法,可向有關部門咨詢。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後,開發商提供「入住通知書」及「收樓須知」,銷售部、物業公司財務部、管理處到現場集中辦公,著手辦理業主入住手續。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公約》。
買房子時要注意
1、如果你是買主,出價要低些。不過不能亂砍價,砍出的價格務必在合理的范圍內。讓對方先開口說話,讓表明所有的要求,先隱藏住自己的觀點。讓對方對重要的問題先讓步,如果願意,在較少的問題上,也可以先讓步。
2、讓對方努力爭取所能得到的每樣東西,因為人們對於輕易獲得的東西不太珍惜。不要讓步太快,晚點讓步要比較好些,因為等待愈久。同等級的讓步是不活要的。例如對方60%,可讓40%,如果對方說應該讓60%時,無法負擔來婉拒對方。
② 新手買房 去售樓處都要問哪些問題
對很多人說,買房時一輩子的事情,所以買房前一定要經過深思熟慮。我閨蜜是做售樓的,在平時交談的時候她會和我們透漏一些房產的潛規則,多虧有她,不然我買到的房子會被坑死。下面盤點一些買房最容易被坑的6個雷區。
6、謹慎認識贈送的附加值
為了消除消費者對公攤過大的顧慮,開發商可能免公攤銷售,為了消除人們對電梯維護費的顧慮,開發商可能為了促銷免除幾年的電梯維護費用,為了消除人們對物業過高收費的顧慮,也可能贈送幾年的物業管理費,這些都是短期行為的刺激銷售政策,沒有什麼重大意義。
比如買屋送裝修,買房送傢具,送電器等,事實上銷售前計價稍微提升一點,就足以將這些支出打進房價,因此買房不要追求面子工程,即追求額外優惠,或者將這些贈送附加部分進行剝離,單純就房價與相關房型進行性價比的對比。
③ 第一次買房不懂,是應該去售樓中心買還是去中介買
很多人第一次買房的時候,其實不懂內行的套路,可能會被忽悠,想要買到價錢合理又能滿足自己需求的房子,最好是直接去售樓部。
第三個原因:中介等於分銷渠道。要知道中介的別名是銷售,他們雖然有資源,但是也都是和其他地方進行合作,並且受人之託的,為了自己賺錢可能會昧著良心給你說一些好聽的,到時候你買了就算後悔也沒什麼用了,但是售樓部你能直接去看看房屋真實的樣子,而且她們也會根據你的需求給你確定合適的房源,並且售樓部雖然也是顧問,但是起碼資源就是自家公司的,里里外外都有一層關系,所以這個還是比較保險的。
④ 買房老帶新,售樓部那裡確說不行。有沒有懂房產的怎麼解決
你好,你這個問題後來解決了嗎?我現在也出現和你一樣的問題。我還沒付定金。他們也不給我老帶新的優惠5000。
⑤ 如何說服客人去售樓處看房子
你將下面這些看明白,吃透了,講出來就有50%的客戶跟你去了,現在售樓處競爭壓力非常大,突出您樓盤的優勢(學區、位置、地鐵、配套、特色、與其它樓盤最大的區別)和你的專業性,就有客戶過去看房子
房屋買賣合同效力認定不僅僅只有有效和無效兩種情況,還有一些特殊情形,即特定條件下有效,特定條件下無效,而對這些特殊情形的分析,不應一概而論,應具體分析。
一、 買賣合同未採用書面形式
按照《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但是,根據《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即使未採用書面形式,也未必會無效。如買賣雙方實際履行了主要義務,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應認為買賣關系有效。
二、賣方轉讓沒有權證書的房產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產,是不能轉讓的。但是,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法律、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可見,只要標的物合法且有權處分,對於標的物是否有相關證照,合同法並無要求。如果買賣雙方在簽訂協議時對房屋權屬證書尚未領取的狀況是明知的,且當條件或期限成就時就能辦理過戶手續,產權亦無其他爭議或購買的房屋已交付入住時,一般應認定為有效。
三、房屋共有人擅自轉讓房產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十九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項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也就是說,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即買方受讓房屋時出於善意,不知有其他共有人或無從審查是否有其他共有人或有充足的理由人認為其他共有人並不反對,支付了合理的對價,並進行了登記,則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四、沒有辦理過戶手續而引起一方反悔
根據《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是否進行登記並不是生效條件,只要雙方簽訂的不動產轉移合同依法有效,雙方就應按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因合同一方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責令其繼續履行,辦理過戶登記。
⑥ 買房子售樓處說賣完了,是真的嗎
對很多人說,買房時一輩子的事情,所以買房前一定要經過深思熟慮。我閨蜜是做售樓的,在平時交談的時候她會和我們透漏一些房產的潛規則,多虧有她,不然我買到的房子會被坑死。下面盤點一些買房最容易被坑的6個雷區。
6、謹慎認識贈送的附加值
為了消除消費者對公攤過大的顧慮,開發商可能免公攤銷售,為了消除人們對電梯維護費的顧慮,開發商可能為了促銷免除幾年的電梯維護費用,為了消除人們對物業過高收費的顧慮,也可能贈送幾年的物業管理費,這些都是短期行為的刺激銷售政策,沒有什麼重大意義。
比如買屋送裝修,買房送傢具,送電器等,事實上銷售前計價稍微提升一點,就足以將這些支出打進房價,因此買房不要追求面子工程,即追求額外優惠,或者將這些贈送附加部分進行剝離,單純就房價與相關房型進行性價比的對比。
⑦ 買房子,是找中介還是直接去售樓處找售樓員
這個需要看情況,如果急的話可以找中介,預算比較低可以到售樓處購買。
開發商的樓盤一般是單個的,最多也就是兩三個樓盤同時開發,也就是說,去了售樓處頂多也就只能了解兩三個樓盤的情況,可供選擇的面比較窄。而房產中介代理機構可以同時代理十幾個樓盤,他們手中可能會有幾十甚至上百個樓盤,屆時就可以從中細細挑選,還能同時比較多個樓盤的優勢與特徵。
能夠全款買房的人是很少的,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買房的方式就是貸款買房。但是貸款買房是有一個前提的,就是要湊夠首付錢才行。去售樓處買房子的時候,購買的是新房,首付一般需要支付30%左右。但是去中介買房子的時候,購買的是二手房,首付一般需要支付40%左右。
兩者來說價格存在著比較大的差距,二手房買來可以直接入住,如果著急住可以找中介果斷購買,倘若手頭寬裕,但是預算比較低,可以去售樓部購買一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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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注意事項
1、選戶型,挑選戶型時,首先要看戶型的朝向。朝向優劣的順序依次為:正南、東南、東、西南、北、西。
2、選樓層,中間層房屋的空氣質量相較於低層更好,出行較高層更方便,可以說是折中。
3、很多購房者認為,當下房價過高,所以買房時,一般會在同等區域、同等地段選擇價位便宜的樓盤。正確的做法是多學習選房知識,關注戶型好壞,房屋質量等干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