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可以在別的項目上用嗎
㈠ 數字貨幣合法嗎
在我國,數字貨幣是不合法的。根據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數字貨幣可以在別的項目上用嗎擴展閱讀:
自《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發布後,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㈡ 數字貨幣項目能作為理財項目嗎
可以
不過必須是閑錢
意思就是就算賠了,對你的生活不會
有太大影響
也有可能賺一把大的
這個就看個人運氣了
㈢ 誰知道投資數字貨幣能不能行啊
虛擬化的貨幣投資都需要風險的。
㈣ 數字貨幣如果項目方要消毀,而持有者不賣可以嗎
真正的數字貨幣,國家還沒有發行。現在的數字貨幣,都是騙子們發行的。你買到手裡,還不如冥幣,能看得到,摸的著,還知道誰賣給你的。
㈤ 數字貨幣真的有價值嗎怎樣去評定一個項目
這樣說吧,ykc項目就是區塊鏈技術的合成,成為了一種不同於比特幣的數字貨幣
㈥ 數字貨幣交易合法嗎
國內買賣數字貨幣違法。
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6)數字貨幣可以在別的項目上用嗎擴展閱讀:
央行表示,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央行貨幣金銀局在其官網上發布《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稱,近日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
央行表示,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央行還提示,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實際上,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貨幣就是所謂數字貨幣的代表。而央行在2016年曾表示,正在研究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此前對媒體表示,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型方案已完成兩輪修訂,未來有望在票據市場等相對封閉的應用場景先行先試,但推出暫無明確時間表。
參考資料來源:新華網-有人冒用央行名義發行數字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㈦ 數字貨幣可以作為長線投資的項目嗎
數字貨幣不可以作為長期投資的項目。因為數字貨幣持有時間越長,可能距離歸零就越近,虧損的概率就越大。
㈧ 數字貨幣真的可以使用嗎
數字貨幣是一個籠統的術語,用來描述所有形式的電子貨幣,無論是虛擬貨幣還是加密貨幣。它是一種價值的數據表現形式,通過數據交易並發揮交易媒介、記賬單位及價值存儲的功能,但它並不是任何國家和地區的法定貨幣。
數字貨幣的概念最早是在1983年提出,它們僅以數字或電子形式存在,與實際的紙幣或硬幣不同,它們是無形的。它們只能通過電子錢包或指定連接的網路在網上擁有和使用。數字貨幣的優點是沒有銀行,交易是即時的,而且交易費用很低。所以:coin,token,虛擬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的主要特徵
1、在支付結算方面,其不依賴機構,是一個公開可查的,由整個分布式網路維護的數字總賬,稱之為「區塊鏈」。
2、在發行和生產方面,本質就是在一個相互驗證的公開記賬系統上記賬,在一定演算法的模式下,找出符合條件的一串隨機代碼,然後將這串代碼同其他交易信息打包成一個區塊,記錄在這個賬本里,這樣就獲得了一定數量的數字貨幣。
3、無國界性,使其在全球范圍內流動。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相對應,通過數字貨幣與傳統貨幣的兌換關系發生聯系,在一定條件下,特定的數字貨幣可以購買實物商品,傳統貨幣也能購買特定的虛擬商品。
4、其分布式總賬系統理論上可以讓任何參與者都無法偽造數字貨幣,減少交易風險。
5、數字貨幣的較低交易成本會促使銀行等金融機構提升服務水平,降低交易費用。
6、數字貨幣與移動金融商業模式,能夠促進普惠金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