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長春央行數字貨幣
Ⅰ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
Ⅱ 數字貨幣的功能和屬性跟紙鈔一樣么
數字貨幣的功能和屬性跟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它的形態是數字化的。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央行數字貨幣是紙鈔的數字化替代,即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把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看作數字化的人民幣現金,就很好理解數字貨幣的概念。
穆長春曾描繪這樣的使用場景:只要你我手機上都有DC/EP的數字錢包,那連網路都不需要,只要手機有電,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把一個人數字錢包里的數字貨幣,轉給另一個人。數字貨幣在支付的時候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不像現在用微信和支付寶都需要綁定銀行卡。
央行副行長范一飛表示,央行數字貨幣注重替代M0(即紙鈔和硬幣),並且保持了現鈔的屬性以及主要特徵,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
(2)穆長春央行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數字人民幣將在京津冀等地開展試點
商務部官網14日發布《關於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
記者注意到,第93條「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任務、具體舉措及責任分工」部分提出: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
《通知》稱,人民銀行制訂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相關部門協助推進,後續視情擴大到其他地區。
全面深化試點地區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涪陵區等21個市轄區)、海南、大連、廈門、青島、深圳、石家莊、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貴陽、昆明、西安、烏魯木齊、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咸新區等28個省市(區域)。
Ⅲ 二馬這次「失算了」,央行重磅推出數字貨幣,微信支付寶要涼涼嗎
十年前,人們出門購物還攜帶著大量的現金。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科技的進步,人們出門就很少攜帶現金了,只需要一部手機就足夠。隨著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普及,越來越多人可以擺脫現金帶給我們的不便,享受著科技給我們帶來的方便與快捷。但是,繼支付寶和微信支付之後,又出現了一種全新的貨幣: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在一定程度上,更容易管理,而且對於資金沒有辦法藏匿,所以對於一些犯罪活動的監管還是十分有幫助的。並且,數字貨幣和市場上面所流行的比特幣也有本質上的區別。如果央行真的開始推廣數字貨幣,馬雲和馬化騰會有辦法應對嗎?你會選擇使用什麼支付方式呢?歡迎留言討論!
Ⅳ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長穆長春:數字人民幣1:1換紙幣,會改變消費方式嗎
數字人民幣從報出相應的信息以來,就一直受到廣大人民的關注,因為數字人民幣一旦全面發行,它一定會帶來一個不一樣的消費市場,改變現如今的一個消費方式。這也是人們非常想要看到的一個結果,可能對於目前的消費方式大多數人都不太滿意吧,因為電信詐騙實在是太過於猖獗,很多的人群都因為電信詐騙而受到了很大的傷害。近日央行數字人民幣研究所陸長春說出了一個讓大家都十分關心的話題,那就是數字人民幣1:1換紙幣,就相當於是一塊錢紙幣就能夠換到一塊錢等額的數字人民幣。那麼數字人民幣會改變消費方式嗎?總的來說,數字人民幣如果實行的完美的話,一定就會在不久的將來和我們見面,並且是全國性的普及,而且他就和支付寶很類似,也擁有很多的吃喝玩樂項目。商家們只要積極的參與到其中,就可以和美團的模式一樣享受到其中的一些福利,讓用戶找到商家進行消費,並且還有一定的優惠程度。到時候會不會改變這些應用的一個使用程度,我們還不得而知,但是國家推出應用APP一定會大受人們的喜愛。
Ⅳ 6家銀行可以申請數字人民幣
1.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在接受采訪時透露,北京和上海的居民現在可以通過六家銀行申請數字人民幣錢包。
2. 根據《中國證券時報》的最新報道,現在可以申請數字人民幣錢包。該錢包與中國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兼容。
3. 報道指出,上海和北京的居民現在可以通過六家銀行申請錢包。
4. 報告顯示:參與申請錢包的六家銀行分別包括:中國農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5. 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也被稱為「數字人民幣」(e-CNY),已經得到各商家的認可。
6. 個人也可以在上海地鐵和徐家匯購物中心的自動售貨機上,以及匯金百貨使用數字人民幣。互聯網平台美團等也已經開始接受數字人民幣。
7. 經過一年多的測試,中國中央銀行批准了這六家銀行開始經營數字人民幣。
8. 《證券時報》的報告指出,用戶可以通過掃碼申請CBDC錢包。該准則還規定,客戶也可以將其銀行卡資金捆綁到錢包中。數字人民幣每天的最高支付額度是1000元,當然用戶可以申請提升支付等級。
Ⅵ 世界上第一個能夠發布國家數字貨幣的國家是什麼
中國是世界上第一個發行國家數字貨幣的國家。根據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的聲明,中國正積極推進數字法定貨幣(DCEP)的發布。他在演講中提出了對主權數字貨幣的看法,這與比特幣等現有加密貨幣的去中心化特性形成了對比。比特幣由匿名的中本聰在2009年創造,它基於一個技術烏托邦願景,即一個去中心化的全球貨幣能夠提供匿名性、安全性,並允許用戶挑戰傳統的金融體系和其監管者。比特幣的基礎是區塊鏈技術。礦工通過解決將交易組合成區塊鏈中的區塊所需的一系列復雜計算問題來驗證交易,並因此獲得新生成的比特幣作為獎勵。這種機制通過讓全球礦工通過演算法貢獻來爭奪比特幣,確保了交易賬本的分散性和不可篡改性。
然而,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不同於比特幣的分布式區塊鏈。在政府控制的區塊鏈賬本中,不會有分布在整個網路中的礦工節點,因此這種貨幣不會有比特幣那樣的交易延遲,可以更方便地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由於賬本由政府持有,並且與人民幣掛鉤,這種數字貨幣不會出現比特幣那樣的價格波動,使得它在零售交易中更為實用。大多數消費者在使用DCEP和現有的數字支付平台時,可能不會注意到兩者之間的顯著差異。
Ⅶ 中國人民銀行主導開發的是什麼幣
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是「數字人民幣」。全名為「數字貨幣電子支付」,英文縮寫為DCEP。數字化人民幣的概念十分廣泛,採用了最先進的區域性鏈接技術。
拓展資料:
1. 中國法定數字現金的研發始於5年前。根據中央銀行數據現金研究所所長穆長春的說法,中央銀行數字現金的研究已經進行了五年。從2018年開始,中央銀行數字現金研究所的系統開發人員已經是996工作制。去年,中國人民銀行長周小川公開表示,中央銀行開發的數字現金稱為DC/EP
2. 2019年8月,中央銀行召開的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中央銀行提出加快推進中國法定數字現金(DC/EP)的研發步伐,可以說中國的數字現金真的會呼籲。
3. 按穆長春所說:DCEP是M0發行的,可以簡單地理解為紙幣的替代品。實際上,我們國家通過網銀、手機銀行和第三方支付的比例越來越高,現金在當今社會的存在感越來越弱,已經初步具備了用數字貨幣代替紙幣的基本條件。因此,用數字貨幣代替紙幣有什麼好處?簡而言之,最少有三點:
(1)節約成本:紙幣的印刷、運輸、保護等需要各種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實現數字化可以節約這部分成本,發行渠道的發行方式更加方便。
(2)減少假幣:通過數字現金,社會上的假幣現象基本消除。
(3)降低洗錢風險:通過數字現金,所有交易都在系統中流通,有跡可循,降低了洗錢的可能性(現實中,追蹤洗錢行為的路徑經常被中斷,即資金從銀行取出,資金從銀行取出或交易只使用現金,洗錢行為難以調查)。
4.數字貨幣與微信、支付寶有何區別?
(1)與支付寶、微信支付相似,數字貨幣也是可以通過賬戶或者錢包來使用的。你必須先得到對方的帳號,然後輸入你想轉移的數字貨幣限額,再輸入付款密碼才能完成交易。但數字貨幣背後的處理過程不同,不需要第三方支付機構協助,其轉讓方式與紙幣相似。
(2)數字現金和現金一樣,也屬於國家法定貨幣,無論誰不能拒絕數字人民幣。拒絕數字現金在法律上是違法的,而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是不一樣的。個人或機構拒絕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在法律上沒有問題。
(3)轉讓時,貨幣的實際所有權已經轉移,不存在任何信用風險。但在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過程中,轉帳只是伺服器端相應賬戶余額的變化,當用戶從系統中取出錢時,才發生實際的所有權關系變化,這可能導致兌付風險。而且這也是央行推出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支付不同之處!
(4)使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都必須綁定銀行賬戶,但是數字貨幣卻不需要,如果有使用過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人都知道,支付寶的錢如果想要轉到微信支付還必須提現到到銀行卡,再進行充值,沒有辦法直接轉賬,而央行的數字貨幣卻打破了這種行業的壁壘,在所支持的銀行和支付工具中可以實現流通,而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都是必須實名制,但是央行的數字貨幣卻可以小額匿名支付。
5.此外,數字現金的支付方式也更方便。它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更有優勢。可以說,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數字現金都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更方便、更安全,所以很多人也擔心,如果數字現金真的正式推出,支付寶或微信支付是否會被完全替代或禁用。作者認為,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部分支付結算業務將被數字人民幣取代,但是數字貨幣完全取代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數字現金最終還是電子現金,而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只是一個移動支付平台,它們之間是錢和錢包的關系。
6.當然,數字現金不具備金融、支付、水電煤等支付寶和微信平台的功能。數字現金將在未來的支付結算中大量使用,微信和支付寶的結算和使用頻率將減少。未來兩三年,數字現金將在中國全面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