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的宏观环境
A. 博鳌会重点讨论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将走向何方
博鳌会对数字货币的探讨4月18日至21日,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本次会议中,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波在博鳌亚洲论坛“数字支付与数字货币”分论坛作视频发言时,谈及对比特币和稳定币的监管 ,并对比特币进行了明确定义,“比特币是加密资产,是投资的选项,本身不是货币,而是另类投资品。”他认为,加密资产将来可能发挥的主要作用是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或是替代性投资。把它作为一种投资工具的话,很多国家包括中国正在研究对其的监管环境。
数字货币跨境支付并非易事,数字货币的跨境支付并不仅仅是技术上的问题,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宏观调控需求,要保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要做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此外各国汇率制度也不尽相同。也要尊重各国央行货币主权,而不是追求某一个货币“一统天下”。需要建设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 ,形成专用的支付走廊是为了把试点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或者缓释它有可能带来的影响。 就具体的实现方式而言,会议中认为有三种方式,一种是让不同的央行数字货币之间彼此实现兼容性,也就是让不同系统可以对接和相通;一种是建立一些互连性的线路,打造一个更加闭环的系统,不同央行数字货币通过不同的界面和接口建立无缝连接;还有一种最大刀阔斧的做法,即打造一个一体化系统,包容不同国家央行数字货币,把它们放到同样的具有操作性的框架当中。
但是未来数字货币和现金在相当长时间内都会是并行、逐步替代的关系。到数字货币时代真正到来时,人们身上带的现金会越来越少,旅行越来越安全,扶贫越来越精准,腐败越来越难以遁形,而小偷也越来越难当。
B. 数字货币是什么
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可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
数字货币具有网络数据包的主要特征。这类数据包由数据码和标识码组成,数据码就是我们需要传送的内容,而标识码则指明了该数据包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等属性。
基于数字货币的特性,数字货币带给央行的直接好处不仅是节约纸币发行、流通、结算成本,还增强了央行对于资金的掌控能力。
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统称为数字货币。根据欧洲中央银行的定义,虚拟货币是非央行、信用机构、电子货币机构发行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货币替代物的价值的数字表现。
(2)数字货币的宏观环境扩展阅读:
数字货币通过平台进行交易的流程如下:
(1) 投资者首先要注册账户,同时获得数字货币账户和美元或者其他外汇账户。
(2) 用户可以用现金账户中的钱买卖数字货币,就像买卖股票和期货一样。
(3) 交易平台会将买入请求和卖出请求按照规则进行排序后开始匹配,如果符合要求即成交。
(4) 由于用户提交买入卖出量之间的差异,一个买入或卖出请求可能部分被执行。
C. 数字货币属于哪个货币层次并分析原因
这个问题实际上引出了一个很值得探讨的话题:我们怎么看现有数字货币的“用途”?或者说我们对数字货币的认知是怎么划分的?
这种认知的划分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数字货币,更能在投资过程中指导我们的行为。因此我将用两到三篇文章来分析这个主题。
从认知的角度,我把现在所有的数字货币分为下面三类:
第一类是其价值和共识已经得到强烈认可,几乎毫无争议并且已经由圈内传导到圈外。这类币是整个数字货币领域数量最少的。
这类币典型的有比特币和平台币等。比特币被认可为“数字黄金”,屡次在外界政经环境不稳时表现出了定海神针的特性;平台币盈利模式清晰,尤其头部三大平台币,背后依托交易所有实打实的现金流和收入。
这类币谈起来,无论是它们的共识还是价值在业内认可度都很高,在业外普通老百姓也都能听得明白。
我们和普通老百姓谈比特币,只要和他们说,黄金涨,比特币就涨;和普通老百姓谈平台币,只要和他们说,平台币就相当于证券公司的股票,他们立刻就能明白我们在谈什么。
尽管有些业外人士不认同某些共识(比如至今仍然有人不认同比特币有价值),但这不妨碍普通百姓理解我们谈的内容。
第二类是共识已经有了,但实际的使用价值还在证明中,或者说所谓的“使用价值”暂时还无法从让我们看到实际的效应。这类币比第一类稍多,但在整个数字货币领域也非常少。
这类币典型的有智能合约领域的以太坊、EOS,以及跨链项目等。
就拿以太坊和EOS来说,它们都被业界寄予了厚望,大家希望看到它们的智能合约功能能够产生杀手级应用,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
以太坊这两年发展出了受到业内高度关注的DeFi生态(DeFi即 Decentralized Finance,常被称作:分布式金融或者去中心化金融)。
然而这个生态与普通人的生活产生了直接的关系或带来了直接的效益吗?实际上根本没有,它仍然只是在一个小圈子内受到瞩目的“小众生态”,与我们的日常生活隔得很远。
EOS这两年发展出的生态离我们所期望发挥价值的领域则相差较远,连业内关注的人都未必很多。
跨链项目,在刚问世时概念非常新颖,也被业内认为有极大的潜在需求。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探讨,也有人开始质疑这个需求是否真实存在。
这类币谈起来,业内对它们有共识,甚至可能是很高的共识,但它们目前产生的价值还不尽如人意,因此即便业内认可,这种共识也很难传导到业外,更不用说普通老百姓能理解这些共识和价值。
所以我们无法和普通老百姓谈“DeFi”和“跨链”是什么,有什么用。
第三类则是连共识都还在形成过程中的币。这类币的设计目标和场景连业内人士都未必理解或认可,或者即便理解也有极大的分歧。它们的价值则更加难以判断,这类币占了目前市场的绝大多数。
D. 如何理解数字货币
一、数字货币概念的理解
(一)基于实体的数字货币
自古以来,凡是用纸制作的“货币”都叫做纸质货币,当代世界各国实际上都是纸币。在马克思时代,纸币只是金属货币的符号,纸币的实际含金量等于名义含金量,当名义含金量大于实际含金量时,金属货币物价指数就会因纸币过多而提高,当超过一定限度,就发生了通货膨胀。马克思将这些没有黄金作为保证的超发银行券称作虚拟货币。
凯恩斯时代,纸币是GDP的符号,他定义因弥补财政赤字而导致的纸质货币增发为赤字货币,并认为纸质赤字货币的发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生产的发展,而只会造成半通货膨胀。
张春嘉在《虚拟货币概论》中的研究也证明,既无贵金属又无GDP保证的纸质货币的投放会引起物价上涨,而这种货币称为虚拟货币。
四、结论
虚拟货币的出现并非偶然,它是货币进化史的一部分,是数字科技革命的结晶。回顾货币史,任何一种形式的货币从诞生到发展成熟,都会经历质疑乃至排斥。它也像传统货币一样,并非天然完美,在发展过程中也在不断完善,以更适应生产力并为其服务。
E. 数字货币有哪些弊端
数字货币面临的法律风险:(一)在宏观层面,存在法律风险、系统风险和消费者保护等问题。目前,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立法问题尚未解决,电子货币的概念和相关条款有待明确,许多法律法规都还未跟进。其次,存在因单一发行机构倒闭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如果某个发行机构因经营不善导致整个市场对电子货币丧失信心,其他电子货币发行机构也会面临挤兑风险。而且,在缺少规范监管的前提下,社会公众难以有效识别发行机构的资质和信用水平,如何有效地提示风险和保护社会公众的权益成为难题。此外,互联网支付的隐蔽性、快捷性和跨国界性使得电子货币不可避免地成为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二)在微观层面,电子货币发行主体存在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我国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和其他企业,由于部分发行主体金融专业基础薄弱,特别是我国缺乏强制性的技术安全标准,使得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系统软件或硬件故障会影响电子货币的可用性。其次,发行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投资集中度过高等原因会导致流动性不足,易于出现违约风险。此外,电子货币的支付和流通严重依赖各类网络,存在各类操作性风险,比如蓄意盗用他人账号、发行机构内部作案和黑客的恶意入侵等隐患,均会损害电子货币持有人的利益。比特币、瑞泰币等所有的数字货币都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