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礦機法人合法嗎
『壹』 直銷犯法嗎
它是市場營銷的一種模式,但目前在中國市場還沒有完全推行,沒有得到准確的規正,安利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安利是全球唯一一家可以用直銷模式進行銷售的一家公司。還有像電視直銷等等這些都是營銷的一種方式
直銷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直銷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對直銷的監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直銷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在設立店鋪銷售本企業自產產品(以下簡稱產品)的同時,通過推銷員將產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經銷方式。
本條例所稱直銷企業系指以上述經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
本條例所稱店鋪系指自有店鋪和特許經營店鋪。
本條例所稱推銷員系指,與直銷企業簽訂推銷合同並按照合同規定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銷售人員。
推銷員為企業非正式員工,可不進行個體工商戶登記,其合法經營活動不以無照經營查處。
第三條 在中國境內從事直銷,需根據本條例規定設立直銷企業。
直銷企業應經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准,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直銷。
直銷企業與推銷員簽訂的推銷合同的內容應符合本條例相關規定。
第四條 直銷企業、推銷員在中國境內從事直銷,應嚴格遵守本條例、《取締非法傳銷條例》(《反金字塔詐騙條例》)關法律法規。
第五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直銷業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分別負責直銷企業的審批和直銷業的監管。
第六條 主管部門可以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二章 直銷企業的設立與變更
第七條 直銷企業的投資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信譽,提出申請前連續2年內在國內外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二)外國投資者還應擁有3年以上直銷經驗。
第八條 直銷企業的投資者只能申請一家直銷企業。
第九條 直銷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低於8000萬元人民幣(或等額外匯),認繳出資的投資者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三個月內全部繳清認繳出資額。
(二)已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設有生產企業和直接銷售產品的店鋪。
(三)已按照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在指定銀行足額繳納保證金。
(四)按照本條例第四章的規定已具備滿足信息核查的條件。
第十條 直銷企業設立及變更申請程序:
(一)投資者應首先按照相應法律法規的要求登記注冊為生產性企業。
(二)上述生產性企業在具備第九條規定的情況下可申請增加直銷經營范圍。
(三)生產性企業申請增加直銷經營范圍,需向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部門提出申請。
(四)省級商務部門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完成初核並報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
(五)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徵求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意見,並自收到完整合格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決定是否批准增加直銷經營范圍。予以批準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以書面方式批復同意並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
(六)企業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外商投資企業同時還須持《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第十一條涉及已設立直銷企業的重大變更及《直銷經營許可證》相關事項變更的,應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二條 生產性企業申請增加直銷經營范圍應提交下列申請文件一式三份:
(一)市場計劃報告,包括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說明;
(二)企業的合同和/或章程;
(三)投資者應提供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資信證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證明文件;生產性企業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批准文件;
(四)直銷企業與推銷員簽訂的推銷合同樣本。
(五)省級商務部門核查後出具的已開設生產直銷產品的工廠和店鋪的證明。
(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七)指定銀行出具的保證金帳戶的證明函及同意根據主管部門批準的用途和金額劃撥該保證金的承諾函。
第三章 直銷企業的責任
第十三條 直銷企業應確保其直銷產品的質量。直銷企業及其推銷員不得對其直銷產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直銷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允許直銷的產品范圍是保健品、保健器材、化妝品、保潔用品、小型廚具等。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並公布允許直銷的產品。
第十四條 直銷企業應按本條例有關規定計算並支付推銷員的報酬。直銷企業支付給每個推銷員的報酬(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及其他經濟利益等)只能來源於直銷企業自身的經營收益,其總額不得超過該推銷員將產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所得銷售收入總額的25%。推銷員只能向最終消費者直接推銷產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通過第三方轉賣。推銷員將直銷產品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同時,應向最終消費者提供直銷企業開具的售貨憑證。
直銷企業的銷售管理人員、培訓人員必須是企業聘用的正式員工,領取員工工資。
第十五條 直銷企業的店鋪及推銷員必須按照企業直銷產品同一價格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
第十六條 直銷企業與推銷員簽訂推銷合同,應遵守如下規定:
(一)直銷企業只能與根據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相關規定取得《推銷員培訓合格證》的人員簽訂推銷合同。簽訂推銷合同的推銷員人數應與其直銷產品的銷售規模相適應。
(二)推銷合同應符合本條例第五章規定。簽訂推銷合同的雙方均必須嚴格依法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三)直銷企業與推銷員簽訂推銷合同前,應出示本企業經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以及有關省級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外商投資直銷企業還需出示《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四)直銷企業應向推銷員提示加入直銷的風險,如實介紹產品的質量和功能,不得誇大實際或潛在的銷售報酬。
(五)直銷企業不得以繳納費用或購買商品作為推銷員加入的條件。
第十七條 直銷企業必須保證最終消費者可以從其店鋪購買到本企業的全部直銷產品。直銷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導致最終消費者只能向其推銷員購買直銷產品。
第十八條 直銷企業不得允許或默認境外人員作為推銷員為其在境內從事直銷。
第十九條 直銷企業應按照以下條款為最終消費者和其推銷員辦理退貨手續:
(一)最終消費者自購買並獲得直銷企業產品之日起50日內,產品是未開封或未使用過的,可以憑直銷企業開具的售貨憑證到向其推銷產品的推銷員退貨,也可到與推銷員簽訂推銷合同的直銷企業或分支機構退貨,或到推銷員銷售區域的直銷企業店鋪退貨。直銷企業、分支機構、推銷員或店鋪應在消費者提出退貨要求後7個工作內,按照售貨憑證價款退貨。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辦理退貨。
(二)推銷員自取得直銷企業產品之日起60日內退貨,產品是未開封或未使用過的,直銷企業應在推銷員提出退貨要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退貨,不得附加任何其它條件。
(三)推銷員自取得直銷企業產品之日起60日後退貨,直銷企業應在推銷員提出退貨要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退貨,退貨按推銷合同約定辦理。
(四)直銷企業與其推銷員、直銷企業或其推銷員與消費者因退、換貨發生糾紛時,由前者承擔舉證責任。
(五)直銷企業因故停業的,仍應執行本條例有關退貨的規定。
第二十條 直銷企業應對其推銷員直銷行為承擔連帶責任,但直銷企業通過舉證證明該推銷員的行為與本企業無關的情況除外。
第二十一條 直銷企業不得公開發布招募推銷員和宣傳推銷員銷售報酬的廣告。
第二十二條 直銷企業法人資格終止前應在全國性報紙上發布公告。
第四章 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三條 直銷企業應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並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 直銷企業應按月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將以下情況通過直銷企業的中文網站向主管部門備案:
(一) 計酬制度和獎勵制度;
(二) 退貨制度、推銷員或最終消費者退貨情況(包括償還金額);
(三)保證金繳納情況;
(四)經批準的推銷合同樣本;
(五)售後服務制度(包括投訴電話、聯系電話和地址);
(六)推銷員培訓計劃及培訓情況;
(七)直銷企業店鋪名稱、數量、地址、負責人和聯系方式;
(八)直銷企業推銷員總數、名單;各省級分支機構推銷員總數、名單;
(九)推銷員個人資料及其獲得報酬情況;
(十)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銷售業績報告;
(十一)推銷員獲得的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及其他經濟利益總額及其占企業銷售總額的比例;
(十二) 涉及企業的重大訴訟事項及處理的情況;
(十三) 直銷產品品種目錄及產品質量;
(十四) 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事項。
以上資料應保證沒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二十五條 直銷企業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以企業年報的方式公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九)項外的所有內容。
第二十六條 直銷企業除保存推銷員個人基本資料外,還應當將下列資料保存至少5年,並接受監管主管部門的檢查:
(一)直銷產品的帳簿記錄、銀行票據、運輸和儲存等費用票據;
(二)記載推銷員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及人數的名冊;
(三)業務培訓情況的記錄;
(四)向推銷員支付各種形式報酬的記錄和憑證。
第二十七條 主管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可要求直銷企業提供其他必要信息。
第五章 推銷員推銷合同
第二十八條 直銷企業應與推銷員簽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推銷合同。推銷合同標准文本應在直銷企業申請設立時向主管部門申報並獲得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准。未與直銷企業簽訂推銷合同的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為直銷企業從事直銷活動。
第二十九條 推銷合同應包含以下內容:
(1) 直銷企業名稱、地址、電話;推銷員姓名、地址、電話、年齡、身份證號碼、《推銷員培訓合格證》編號;
(2) 直銷企業和推銷員的權利和義務;
(3) 直銷企業對推銷員進行的風險提示。
(4) 推銷員可能獲得的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及其他經濟利益的具體內容、獲得條件、計算方法、支付程序;
(5) 直銷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方法及程序:
(6) 推銷員退出和退貨的方式及條件;
(7)推銷員推銷的直銷產品名稱及產品質量責任;
(8)推銷員隸屬省級分支機構的名稱;
(9)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六章 直銷企業的省級分支機構及店鋪
第三十條 直銷企業必須在擬從事直銷的區域內設立省級分支機構後才能申請從事直銷。
直銷企業或其省級分支機構可招募推銷員,並與推銷員簽訂推銷合同。
第三十一條 直銷企業的店鋪除可以從事自產產品的銷售外,還可為與直銷企業簽訂推銷合同的推銷員和其產品的最終消費者辦理提貨、退貨及換貨,協助企業處理消費者投訴和為消費者提供售後服務。店鋪不可招募推銷員。
根據《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經批准,依法獲得貿易權的外商投資直銷企業可在其自有店鋪銷售進口產品。
第三十二條 直銷企業可以通過特許經營店鋪銷售產品。通過特許經營店鋪銷售產品的直銷企業對其特許經營店鋪承擔連帶責任,並在特許經營合同中予以明確規定。特許經營店鋪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符合有關規定。直銷企業與特許經營店鋪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樣本應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核准,並抄送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十三條 直銷企業申請設立省級分支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和程序:
(一)在省、自治區內10個以上的城市設立不少於10家自有店鋪或20家特許經營店鋪和5家以上自有店鋪;
(二) 在直轄市設立不少於10家店鋪或20家特許經營店鋪和 5家以上自有店鋪;
(三)單個店鋪的面積不得小於50平米。
符合條件的直銷企業可通過省級商務部門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
部門比照本條例第十條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核。直銷企業設立特許經營店鋪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經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直銷企業的省級分支機構後,直銷企業的省級分支機構應當依法向所在地有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營業活動。
直銷企業設立省級分支機構後,可在該省、自治區內已設有店鋪的城市從事直銷;在直轄市設立省級分支機構後可在該直轄市從事直銷。
第七章 推銷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 推銷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可在任何時間與直銷企業解除其簽訂的書面推銷合同。
(二)按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向直銷企業辦理退貨。
(三) 舉報直銷企業及其他推銷員違法違規行為。
(四)在與直銷企業簽訂推銷合同時,可拒絕直銷企業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要求。
第三十五條 推銷員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照本條例規定與直銷企業(含省級分支機構)簽訂推銷合同後,方可從事直銷。
(二)只能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直銷企業的產品。不得以任何方式通過第第三方轉賣。
(三)推銷員必須隸屬某一個省級分支機構,只能在其隸屬的省級分支機構轄區內有店鋪的城市從事推銷活動,不得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如果推銷員因為搬遷或其他原因需要轉換所隸屬省級分支機構,需解除原簽訂的推銷合同,另行簽訂推銷合同並辦理變更手續。
(四)如實地向消費者介紹產品的質量、功能和退貨制度。不得對產品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五)推銷員在從事推銷時,必須事先徵得最終消費者的同意,並因最終消費者的要求停止推銷
(六)在從事推銷時,必須出示《推銷員培訓合格證》及其與直銷企業或其分支機構簽訂的推銷合同。成交時,推銷員向最終消費者提供的由直銷企業出具的售貨憑證上應標明直銷企業當地店鋪的地址、電話號碼、退貨條款和退貨期限。
(七)按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受理最終消費者的退貨。
(八)不得大量囤積直銷產品。
第八章 推銷員的資格與培訓
第三十六條 推銷員應為年滿18周歲,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但下列人員除外:
(一)現役軍人;
(二)國家公務員及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其他人員;
(三)醫生、教師;
(四)全日制在校學生;
(五)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及配偶、子女;
(六)中國政府禁止的任何邪教或非法組織成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
第三十七條 推銷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推銷員應通過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考試,取得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的《推銷員培訓合格證》。《推銷員培訓合格證》有效期五年。
第三十八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推銷員考試管理工作,成立專家小組負責編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統一命題工作。
第三十九條 推銷員考試內容以《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直銷管理條例》、《取締非法傳銷條例》(或《反金字塔詐騙條例》)、《推銷員考試和培訓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推銷員道德規范、直銷風險揭示以及營銷方面的基礎知識為主。
第四十條 直銷企業只能對推銷員進行本企業直銷產品業務培訓,不得向推銷員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推銷員業務培訓。
第四十一條 直銷企業組織推銷員業務培訓超過100人時,應向所在地監管主管部門申請,獲得批准後方可舉辦。申請包括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教材、參加的人數、授課人的相關資料等。
直銷企業應在培訓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將參加培訓的人員名單報所在地兼管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推銷員培訓活動不得出現下列情形:
(一)違反憲法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煽動民族分裂;
(三)宣揚迷信邪說、色情、淫穢或者渲染暴力,有害群眾身心健康;
(四)妨礙治安交通秩序和社會生產生活秩序;
(五)對企業產品進行誇大、虛假宣傳,貶低同類其他產品,強制購買產品;
(六)將某個推銷員收入狀況作為普遍現象進行宣傳,對推銷員所獲報酬進行過分渲染;
(七)從事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活動。
第四十三條 主管部門根據本條例制定《推銷員考試和培訓管理辦法》,有關推銷員的考試和培訓按該辦法實行。
第四十四條 直銷企業應按《取締非法傳銷條例》(《反金字塔詐騙條例》)和《推銷員考試培訓管理辦法》的規定加強對推銷員的管理、教育與培訓。
第九章 保證金制度
第四十五條直銷企業應在其所在地指定銀行存入保證金。該保證金在直銷企業設立時為不低於2000萬人民幣或等值外匯;在直銷企業設立並運營後為該企業每月銷售額的20%,但不得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並在每一個月第一周內交付保證金。
第四十六條 當直銷企業出現下列情形時,啟用保證金:
(一)直銷企業不履行或無力履行對推銷員支付報酬;
(二)直銷企業不履行或無力履行對推銷員、消費者支付退貨款。
(三)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保證金只能為現金或現匯。
第四十八條 直銷企業不得將保證金及其有關憑證用於抵押或償還債務。
第四十九條 直銷企業發生合並、解散、轉讓、破產等情況時,保證金應用於優先償付推銷員報酬、推銷員和最終消費者退貨款。
第五十條 主管部門及其授權機構負責對保證金的監管。
第十章 監督檢查
第五十一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直銷業的監管主管部門,負責對直銷企業進行監管,對其經營行為、經營場所、網路信息、產品質量等進行檢查,包括不定期現場檢查;委託獨立專業審計機構對直銷企業實行專項審計。
第五十二條 鼓勵社會公眾對直銷企業和推銷員的直銷行為進行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直銷企業監管主管部門舉報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監管主管部門將公布舉報電話。監管主管部門一經接到舉報,應當立刻調查核實,依法查處;並為舉報人保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五十三條 所在地監管主管部門受理直銷企業的培訓等活動申請,並對直銷企業、省級分支機構及推銷員的經營活動依法予以監督。
第十一章 罰則
第五十四條 未經審批從事直銷經營活動、未按本條例設立店鋪,但仍通過推銷員直接銷售產品或其它產品給最終消費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取締,沒收直銷產品、直銷貨款、非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章的相關規定,通過隱瞞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取得《直銷經營許可證》或《營業執照》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屬於外商投資企業的還吊銷其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申請人一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手段取得《直銷經營許可證》或《營業執照》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屬於外商投資企業的還吊銷其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申請人三年內不得再次提出申請,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非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和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三十五、三十六條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直銷企業給予警告、沒收非法所得、十萬元以下罰款等處罰。情節嚴重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直銷企業限期改正並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有關直銷企業或推銷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主管部門分別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推銷員培訓合格證》,《營業執照》。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直銷企業、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改正或者停止發布,沒收廣告費用,可以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
第六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章規定的,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直銷企業未設省級分支機構從事直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非法經營額,沒收違法所得,處非法經營額20%以下罰款。沒有非法經營額或者非法經營額難以計算的,處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主管部門分別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店鋪招募推銷員推銷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店鋪的營業執照。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四款規定,直銷企業未經批准設立省級分支機構就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招募推銷員從事直銷的或直銷企業在省、自治區沒有店鋪的城市從事直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主管部門分別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六十四條 直銷企業違反保證金規定,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執行的,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6個月。
第六十五條 直銷企業及其推銷員對產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推銷員對其銷售產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主管部門分別吊銷《直銷經營許可證》、《推銷員培訓合格證》或營業執照。
直銷企業及其推銷員銷售的產品質量不符合相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及法律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直銷企業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推銷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主管部門分別吊銷《直銷經營許可證》、《推銷員培訓合格證》或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 對構成金字塔詐騙的,依照《取締非法傳銷條例》(《反金字塔詐騙條例》)予以處罰。
第六十七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條例關於舉辦推銷員培訓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查處,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八條 被吊銷《直銷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或《推銷員培訓合格證》的直銷企業或推銷員三年之內不得提出從業申請、不得參加推銷員考試。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 直銷企業擬成立直銷企業協會等社團組織,須經直銷業主管部門同意後,向國務院社團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第七十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設立直銷企業,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參照本條例外國投資者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十一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後生效。
『貳』 公司非法經營,但有合法手續和法人,老闆沒抓,只有員工被抓,有三個月了,他在公
首先,公司的經營有合法手續,就不屬於非法經營。不是合法渠道搞的所謂「合法手續」,不能算是合法手續。
其次,按刑法規定,公司非法經營,屬於單位犯罪,應追究公司(單位)、公司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刑事責任。
在此案中,公司非法經營不會只抓了員工,公司和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沒有事」。目前有多種可能,或許直接責任人員被採取了其他強制措施(為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可對老闆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或許案件正在偵查中,老闆暫時還沒有被立案等。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第三十條【單位負刑事責任的范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叄』 adc礦機是傳銷還是詐騙性質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傳銷,是傳銷組織通過多層次(MLM:Multi-Level Marketing)、獨立傳銷商來銷售或提供勞務,每個傳銷員除了將貨物銷售以賺取利潤外,還可以介紹、訓練他人為新的傳銷人,並建立新的銷售網路來銷售公司貨物,在公司獲取更多利潤的同時,每個傳銷員也在自己的銷售網路中獲取相應的差額。傳銷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較為流行,傳銷企業因此獲取大量貨物的差額利潤,但並非傭金。正因為傳銷的巨大商業利潤,趨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傳銷的方式開展非法傳銷,將正當傳銷演變為「網路連鎖」等非法形式,變相聚斂財富、欺詐群眾,從而連鎖引發非法傳銷人追求財產為核心的各類型犯罪。傳銷產生於美國哈佛大學兩位數學系學生的天才想法,二人開始只是研究倍增學,比如1變2,2變4這樣的數學模型。後來被引用到市場營銷學中成為了傳銷。
傳銷的明顯特徵:
⑴傳銷的商品價格嚴重背離商品本身的實際價值,有的傳銷商品根本沒有任何使用價值和價值,服務項目純屬虛構;
⑵參加人員所獲得的收益並非來源於銷售產品或服務等所得的合理利潤,而是他人加入時所交納的費用。
傳銷是一種虛擬經濟,在我們國家它屬於金融詐騙。它有最大的3個特點,
1.以入會費為利潤點,
2.以高回報為誘餌。
3.金字塔的形式發展下線。
傳銷分為以下幾種:暴力傳銷,傳統傳銷,新式傳銷,網路傳銷,合法傳銷,無利益傳銷。
1、暴力傳銷,最原始的傳銷,採用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是綁架,達到傳銷的目地,有的連產品是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沒有。現在很少見了。
2、傳統傳銷,用上課,洗腦的方式讓人自願加入傳銷組織,有產品但是根本消費不起。傳銷組織會限制你的部分自由,比如打電話等等。我們經常見到的幾萬人的傳銷就是這種。以上2種正是政府打擊的對象。
3、新式傳銷,有一部分產品,也可以消費,只是價格較高,完全自由,你想做就做不想做可以走。當然你交了會員費就不好說了。
4、網路傳銷,以點卡,視頻廣告等虛擬產品騙取會員費的傳銷形式。在當今社會之中,這種方式的傳銷最普遍,也令人防不勝防。針對這種傳銷,我們要重點防範。
5、合法傳銷,經過政府批準的以發展下線模式運營的企業,一般都比較大,產品可以正常消費。收取一定的加盟費就可以獨立經營或者連合經營的。比如某化妝品那些,某某連鎖店,物流和快遞企業。
6、無利益傳銷,以拉下線的方式發展的民間組織,但不以入會費為盈利目的。比如某宗教組織。
那麼我們在就業與兼職的過程中,又該怎樣預防傳銷?
一、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傳銷公司最常用的話是「讓你在消費的同時賺錢」,這是鬼話,消費就是消費,賺錢就是賺錢。把消費當職職業,永遠也別想賺錢。
二、商業界有一規矩,那就是一切關系的建立都要簽訂合同。合同是保證雙方平等互利的必要工具。特別是公司與個人發生勞資關系,中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是一定要簽訂合同的,正規公司都會主動與你簽訂合同的。如果對方絲毫不談合同,甚至拒絕簽訂合同,那他一定不地道,離他遠點。
三、不要感情用事。傳銷公司一般是熟人找熟人。有句話,叫朋友不言商。這話有一定的道理,不要因朋友感情害了自己。有的人,只要朋友邀請,就什麼都不問,不明不白的跟著干,結果是陷入迷局,不能自拔。
四、審查資質。參加一家公司也好,接受一家公司的推銷也好,首先,應了解一家公司的資質和信用。
對違法傳銷說不,需要你、我、他。
『肆』 售賣比特幣礦機和使用比特幣礦機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嗎是不是重罪會不會坐牢為什麼淘寶禁售比特幣礦機
沒有嚴重後果時視為違法,違法不一定是犯罪。
如果發生嚴重後果當然會判刑。
不僅淘寶,正規平台都不允許銷售。央行已經對比特幣產品發布了禁止令
『伍』 做直銷犯法嗎
直銷不犯法。
直銷的意思是生產者不經過中間環節等等,直接把商品賣給消費者。按世界直銷聯盟的定義,直銷指廠家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直銷者繞過傳統批發商或零售通路,直接從顧客接收訂單。商務部發言人高峰表示,商務部目前已經暫停了直銷的審批備案工作。全面梳理排查直銷企業情況,但會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經營問題,要嚴肅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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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能有效的實現縮短通路、貼近顧客,將產品快速送到顧客手中,加快資本運作。直銷也同時更好的將顧客的意見、需求迅速反饋回企業,有助於企業戰略的調整和戰術的轉換。因此直銷業態能夠迅速崛起成為現代營銷的新銳就不足為奇了。
直銷模式從進入中國市場就迎來快速發展步伐,成長迅速,尤其是政府通過政策引導,促使直銷行業朝著穩健良性的方向前進。國家始終嚴厲取締和打擊非法傳銷,避免擾亂市場秩序;另一方面,通過對直銷的正面宣傳和知識普及,社會對直銷的認可度也獲得了空前的提升,這大大調動了直銷人員從事直銷的積極性。
『陸』 買礦機挖比特幣違法嗎
不違法
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年底聯合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比特幣的貨幣屬性。
注意交易比特幣需要承擔一定風險的
《民法總則》第143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七部委之公告非法律、亦非行政法規,不能作為判斷民事法律行為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據;法不溯及既往。故已發生的比特幣交易產生法律效力,因交易行為而取得的比特幣受法律保護。故因交易行為而產生的法律糾紛包括民事或刑事,應受司法管轄,法院或公安機關不能以七部委公告而認為比特幣不受法律保護而拒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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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比特幣是類似電子郵件的電子現金,交易雙方需要類似電子郵箱的「比特幣錢包」和類似電郵地址的「比特幣地址」。和收發電子郵件一樣,匯款方通過電腦或智能手機,按收款方地址將比特幣直接付給對方。下列表格,列出了免費下載比特幣錢包和地址的部分網站。
比特幣地址是大約33位長的、由字母和數字構成的一串字元,總是由1或者3開頭,例如""。比特幣軟體可以自動生成地址,生成地址時也不需要聯網交換信息,可以離線進行[2]。可用的比特幣地址超過2個。形象地說,全世界約有2粒沙, 如果每一粒沙中有一個地球,那麼比特幣地址總數遠遠超過所有這些「地球」上的所有的沙子的數量。
比特幣地址和私鑰是成對出現的,他們的關系就像銀行卡號和密碼。比特幣地址就像銀行卡號一樣用來記錄你在該地址上存有多少比特幣。你可以隨意的生成比特幣地址來存放比特幣。每個比特幣地址在生成時,都會有一個相對應的該地址的私鑰被生成出來。這個私鑰可以證明你對該地址上的比特幣具有所有權。我們可以簡單的把比特幣地址理解成為銀行卡號,該地址的私鑰理解成為所對應銀行卡號的密碼。只有你在知道銀行密碼的情況下才能使用銀行卡號上的錢。所以,在使用比特幣錢包時請保存好你的地址和私鑰。
比特幣的交易數據被打包到一個「數據塊」或「區塊」(block)中後,交易就算初步確認了。當區塊鏈接到前一個區塊之後,交易會得到進一步的確認。在連續得到6個區塊確認之後,這筆交易基本上就不可逆轉地得到確認了。比特幣對等網路將所有的交易歷史都儲存在「區塊鏈」(blockchain)中。區塊鏈在持續延長,而且新區塊一旦加入到區塊鏈中,就不會再被移走。區塊鏈實際上是一群分散的用戶端節點,並由所有參與者組成的分布式資料庫,是對所有比特幣交易歷史的記錄 。 中本聰預計,當數據量增大之後,用戶端希望這些數據並不全部儲存自己的節點中。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他採用引入散列函數機制。這樣用戶端將能夠自動剔除掉那些自己永遠用不到的部分,比方說極為早期的一些比特幣交易記錄。
『柒』 直銷違法嗎
是違法的。法律依據如下:
一、依據《禁止傳銷條例規定》關於傳銷違法行為處罰如下:
1、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第二十四條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3、第二十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進行處罰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4、第二十六條為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為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行為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通知有關部門依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予以處罰。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組織傳銷活動的處罰規定如下:
第二百二十四條:「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7)銷售礦機法人合法嗎擴展閱讀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識別傳銷,需要看三個特徵:
1、入門費
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頭
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3、計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徵,就有可能涉嫌傳銷。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禁止傳銷條例》、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捌』 做比特幣挖礦機犯法嗎
截止至2020年7月24日,國家還沒發布任何的法律說明比特幣挖礦機違法。
比特幣挖礦機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網路虛擬貨幣。
它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通過特定演算法的大量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
(8)銷售礦機法人合法嗎擴展閱讀
比特幣的發行和交易的完成是通過挖礦來實現的, 它以一個確定的但不斷減慢 的速率被鑄造出來。每一個新區塊都伴隨著一定數量從無到有的全新比特幣,它作為coinbase交易獎勵給找到區塊的礦工。
每個區塊的獎勵不是固定不變的 ,每開采210000個區塊,大約耗時4年,貨幣發行速率降低50%。在比特幣運行的第一個四年中,每個區塊創造出50個新比特幣。每個區塊創造出12.5個新比特幣。除了塊獎勵外,礦工還會得到區塊內所有交易的手續費 。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比特幣挖礦機
『玖』 多層次直銷合法嗎
多層次直銷模式不合法。
《直銷管理條例(草案)》與《禁止傳銷條例(草案)》10日上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直銷專家認為,從草案的內容來看,此前爭論較多的「多層次直銷」未獲開禁。
單層次直銷模式是產品從公司到直銷員,由直銷員把產品賣給最終顧客的模式。多層次直銷模式是產品從公司到經銷商,再從經銷商到銷售代表,然後由銷售代表把產品賣給最終顧客的模式。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獎金比例。多層次模式採用團隊獎金比例,單層次模式採用推銷員獎金比例。
最新通過的《直銷管理條例(草案)》指出:「直銷企業只有在直銷產品銷售給消費者時才能計算並支付推銷員的報酬,直銷企業支付給推銷員的傭金、獎金及其他經濟利益只能來源於直銷企業自身的經營收益,其總額不得超過其零售總額的30%。」這一規定很明顯是不允許多層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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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管理條例》是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的文件,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它是為規范直銷行為,加強對直銷活動的監管,防止欺詐,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本條例。
新通過的《直銷管理條例(草案)》把「直銷」界定為「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早前,《直銷管理條例(草案)》一直用的是『推銷員』這一稱謂。」新版本對直銷更多明確為「直接」,實際上就是只放開「單層次」模式。
『拾』 "***經營部"是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嗎
名稱為經營部,有可能是個體工商戶,但也有可能是未改制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或集體所有制企業。
如果屬於後者,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