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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圈otc非法了

發布時間: 2022-09-20 18:59:12

❶ 幣圈otc沒有了咋辦

這個你不用擔心,有需求就有市場,幣圈只會變成小部分人的幣圈,二線交易所都毫無影響。早期的幣友都應該知道,幾年前幣圈很多平台都沒有法幣OTC出入金的功能的,那時候,用戶想買賣數字貨幣都是通過場外交易達成的,後來考慮到交易平台用戶便捷,各大平台才陸續接入OTC法幣交易功能的。像幣安以前都沒有OTC功能的,很多用戶想交易都是在場外購買Usdt或者其他幣轉入幣安交易的。所以即使幣安、火幣不能OTC,那也會有其他方法的。市場需要不斷的優化完善才能發展的更好!
國際上很多支付機構都是支持OTC的,目前幣安火幣有清退,但是還是可以出售的,三大所目前就剩OK(歐易)平台沒有清退,可以用OK,盡量選擇口碑好的商戶。加密貨幣可以買車買房買咖啡,買任何想買的東西。現在有許多國際支付機構paypal,visa,bitpay,都支持加密貨幣支付,所以大家別擔心,以後的以後肯定是幣本位了,各位需要做的是,多多積攢幣,等待新時代的繼續來到。
幣圈指關注或者投資虛擬加密數字貨幣的人形成的圈子;otc指場外交易平台進行虛擬加密數字貨幣的買賣。otc交易時用戶通常將數字資產暫存在平台上,通過掛單撮合的方式進行交易,最大的不同便是數字貨幣的買賣方式和過程由雙方自行商定並進行,無需通過平台。所謂OTC,指的是買家和賣家在交易所之外,通過一對一私下協商完成的交易。通俗來說,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幣」。此外,各大交易所、錢包也大多有自己的OTC交易區。在這里,OTC商家可以直接與炒幣玩家交易。
拓展資料:
1、 在中國的OTC圈,趙東算是一個先行者。「趙東在OTC圈的口碑還算不錯,他是那批『幣圈大佬』中最早做OTC的,也是圈內最知名的OTC商家之一。
2、 」王方對一本區塊鏈表示。公開資料顯示,和早年的其他幣圈大佬一樣,趙東炒過幣,開過礦場,但都以失敗告終。炒幣爆倉一度讓他欠下6000萬元的債務。而他最終得以翻身,靠的就是OTC交易。


❷ otc資金劃出-興全趨勢lof私自扣款這樣子可以嗎

所謂的OTC指的就是區塊鏈,而這種挖礦模式中人或者商家招到平台的私自扣款,而這樣本身就是屬於一種違法行為,所以是不可以進行一個私自扣款的許可權。而且OTC的行為可能存在違法行為,所以請廣大公民要正確認識OTC這個區塊鏈行業,同時偶發性的OTC行為並不構成犯罪,如果是經營性的OTC行為就可能涉及犯罪。
一、OTC平台私自扣款這是不可行的
他知道但是實體行業還是虛擬的產業,平台的私自扣款都是屬於違法行為,因為平台不是執法部門,所以沒有私自扣款的權利。這時候OTC行業的個人商業行為是屬於一種違法行為,但是這並不能私自扣款。所以從事OTC平台運營的商家或者個人來講,一定要看清楚法律的界限是什麼。

❸ otc365是詐騙嗎

不算詐騙,但是需謹慎。
幣圈的otc行為,圈內習慣稱之為「場外交易」,其本質是法幣與數字貨幣的兌換,一言以蔽之,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幣,其本身是一種合法行為。
但因為「場外交易」這一習慣稱謂,導致辦案機關的諸多誤解,很多辦案人員對幣圈行業和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並不了解,聽到「場外」兩個字就先入為主的認為otc的行為具有非法性、不正當性,因此有必要釐清相關法律規制問題。
沒有以下行為就可以。1、參與中心化交易所、defi類型的dapp、錢包的除了收付款外的其他多餘功能都是違法行為,對其中的中國國籍人員明確違法
2、發幣明確違法
3、nft有炒作風險,可能違法,國家已經在重點關注,這種特殊的幣
4、 幣商,otc違法
5、 幣圈咨詢、給出炒幣指導的軟體違法
6、用幣洗錢違法

❹ 幣圈關閉otc如何交易

1、提幣到錢包通常比較簡單,只需要生成自己的錢包地址,將 OTCBTC 中存留的幣發送到新的錢包地址即可。但是,對於 EOS 用戶來說就比較麻煩了,特別是沒有使用過 EOS 錢包的用戶,因為 EOS 賬號創建並不像 BTC 或 ETH 那樣簡單,可以任意生成鏈上可用的錢包地址,EOS 賬號生成需要擁有 EOS 的用戶去發送一筆交易來創建,同時需要抵押網路帶寬(net),計算資源(cpu)和購買內存(ram),而對於賬號的規則也有特殊的限制,長度必須為12(包含字母和數字),且數字只能是1~5之間的數字,這些,對於新手來說,創建起來及其不便。
2、自從2017年9月國內交易所紛紛關閉法幣直接購買數字貨幣通道後,場外交易(OTC)成了人們進入幣圈交易的主要途徑。但隨著交易量的增加,許多不法分子通過OTC的方式洗黑錢,而這些來路不明的資金一旦和你產生交集,你的銀行卡就有可能會被凍結。
3、其實從今年4月開始,幣圈社群中就有人表示,自己綁定在交易所的銀行卡被凍結後無法使用。6月,凍卡成了多發現象,不僅包括OTC商家,也蔓延到了普通個人用戶。而最近這波「凍卡潮」則源自2020年9月1日開始施行的《公安部關於修改<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決定》。該《決定》被理解為凍卡權下放,即「非法詐騙行為的任何一環涉及的所在地,這些所在地的公安都可以長臂管轄。」
拓展資料:
這里就在給大家講講OTC交易的注意事項:
1. 出入金要准備專卡專用,資金流動是會感染的,互相轉賬,只會導致自己的卡全部被凍結,給自己圖增煩惱,並且,切勿使用工資卡,這樣出金被凍結後,不僅影響到自己的生活還會影響到工作。
2. 使用銀行卡去做出金准備前,應該先測試一下自己的銀行卡是否仍然可以正常使用,不要事後拍斷大腿,小心使得萬年船。
3. 在交易所進行交易時,我們有的時候會發現盤一價格和其他價格比特別突出,這種情況的商家,一般都來路不正,雖然交易所有對商家的審核和平台風控盡責的義務,還是會被人抓住可乘之機,反洗錢是銀行都解決不了的問題,我們也不能強加給交易所。
4. 對於商家的篩選,一般來說,時間越久的商家越安全,能在這個市場活下去的肯定都有兩把刷子,和這類商家交易,能極大的降低風險,這大概是屬於中年男人的穩健吧,千萬別為了貪圖價格去和那些新認證的商家交易。
5. 一切交易都應在OK和幣安該類大平台去交易,出現問題可以隨時聯系他們調證和協助警方配合解決,切勿在微信和場外群交易,不然出了問題可能自己會背上這個年紀不該有的罪名。
6. 法幣交易後,千萬不要提現金,物理隔離很容易導致上門,警察叔叔詢問你的時候,會讓自己很被動。
7. 最後一個就是關於解凍的,當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被凍結時,應當先耐心等待三天,如果三天後還是沒有解凍,建議大家應該主動積極的去聯系警方,一般來說,有正經工作並且行為良好的幣友們,還是很容易解凍的,除此之外還有一個辦法,就是退錢,如果在涉案金額不多並且自己急需解凍的前提下,退錢其實也是一個比較不錯的解決辦法(前提是退錢不應以退贓的名義去處理)
這些就是OTC交易小白們經常會踩的坑,大家在交易的時候,注意一些完全可以規避掉很多風險。想要不被凍,就盡量減少otc交易的次數,再有是選擇風控嚴謹的平台,這樣會大大減少凍卡的可能性。 如果不小心被凍,要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提供信息自證清白。

❺ 2022年otc商家還能做嗎

能。
所謂OTC,指的是買家和賣家在交易所之外,通過一對一私下協商完成的交易。通俗來說,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幣」。此外,各大交易所、錢包也大多有自己的OTC交易區。在這里,OTC商家可以直接與炒幣玩家交易。在中國的OTC圈,趙東算是一個先行者。「趙東在OTC圈的口碑還算不錯,他是那批『幣圈大佬』中最早做OTC的,也是圈內最知名的OTC商家之一。」王方對一本區塊鏈表示。

❻ 所有虛擬貨幣交易都是犯罪開設交易所是否一定構成非法經營罪

根據9月24日10部門公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第二條,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這些業務活動包括法幣交易,幣幣交易、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幣、為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業務,而這些業務活動基本涵蓋了發幣行為、交易行為、衍生品投資等等,這是不是意味著,所有的虛擬貨幣投資或者交易行為,都會被認定為一種非法金融活動?

如果這種觀點成立,那10部門通知的第四條,就會和第二條內容產生內容矛盾。新通知的第四條是對參與投資虛擬貨幣的風險提示,其提到,任何主體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該規定的意義在於,警告相關投資風險,但是如果不違背公序良俗,即相關投資活動的民事法律行為則有效。

但是有觀點認為,如果按照第二條的規定,所有的幣幣交易、法幣交易行為都是非法金融活動,這種非法性的前提下,所謂的投資行為,也應該包含在這種幣幣交易或者法幣交易行為內,也屬於一種非法金融活動,既然屬於非法,那自然應該是無效行為,而不能觀察其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因此,有觀點就認為該兩條規定存在內容上的矛盾之處。

筆者認為,這兩條並不存在矛盾,以上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沒有分清第二條和第四條內容針對的主體或者行為模式。

對於此問題,相比於2017年的七部門94公告《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其對於非法金融活動的概念僅僅限於代幣發行融資這一種活動,但是2021年92410部門新通知,則將非法金融活動的概念范圍擴展到幾乎所有與虛擬貨幣有關的發行、交易活動,未來可能還是進一步把去中心化金融的智能合約也納入其中,比如相關借貸、質押、存儲等等活動。

2.虛擬貨幣交易所的非法經營定性路徑基本明確

期貨合約業務是明確的入罪紅線,觸碰必刑

此前94規定中,所有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但相關刑事法律法規沒有明確其相關罪名問題,只是在代幣融資發行中,提到的涉嫌犯罪有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

而在最新的924新通知中,對於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涉嫌罪名的列舉,增加了一個非常不同的罪名即非法經營期貨業務。而根據刑法規定,非法經營期貨業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而此處的「情節嚴重」,數額標准並不高,犯罪金額達到30萬即可刑事立案。

而在924的新通知中,通知所列舉的法律依據,相比94規定,也增加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這是因為,當前大量的虛擬貨幣交易所,不僅僅會提供幣幣交易等信息中介服務,也會提供數字貨幣投資的保證金投資合約投資業務,衍生還會有相關融資融券等金融業務,這些業務,一旦涉及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其他方式進行的以期貨合約或者期權合約為交易標的的交易,就可能被定性為開展未經批準的期貨業務,一旦金額達到30萬以上,就涉嫌非法經營罪。

3.非法經營罪的另一個路徑:擅自開設金融類業務交易所

現實中,還有一類交易所,只提供otc交易服務,不提供其他任何合約或者其他區塊鏈金融服務,是否就不會涉嫌非法經營罪了?

目前來看,答案並非如此樂觀。

而本次新的通知中,依照的法律法規文件比較引人注意的還包括《國務院關於清

理整頓各類地方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

其中,《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明確規定「從事保險、信貸、黃金等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必須經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准設立。」而一旦開設交易所提供了數字貨幣的交易服務,如果面向中國境內客戶,那種服務就屬於一種非法的金融服務活動,這類交易所就應該獲得相關金融管理部門的批准,一旦沒有獲得批准,就屬於違法國務院發布的決定,屬於違法國家規定,如果打到擾亂市場秩序的程度,該類開設交易所提供非法金融服務活動的行為,被認定為非法經營罪的定罪邏輯基本形成。

當然,根據當前最高法對於非法經營罪的有關答復,要求對於沒有明確司法解釋要認定為非法經營罪的案件逐層上報最高法定性。而從當前的政策環境和監管態勢來看,最高法的答復如何,相信讀者自己心理會有相關的衡量。

在國外有的合法啊!因為沒有交易所的話,基乎比特幣就沒有人買賣炒作了

照這樣說那開沒交易所不就是組織犯罪嗎?

❼ 為什麼最近加密貨幣洗錢事件不斷,贓款紛紛流入幾家頭部交易所

這在幣圈都不算什麼新鮮事了,因為其匿名的特徵能把黑錢從法幣轉移到數字貨幣從而「洗白」。此前幣圈很多人因為參與加密貨幣OTC(法幣)交易,銀行卡和支付寶被凍結引發了社會關注,這波凍卡潮起源於警方破獲了一起利用加密貨幣在OTC進行洗錢,導致和洗錢賬戶有關聯的賬戶紛紛被凍結,這也說明這幾家交易所確實在幣圈口碑不錯。

❽ 幣圈的otc是什麼意思

幣圈的otc是指場內交易平台,此類平台不僅幫助存放我們的人民幣和數字貨幣,還提供買賣交易的場所。而在場外交易平台上,賣家只將自己的數字資產(一般是比特幣)暫存在平台上,通過掛單撮合的方式進行交易,最大的不同便是比特幣的買賣方式和過程由雙方自行商定並進行,無需通過平台。
我們以鏈信OTC為例:用戶每個人有一個錢包,每一個錢包有相應地址,將CCT從一個地址提出,轉到OTC賬戶中,就完成了充提幣的操作。其間不必換成人民幣等貨幣,可以直接進行交易。
另一方面,OTC還大大提高了安全性,即充當了第三方擔保。賣方將幣掛單將有由平台託管,買方通過某寶、某信或銀行轉賬將資金打給另一方,賣方確認收款後才會把幣放出。如果賣方惡意不確認收款,平台核實後會強制打幣給買房;同樣如果買房惡意不付款,平台核實後會將幣返還到賣家賬戶中。
拓展資料
處方葯是憑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方可購買、調配和使用的葯品。無OTC標志的批准文號是國葯准字的葯品都屬處方葯。 非處方葯是可以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葯品,對於那些可自我認識和辨別症狀,並能自我治療的疾病,消費者可通過閱讀葯品說明書或咨詢醫師或葯師後自己使用。非處方葯都是經過較長時間的全面考察,具有療效確切、使用方便、毒副作用小,通常不會引起葯物依賴性、耐葯性或耐受性,也不會造成體內蓄積中毒,不良反應發生率低。非處方葯又分為甲類非處方葯和乙類非處方葯,分別標有紅色和綠色OTC標記。
甲類OTC(紅色):只能在具有《葯品經營許可證》配備執業葯師或葯師以上技術人員的社會葯店,醫療機構葯房零售的非處方葯。甲類非處方葯須在葯店由執業葯師或葯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乙類OTC
(綠色):除了社會葯店和醫療機構葯房外,還可在經過批準的普通零售商業企業零售的非處方葯。 乙類非處方葯安全性更高,無需醫師或葯師的指導就可以購買和使用。
保健品類不是葯品(比如鈣片、潤喉糖等),其批准文號一般標以食健字,由於不是葯品,所以沒有非處方葯的OTC標志。

❾ otc商家違法嗎

1、不詐騙就不犯罪。數字貨幣這東西在國內天生不受待見。在官方視野里它是拿不上檯面的,民間想隨便搗鼓都可以,但是不能惹上犯罪。可是,數字貨幣天生受到壞人青睞,畢竟它流通便捷(從地球的一端到另一端只要幾分鍾)、匿名性好(充提地址是一堆數字和字母)、變現容易(場外交易),簡直就是xi錢的絕佳媒介。
2、司法案例檢索得出,從2016年至今,涉及數字貨幣的刑事相關案例有158起,裡面涉及傳銷、詐騙、販毒、盜竊等各種犯罪,這里要說明,常規買賣數字貨幣是百分之百的合法行為。13年五部委文件確定了數字貨幣是合法物品,既然是合法物品,買賣就不會有問題,此後多例司法判決也都佐證了這點。場外交易的商戶做的就是買賣數字貨幣的事,在網上用法幣低價買入數字幣,再高價賣出數字幣換成法幣,賺的是其中差價。也因此,對於場外交易的商戶來說,這裡面大部分犯罪跟他們是沒有關系的。
3、【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出來,區分犯罪與否的關鍵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也就是說,如果明知道買幣的錢是來自於犯罪還跟對方做交易,就會觸犯這個罪。
拓展資料
法律上的專門定義:
(一)知道他人從事犯罪活動,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的;
(二)沒有正當理由,通過非法途徑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的;
(三)沒有正當理由,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收購財物的;
(四)沒有正當理由,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收取明顯高於市場的「手續費」的;
(五)沒有正當理由,協助他人將巨額現金散存於多個銀行賬戶或者在不同銀行賬戶之間頻繁劃轉的;
(六)協助近親屬或者其他關系密切的人轉換或者轉移與其職業或者財產狀況明顯不符的財物的;
(七)其他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

❿ OTC交易走銀行卡流水犯法嗎

不犯法。
幣圈OTC作為一手交錢一手交幣的交易行為,在我國非但不違法,而且是受民法保護的民事法律行為,但在OTC交易買幣為了安全起見可能面臨OTC商家要求審核流水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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