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算力簡介 » 政府去中心化改革

政府去中心化改革

發布時間: 2022-04-19 13:11:40

1. 簡述轉型時期我國政府職能的轉換!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一個不斷深化的長期過程,轉變政府職能是貫穿這一過程的重要課題。政府職能轉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一定時期內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職責、作用、功能的轉換與發展變化。包括管理職權、職責的改變(對哪些事務負有行政管理權責,管什麼,管多寬,管到什麼程度),管理角色(主角、配角等)的轉換,管理手段、方法及其模式的轉變等。十六大報告指出政府的職能主要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政府機構需按這個總要求轉變職能。

那麼它轉變的主要內容、根本途徑是什麼呢?通過調查和研究,筆者認為,政府職能的轉變應該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努力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政府

一個機構龐大、人員臃腫的政府,不僅會加重財政負擔,增加政府成本,而且導致效率低下,遠遠適應不了行政管理現代化的要求。經濟想要加速發展的首要前提,就是要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政府。

建設廉潔政府,就要充分認識政府在反腐敗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搞好自身的廉政建設,真正樹立起廉潔行政的形象。要在制約行政權力上下工夫,建立起有效的廉政制約機制。在公務員收入相對不高,而又面臨市場經濟種種利益誘惑、物價頻頻升高的情況下,要從制度和配套措施上形成保障公務員廉潔行政的機制。同時,必須保證每一個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都要廣泛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特別是來自人民群眾的輿論和批評監督。建設高效政府,首要的就是精簡機構,建設精乾的強有力的政府系統,進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使人才脫穎而出; 要下放權力,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集權與分權的關系,既要加強宏觀調控,維護中央的權威,又要調動地方的積極性。建設高效政府的另一方面就是杜絕官僚作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同時還要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盡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根本上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進步,體現行政效率的提高。

二、強化市場監督職能

目前,我國各級政府對市場秩序的規范和監管還十分薄弱,規范市場秩序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地方保護主義和行政壟斷嚴重,加上執法不嚴,管理鬆懈,紀律鬆弛,甚至有法不依,違法不究,致使市場秩序比較混亂。突出表現為假冒偽劣商品泛濫,偷稅、逃稅、騙稅、走私等,建築領域弄虛作假、工程質量低劣等問題嚴重。

為此,必須建立現代市場監管制度,加強市場監管力度,建立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新秩序。首先,要加快有關市場規范的法律法規建設,比如盡快出台反壟斷法,採取法律手段打破行政壟斷,防止企業相互勾結,形成價格聯盟,損害消費者利益;其次,要加強對市場的監管力度,嚴格執法,從嚴治政,採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打擊各種違法亂紀、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再次,在石油、天然氣、電力等行業與政府維持公平市場秩序密切相關,在實施政企分開改革的同時,要建立獨立的監管委員會,將政府決策職能與監管職能分開,以加強對權力的監督。

三、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市場經濟中,政府職責之一是宏觀調控,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政府「越位」的現象普遍存在,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管得過多過細。特別是不合理、低效率的項目審批制度,已成為影響我國投資環境、影響企業競爭能力的嚴重問題。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勢在必行,只有擺脫了大量微觀審批事項的政府,才能夠研究超前性、深層次的戰略性重大問題,才能集中精力搞好宏觀調控。

加快審批制度的改革,一要搞好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核和處理工作,減少政府審批事項和審批范圍;二要縮短審批環節和審批周期;三要公開審批標准,規范審批程序;四要明確審批責任,健全監督機制,對審批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五要改革審批部門普遍存在著的重審批、輕監管,重權力、輕責任現象。

四、轉變政府管理方式,實現微觀管理向宏觀調控的轉變

微觀管理,指政府站在出資者立場上,依靠行政命令、參與企業治理結構或直接介入市場的方式,對微觀經濟主體實施的一種直接管理,主要指國家和地方政府機構對公有制企業的直接管理活動。宏觀調控,指政府運用宏觀經濟政策對宏觀經濟運作所進行的「控制」或「調節」,它是政府通過調整其所掌握的某些經濟變數(如財政支出、貨幣供給),來影響市場經濟中各種變數的取值,從而影響私人經濟部門行為的政策過程。

加入世貿組織以後,政府壟斷一切,宏觀、微觀一把抓的弊病暴露得更加充分。今後,政府應該減少對經濟主體的直接管理,更多地運用間接調控手段,以更靈活多樣、更講究效益的方式進行宏觀調控。凡是企業和個人能夠做好的事情,政府就不插手,凡是市場能夠優化資源配置的領域,政府盡力為其創造有利條件。即使在「市場失靈」領域,也要考慮是否需要政府發揮作用,政府發揮作用是否有效,是否有更好的辦法。只有在不僅需要而且能夠做好時,政府才進行干預。

五、切實轉變政府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轉變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首先就要做到嚴格依法行政。根據世貿組織要求,政府要保證法律法規在全國的統一實施,有比較完善的依法行政體制,政府行政過程應當是透明的、可預見的、公開的。各級政府部門應當摒棄陳舊的管理方式,嚴格依法行政,由權力行政轉向規則行政,從隨意裁決轉向依法辦事。其次,要公開。透明度原則是世貿組織的一項基本原則,也是改進政府管理方式的一個基本方法。各級政府在管理過程中應盡量做到決策公開、過程公開。再次,要推行管理信息化。盡快實現政府管理信息化,不僅有利於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加強政府各級機關及各級部門間的信息溝通,也有利於政府與內外商人之間的聯系和方便商人們辦事,使行政管理更准確、快捷地實現互動。

六、加強人口、資源、環境等方面的管理職能(社會管理職能)

加入世貿組織以後,我國的人口、資源、環境面臨著新的形勢和新的要求。人口、資源、環境工作,不僅要把國內因素與國際因素結合起來考慮,而且要更多地考慮國際因素。加入世貿組織,既為我們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實現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也對我們提高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為此,必須加強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強化國土資源管理與合理利用,建立政府管理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資源優化配置新機制,全面加快資源調查、規劃和管理,不斷提高對資源的保護,深化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推進國土資源市場體系建設,做到產權明晰、規則完善、調控有力、運行規范,依法保護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把國土資源的管理、利用與開發納入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的軌道;加大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力度,加強水利建設和對水資源的管理。

七、加強公共服務,建設服務型的政府

建立服務型政府就是要確立服務理念,樹立服務意識,當好人民公僕。新形勢下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能,是為企業發展和各類創業者提供良好的環境。政府應通過發揮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的職能,為企業發展創造寬松的宏觀經濟環境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通過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為企業及人民群眾幹事創業提供優質到位的服務;通過不斷完善硬環境、優化軟環境,營造鼓勵人們幹事業、支持人們干成事業的氛圍,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繼續推進機構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機構改革必須以政府職能轉變為基礎,與政府職能轉變同步進行。20世紀80年代開始的行政機構改革,至今已經取得了不少進展,但轉變政府職能仍然是一個努力的目標,具有長期性和漸進性,我們應該用發展的眼光去審視它。尤其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許多領域要同國際接軌,要按國際慣例辦事,政府行使其職能(尤其是經濟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手段等必須相應地不斷做出新的調整。我們既要有長遠規劃,又要有近期目標,循序漸進,不斷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參考文獻]

[1]陳瑞生等,中國改革全書[M].大連:大連出版社,1992.

[2]桂世鏞等,鄧小平行政理論與我國政府機構改革[M].北京:國家行政學院,1998.

[3]韓繼志,政府機構改革[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

[4]夏海,中國政府架構[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1.

[5]郭濟,深化政府機構改革的重要舉措[J].中國行政管理,2001,(1)。
政府職能轉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一定時期內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職責、作用、功能的轉換與 發展 變化。包括管理職權、職責的改變(對哪些事務負有行政管理權責,管什麼,管多寬,管到什麼程度),管理角色(主角、配角等)的轉換,管理手段、 方法 及其模式的轉變等。十六大報告指出政府的職能主要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十七大報告要求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運行的干預。

一、努力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政府

一個機構龐大、人員臃腫的政府,不僅會加重財政負擔,增加政府成本,而且導致效率低下,遠遠適應不了行政管理 現代 化的要求。經濟想要加速發展的首要前提,就是要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政府。

建設廉潔政府,就要充分認識政府在反腐敗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搞好自身的廉政建設,真正樹立起廉潔行政的形象。要在制約行政權力上下工夫,建立起有效的廉政制約機制。在公務員收入相對不高,而又面臨市場經濟種種利益誘惑、物價頻頻升高的情況下,要從制度和配套措施上形成保障公務員廉潔行政的機制。同時,必須保證每一個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都要廣泛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特別是來自人民群眾的輿論和批評監督。建設高效政府,首要的就是精簡機構,建設精乾的強有力的政府系統,進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使人才脫穎而出;要下放權力,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集權與分權的關系,既要加強宏觀調控,維護中央的權威,又要調動地方的積極性。建設高效政府的另一方面就是杜絕官僚作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同時還要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盡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根本上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進步,體現行政效率的提高。

二、強化市場監督職能

目前 ,我國各級政府對市場秩序的規范和監管還十分薄弱,規范市場秩序的 法律 法規還不健全,地方保護主義和行政壟斷嚴重,加上執法不嚴,管理鬆懈,紀律鬆弛,甚至有法不依,違法不究,致使市場秩序比較混亂。突出表現為假冒偽劣商品泛濫,偷稅、逃稅、騙稅、走私等,建築領域弄虛作假、工程質量低劣等 問題 嚴重。

為此,必須建立現代市場監管制度,加強市場監管力度,建立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新秩序。首先,要加快有關市場規范的法律法規建設,比如盡快出台反壟斷法,採取法律手段打破行政壟斷,防止 企業相互勾結,形成價格聯盟,損害消費者利益;其次,要加強對市場的監管力度,嚴格執法,從嚴治政,採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打擊各種違法亂紀、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再次,在石油、天然氣、電力等行業與政府維持公平市場秩序密切相關,在實施政企分開改革的同時,要建立獨立的監管委員會,將政府決策職能與監管職能分開,以加強對權力的監督。

三、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市場經濟中,政府職責之一是宏觀調控,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政府「越位」的現象普遍存在,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管得過多過細。特別是不合理、低效率的項目審批制度,已成為 影響我國投資環境、影響企業競爭能力的嚴重問題。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勢在必行,只有擺脫了大量微觀審批事項的政府,才能夠研究超前性、深層次的戰略性重大問題,才能集中精力搞好宏觀調控。

加快審批制度的改革,一要搞好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核和處理工作,減少政府審批事項和審批范圍;二要縮短審批環節和審批周期;三要公開審批標准,規范審批程序;四要明確審批責任,健全監督機制,對審批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五要改革審批部門普遍存在著的重審批、輕監管,重權力、輕責任現象。

四、轉變政府管理方式,實現微觀管理向宏觀調控的轉變

微觀管理,指政府站在出資者立場上,依靠行政命令、參與企業治理結構或直接介入市場的方式,對微觀經濟主體實施的一種直接管理,主要指國家和地方政府機構對公有制企業的直接管理活動。宏觀調控,指政府運用宏觀經濟政策對宏觀經濟運作所進行的「控制」或「調節 」,它是政府通過調整其所掌握的某些經濟變數(如財政支出、貨幣供給),來影響市場經濟中各種變數的取值,從而影響私人經濟部門行為的政策過程。

加入世貿組織以後,政府壟斷一切,宏觀、微觀一把抓的弊病暴露得更加充分。今後,政府應該減少對經濟主體的直接管理,更多地運用間接調控手段,以更靈活多樣、更講究效益的方式進行宏觀調控。凡是企業和個人能夠做好的事情,政府就不插手,凡是市場能夠優化資源配置的領域,政府盡力為其創造有利條件。即使在「市場失靈」領域,也要考慮是否需要政府發揮作用,政府發揮作用是否有效,是否有更好的辦法。只有在不僅需要而且能夠做好時,政府才進行干預。

五、切實轉變政府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轉變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首先就要做到嚴格依法行政。根據世貿組織要求,政府要保證法律法規在全國的統一實施,有比較完善的依法行政體制,政府行政過程應當是透明的、可預見的、公開的。各級政府部門應當摒棄陳舊的管理方式,嚴格依法行政,由權力行政轉向規則行政,從隨意裁決轉向依法辦事。其次,要公開。透明度原則是世貿組織的一項基本原則,也是改進政府管理方式的一個基本方法。各級政府在管理過程中應盡量做到決策公開、過程公開。再次,要推行管理信息化。盡快實現政府管理信息化,不僅有利於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加強政府各級機關及各級部門間的信息溝通,也有利於政府與內外商人之間的聯系和方便商人們辦事,使行政管理更准確、快捷地實現互動。

六、加強人口、資源、環境等方面的管理職能(社會管理職能)

加入世貿組織以後,我國的人口、資源、環境面臨著新的形勢和新的要求。人口、資源、環境工作,不僅要把國內因素與國際因素結合起來考慮,而且要更多地考慮國際因素。加入世貿組織,既為我們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實現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也對我們提高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為此,必須加強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強化國土資源管理與合理利用,建立政府管理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資源優化配置新機制,全面加快資源調查、規劃和管理,不斷提高對資源的保護,深化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推進國土資源市場體系建設,做到產權明晰、規則完善、調控有力、運行規范,依法保護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把國土資源的管理、利用與開發納入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的軌道;加大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力度,加強水利建設和對水資源的管理。

七、加強公共服務,建設服務型的政府

建立服務型政府就是要確立服務理念,樹立服務意識,當好人民公僕。新形勢下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能,是為企業發展和各類創業者提供良好的環境。政府應通過發揮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的職能,為企業發展創造寬松的宏觀經濟環境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通過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為企業及人民群眾幹事創業提供優質到位的服務;通過不斷完善硬環境、優化軟環境,營造鼓勵人們幹事業、支持人們干成事業的氛圍,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繼續推進機構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機構改革必須以政府職能轉變為基礎,與政府職能轉變同步進行。20世紀80年代開始的行政機構改革,至今已經取得了不少進展,但轉變政府職能仍然是一個努力的目標,具有長期性和漸進性,我們應該用發展的眼光去審視它。尤其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許多領域要同國際接軌,要按國際慣例辦事,政府行使其職能(尤其是經濟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手段等必須相應地不斷做出新的調整。我們既要有長遠規劃,又要有近期目標,循序漸進,不斷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2. 關於五大發展理念與政府職能的轉變有哪些

政府職能重心的轉變 新時期深化政府職能轉變的幾點思考 新時期環境和任務的特點 政府職能轉變在實施了20多年後依然被列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首要任務,大致源於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早期職能轉變的目標和期望還沒有到位,因而改革進程需要進一步加快;二是新環境提出了新的任務和要求,因而需要與時俱進,使改革進一步深化。在筆者看來,後一點更為重要,它關乎到職能改革目標、任務、基本方向和側重點的設計。 新時期的環境有哪些特點?可以說,新一代領導集體提出的新施政理念,構成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深化的大背景和新環境。新一代領導集體意識到我國處在一個「黃金發展期」和「矛盾凸現期」並存的關鍵時期,因而其施政理念是對多年來發展歷史的總結和對現狀、未來系統思考和審時度勢的產物。 施政理念的轉變要求政府治理模式的轉變,這一轉變涉及職能結構、角色定位和施政方式的轉變。那麼,從政府職能角度來看,上述環境特點會對職能轉變產生哪些影響?會提出哪些新的任務和要求? (一)政府職能轉變從過去聚焦經濟擴展到更為廣闊的領域 計劃經濟時代我國政府職能結構的特徵可以歸結為:政治、經濟職能過強,社會職能過弱,管制功能過強,服務功能過弱,在經濟職能中,微觀管理職能過強,宏觀管理職能過弱。 改革開放伴隨著工作重心從階級斗爭向經濟建設的轉移,與此相應,政府職能轉變的重點長期放在經濟領域:「從計劃調節到市場調節,從微觀管理到宏觀管理,從直接管理到間接管理」等,顯然都屬於政府經濟職能轉變的范疇。 「科學發展觀」理念與「和諧社會」目標要求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職能,《十一五規劃》從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總體發展思路出發,突出強調以人為本和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問題。這些都意味著,政府職能轉變從過去聚焦經濟領域擴展到了更為廣闊的領域。 (二)職能轉變領域的擴展要求多項職能之間的合理平衡 一個基本事實是,政府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職能,必須擁有相對充足的資源,而政府財政資源的汲取量又受到社會經濟發展的制約。如果社會經濟發展出現滑坡,政府財政資源的汲取必然受到負面影響。這時,縱然有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職能的良好願望,政府也會心有餘而力不足。換句話說,政府社會職能和公共服務的有效履行以經濟職能的有效履行為前提。 這一點意味著,強化社會職能和公共服務並不是政府工作重心的再次轉移,而是一方面要超越對經濟職能的過分倚重,另一方面又要在有效履行經濟職能的前提下,實現經濟、社會和公共服務等多項職能之間的合理平衡。這意味著職能的高度復雜化,要求職能調整的設計和實施要強化協調和統籌,要求職能結構優化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前瞻性。 (三)新時期政府職能轉變具有新的內涵和表現形式 多年來,政府職能轉變集中於經濟領域,改革的側重點在於放開那些「不該管也管不好」的事務。所謂經濟職能轉變,其核心問題是確定政府在哪些方面有所作為,在哪些方面有所不為。時至今日,就政府該管什麼不該管什麼而言,黑白分明的地方已基本解決,我們的理念和認識已基本到位,深化職能轉變必然觸及那些不那麼涇渭分明的領域。在這些領域,政府職能不再是「該管什麼不該管什麼」所能回答得了的,它與政府履行職責的具體方式密切相關,與政府在應該管理的領域中的角色定位密切相關。相應地,政府職能轉變具有了深層次的內涵和新的表現形式。舉例而言,各級政府都承擔著經濟職能,但不同層級政府在履職方式和手段方面有著很大的區別。換句話說,各級政府都「該管」經濟,其分野主要在於怎樣去管。「怎樣管」和「該不該管」就這樣緊密聯系,共同決定著政府的職能定位。政府職能轉變的側重點不再是回答該不該管,而要深入到「如何去管」的問題。這一點不僅適合於經濟領域,同樣適合於政府的其它職能領域。 (四)經濟領域深化政府職能轉變的未來著力點 就經濟領域而言,經過多年持續努力,政府職能轉變已經取得了巨大進展。筆者認為,未來改革的著力點主要在兩個方面: 第一,科學發展觀對政府職能轉變提出新的要求。科學發展觀意味著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包括改變對投資和出口的過度依賴,擴大內需使消費成為未來經濟增長的主引擎,擺脫以資源消耗和生態犧牲為代價的可持續陷阱,靠知識經濟和自主創新推動經濟增長改變非均衡發展模式,促進城鄉、區域的協調發展等等。回顧經濟體制改革歷程我們會發現,在「短缺經濟」和「剩餘經濟」的不同階段,政府促進經濟增長的措施明顯不同,其經濟職能相應具有很大差異。可以設想,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對政府經濟職能及履職方式會產生重大影響,提出新的要求。目前這方面的研究和思考還應進一步深化和細化。 第二,實施《十一五規劃》對深化職能轉變提出新的要求。《十一五規劃》相關部分提出了深化改革的重點領域、任務目標和基本方向。以「深化體制改革」為例,它涉及基本經濟制度的完善、稅收體制和金融體制改革、現代市場體系完善等多個方面。這些都和政府的經濟職能密切相關。因此,結合重點改革領域和目標、方向,釐清這些對政府職能的具體要求,進而根據國情,把原則性的理念具體化並落到實處,是深化政府職能轉變的未來著力點之一。 職能轉變與政府的角色定位 前已提及,新時期政府職能轉變具有新的內涵和表現形式,其側重點不再是政府「該管什麼不該管什麼」,而是深入到政府履行職責的具體方式,即政府在應該管理的領域中的角色定位問題。 (一)政府在經濟領域中的角色定位 政府經濟角色的歸位經歷了一個漫長的發展歷程。雖然成效卓著,但筆者認為前一時期的改革基本上屬於角色歸位的過渡時期,從「壟斷主導性經濟主體」向「積極的經濟主體」的過渡:一方面,與計劃經濟時代相比,政府逐步放棄了對資源的全面壟斷和對市場機制的排斥,開始了國有企業在競爭領域的撤退、市場機制的引入和非公經濟主體的培育。另一方面,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在經濟活動中登台唱主角,從早期的直接興辦企業到後期的層層經濟目標責任制以及招商引資狂熱,導致了重復建設、粗放經營、地方分割、部門保護種種弊端。這就是說,政府扮演了「積極的經濟主體」的角色,而在制度保障、市場環境締造和公正仲裁等方面著力不足。 《十一五規劃》強調,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主要通過完善市場機制和利益導向機制努力實現。政府要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和完善政策,為激發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創造性營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環境」。這意味著政府角色的進一步轉換——從「積極的經濟主體」到「制度保障者、市場環境締造者和公正仲裁者」的重心轉移。這是政府經濟角色歸位的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二)政府在社會職能中的角色定位 強化政府的社會職能是新施政理念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政府的社會職能是一個龐雜的體系,但考慮到提出的時代背景,強化的著力點應在擴大就業、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加大扶貧工作力度、擴大城鄉居民消費等方面,當然在一定程度上還包括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所有這些都具有某種「傾斜性」特徵,即對弱勢群體和相對落後區域的救助、保護和扶持。 雖然屬於不同職能領域,經濟體制改革對強化社會職能同樣具有借鑒意義。如果說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由「積極的經濟主體」向「制度保障者」的角色歸位,那麼在社會職能領域,政府角色定位的核心應該有兩條:一是「慈父」與「組織協調者」角色之間的合理平衡;二是「授魚者」與「授漁者」角色之間的合理平衡。 (三)政府在公共服務中的角色定位 政府的社會職能和公共服務之間並沒有明確的界限。如果說社會職能具有「傾斜性特徵」,強化社會職能主要表現為對弱勢群體和相對落後地區的救助、保護和扶持,公共服務則具有「普遍性特徵」,強化公共服務意味著面向人民日益增長的需求,一視同仁地增加或完善基本的公共服務,如基礎教育、醫療衛生、社會治安、良好生態環境等等。 就普遍性公共服務而言,政府角色定位的核心是「安排者」和「生產者」之間的區分和理性選擇:一方面,承認公共服務是政府的份內職責;另一方面,又要認識到公共服務不一定由政府獨家壟斷生產。按照新的角色定位,政府作為「安排者」決定哪些屬於公共服務應該由政府來做,做到什麼程度或水平,怎樣付費等問題。至於多數公共服務的生產和提供,完全可以通過合同外包、政府補助、憑單、特許經營等形式由私營部門或社會機構來完成。 由於教育和公共衛生等領域目前出現的種種問題,公共服務市場化在我國正面臨責難和質疑。筆者認為,推進公共服務的市場化沒有錯,所要反思的僅僅是市場化的內容及具體形式。市場化具有多樣化的內涵和表現形式:既可以是「政府責任」的市場化——把本應是政府「份內職責」的公共服務推向市場;也可以是「提供機制」的市場化——在政府承擔安排者責任的前提下,推行公共服務生產過程的市場化,通過多元生產者間的競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質量。 深化職能轉變的實施理念 我國正處在發展的關鍵時期,在利益分化、社會多元化和高度復雜化的背景下,改革進入了攻堅階段。在面臨的種種巨大挑戰面前,深化職能轉變需要實施方式的創新,包括先進的實施理念和有效的實施機制兩個基本層面。考慮國情和實踐中面臨的一些問題,筆者認為深化職能轉變過程中應該提倡和堅持以下理念或原則。 (一)「協同政府」理念 協同政府的核心是「確保政策制定的高度協調和具有戰略性」。高度協調即建立不同部門之間在決策過程中的制度化溝通和協商機制,克服公共決策的部門化,確保不同政策領域之間在政策上的高度一致性和整合性。決策的戰略性則強調公共決策從長遠出發,避免決策成為對目前現實壓力的被動應付。 我國長期受到「決策部門化、部門利益化、部門利益法制化」的困擾,離《十一五規劃》要求的公共決策的系統性和戰略性還有相當的距離,因此,堅持協同政府理念尤為必要。更重要的是,要借鑒發達國家「協同政府」和「跨部門合作機制」的機制和具體措施,建立跨部門的設計、實施和評價機制,避免部門化可能導致的碎片化、相互掣肘和割裂。 協同政府還包括政府部門與外部主體之間的協同,首先是公民參與,其次是發揮外部專家的作用。我國改革具有不同程度的封閉性,主管部門充當了優先項選擇者、方案設計者、改革推行者和效果評價者多重角色,外部獨立專家難以充分發揮作用,公民參與效果更為有限。沒有這些方面的突破和創新,職能轉變的系統性、整體性和戰略性同樣難以實現。 (二)結果導向的責任政府理念 政府職能轉變存在一個內在矛盾:一方面,改革要求政府部門放手或改變慣常的干預方式。另一方面,相關部門又在改革的創議和實施方面擁有主導性權力。職能轉變意味著政府部門的自我革命,其效果可想而知。實踐中部門爭奪審批權和重審批、輕監管的傾向可為見證。在協同政府(包括內部協同和外部協同)的有效機制建立和有效發揮作用之前,可以運用「結果導向的責任政府」理念和機制來緩解這一問題。 所謂「結果導向的責任政府」理念,就是政府的主管部門向結果負責,權力獲取與權力行使的目標和結果密切掛鉤。以審批權為例,部門索求審批權要達到什麼目標?這些目標是否可以直接測定?目標的實現程度如何評價?部門行使審批權一定時間後,所期望的目標和實際效果是否達到?如果特定審批權的行使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和結果,那麼該審批權就要收回或者取消。這就是權責一致,而「責任」主要用權力運行的實際結果來判斷。 (三)「可持續性」理念 強化社會職能和公共服務是新時期政府職能轉變的亮點和突出特徵之一。這無疑反映了「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同時旨在擺脫粗放增長模式和巨大的貧富、城鄉、區域差距帶來的「可持續陷阱」。但強化社會職能和公共服務同樣存在可持續問題,而且比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更為重要,也更為復雜。 20多年來國民經濟和政府財政收入的高速增長,使我們有了強化社會職能和公共服務的本錢。但許多隱憂依然存在,包括薄弱的現有基礎和巨大且日益增長的潛在需求,各級政府特別是基層政府的巨額債務,可能的經濟波動等。 前些年,每當中央政府確立經濟增長目標,地方政府多會層層拔高、層層加碼,呈現出某種大轟大嗡的運動式特徵。強化社會職能和公共服務恐怕難以擺脫這一「規律」,可持續性陷阱相應可能採取多種形式:描繪宏偉美麗的藍圖而沒有認真核算資源需求和財政承受能力;以「豐年」的標准確定服務量和水平,不認真考慮「歉年」可能面臨的壓力等等。從一些地方政府的種種規劃中,可以不同程度地看出一些影子。 公共服務尤其社會福利具有能上不能下的剛性特徵,公眾沒有享受到應該享受的公共服務或福利時無疑會不滿,從而影響到社會穩定。但可以設想,當出現資源嚴重不足,政府不得不剝奪已經享受的服務或福利時,公眾的反應決不是「不滿」一詞所能形容的,對社會穩定帶來的破壞性無疑會更大。 (四)「管理精緻化」原則 需要牢固樹立一個觀念:理念需要技術支撐,忽視制度、技術和機制的構建,再先進的理念也只能是空中樓閣。從馬克思的「人民公僕」到毛澤東的「為人民服務」,從鄧小平的「三個有利於」到今天的「以人為本」,新民生路線有其歷史根基。教訓在於過分熱衷於新理念的闡釋、傳播和中繼站式的層層傳達,在因地制宜構建有效制度和機制方面著力不足。 改革進入攻堅階段意味著任務多樣化和復雜化,相應要求變革過程管理的精緻化。管理精緻化側重於技術層面和細節,目的是實現細致化、科學化和操作化,這應該體現在變革過程的每個環節,包括優先項選擇、目標確立、方案設計、實施與評價等等。目前,我們對改革的操作和技術層面重視不足,管理還相當粗放。

3. 如何實現政府管理的多元化和多中心化

摘要我國加入WTO 後, 開放的中國正在不斷加快經濟建設的步伐和國際化城市建設的力度,國際化的經濟規則給政府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轉變政府職能,加快行政管理現代化建設無疑是促進中國走向國際化的強有力保障。關鍵詞:行政管理 現代化 電子政務中國經濟進入全球化,政府的職能和要求也在不斷的提高,如何在原有基礎上深化改革, 就成為擺在政府面前一個實實在在的、無法迴避的問題。在科技和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行政管理現代化已經成為一種必然。實現行政管理現代化就要對行政管理各方面的內容賦予現代化的思維和觀念,以現代化的行政理論加以指導並組織行政管理的活動,運用科學的手段為行政管理提供技術基礎並輔之以執行,制定比較完備的行政法規以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

4. 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關於政府職能轉變的內容

中國政府職能轉變的內容和途徑
(一)政府職能轉變的涵義
政府的基本職能是對政府在社會系統中的職責、作用及其內在結構的認識,政府職能轉變則是對政府職能的動態考察。政府作為社會大系統中的分系統,其職責不是由自己規定的,政府應該管什幺,不應該管什幺,取決於社會變化發展的需要和政府基於對環境的認識之上的自我調節和適應。
政府職能轉變指政府職能結構的重心發生的重大變化。所謂職能結構指政府職能的構成及各類職能在政府職能總體中所佔的比重和相對地位。政府職能轉變意味著:其一,隨著時空的變化,政府職能結構的重心從某個職能轉向另一個職能。由於歷史傳統、經濟狀況、文化背景、社會價值觀、現代化的發展進程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不同國家的政府職能結構往往是不同的。即使同一國家的政府職能結構在不同的歷史發展時期也存在著差異。從各國政府職能的演進歷史看,傳統社會政府職能結構的重心在於政治職能,通過暴力和專政來保證統治階級的統治地位,因而鎮壓和暴力統治是政府的主要職能。而當代各國的政府職能體系中,政治職能逐漸弱化,暴力手段在「悄悄地」弱化並處於相對次要的地位,而保持經濟發展和提供社會服務的職能趨於加強,經濟職能和社會職能居於主要地位。政府職能的這種轉變是人類文明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規律。而且人類文明愈發展,社會愈進步,政府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會愈加強。其二,在政府職能結構的重心位移的同時,政府職能結構中各職能的內涵會發生或多或少的變動,收縮或擴張。這是政府為適應不同時期社會環境對政府職能重心的不同要求而作出的整體性結構調整。如前所述,傳統社會中政府的社會職能簡單且具綜合性,主要是有限地調節社會紛爭和災後救濟等,而現代社會中政府的社會職能極大擴展,出現了傳統社會中不曾有的或不顯得重要的社會公共事務,如人口、環境和社會保障等。其三,政府職能重心變化必然會引起職能行使方式的變化。職能方式是實現政府職能所採取的手段,而不是政府職能本身。但是手段是實現職能的保證。與職能的要求要相吻合,職能重心發生變化,職能行使的方式也會隨之調整。比如,傳統社會政府對社會事務的管理方式是政治性、行政性和直接性的,到了現代社會,政府對社會事務的管理則是採取經濟性、法律性、間接性的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任何歷史階段,任何性質國家的政府,其基本職能均涵蓋政治職能、經濟職能、文化職能和社會職能四個方面,政府職能轉變,職能重心從某個職能轉向另一個職能,並不意味其它職能的消失和不重要,處於職能體系重心地位的職能既不能取代其它職能,也不等於全部職能。其它處於職能結構非重心地位的職能,雖退居次要位置,但仍然與處於職能結構重心地位的職能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圍繞處於重心地位的職能發揮作用。它們之間相互聯系,相互滲透,一起構成職能體系,共同行使其職責,而不是這些職能退出歷史舞台。比如,政府職能重心轉向經濟建設後,政治職能就主要轉向調節好社會各種利益矛盾,維護政治安定,為經濟發展爭取穩定、良好的政治環境。
(二)中國政府職能轉變的必然性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標志中國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代。中國政府的職能轉變由此拉開序幕。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職能是在兩個層面上發生轉變 。從1978年到1982年中共十二大,黨和國家實現了指導思想和方針政策的轉移,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從「以階級斗爭為綱」轉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現代化建設開始成為「最大的政治」。多年來被人為擴大的專政、鎮壓職能得到控制,國家的社會管理和經濟建設職能很快得以擴展。這意味著政府職能實現從政治職能為重心轉向以經濟職能為重心的第一重轉變,在此基礎上,經濟體制改革得以展開。8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尤其是黨的十四大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後,我國的經濟體制開始發生根本性轉變。經濟基礎的這一重大變化必然要求包括行政體制在內的上層建築進行適應性調整,變革計劃經濟體制下高度集權的政府經濟管理體制,調整和轉變政府行政職能的政府體制改革被推向改革的前台。正如十四大報告中指出的那樣,如果不在政府職能轉變這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改革難以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難以建立。由此促動了第二重意義上的政府職能轉變,即政府的經濟職能從計劃經濟取向向市場經濟取向轉變。這重意義上的政府職能轉變成為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和行政體制改革,進而推進更深層次的政治體制改革的起點。顯然,我國政府職能轉變是經濟體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我國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是建國初期在資金短缺的發展經濟中,為建立一個完整的重工業體系的特定國情下所作出的制度安排。其基本特徵是國家掌握著全部社會資源的分配權,並採取直接的行政手段管理經濟事務和社會事務。政府居於全社會生產指揮中心,壟斷了生產、流通、交換和分配的各個領域,並附之以指令性計劃、一平二調,統收統支等制度措施指揮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其結果,企業和各個單位不過是政府的附屬物,失去其作為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屬性,反過來,企業、事業單位又承擔了本應由政府承擔的大量社會事務,企業辦醫院、辦學校、並承擔了職工生老病死的終身保障。政企不分、政事不分造成政府職能結構的失衡和嚴重錯位,政府不得不以大量的時間與精力忙於給企業下達指令性計劃,分指標、分任務、從事搞項目、分錢分物的直接管理和微觀管理,使政府管了許多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其結果是「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也導致政府機構中管理經濟事務和社會事務的部門特別臃腫,管理隊伍特別龐大。如中央政府即國務院的管理部門,從1956年的81個單位,發展到1981年的100個單位,其中大部分從事經濟和社會事務的直接管理。龐大的政府管理部門帶來管理上的困難,機構多、職能亂、冗員多、相互推諉、相互扯皮等弊端又加大了政府運作的成本,損害了政府的效率。因此,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轉變政府的經濟職能,加強社會服務職能,調整政府的職能結構,理順職能關系,是建立符合市場經濟體制的行政管理體制的前提。
(三)中國政府職能轉變的內容
在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背景下,政府的職能重心、職能方式和職能關系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政府職能重心從重政治統治職能輕社會管理職能以及重階級斗爭輕經濟建設轉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這是在總結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對社會主義本質認識的進一步深化而實現的理論與實踐升華的結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意味著政府職能重心轉向為市場運行、為經濟發展提供政策環境、制度環境、基礎設施環境方面,履行好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職責。因而,中國政府職能轉變主要是圍繞政府與市場關系這一軸心展開和確立的。首先,政府作為公共產品的提供者,要為市場發育、運行創設公共基礎設施條件,為經濟發展營造必不可少的良好的硬環境。其次,作為制度的供給者,政府要為市場經濟提供政策、制度、法規及包括政府效率在內的軟環境。第三,作為宏觀經濟的調控者,政府運用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等宏觀經濟政策,調控宏觀經濟,彌補市場缺陷,防止市場失靈,引導經濟平穩、協調地發展。概言之,政府的經濟職能要轉變,社會職能要加強,服務職能要強化。正如黨的十四大報告中指出的「政府的職能,主要是統籌規劃,掌握政策,信息引導,組織協調,提供服務和檢查監督」。這也是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目標。
與政府職能重心的轉移相應,政府職能方式、方法上也發生了轉變,這就是從舊體制下的直接管理、微觀管理轉向間接管理、宏觀調控,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將企業的自主經營權還給企業;從運用行政手段為主轉向以經濟手段、法律手段為主,並輔之以行政手段。所謂經濟手段是指政府按照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應用價格、財政、稅收信貸、工資、利潤等經濟杠桿,來組織、調節和影響經濟活動,實現經濟管理的任務。所謂法律手段,是政府通過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活動,藉助國家強制性的法律、法規來規范管理經濟生活。
政府職能重心和職能方式轉變要通過職能關系調節的途徑來實現,這是實現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環節。職能關系是指不同的管理職能該由誰來行事,以及管理主體的職責許可權的劃分問題,涉及到職責、許可權、結構等。結合我國職能轉變的實際,在職能關系調整中,政府與社會的關系、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政企關系、政府內部各職能部門的關系是著重要解決好的問題,也是難點問題。其總的要求是:清理職能、調整結構;下放權力,理順關系;微觀放開搞活,宏觀調控服務。
首先,要理順中央和地方、上級與下級的關系。其基本的方向是權力下放。權力是職能的保證,職能是權力的落實。舊體制下權力格局的特徵是各種管理許可權主要集中在中央、上級,形成頭重腳輕的職能構架。一方面,地方與下級沒有自主權,其積極性難以發揮,另一方面,中央集宏觀與微觀管理於一身,不僅陷入繁重的微觀事務而削弱了宏觀調控的職能,也因信息易失真、不及時帶來決策失誤。理順中央和地方、上級和下級職能關系的原則是既要維護中央的權威,保持政令統一,又要充分調動地方的積極性,使之有因地制宜地解決問題的自主權。此外,在政府與社會的權力關系中,要把屬於社會的權力還給社會,國家和政府對社會集中、全面控制的范圍縮小了,「體制外」的空間增大了,才有助於推進公民社會的發展。
其次,理順政企關系。這是政府職能轉變的核心問題,也是難度最大的問題。政企不分有其存在的深刻原因,這就是原有的國有制經濟關系和利益結構。在單一的國有制形式下,政府作為國有資本財產所有者的代表(委託人),它賦有監督資產的使用和處置,防止經營者和勞動者(代理人)損害資本利益的行為發生,保證資本增殖的使命,而不能對企業撒手不管,否則就是失職。但是政府管企業又會導致權力濫用和低效率發生。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解決政企分開問題,政府不再管企業,使企業真正成為按市場法則的硬性預算約束,而不是靠外在的政府的軟約束運轉。政企分開的關鍵性前提是政府不再是所有權主體,至少不再是大多數企業的所有權主體,也就是說,國有制的所有制形式在整個經濟中不再為主體,否則所有權虛置的問題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改革國有制形式與公有制為主導並不矛盾。正如十五大報告中指出的,公有制實現形式是多樣的,國家可以通過參股、控股的形式在企業決策中起決定性作用,而不必自己去直接經營企業,去抓生產,搞流通,政企不分的問題才能真正解決,政府也才能專注於自己的本職。因此,深化國有企業的改革,培育多種性質的經濟成分,也是政府促進自身職能轉變的重要職責 。
第三,理順政府內部各職能部門的關系,合理配置政府職能體系。依據政府職能重心轉變的要求,對職能進行分解與分析,明確各自的職責與分工,克服職能不清、職能交叉、人浮於事、推諉扯皮的弊端。
(四)政府職能轉變的制約因素
應當說,改革以來經過多年理論與實踐的探索,中國政府職能轉變的基本方向是明確的,轉變的目標、要求及意義在理論上也是清晰的,但是職能轉變本身是不能直接操作的,要通過一系列制度改革和具體措施加以落實,比如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政府組織結構的改革等。政府職能轉變在實踐上的操作與進展也遠不如理論上那幺純粹規范和來得快。政府職能轉變同時又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其它諸多領域和方方面面的配套改革,其進程、力度要受制於政府系統內部與外部的許多因素,因而理想目標的實現不可能一步到位。
首先,政府職能轉變與市場經濟的發展相互促動。中國的市場經濟是在空白基礎上起步的,經過多年努力,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框架已基本建立起來,但是仍與成熟的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相差很遠。盡管商品市場發展很快,但生產要素市場如勞動力市場、企業家市場、技術市場、資本市場等發育遲緩、殘缺不全,處於半市場、半行政的運行狀態。在市場仍無法起作用的地方,政府不得不發揮替代作用,以彌補市場不健全的缺陷。因此中國的市場經濟是一個漸進發育過程,政府職能轉變也是一個漸進過程,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製得到徹底改造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完全建立起來之前,政府職能轉變不可能按照理想的目標去操作,也不可能真正到位。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政府職能轉變處於消極被動地位,只能跟隨經濟體制的改革亦步亦趨,恰恰相反,政府職能轉變在經濟體制改革中居於關鍵性地位。
中國的具體國情決定了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不是自發形成,而是要在政府的主導和推動下進行,因此,培育市場是政府的一項重要的特殊職責。培育市場體制就是要培育主體和市場體系,減少政府對企業的行政干預、設關設卡和不必要的審批事項;轉變舊的行為方式,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證市場競爭中的公平交易和優勝劣汰機制發揮好監管作用;提高自身效率,降低企業的運作成本,以各種手段發育市場等等。有鑒於此,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關鍵不在於企業和普通民眾能否適應市場經濟下的新角色,而在於政府能否盡快從舊體制下的職能模式中走出來,轉向為市場經濟的運行提供政策環境、制度環境、基礎設施環境,履行好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責,反過來推進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
其次,政府職能轉變要受觀念、利益和舊的行為方式的制約。在中國傳統文化價值觀念中,封建文化根深蒂固,等級觀念、官本位意識比較濃厚,而與市場經濟要求相適應的服務觀念、法制觀念比較淡薄。加之長期以來,行政人員習慣於計劃體制下的一套下計劃、下指令管理方式,政府職能方式要從支配型向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型的轉變,需要克服文化價值觀念的障礙。另外,按照公共選擇理論,政府公職人員並非天然的公僕,他們也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傾向,政府部門也有自身的特殊利益,這樣,政府部門手中的權力常常成為獲取個人利益、部門利益的資本,以致為尋租、設租的腐敗行為提供便利。政企分開,政府權力下放,意味著政府一些實權部門既得利益喪失,權錢交易的紐帶也被割斷,因而不可避免地會受到來自政府內部各方面的阻力。比如在政府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中,一些部門不願放棄手中握有的審批權,採取將原有的審批權分拆為多項,再砍掉那些無關緊要的事項;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也常常使中央的改革政策難以順利推行。
總之,中國改革的漸進性特徵決定了政府職能轉變不是一蹴而就的,涉及權力、機構、利益、體制方方面面的問題,需要各個方面的協同作戰。但是,中央所確立的行政體制改革的方向是明確的,只要我們按照這個方向堅定不移地走下去,一定會達到改革所設定的目標。

5.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取得的成就。進行了哪些改革{如大部制改革,政府職能轉變}並簡要分析其

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30年來,在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的同時,我們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有力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自我發展,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重要保證。 穩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新中國成立後,我們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為我國發展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在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等民主政治建設方面,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推動了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勝利發展。但是,由於受到「左」的錯誤影響,特別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民主政治建設遭到嚴重破壞。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重新確立了馬克思主義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在思想、政治、組織等領域全面撥亂反正,實行了改革開放。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穩妥推進,取得了重大成就。----在加強中改善黨的領導。在我國,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居於領導地位。近代以來的歷史充分證明:只有中國共產黨才能領導中國人民取得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社會主義革命的勝利,才能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實現民族振興、國家富強和人民幸福。但是,在現階段我們黨已經從一個領導人民為奪取全國政權而奮斗的黨,成為領導人民掌握全國政權並長期執政的黨;已經從受到外部封鎖和實行計劃經濟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成為對外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必須以改革的精神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切實解決好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這兩大歷史性課題。早在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同志就發表了《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講話,為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30年來,我們黨通過開展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等活動,不僅注重思想理論建設,而且不斷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體制,使黨成為始終站在時代前列帶領人民團結奮進的堅強領導核心。----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為了更好地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對人民代表大會組織形式進行了改革。例如,將縣級人大代表改由選民直接選舉;在縣和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委會;加強了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擴大和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和組織;賦予地方省、市、自治區和部分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的權力;加強人大對行政、財經、司法、檢察工作的監督力度;建立人大代表與選民聯系制度等。支持人民政協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職能,鞏固和發展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特有的重要民主政治形式,通過政治協商,民主監督,使不同階級階層、不同地區、不同民族和不同群體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整合,使社會整體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實現。把選舉票決民主與協商民主結合起來,完善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形式;把執政黨依法執政與參政黨依法參政結合起來,完善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證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權。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貫徹國家的政策,並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方面享有較一般地區更為充分的自治權,保證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大力發展基層民主。發展和擴大基層民主,健全基層自治組織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證人民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取消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以及把生產隊作為一級政權組織的規定,建立了鄉政權;在鄉村、社區和企業廣泛建立村民委員會、城鎮居民委員會和企事業單位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等群眾自治性組織;積極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擴大基層群眾自治范圍;在廣大農村實行村委會村民直接選舉制度和鄉鎮改革試點,普遍實行政務公開、村務公開等制度。堅持把發展民主法制與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結合起來,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引導人民群眾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切實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前夕,鄧小平同志就提出:「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以1982年《憲法》的通過和實施為標志,法制建設的進程大大加快。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在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中,我國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促進經濟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法律和制度,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共229件,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近600件,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7000多件,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形成。現在我國不僅有法可依,使黨和國家的各項工作、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走上制度化、法律化的軌道,而且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不斷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我國政治體制改革是從廢除實際上領導職務的終身制和幹部隊伍的年輕化開始的。1982年,中共中央作出了《關於建立老幹部退休制度的決定》,解決了幹部新老交替問題,使一大批年富力強的幹部走上重要的領導崗位。我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建立和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頒布實施,充分體現了黨的幹部路線、方針和政策,並使之法制化,促進了我國幹部管理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改革開放以來,加快推行公務員制度,幹部提拔過程更加透明、更加制度化。建立健全適合企事業單位自身特點的人事制度,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有機銜接、較為完備的幹部人事制度體系。大力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努力創造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積極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為推進和完善行政管理體制,我國先後於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進行過五次機構改革。盡管每次改革的背景與任務不同,但歷次改革都適應了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需要,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管理逐步規范,體制機制創新取得積極成效,行政效能顯著提高。當前正在實施的被叫做大部制的政府機構改革已是30年來的第六次。實行大部制,最核心的目標是將轉變政府職能落實到整合機構、科學配置部門職能上。大部制改革將會加大機構整合力度,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把不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轉移出去,把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切實管好,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好地發揮公民和社會組織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產品,努力建設一個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進一步增強黨和國家的活力。----完善了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改革開放以來,為了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加強了監督工作,注重發揮各制約和監督主體的積極作用,提高制約和監督的整體效能。十一屆三中全會的一大功績,就是重新建立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內監督方面又進行了一系列制度創新,並且把黨紀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與群眾監督結合起來,成效顯著。特別是新聞媒體介入監督序列,對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起了很大作用。目前,已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監督體系和監督制度,監督合力和實效不斷增強,提高了政府執行力。 政治體制改革的成功經驗30年來,我們黨在領導政治體制改革中取得了輝煌成就,積累了豐富經驗。認真總結並結合新的實踐堅持和運用這些寶貴經驗,對於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具有重大的意義。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我國政治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四項基本原則是立國之本,是我們黨、我們國家生存發展的政治基石;改革開放是強國之路,是我們黨、我們國家發展進步的活力源泉。必須堅持把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同四項基本原則、改革開放這兩個基本點統一於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任何時候都決不能動搖。在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中,必須堅持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不能削弱和放棄人民民主專政;必須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能搞西方那種議會制度;必須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不能削弱和否定共產黨的領導,不能搞西方那種多黨制。牢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這些基本要求,始終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同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結合起來,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總結自己的實踐經驗,同時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才能確保改革開放的正確方向。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結構的變化,政治體制必須與之相適應,要積極、主動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但是,由於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仍然較低,一些社會成員的政治素質有待提高。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出發,循序漸進,從易到難,以小帶大,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是一項比經濟體制改革更為復雜、更為艱巨的系統工程。中國要實現現代化,最關鍵的問題是需要穩定,如果沒有一個穩定的環境,中國什麼事情也幹不成。保持社會穩定,就不能離開黨的領導和法制建設。只有正確認識和處理擴大社會主義民主與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辯證關系,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才能鞏固和發展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黨內民主是我們黨的基本政治原則,是黨的生命。發展黨內民主,是我們黨在長期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內在要求和重要體現,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重要保證。只有充分發展黨內民主,才能最大限度地激發黨的創新活力,最大限度地調動全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保證黨的決策正確和執行有效,保證黨的事業蓬勃發展。健全黨內民主制度始終是推動全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強有力條件和現實途徑。黨員的政治參與熱情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政治參與熱情,黨內民主的狀況直接影響社會民主的狀況。因此,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完善黨代會制度、嚴格實行民主集中制、推進黨務公開、改革黨內選舉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創新的思路和舉措,積極發展黨內民主,並以擴大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統一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實踐中,就是我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徑。 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政治體制改革作為我國全面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不斷深化。黨的十七大不僅第一次闡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科學內涵,而且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進行了全面闡述,對新形勢下深化政治體制改革作出了戰略部署,為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十七大報告對深化政治體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其一,首次提出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以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其二,明確提出發展基層民主必須作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礎性工程重點推進,以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其三,首次提出「要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擴大基層群眾自治范圍」,把選舉民主、協商民主、自治民主形式有機結合起來。其四,強調要抓緊制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著力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加大機構整合力度,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其五,首次明確提出「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的建議。其六,強調「要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全面進步的事業。(作者單位:中宣部理論局)

6. 行政體制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什麼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

行政體制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轉變政府職能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

實現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轉變,是政府職能轉變的最終目標。為此,必須把不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轉移出去,把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切實管好。

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好地發揮公民和社會組織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產品。


(6)政府去中心化改革擴展閱讀:

政治體制改革的作用

政治體制改革是社會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推進政治體制改革要有利於增強黨和國家的活力,發揮社會主義特點和優勢,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各級決策機構要完善重大決策的制定和實施程序,防止決策的隨意性。改革管理方式,推行電子政務,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使之成為面向群眾;服務群眾的決策機關,並使它逐步走向"服務性機構"。應加大決策機構的領導群體與人民群眾在政治上的互動性,拉近領導群體與群眾的距離,使領導層避免官僚主義,更真實的聽取意見開展工作貼近民眾。

參考資料來源:中共新聞網-深化體制改革

7. 全面深化改革到底怎麼做

(1)全面深化改革,必須立足於我國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實際,堅持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這個重大戰略判斷,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推動生產關系同生產害范憤既蒞煥縫唯俯瀝力、上層建築同經濟基礎相適應,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遵循這條規律,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幹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
必須積極穩妥從廣度和深度上推進市場化改革,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政府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
(2)改革開放的成功實踐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經驗,必須長期堅持。最重要的是,堅持黨的領導,貫徹黨的基本路線,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始終確保改革正確方向;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一切從實際出發,總結國內成功做法,借鑒國外有益經驗,勇於推進理論和實踐創新;堅持以人為本,尊重人民主體地位,發揮群眾首創精神,緊緊依靠人民推動改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膽子要大、步子要穩,加強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促進,提高改革決策科學性,廣泛凝聚共識,形成改革合力。
當前,我國發展進入新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必須以強烈的歷史使命感,最大限度集中全黨全社會智慧,最大限度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以更大決心沖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

8. 如何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

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1)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保持經濟總量平衡,促進重大經濟結構協調和生產力布局優化,減緩經濟周期波動影響,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穩定市場預期,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健全以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為導向、以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為主要手段的宏觀調控體系,推進宏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加強財政政策、貨幣政策與產業、價格等政策手段協調配合,提高相機抉擇水平,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形成參與國際宏觀經濟政策協調的機制,推動國際經濟治理結構完善。
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企業投資項目,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強化節能節地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准入標准,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產能過剩長效機制。
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產能過剩、科技創新、安全生產、新增債務等指標的權重,更加重視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社會保障、人民健康狀況。加快建立國家統一的經濟核算制度,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建立全社會房產、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2)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
政府要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准等制定和實施,加強市場活動監管,加強各類公共服務提供。加強中央政府宏觀調控職責和能力,加強地方政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責。推廣政府購買服務,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託等方式向社會購買。
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力度,推動公辦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理順關系和去行政化,創造條件,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建立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推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社會組織。建立各類事業單位統一登記管理制度。
(3)優化政府組織結構。轉變政府職能必須深化機構改革。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嚴格績效管理,突出責任落實,確保權責一致。
統籌黨政群機構改革,理順部門職責關系。積極穩妥實施大部門制。優化行政區劃設置,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體制改革。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嚴格按規定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減少機構數量和領導職數,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總量。推進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

9. 簡述我國行政體制改革的必要性。

行政體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過程及啟示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先後進行了五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1982年改革,根據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進行,在大幅精簡機構的同時,重點解決了領導體制和實際存在的領導幹部終身制問題。

1988年改革,根據黨的十三大精神進行,在精簡行政機構和人員的同時,提出了轉變政府職能問題。

1993年改革,根據黨的十四大精神進行,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行政管理體制,轉變政府職能,在黨政機關普遍進行「三定」工作,建立推行公務員制度,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

1998年改革,根據黨的十五大精神進行,是建國以來規模最大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明確把政府職能界定為宏觀調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政企分開有了新的突破,黨政機關與所辦的經濟實體和管理的直屬企業脫鉤;中央各部門的部分審批權和具體事務性工作下放給地方政府,國務院機構和人員大幅減少。

2003年改革,根據黨的十六大精神進行,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調整政府機構設置,理順部門職能分工,減少行政審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努力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

此外,2004年各級政府還以實施行政許可法為契機,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加大了清理行政審批項目、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力度,並取得了明顯的進展。2005年4月頒布的公務員法,也對規范行政管理主體、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產生了重要影響。

不斷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五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一是政府機構數量有所減少。就國務院機構(包括職能部門、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和特設機構)而言,1982年改革之前最多的時候為100個, 1988年改革後為86個,目前已減少為66個;二是機構設置趨於合理。現有的政府部門大多都是按照市場經濟要求設置的,計劃經濟時期按照產品行業設置的工業部門大多被撤消或者合並;政府職能發生轉變,已將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明確為政府主要職能;三是行政管理方式也發生變化。由過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發展到現在主要依靠經濟和法律手段;四是依法行政和建設法治政府取得進展。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明顯成效,國務院分三批取消和調整審批項目1806項,占改革前行政審批項目總數的50.1%,行政效率明顯提高。近年來,各地開始對鄉鎮機構進行改革,在實踐中積累了有關經驗。

經過20多年的改革,政府職能得到轉變,政企分開不斷推進,機構和人員得到精簡,幹部隊伍結構得到優化。應該說,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基本上適應了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也符合我國國情。在改革過程中,我們積累了許多成功的經驗,從中也得到一些啟示。

第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必須從我國國情出發,有利於堅持黨的領導,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有利於保證政府充分發揮在改革發展穩定中的作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各項改革工作的連接點和交匯點,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必然觸及深層次問題和矛盾,觸及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和利益格局的調整。以往歷次改革之所以能夠順利推進並取得成果,關鍵在於堅持了黨的領導,各項改革措施都是按照中央關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採取的,而且注重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保證了政府在改革發展穩定中發揮重要作用。因此,我們必須立足於我國實際,認識我國所處的發展階段和面臨的實際問題與矛盾,認識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特點,學習借鑒國外有益經驗和做法,強調為我所用,不能照抄照搬。

第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必須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要求。縱觀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歷程,可以發現,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任務往往是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提出的,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出發點和主要動力。例如,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曾經按行業設立了多個部委,僅是機械工業部就曾設過七個,導致了多個中直企業或部屬企業的產生,形成了嚴重的「條塊分割」問題。為了適應經濟改革的需要,對有關經濟行業管理部門進行了調整,以更好地解決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之間的矛盾。

第三,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可能單兵突進。行政管理體制關繫到經濟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有著牽一發而動全身的作用。行政管理體制與政治、經濟、社會之間存在復雜而又密切的關系,因此,不僅要調整好行政機關內部職能,還需統籌公共部門和事業單位的改革,處理好政企關系、政事關系,同時更要重視政府職能准確定位和切實轉變的問題。

第四,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需要科學化、法治化。由於改革大多都是政府自身由上而下進行的,政府既是改革的執行者和推動者,又是改革的直接對象,角色沖突也在一定意義上阻礙改革的深入。特別是改革涉及到權力與利益格局的重新調整,增加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難度。加之改革的政策性較強,因而需要科學論證,提高法治化程度。

(二)當前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需進一步研究解決的問題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一個逐步深化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有些問題只能逐步解決;同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化,也會產生許多新的問題,需要通過進一步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來解決。因此,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一個階段性與連續性相統一的進程,需要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一是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經過歷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政府職能發生了很大變化,但尚未完全轉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一方面,經濟職能尚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管了很多不該管也管不好的事,行政審批事項仍然過多。在行政許可法實施後,雖然清理減少了很多行政審批事項,但由於行政管理的某種慣性,加之多年形成的部門和行業利益,不必要的行政審批和變相的行政審批仍大量存在,應當退出的領域還未完全退出。在一些地方和部門,政府仍然在資源配置領域發揮主要作用,加之生產要素市場發育不充分,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還難以充分發揮。

另一方面,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還需進一步加強。經濟快速增長與社會的深刻變化,造成了社會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長。特別是當社會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社會矛盾多發之時,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就顯得更為重要。如果職能轉變不到位,就難以解決經濟社會生活中出現的許多新問題,因此,切實轉變職能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

二是行政機構設置不合理,層級過多,部門之間職責不清,協調不力。1988年以後的幾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在精簡機構、下放權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機構設置、職權劃分、運行方式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從機構設置上看,各級政府設置部門往往延續了「上下對口」的習慣做法,職能部門在服從本級政府的同時還要接受上級部門的指導,造成各級政府部門重復設置、機構臃腫。基層行政管理體制就很典型,縣鄉政府為了完成上級政府制定的各項「達標」任務,不得不設立機構和增加人員,在編制不足的情況下,又設置了許多臨時機構,安排了一些臨時人員,造成機構與人員超編。在缺乏有效管理和約束的情況下,鄉鎮機構和人員不斷增加,維持運轉的費用和人員工資也隨之增加,造成鄉級財政支出的不斷擴大和鄉鎮財政負債率的不斷提高。

從層級關系來看,歷次機構改革都是從組織設置的橫向劃分方面著手,從規模上控制政府機構的膨脹與人員的增加,但在縱向分層的問題上甚少涉及。按照憲法第30條的規定,除較大市和自治州外,地方行政層級一般為省、縣、鄉三級。但隨著行政公署(地區)改市的增加,有些地方出現了市轄縣、市轄市等情形,地方行政層級實際上成為四級。層級過多容易導致機構臃腫,信息不暢,效率低下,行政成本過高。

從機構職責看,由於政府內部職能劃分不清,有關職責許可權劃分的規定缺乏法律效力,加之部門起草立法的影響,導致對有些行政事務多頭管理、重復交叉執法,權力與利益掛鉤,甚至不同部門權力交叉或者重疊,發生矛盾後難以協調;或者互相推諉扯皮,造成「管理真空」,權力與責任脫鉤。

三是中央與地方的關系還需進一步理順。在某些方面,既存在中央權威和統一性不夠,中央宏觀政策在有些地方實施受阻,地方保護主義比較嚴重的問題,也存在向地方下放權力不夠,發揮地方自主性和積極性不夠的問題;各級政府的事權、財權和責任仍然存在不匹配的問題;運用法律手段調整中央與地方關系還不夠,制度化規范化水平較低,難以保證必要的穩定性和可預見性。

四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與行政法制建設不相適應。長期以來,我們習慣於運用行政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導致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過程和結果缺乏法律保障。例如,機構改革減而復增,陷入「精簡——膨脹」循環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法律規范和保障。從世界各國解決機構編制膨脹的主要手段來看,一個是財政手段,另一個是法律手段,但主要是法律手段,而且財政手段最終也是要通過法律才能起到硬約束作用。除憲法的概括性規定外,目前我國既沒有上升為法律的統一行政組織和編製法,也缺乏各個部門的行政組織和編製法,更沒有推進改革的相關法律。現有的個別法規和政策性文件,如國務院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法等,對組織機構、職能、編制、許可權、中央與地方的關系、財政保障機制等也沒有明確的規定,缺乏詳細的責任條款。彈性過大的條文表述和國家法律、法規與地方法規之間的不協調,也增加了實施中的矛盾。

(三)進一步改革行政管理體制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提出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強調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繼續完善行政管理體制,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這充分反映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

改革行政管理體制和完善經濟法律制度,是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客觀要求。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基本治國方略已載入我國憲法。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就是要用法律手段推動改革進程,用法律形式固定改革成果,最終為建立現代行政管理體制提供法制保障。

改革行政管理體制和完善經濟法律制度,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需要。科學發展觀強調堅持以人為本,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這就要求我們在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同時,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到協調重大利益關繫上,放到社會再分配上,放到著力解決社會公平上。落實科學發展觀,就需要完善相關保障機制,轉變政府職能,合理設置行政機構,理順中央與地方關系,建立起一套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政績考核標准和執法責任制等制度,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改革行政管理體制和完善經濟法律制度,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政府嚴格依法行政,通過公開、透明、公平的方式,提供各種公共產品和服務,就能更好地促進公平正義;人民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就能更好地實現社會和諧、社會與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政府部門嚴格依法行政,做到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就能更好地化解各類社會沖突和糾紛,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改革行政管理體制和完善經濟法律制度,是應對經濟全球化趨勢發展的需要。從某種意義上說,經濟全球化既是各國產業和生產力的競爭,也是各國政府提供製度、環境、公共產品和服務等行政能力的競爭。哪個國家提供更好的投資環境和制度安排、更穩定可預見的法律環境,哪個國家就能更好地生存和發展。與此同時,經濟全球化趨勢的發展,也對政府履行保障國家安全和參與國際公共事務等職能,提出了新的課題。此外,減輕政府財政壓力,適應行政管理社會化的發展趨勢,也迫切需要改革行政管理體制和完善經濟法律制度。

熱點內容
以太坊升級主網 發布:2025-07-18 21:33:55 瀏覽:646
區塊鏈與比特幣的意義 發布:2025-07-18 21:08:40 瀏覽:756
2013年比特幣的價格走勢 發布:2025-07-18 21:08:26 瀏覽:389
780顯卡eth 發布:2025-07-18 21:03:47 瀏覽:962
簽到送usdt 發布:2025-07-18 20:51:06 瀏覽:432
eth佔用顯存 發布:2025-07-18 20:42:17 瀏覽:536
黑馬培訓機構區塊鏈 發布:2025-07-18 20:11:19 瀏覽:269
5700xt以太坊算力 發布:2025-07-18 19:43:40 瀏覽:247
外匯比特幣指數騙局 發布:2025-07-18 19:42:36 瀏覽:610
比特幣算力都去哪了 發布:2025-07-18 19:31:20 瀏覽: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