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去北京考試中心
A. 聽說報了國家公務員考試的考生有些人需要去北京,考試地點到底怎麼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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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尚未公布,請先參考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
報考銀監會、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特殊專業職位的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直轄市。報考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北京。
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就近選擇考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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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北京市公務員考試在哪裡考
考場則是由主考部門在選擇的考區地點內進行指定考場。
二、省公務員考試中不得隨意選擇考場,一般是報哪裡就在哪裡考,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是在同一筆試地點考試。
三、如果報考人數較少的話,同一職位的考生會被安排在同一間考場,而如果人數較多,同一職位的考生則會被安排在附近的幾個考場。
C. 北京公務員考試在哪裡考
北京市公務員的考試考點設在北京,肯定要在北京考,只是現在沒有發布公告,建議不要著急做好復習
D. 國家公務員考試在北京的考點有哪些
呵呵,這個考生只能選擇就近考試城市,但是具體的考點需要等到國家公務員考試准考證下發下來才能知道。
E. 國家公務員考試地點在哪
國家公務員考試,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設有考點,主要是在全國各省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和個別的大城市設下考場,一般遵循的是報名人數多少以及顧及周邊城市考生的就近原則,以及該城市組織大型考試的能力而設置考點。但不是只限定所有省份的省會城市才能報考,而是通過報名人數的統計,覆蓋周邊城市,方便考生就近進行考試。領取公務員考試備考資料
因此,考生在選擇考試地點時,可選擇自己比較方便的城市做為考點,考試地點與報考職位及工作地點無關,但需要注意的是,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者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北京。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以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直轄市、省會城市或者自治區首府。更多報考問題解答可點擊咨詢老師
F. 北京市公務員考試在哪裡考
考場則是由主考部門在選擇的考區地點內進行指定考場。
二、省公務員考試中不得隨意選擇考場,一般是報哪裡就在哪裡考,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是在同一筆試地點考試。
三、如果報考人數較少的話,同一職位的考生會被安排在同一間考場,而如果人數較多,同一職位的考生則會被安排在附近的幾個考場
G. 北京公務員考試地點在哪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公務員考試地點以考生准考證的地點為准,建議考生提前列印准考證查看考試地點,以免耽誤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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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國家公務員考試地點怎麼安排
公務員考試分為中央和地方兩種形式:
1、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
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國考考試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和個別較大城市設置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報考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北京。具體根據你所報考的單位安排。
2、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
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省考省考的筆試考點安排是根據您所報的單位,在該單位所屬地級市進行考試,省考的考點是不可選擇的。被安排到哪裡就是哪裡,一般是所在地級市的大中專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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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的歷史:
1、起源期
夏商周時代,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公務員,國家的官員主要是國王的親戚,他們的官職要世襲。到了春秋時代,諸侯國林立,君主也希望更多的人才參與管理,孔子提出了一個口號:「學而優則仕」。
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公務員制度基本建立起來了,但是還沒有嚴格的考試,基本上是以面試為主,崗前培訓為輔;而崗前培訓的基本原則,就是「以吏為師」。
秦朝之後,中國經歷了一段公務員制度的波動期。一個階段是貴族制度,外戚干政,整個公務員體系受到沉重打擊,考試自然無法正常開展;另一個階段是戰爭時期,一切以戰爭為中心,讀書人很難找到用武之地。
2、發展期
唐朝將隋朝建立的科舉考試形式常規化,基本確立了通過科舉考試才能做官的原則。然而制度創立初期,時常受到非理性因素干擾。在科舉考試之前考生常常要去拜訪考官。
宋朝,皇帝在考官的選擇和考試命題方面進行了嚴格的控制,對考試的公平性更是設置了各種措施。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主張確立一套嚴格的選才標准,讓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也能評閱試卷,也能主持考試。這一原則,正和現代公務員考試的精神符合,那就是考試可以不依靠人的因素而確立評判標准。明代有《狀元及第》,朱元璋頒布《六條聖諭》匾。
3、成熟期
1982年,原勞動人事部制定下發《吸收錄用幹部問題的若干規定》,強調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吸收錄用幹部,實行公開招收,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堅持競爭考試、擇優錄用。從此,考試進入幹部錄用程序中。
1987年,黨的十三大決定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要求在選拔任用方面盡量增加透明程度、開放程度和群眾參與程度,要求引入競爭機制,在更大范圍內創造一種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局面。
1988年,七屆人大一次會議提出,今後各級政府錄用公務員,要通過公開考試,擇優選拔。
1989年,原人事部在監察部、審計署等6部門進行公務員考試錄用試點。
1993年,《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頒布。原人事部於次年下發《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要求錄用國家公務員,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准,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務員考錄制度正式建立。
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頒布,明確規定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
2007年,中組部、原人事部下發了《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的通知》;同日,原人事部下發《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規定》對公務員考錄的原則、報考條件、招考程序和方法以及紀律與監督等做出全面規定,進一步完善了考錄制度。
2018年10月21日,國家公務員局發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共有中央機關75個單位和20個直屬機構參加,計劃招錄1.45萬餘人。
I.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在哪裡考
一般是在那個省份報名在那個省份考試。也可以更換到外省考試的。
以「河北」為例:報名時地點選擇的外省,但後期希望能在河北的考點考試,考生在報名後更換考點,可以在「河北」報名確認系統進行確認,但是特別要注意的是:一旦繳費確認成功後,必須在河北考區參加國考,地點不可以再進行更換。所以,考生在報名選擇地點時,要慎重考慮好。
考生可以自行選擇考點,考點設置為各省的省會城市。但筆試通過後,面試需要到報考崗位的所在地進行。
比如考生報考的中央機關,崗位地點在北京,則需要到北京進行面試。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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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務員考試具體內容有:
1、主要考行測與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部分。
2、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查報考者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確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包括根據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詞語、語句的含義;概括歸納閱讀材料的中心。
3、數量關系。主要測查報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量關系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據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常見的題型有:數字推理、數學運算等。
4、判斷推理。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事物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常見的題型有: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邏輯判斷等。
5、資料分析。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的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統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6、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重點測查對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基本素質等,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二、公務員考試還有個面試,面試比例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種,只有通過筆試後,按錄用人數與面試比例確認筆試成績排名前幾位的才有面試資格,進入面試關,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結束後,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