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一飛數字貨幣解讀
A. 央行數字貨幣與雷達幣有關系嗎
答:您好,沒有關系。中國政府出台的數字貨幣是合法的,是中國政府認可的,可流通似數字貨幣,而雷達幣政府是不認可的,不能流通的。央行數字貨幣只是人民幣的數字化,數量不確定,而雷達幣是完全去中心的虛擬貨幣,是恆量發行的固定數量10億枚,雷達幣不僅僅是一種貨幣,更是一個實現全球貨幣自由流通的支付工具。
一、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經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眾號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
201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中國央行從2014年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已取得了積極進展。人民銀行把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結合起來,將推出一攬子計劃,目標是替代一部分現金。
發展歷史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2020年4月14日晚間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據稱,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重要試點地區。
2020年4月17日晚間,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就央行數字貨幣內測一事做出最新回應。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稱,當前網傳DC/EP信息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
B. 怎樣使用數字貨幣支付
登錄數字人民幣軟體後,向商家掃碼付款,或者向商家出示付款碼就可以支付,若是銀行發送給用戶的數字人民幣,那麼登錄銀行手機銀行,向商家掃碼付款,或者向商家出示付款碼就可以支付,要注意的是數字人民幣只支持部分商家使用。
數字人民幣是央行推出的一種全新加密電子貨幣,它不是虛擬貨幣,也不是網路支付或電子錢包,而是基於國家信用、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此次數字人民幣紅包不能用於提現,可以用於小額零售、交通卡充值、餐飲消費、繳納黨費等。
(2)范一飛數字貨幣解讀擴展閱讀:
CBDC,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譯為央行數字貨幣。
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央行數字貨幣是央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央行數字貨幣是經gwy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眾號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
2019年12月,央行行長易綱表示,中國央行從2014年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已取得了積極進展。人民銀行把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結合起來,將推出一攬子計劃,目標是替代一部分現金。
發展歷史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央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gwy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
8月18日,中共中央、gwy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
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2020年4月14日晚間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據稱,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重要試點地區。
C. 數字人民幣白名單用戶已達1000萬
是的,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7月8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介紹,目前,數字人民幣正在試點過程之中,主要通過白名單邀請方式,白名單用戶已達1000萬,北京冬奧會場景是下一步試點的重點領域。
范一飛指出,數字貨幣發行主體可以分成私人數字貨幣以及央行數字貨幣。私人數字貨幣的典型代表是比特幣等這樣的貨幣,也包括推出的各種所謂「穩定幣」。這些貨幣本身已經成為一個投機性工具,市場出現了這種情況,也存在威脅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潛在的風險。
同時,「穩定幣」也成為一些洗錢和非法經濟活動的支付工具。一些商業機構所謂的「穩定幣」,特別是全球性的「穩定幣」,有可能會給國際貨幣體系、支付清算體系等帶來風險和挑戰。「我們對這個問題還是比較擔心的,所以我們採取了一些措施。」范一飛說。
范一飛回應數字人民幣對貨幣體系、貨幣政策、金融穩定帶來的影響:
大多數研究認為,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對現有金融體系帶來影響。對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的認識分歧是比較大的,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會不會引發金融脫媒、會不會削弱貨幣政策、會不會加劇銀行擠提等,爭論比較集中。
對此,范一飛表示,「我們對這些問題也高度關注。目前我們正在試點過程之中,這些數字人民幣究竟對貨幣體系、貨幣政策、金融穩定帶來哪些影響,我們始終高度關注,我們也努力通過業務、技術和政策設計,確保數字人民幣體系對這些宏觀方面的影響降到最低。我們還是有信心把這項工作繼續擴大試點面,加大試點范圍。」
以上內容參考 經濟觀察網-央行:數字人民幣白名單用戶已達1000萬
D. 數字貨幣的功能和屬性跟紙鈔一樣么
數字貨幣的功能和屬性跟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它的形態是數字化的。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央行數字貨幣是紙鈔的數字化替代,即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把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看作數字化的人民幣現金,就很好理解數字貨幣的概念。
穆長春曾描繪這樣的使用場景:只要你我手機上都有DC/EP的數字錢包,那連網路都不需要,只要手機有電,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把一個人數字錢包里的數字貨幣,轉給另一個人。數字貨幣在支付的時候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不像現在用微信和支付寶都需要綁定銀行卡。
央行副行長范一飛表示,央行數字貨幣注重替代M0(即紙鈔和硬幣),並且保持了現鈔的屬性以及主要特徵,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
(4)范一飛數字貨幣解讀擴展閱讀
數字人民幣將在京津冀等地開展試點
商務部官網14日發布《關於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
記者注意到,第93條「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任務、具體舉措及責任分工」部分提出: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
《通知》稱,人民銀行制訂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相關部門協助推進,後續視情擴大到其他地區。
全面深化試點地區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涪陵區等21個市轄區)、海南、大連、廈門、青島、深圳、石家莊、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貴陽、昆明、西安、烏魯木齊、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咸新區等28個省市(區域)。
E. 我在KGI投資的數字貨幣真的能提現成功嗎
1 人贊同了該回答
DCEP(DC,DigitalCurrency,是數字貨幣;EP,ElectronicPayment,是電子支付),它是國內央行的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的人民幣,也就是央行的負債。因而未來它的發行由運營機構如商業銀行向央行按100%全額繳納准備金,然後通過商業銀行再與公眾進行兌換。公眾所持有的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數字貨幣,又可以叫做電子化的人民幣。中國作為最早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國家之一,2014年,時任央行行長的周小川便提出構建數字貨幣的想法,央行也成立了全球最早從事法定數字貨幣研發的官方機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開始研究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產生的目的是用電子貨幣代替紙質貨幣,和紙幣版的人民幣本質上是同一樣東西。只不過紙幣看得見摸得著,而電子版本只存在你的電子設備裡面而已。
可能會有人有疑惑,數字貨幣和支付寶、微信這些線上支付有什麼區別?
這兩樣東西看上去雖然有一點點像,其實完全不是一回事。央媽發行的數字貨幣其實根本就不是我們有銀行卡里看到的那一串數字,它像紙幣一樣有面額,有數量,而且還能分開,它背後是國家信用在做背書;微信和支付寶里的錢是騰訊和阿里在做背書。
舉個例子,200塊錢的數字貨幣它可以分成兩張100塊錢的或者是4張50塊錢的貨幣存在你的電子設備裡面。其他的一些線上支付雖然說也不用現金,但是他們本身沒有資格印錢,也沒有支付能力,是需要通過綁定你的銀行卡,而且卡里還要有錢才能完成支付。數字貨幣它就是錢,而支付寶、微信這些只是錢的搬運工。
數字貨幣的關鍵節點
2017年末,經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組織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DC/EP)的研發。
2019年8月10日,穆長春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將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即將推出,即人民銀行先把DCEP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2019年11月28日,央行副行長范一飛表示,央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下一步將合理選擇試點驗證地區、場景和服務范圍,穩妥推進數字化形態法定貨幣出台應用。
2020年4月16日,數位銀行業內人士表示,數字貨幣由央行牽頭進行,各家銀行內部正在就落地場景等進行測試,有的已經在內部員工中用於繳納黨費等支付場景。
2020年4月17日晚間,央行表示,網傳DC/EP信息為測試內容,並不意味數字人民幣落地發行。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穩妥推進,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雙層運營、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數字人民幣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數字人民幣封閉測試不會影響上市機構商業運行,也不會對測試環境之外的人民幣發行流通體系、金融市場和社會經濟帶來影響。
數字貨幣的特點:
第一,支付的強制性,商戶及其他收款單位不能拒收,拒收就是違法的 。
第二,數字貨幣的支付是匿名的,不會像第三方支付,因為綁定了銀行賬戶,所以隨時可以查賬戶流水。
第三,從國家層面來講,很多壞人干壞事就不行了,因為違法得到的這些錢,從哪裡來,經過了哪些環節,最後到了哪裡去,統統可以數字化追蹤;
第四,數字貨幣有支付完備性,即雙向離線支付。第三方線上支付是需要網路的。如果結賬時手機沒信號,或者欠費停機,就無法完成支付。數字貨幣只要設備有電,沒有網路一樣可以支付成功。比如說手機和手機碰一下,錢就過去了。
第五,數字貨幣其他的優點,比如說數值貨幣很環保,不用再砍樹造紙幣了,而且再也不會有假幣的概念,同時也沒有了丟失和損壞的風險。
數字貨幣的重要意義
DCEP的意義在於它不是現有貨幣的數字化,而是M0(銀行體系以外各個單位的庫存現金和居民的手持現金之和。)的替代。它使得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同時DCEP可以實現貨幣創造、記賬、流動等數據的實時採集,為貨幣的投放、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提供有益的參考。
換句話說,數字貨幣的發行將進一步使得紙質貨幣的減少,以後市面上流通的紙幣將大大減少。同時,國家將能夠更精確的知道錢有多少、去了哪、怎麼用的,對貨幣政策的制訂將有更好的數據憑依。
並且,數字貨幣也是在國際經濟上的一次突破與創新,對人民幣打破美元的封鎖和霸權地位有著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目前,數字貨幣還在內部測評階段,在深圳、雄安、成都、蘇州和將來的冬奧會內部使用,距離正式落地發行還有一定的時間,縱觀貨幣發展史,由物物交換到即將到來的數字貨幣,貨幣的形式在不斷的改變,相信數字貨幣一旦落地,必將是貨幣歷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發布於 08-28・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River
假幣不一定會沒有吧,看黑客有多強了
F. 央行已開始深入研發數字貨幣了嗎
據報道,目前世界主要央行都在關注數字貨幣。有的國家明確提出了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計劃,如加拿大、荷蘭、澳大利亞、俄羅斯等國的央行早已宣布啟動數字貨幣研究。
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的中心化投放不同,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賬戶完成,採用的是賬戶緊耦合方式,央行數字貨幣則應基於賬戶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
專家表示,數字貨幣誕生於現有金融體系中,必然會受到現有支付體系、信息技術的影響,理論上說,支付體系主要處理的是廣義貨幣中的活期存款部分,而數字貨幣則主要屬於現金範疇。
文章來源:比特110網
G. 數字貨幣概念股龍頭股票及代碼
數字貨幣概念股的龍頭股最有可能從以下幾個股票中誕生 四方精創、 恆久科技、 音飛儲存。
數字貨幣相關股票 價格
四方精創(300468) 17.83
恆久科技(002808) 8.09
音飛儲存(603066) 8.33
百邦科技(300736) 12.20
愛迪爾(002740) 4.46
匯金科技(300561) 11.42
飛天誠信(300386) 16.86
吉宏股份(002803) 25.58
數字認證(300579) 39.97
華揚聯眾(603825) 16.90
高偉達(300465) 11.25
聚龍股份(300202) 5.65
古鰲科技(300551) 16.71
科藍軟體(300663) 24.39
彩訊股份(300634) 16.23
迪威迅(300167) 5.05
匯金股份(300368) 12.29
朗科科技(300042) 15.67
皖通科技(002331) 11.42
新國都(300130) 11.15
中科金財(002657) 11.55
宣亞國際(300612) 15.80
亞聯發展(002316) 5.34
樂心醫療(300562) 15.58
方直科技(300235) 11.68
奧馬電器(002668) 5.76
金溢科技(002869) 19.64
智度股份(000676) 6.48
金冠股份(300510) 5.81
先進數通(300541) 13.35
澤新能(601619) 3.38
安居寶(300155) 6.33
天璣科技(300245) 8.65
【拓展資料】
中國版CBDC:
央行數字貨幣是經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眾號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
201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中國央行從2014年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已取得了積極進展。人民銀行把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結合起來,將推出一攬子計劃,目標是替代一部分現金。
發展歷史: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2020年4月14日晚間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據稱,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重要試點地區。
2020年4月17日晚間,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就央行數字貨幣內測一事做出最新回應。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稱,當前網傳DC/EP信息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
2020年4月22日,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組織召開了法定數字人民幣(DCEP)試點推介會,19家擬參與落地應用的試點單位參會。
H.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討會在北京召開是什麼時候
2016年1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討會宣布對數字貨幣研究取得階段性成果。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出席會議,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主持會議。會議肯定了數字貨幣在降低傳統貨幣發行等方面的價值,並表示央行在探索發行數字貨幣。
但是,後來周小川表示央行要發行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瑞泰幣、活力幣這些數字加密貨幣是不同的。
I. 副行長范一飛: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幾點考
一、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投放體系
大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區經濟發展、資源稟賦和人口受教育程度差異較大,在設計和投放(發行)、流通央行數字貨幣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系統、制度設計所面臨的多樣性和復雜性。比如,需要考慮網路覆蓋不足的偏遠地區的使用問題。如果採用單層(one-tier)投放,將面臨上述因素所帶來的極大考驗。為提升央行數字貨幣的便捷性和服務可得性,增強公眾使用意願,可考慮採用雙層(two-tier)投放,來應對上述困難。
「雙層投放」有利於充分利用商業機構現有資源、人才、技術等優勢,通過市場驅動、促進創新、競爭選優。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比較成熟,系統的處理能力較強,在金融科技應用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人才儲備較為充分。因此,在商業銀行現有的基礎設施、人力資源及成熟的應用和服務體系之外,另起爐灶、重復建設,對社會資源是巨大的浪費。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等機構可以密切合作,不預設技術路線,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來實現系統優化,共同開發、共同運行。這既有利於整合資源、發揮合力,也有利於促進創新。而且,大眾已習慣通過銀行等商業機構處理金融業務,雙層投放也有助於提升社會公眾對央行數字貨幣的接受度。
「雙層投放」有助於分散化解風險。在以往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的開發過程中,央行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銀行間清算支付系統是直接服務金融機構,央行數字貨幣是直接服務公眾,涉及千家萬戶。如果僅靠央行自身力量進行研發,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既要滿足安全、高效、穩定的目標,還要滿足用戶體驗需求,很不容易。同時,央行還受制於預算、資源、人員和技術等客觀約束,通過兩級投放的設計,可避免將風險過度集中。
「雙層投放」可以避免「金融脫媒」。「單層投放」下,央行直接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將形成競爭關系。顯然,由央行背書的央行數字貨幣的信用等級高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可能出現「存款搬家」,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此外,商業銀行吸納存款能力降低會增加其對同業市場的依賴,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引發「金融脫媒」。為保持其放貸能力和金融穩定,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進行補貼。極端情況下,還會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出現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統」局面。
綜上,「中央銀行-代理投放的商業機構」的雙層投放模式是既適合我國國情,又能夠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的選擇。首先,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保證貨幣不超發,代理投放機構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額繳納准備金。所以,公眾所持有的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其次,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也就不會導致「金融脫媒」現象。再次,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因此也不會對現行實體經濟運行方式產生負面影響。最後,該模式更有利於發揮央行數字貨幣的優勢,節約成本、提高貨幣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此外,由於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有利於抑制公眾對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需求,鞏固我貨幣主權。
二、在雙層投放體系安排下,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應以賬戶松耦合的方式投放,並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為保持央行數字貨幣的屬性,實現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目標,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雙層投放體系應不同於各種代幣的去中心化發行模式。第一,因為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其債權債務關系並未隨著貨幣形態而改變,因而仍必須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需要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與貨幣政策調控職能。第三,不改變二元賬戶體系,保持原有貨幣政策傳導方式。第四,為避免代理投放機構超發貨幣,需要有相應安排實現央行對數字貨幣投放的追蹤和監管。
因此,央行數字貨幣應堅持中心化投放模式。不過,這里所說的中心化投放模式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賬戶完成,採用的是賬戶緊耦合方式。央行數字貨幣則應基於賬戶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既可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另外,如果沒有交易第三方匿名,會泄露個人信息和隱私;但如果允許實現完全的第三方匿名,會助長犯罪,如逃稅、恐怖融資和洗錢等犯罪行為。所以為取得平衡,必須實現可控匿名,只對央行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數據。在松耦合賬戶體系下,可要求代理投放機構每日將交易數據非同步傳輸至央行,既便於央行掌握必要的數據以確保審慎管理和反洗錢等監管目標得以實現,也能減輕商業機構的系統負擔。
三、中國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應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如大小額支付系統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等)、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等運轉正常,且在不斷完善升級、日益高效,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用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1和M2,既無助於提高支付效率,還會造成對現有系統和資源的巨大浪費。相比之下,現有紙鈔和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和貯藏等環節成本較高,流通體系層級多,且攜帶不便、易被偽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於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實現數字化的必要性與日俱增。另外,非現金支付工具,如傳統的銀行卡和互聯網支付等,都基於賬戶緊耦合模式,無法完全滿足公眾對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務的需求,不可能完全取代M0,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現鈔的依賴程度仍然很高。央行數字貨幣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
正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沖擊。
同理,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是M0替代,所以也應遵守現行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的規定。為配合反洗錢等相關工作,可要求相關機構就央行數字貨幣的大額及可疑交易向央行報告。同時,為引導央行數字貨幣應用於小額零售業務場景、不對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避免套利和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可對其設置每日及每年累計交易限額,並規定大額預約兌換。必要時,也可考慮對央行數字貨幣的兌換實現分級收費,對於小額、低頻的兌換可不收費,對於大額、高頻兌換和交易收取較高費用以增加兌換成本和制度摩擦。在利率零下界的情況下,這種安排還可為央行實施負利率政策創造條件。
四、對央行數字貨幣載入智能合約應保持審慎態度
根據尼克·薩博(Nick Szabo)給出的定義,智能合約是一套以數字形式定義的承諾,包括合約參與方可以在上面執行這些承諾的協議。智能合約被寫入計算機可讀的代碼中。一旦達到觸發條件,由計算機自動執行。可以載入時間、信用等前置條件,也可以被應用於繳稅、反恐融資等多種場景中。
然而,如前所述,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具有無限法償性,即承擔了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價值貯藏等職能。原有現鈔並未承載任何其他的社會與行政職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故意損毀人民幣。所以,在現鈔上添加額外社會或行政功能實際上有損毀人民幣之嫌。
為保持無限法償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數字貨幣也不應承擔除貨幣應有的四個職能之外的其他社會與行政職能。載入除法定貨幣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約,將影響其法償功能,甚至使其褪化為有價票證,降低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將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還會降低貨幣流通速度,影響貨幣政策傳導和央行履行宏觀審慎職能。同時,還可能侵犯公民隱私權,不利於個人權益保護。
J. 數字人民幣引發熱議,對支付寶支付會產生什麼影響
數字人民幣引發熱議,對支付寶支付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最近,數字貨幣成為了人們討論的熱題,雖然這不是一件非常新鮮的事情。但是對於很多人來說,數字貨幣也是我們經常能夠提到的東西。不管在購買物品還是在進行支付的時候,我們第一個想到的是微信支付或者是支付寶支付。當今,現金支付或者銀行卡刷卡支付的現象已經在逐漸減少。這也使得我們通常只需要帶手機出門就可以完成一系列的交易,並不用攜帶過多的現金或者銀行卡。所以數字貨幣的到來,使得支付寶支付以及微信支付的熱度進一步提升。人們也更依賴於這兩種的支付方式進行支付。
數字人民幣的時代到來,對於支付寶和微信的影響都是非常大的,並且也有利於人們在該平台的金錢流通使他們能夠更多地聚攏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