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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司法

发布时间: 2023-12-28 05:20:14

① 有没有一些和元宇宙概念类似的电影推荐

1. 头号玩家

2045年,处于混乱和崩溃边缘的现实世界令人失望,人们将救赎的希望寄托于“绿洲”,一个由鬼才詹姆斯·哈利迪(马克·里朗斯饰)一手打造的虚拟游戏宇宙。人们只要戴上VR设备,就可以进入这个与现实形成强烈反差的虚拟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有繁华的都市,形象各异、光彩照人的玩家,而不同次元的影视游戏中的经典角色也可以在这里齐聚。就算你在现实中是一个挣扎在社会边缘的失败者,在“绿洲”里也依然可以成为超级英雄,再遥远的梦想都变得触手可及。哈利迪弥留之际,宣布将巨额财产和“绿洲”的所有权留给第一个闯过三道谜题,找出他在游戏中藏匿彩蛋的人,自此引发了一场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
2. 少数派报告

电影讲述了2054年的华盛顿特区,谋杀已经消失了。未来是可以预知的,而罪犯在实施犯罪前就已受到了惩罚。司法部内的专职精英们----预防犯罪小组负责破译所有犯罪的证据----从间接的意象到时间、地点和其它的细节,这些证据都由“预测人”负责解析。他们是三个超自然的人,在预测谋杀想象方面还从未失过手。

3. 阿凡达

该片主要讲述人类穿上阿凡达的躯壳,飞到遥远的星球潘多拉开采资源。受伤后以轮椅代步的前海军杰克,自愿接受实验并以他的阿凡达来到潘多拉。在结识了当地纳美族人公主涅提妮之后,杰克在一场人类与潘多拉军民的战争中陷入两难。

4. 钢铁侠

在钢铁侠中,亿万富翁实业家托尼·斯塔克被绑架,并被指示制造一种毁灭性的武器,他扭转了绑架者的局面。创造钢铁侠套装后,斯塔克带着他的创作回到美国,在那里他改进了套装用于帮助打击犯罪份子和恐怖份子。同时,个人助理让他能够在拯救世界的同时在 AR 和 VR 中进行创作。

5. 无敌破坏王

无敌破坏王(约翰·C·赖利 John C. Reilly 配音)生活在一个80年代出品的低精度游戏中。他的设定身份是一个反派,每天的生活就是在游戏《快手阿修》中大搞破坏,其后由玩家操作的英雄人物快手阿修(杰克·麦克布瑞尔 Jack McBrayer 配音) 会及时赶到进行修补,赢得奖牌,包揽一切荣耀。身为反派,破坏王厌倦了自己的生活,眼看阿修被胜利者的光环围绕,自己却日复一日在无趣中过活,他终于决定改变。单纯的他以为只要自己也能得到一枚奖牌,就可以摆脱反派的身份,于是某日在游戏厅歇业后,破坏王偷偷离开了自己的游戏,前去闯荡其他电子游戏的世界。

6. #恐怖

#HORROR是一部关于六位年轻女性的生活的电影,山姆、吉雷吉、索菲亚、弗朗西斯卡、猫和伊娃由我们年轻的女星合唱团饰演。他们的世界是金钱、成功、轻松和腐朽的世界。这是一部关于网络欺凌的恐怖电影。这部电影是一个整体的洞察,女孩在成长过程中承受的压力,这个世界越来越依赖于社交媒体平台提供的推广和关注,但防止欺凌。以及父母在控制孩子使用互联网和欺凌方面必须发挥的作用,在社会中扮演了如此可怕的角色。这些年轻女子在一座玻璃豪宅里讲述这个故事,里面摆满了价值数百万美元的艺术品,仿佛她们住在一个当代博物馆里,里面收藏着乌尔斯·菲舍尔、罗布·普鲁伊特、丹·科伦、弗朗茨·韦斯特、史蒂文·希勒的作品。

7. 致命录像带3:病毒

在警察在洛杉矶街头追捕之后,V/H/S: Viral 鼓励一群青少年拍摄视频,而他们却没有意识到将要发生的可怕事件。V/H/S: Viral 展示了直播恐怖事件的恶劣影响及其对互联网和物理领域的影响。虽然这部恐怖电影是虚构的,但它提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即过度分享是存在于类似元宇宙领域中的“病毒”。

8. Smart House

在竞赛中赢得完全计算机化的智能房屋后,Coopers 会见了 PAT(个人应用技术),后者帮助确保电器和房屋顺利运行。为了在母亲去世后阻止父亲约会,Ben 他们的智能家居 PAT 编程更加具有母爱。但是 PAT 开始对家庭进行极端控制。Smart House 结合了对家庭自动化的担忧,以及我们自己的 Amazon Alexa 语音功能是产品的当前功能。PAT 讨论了是谁控制谁?科技,还是人?

9. Her

Her 的故事始于西奥多,他以写私人信件为生,婚姻结束后他心碎了。他对一个新的操作系统着迷,并遇到了“萨曼莎”。虽然他们开始只是朋友,但感情很快就发展变质了。西奥多与计算机模拟的关系展示了我们与技术的互动如何对现实生活产生影响,比如宇宙中的关系——并展示了人工智能可以变得多么强大。

10.电子世界争霸战

也许这是最早出现在电影中的 “元宇宙”,凯文·弗林(杰夫·布里吉斯 Jeff Bridges 饰)是个天才程序员,然而曾经开发的一款游戏软件被前同事盗取,为了证实那是自己的作品,凯文试图进入前同事公司的主控程序MCP,却发现其已经强大到随意控制其他程序。凯文求助于同事艾伦(布鲁斯·巴克林纳 Bruce Boxleitner 饰),后者设计了一款钳制MCP的程序Tron,不想MCP察觉了凯文的动作,将他吸进程序空间,变成一个掌控之下的小程序。在MCP空间内,凯文需要保住性命,更要找到破解方法回到现实…… 《电子世界争霸战》是史上第一部赛博空间题材电影。

11. 黑客帝国

黑客帝国系列讲述了 Neo(“The One”)在与 Matrix 的压迫性计算机霸主作战时的冒险经历,Matrix 将虚拟现实,人类都连接在一起,讲述了从摇篮到坟墓的一系列故事。

The Matrix涵盖了很多领域——它探讨了大量哲学问题(最著名的是洞穴寓言和体验机)以及失控的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可能带来的潜在未来。

12.末世纪暴潮

1999年12月30日的洛杉矶陷入一片混乱,虽然警察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但各种恶性案件还是接连发生。伦尼是当地一名卸任警探,对这个人吃人的大都市有着透彻的了解。为了生活,只要有报酬的事他都做,但唯有杀人不干。但命运偏与他为难:为他做事的姑娘艾丽丝被谋杀,而且杀人者故意栽赃陷害他。眼下,只有马斯和麦克斯可以信赖。他们齐心协力要制服这个变态杀手...

这部科幻动作片的创意来自大名鼎鼎的詹姆斯.卡梅伦,由他和杰伊.科克斯编写剧本,他们希望能创造出一个真实可信的人物,让观众能与其同呼吸共命运,同时也关注我们大家在世纪末共同面对的问题。

13. 超体

《超体》是一部由法国导演吕克·贝松执导,斯嘉丽·约翰逊、摩根·弗里曼、崔岷植主演的科幻动作片,于2014年7月25日在北美上映。《超体》讲述一个年轻女人被迫变成毒贩,然后这种毒品倾入她自己身体,反而给了她超于常人的力量:包括心灵感应、瞬间吸收知识等技能,让其成为一名无所不能的“女超人”。

14. 银翼杀手2049

《银翼杀手2049》根据菲利普·K·迪克小说《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改编,故事背景设定在《银翼杀手》30年后,讲述了在人类与复制人共生的2049年,两个种族之间的矛盾升级,新一代银翼杀手K寻找到已销声匿迹多年的前银翼杀手,并联手再次制止了人类与复制人的命运之战。

电影中所塑造的未来场景可能离我们更近,第一次看的时候比较震撼,这是我们的未来?

如果大家还有更多推荐,请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② 人工智能十大数据十元宇宙十百度的上市公司

元宇宙产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元宇宙行业相关的上市公司有腾讯、网络、中青宝、丝路视觉等。本文核心数据:中国元宇宙产业相关政策汇总、中国元宇宙商标申请数量、中国元宇宙发展历程、中国元宇宙产业裤枝代表企业布局Facebook、微软均表示专注元宇宙领域从2021年元宇宙第一股于纽交所上市以来,各大企业在元宇宙领域的布局出现在了科技圈和大众视野中。2021年7月,Facebook宣布进军元宇宙。2021年10月28日,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表示将Facebook的公司名称更改为Meta,并将Facebook的同名服务降级为该公司的子公司之一,与Instagram和WhatsApp并列,而不是总体品牌。随后2021年11月,微软在Ignite会议上宣布将推出新的Mesh for Microsoft Teams软件,待该平台上线后,不同地理位置的人可获得协作和共享全息体验,实现加入虚拟会议、发送聊天、协作处理共享文档等更多功能。2021年全球元宇宙产业代表性事件如下:元宇宙:随着区块链技术发展而逐步建构元宇宙是随着区块链技术成熟而逐渐构建起来的。在区块链1.0时代,主要体现为分布式账本和去中心网络形式,目标是实现货币的去中心化与支付手段。随着以太坊的出现,区块链2.0时代随之到来,区块链2.0是区块链在金融,智能合敏裂约方向的技术落地。之后出现了去中心化应用和去中心化金融,推动了更大的产业改革。NFT行业的出现为DeFi领域带来了创新。与此同时,NFT作为元宇宙的底层架构,将会是元宇宙未来发展的关键所在。据《元宇宙通证》中介绍,元宇宙六大支撑技术分别是区块链技术、交互技术、电子游戏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网络及运算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其中NFT、DeFi、公链速率、智能合约、DAO社交体系、去中心化交易所、分布式存储等区块链技术是支撑元宇宙经济体系中最重要的技术。国内元宇宙布局历程国内较早布局元宇宙业务的公司包括腾讯、网易、字节跳动等。早在2020年初,腾讯便已参投Roblox1.5亿美元G轮融资,并独家代理Roblox中国区产品发行。字节跳动分别于2021年4月和6月投资了元宇宙概念公司“代码乾坤”和买下Pico。2021年11月,网络更是宣布将于年底在元宇宙中举办Create AI开发者大会。国内代表企业元宇宙布局现状腾讯属于国内入局较早的企业,参与元宇宙的策略主要是通过投资的方式实现。截至2021年,腾讯已通过投资等方式配备了大量的平台公司,硬件方面如VR/AR技术与平台(Epic的虚幻引擎、Snap),软件方面则更是覆盖了人们玩游戏、购物、学习和社交等多种需求。米哈游作为一家游戏公司,主要元宇宙应用包括成立逆熵工作室、与瑞金医院合作研究脑接口技术的开发和临床应用等,近日米哈游表示将投资首个元宇宙社交软件soul。字节跳动、网易也纷纷布局元宇宙领域,字节跳动主要是通过并购pico、光舟半导体等方式布局,网易则是通过开发沙盒游戏、投资虚拟社交平台IMVU等方式。具体布局如下:元宇宙相关技术逐渐成熟从我国相关技术发展现状来看,我国在VR、AR、MR、数字孪生等方面技术发展较晚,有桥纯闭望在未来迎来进一步的提升:2021年我国不断出台政策引导和扶持区块链等元宇宙相关技术的发展。2021年3月,“十四五”规划中首次将“区块链”纳入国家五年规划,明确被列为数字经济重点产业,这对依赖区块链技术的元宇宙产业是一个利好消息。推动技术发展的利好政策可为未来元宇宙产业的发展奠定技术层面的基础。国内企业加速入局元宇宙市场自2021年3月起,国内企业开始注册元宇宙相关商标。2021年7月之前我国元宇宙相关商标注册量保持在25项以下,2021年8月申请量首次突破50项。2021年9月,随着阿里巴巴、中青宝等公司入局,元宇宙商标申请量达到峰值,为344项。2021年10月申请量有所放缓但仍保持在较高水平。而在2021年11月,仅8天就有22项元宇宙相关商标提出申请。注:2021年11月数据截至2021年11月8日。2021年我国元宇宙相关领域投资事件频发。相关领域包括VR、区块链、云服务、虚拟人、NFT等。除专业投资机构外,投资企业所处行业大多集中在电子信息和游戏领域,代表企业有腾讯、莉莉丝等。从投资轮次来看,大多集中在天使轮,说明大部分项目仍处于起步阶段,但投资金额保持在较高水平。具体投资事件如下:起步期的元宇宙产业仍存在一定风险由于我国元宇宙产业如今还处于起步阶段,具有不成熟、不稳定的特征,未来的发展还需在技术发展、制度创新等多方面的共同促进作用下健康发展。目前存在的部分风险包括技术层面的算力风险、隐私风险,还包括沉迷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及舆论泡沫风险。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互联网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③ 数藏策划离职后如果平台后面出问题能牵扯到么

近期,多家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宣布“停止运营”,原因暂时不明,且说辞各异,对购买前述平台销售的数字藏品的用户而言,平台关闭则意味着其所购买的藏品将真的成为一张图片,对数字藏品产业而言,这无疑是严重的信任危机。而赶在“靴子落地”前撤离又能否真的幸免于监管,本文将从平台“格式条款”切入,探讨数字藏品平台方在退出市场时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 免责条款可以免责吗?
我们分析了几家已经发布关闭公告和网传有“暴雷”可能的几家数字藏品交易平台,有的已停止访问,有的还在处理用户退款。其中,现在仍可查明的用户协议均规定“免责条款”,其原因包括设备故障、技术问题、政策变更、业务发展需要等,对免责的范围划定包括变更、限制、停止或部分停止服务,删除用户数据且无需事先通知。但平台方真的可以依托用户协议中的免责条款逃脱责任吗?

上述平台均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后,因此,对用户协议的条款审查将适用《民法典》对格式条款的审查标准。《民法典》第496条明确规定,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民法典》第497条则列举了三种情况明确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况。

(一) 订入审查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此为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提示说明义务。《民法典》扩大了提示及说明义务的射程范围,将“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均纳入提示及说明范畴,并将违反提示及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明确为“合同相对方可以主张不成为合同内容”。

根据《民法典》对用户协议格式条款的立法思路,司法审查用户协议格式条款时应先进行订入审查。而订入审查的核心在于若格式条款提供方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该格式条款不纳入合同内容。

对其理解可以从提示说明义务范围和履行标准两个方面予以把握。

根据《民法典》规定,提示说明的义务范围包括“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相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结合该条文结构来看,对“与相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理解应参照该条列举的“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予以确定。因此,提示说明义务的范围应限定在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与免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因设备故障、技术问题、政策变更、业务发展需要等原因而“变更、限制、停止或部分停止服务“,”删除用户数据“,且”无需事先通知”显然属于平台减轻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而对购买数字藏品的用户而言,数藏交易平台关闭则意味着其所购买的藏品或将成为一张图片,无疑是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如何判断数藏平台是否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则需结合形式与实质两方面进行判断。

在形式层面,格式条款提供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提示”并“按相对方的要求进行说明”,在实质层面则要求“能够引起相对方注意并且理解”。

首先,在实质层面,格式条款提供者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应“能够引起相对方注意并且理解”。一般认为,“能够引起相对方注意和理解”需达到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均可以理解的标准。但也有观点表示,这一标准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和缔约主体应呈现差异。相较于针对商事主体,针对民事主体则往往涉及“消费者保护“。

其次,在形式层面,格式条款提供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提示”并“按相对方的要求进行说明”。而合理性标准标准又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1. 提示时间是否充裕。对于用户权利减少的版本更新是否提前一到三个月通知,从而使用户有继续接受合同或退出的准备时间;

2. 提示文件是否正式。以链接的方式展示用户协议还需考虑展示的主动性和用户获知的便利性;

3. 提请注意的方式是否明显。对于限制用户权益的内容是否采取个别提醒的方式并采用足以引起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等对格式条款予以明示;

4. 提示语言是否准确。对于格式条款应采用易于理解的语言与表达,避免语焉不详。

(二) 效力评价
《民法典》第497条具体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其中,第1项规定的是符合合同一般无效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在此不做展开;第497条第2-3项规定了格式条款特有的两种无效情形,包括:

1. 格式条款提供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2. 格式条款提供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若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对前述数藏平台用户协议中免责的条款进行合理性审查并判断其效力。若免责条款被认为存在上述情形,达到不公平、不合理的程度,将被法院认为无效。

而在条款是否合理的判定上,现有司法实践往往从该格式条款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利益是否严重失衡或显失公平等角度出发进行判断。具体到个案中,平衡用户协议条款双方的利益需要综合多方因素进行判断,包括格式条款提供方(即数藏平台)纳入该条款的目的正当与否,格式条款提供方在缔约时是否于强势的市场支配地位,用户享受的服务是否有偿,用户的权利受到限制时有无得到替代给付等。对于预先免除平台经营商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不合理的风险分配或转嫁条款”、“概括免责条款”、“自我矛盾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被认定为“导致双方利益严重失衡的条款”进而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同时,《电子商务法》第32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具有电子商务平台的基本属性,在无特殊规定时参照《电子商务法》。因此,对于数藏平台用户协议免责条款的效力审查还需考虑公平原则。此外,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一般构成电子商务经营者,其部分服务终止应遵循《电子商务法》第16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即该等无需通知即可终止服务条款还可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三) 对格式条款的行政处罚
除了进入司法程序,行政机关也有权利对格式条款进行管理。

自国家工商总局(现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51号)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 73号)以来,因格式条款而遭到行政处罚时常发生,尤其是当产生消费者纠纷后。同时,工商总局也是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94公告)的发文主体之一。因此,数藏平台的免责条款有较大可能遭遇行政执法。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
(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
(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
(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五)规定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
(六)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七)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数藏平台用户协议对于中断、终止服务协议的免责声明,若非是基于维护网络安全、社会秩序等原因,或是因遭受行政处罚而中止、终止服务,而是为了自身利益而任意中断服务的免责条款应属无效。

二、 清退后平台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
(一) 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情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刑法》第225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平台是否涉及非法经营罪,核心在于是否构成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

从目前来看,数字藏品的铸造存在三种方式:批量创设、分割所有权、一物多发。当前国内各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几乎普遍采用“一物多发”,在这种模式下,同一数字藏品共用同一个联盟链地址或者合约地址,以固定标价限量发售N份,尽管每份藏品具有不同的哈希值或者链上标识,但持有者拥有的均是同一份作品,数字藏品非同质化的特征大大削弱。其余两种铸造方式也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数字藏品的不可复制性、不可分割性以及唯一性。

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发行交易是金融产品、证券产品的典型特征。若平台将数字藏品分割所有权,由多人共同拥有,同时设置二级市场,为买家创造流动性和利润预期,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属于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的非法金融活动,涉嫌非法经营罪。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代币发行以及设立数字藏品二级交易平台的行为也可能构成“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这两种行为模式非法性见下文详述。

(二) 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包括《刑法》第 176 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第 192 条集资诈骗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要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①非法性,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②公开性,即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③利诱性,即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④社会性,即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集资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在前述四项的基础上再增加“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一主观条件。在实践中,对于数字藏品平台而言,通常会通过网络等途径公开宣传,同时也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开放,因而其一般满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开性”和“社会性”要件。值得讨论的是,平台的特定行为是否触及“非法性”和“利诱性”的红线。

1、 虚拟币交易(代币发行)
2022年3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解释》),明确将虚拟币交易纳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制范畴。一旦虚拟币交易满足前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那么相关行为人将要承担刑事责任。而根据《解释》,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涉及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对象150人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数字藏品具有较强的数字金融隐蔽性,数字藏品的铸造方法和发行模式,直接决定了数字藏品是数字商品属性,还是虚拟货币属性。若平台未按照“一物一本体,可实质交付,享有财产权”的原则铸造和发行数字藏品,则有构成虚拟币交易的风险。如在“一物多发”模式中,发行的数字藏品数量越多,其非同质化特征越弱,那么数字藏品将与虚拟币无异,则此时平台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从事虚拟币交易。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因而满足“非法性”。若平台还同时通过宣传甚至承诺高额收益等方式引诱用户购买,即“利诱性”,则此时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 寄存代售、承诺商品回购/原价退款保护机制
根据《解释》,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并符合前述“四性”,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目前存在部分数字藏品平台为买家提供委托代售的服务,买家在平台购买数字藏品后,委托平台代为展示、销售,平台提取部分服务费后将新买家的剩余货款交付原买家。甚至还有平台承诺用户购买的藏品在一定期间内如果不能以高于发行价卖出,可以申请原价退款或者由平台回购。这类行为可能会让监管部门认定平台并非以销售商品为真实目的,而是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真实目的。

另外,根据《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平台如果为数字藏品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则有构成“变相违规设立交易所”非法金融活动的法律风险。虽然法律未明确禁止数字藏品二级交易,但现阶段国内主流平台均严格限制藏品流通。因而平台提供寄存代售服务可能涉嫌非法金融活动。且平台承诺回购、原价退款保护机制实际上就是一种承诺保本付息的行为,满足“利诱性”。综上,平台提供寄存代售、承诺商品回购或者设置原价退款保护机制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在上述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同时,如果平台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存在诈骗行为,如虚构投资项目、虚构投资资格等,则该行为还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行为在下文也会进一步展开。

(三) 涉嫌诈骗罪的情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集资诈骗和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对象,集资诈骗的对象为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诈骗的对象为特定主体。《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中重点提示了四类利用元宇宙概念进行非法集资或诈骗的行为,包括:

1. 编造虚假元宇宙投资项目,翻炒与元宇宙相关的游戏制作、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概念,虚假宣传高额收益,借机吸收公众资金。

2. 打着元宇宙区块链游戏旗号,诱导参与者通过兑换虚拟币、购买游戏装备等方式投资,伺机卷款跑路。

3. 意炒作元宇宙房地产圈钱,营造抢购假象,引诱进场囤积买卖。

4. 变相从事元宇宙虚拟币非法谋利,诱导公众购买投资。

如果平台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通过自买自卖、虚假交易等方式炒高藏品价格,再以投资NFT交易平台、虚拟资产等为名直接骗取用户款项、交易佣金等的,显然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或者诈骗罪。

(四)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情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四大特征:入门费、拉人头、高额返利、商品价格虚高。因此如果数字藏品平台商业模式符合上述特征,合法营销和非法传销只有一线之隔。

在实务中,存在相当数量的涉区块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在2020年底审结的陈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中,陈某等人设立Plus Token平台,以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数字藏品的价格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其交换价值基本取决于用户的数量和共识,其更易成为传销的载体和工具。目前国内不少平台采用邀请注册制,为鼓励老用户邀请新人,采取根据老用户邀请新人的数量和频率奖励数字藏品或者其他福利,这种行为可能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五) 涉嫌洗钱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情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国内平台接入链以联盟链为主,但还是存在少数平台采用使用以太坊、Polygon、火币生态链等境外区块链技术“上链”数字藏品。接入公链后,理论上可在境外虚拟币交易平台上用虚拟币交易、抵押、置换数字藏品。这意味着,有人可通过人民币购买数字藏品后,兑换成虚拟币,再在虚拟币交易合法的国家和地区兑换成外币,存在利用数字藏品洗钱的风险。此时平台除了受到行政处罚之外,还将涉嫌构成相应共犯(洗钱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④ 判决书里的Plus Token技术团队


前 言

2020年7月30日,公安部官网发布了一条消息“公安部指挥破获首起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案,彻底摧毁Plus Token非法交易平台,涉案金额逾400亿元”。

这是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案,涉及参与人员269万,层级关系最大至3293层。不写Plus Token,币圈程序员这个系列就是不完整的。


组织结构与包装

Plus Token不是最会包装的,但组织架构和运作效率都是目前案件中的翘楚:

据公安部介绍,PlusToken平台下设技术组、市场推广组、客服组、拨币组,分别负责技术运维、宣传推广、咨询答复和审核提币等工作。

参与人员通过上线推荐并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 槛费”后即可获得会员资格,会员按缴纳的数字货币价值获得平台自创的“Plus”币,并按照加入顺序形成上下线和层级关系。

平台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并按等级高低发放相应数量的“Plus”币作为奖励和返利。


Plus Token宣称自己是:

继imToken之后全球第二大的数字货币钱包。

由三星和谷歌原技术团队开发,研发实验室在韩国首尔。联合创始人Leo,是俄罗斯顶级程序员,阿法狗智能算法研究员、前欧洲数字货币支付交易所首席战略官。(事后查明,Leo只是一个外籍留学生,身份全是包装的。)

拥有“智能狗搬砖”功能——即同时在不同交易所进行套利交易,赚取差价(实际并不具备该功能)。

投资者存入100万元,复利一年就能赚到700万元。开启“智能搬砖”,除保本以及Plus币升值产生的收益外还能获得8%到30%的月收益。

钱包覆盖全球近170个国家,包括中、日、韩、德国、新加坡、英国、越南、俄罗斯以及缅甸等。


犯罪团伙包装出来的「Plus Token」是:

亚洲首个STO交易所+多功能跨链去中心化钱包+智能狗搬砖+平台币+币融贷款+全球数字货币支付功能+区块链 游戏 +算力挖矿

生态建设的目标是覆盖“钱包”、“交易平台”、“支付”、“挖矿”、“奖金”、“ 游戏 ”、“币融”。

(这个结构是不是很眼熟?像不像一些元宇宙项目?)

实际上,用盐城警方的话说:

这个Plus币,它其实是平台内部自己发的币。它通过后台操控这个Plus币,让你看到不断增值,就是一个数字,就是一个代码,就是我们讲的就是空气币。

PlusToken最大的仿盘(按2019年价格,涉案金额高达77亿人民币)也是盐城警方破获的。


资金盘规模

新华社有一篇报道提到过,这个平台涉及人员300多万人,流入的比特币数量超过31万,另外还有以太坊等数字货币917万余个。按照2019年案发时的市场行情,合计人民币500多亿。

但是判决书的金额,是按照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的「最低价」计算的。即使这样,Plus Token平台上的8种数字货币合计金额也已达到人民币148亿元。

这里的链上数据分析、价格评估和核验,包括出货、变现,都是司法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具体是指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会计师事务所和行业内一些做区块链安全的公司。

关于第三方公司,今年四月也出过一个大新闻。某个区块链安全公司的高管,把警方委托公司保管的比特币拿去炒合约了——还是正赶上比特币疯涨的时间点做空比特币。为了弥补亏空,嫌疑人还四处收集币圈传销、诈骗的线索,提供给警方,催促警方查处。大概是想着查处扣押的比特币能再委托他们公司来保管。此人已被羁押,后续有进展我们再更新。


技术团队分工与实施

回到我们的主题 —— 平台技术团队的分工与定罪量刑。

2018年初,陈某以区块链为概念策划在互联网设立PlusToken平台开展传销活动,先后聘请被告人郑某、王某团队开发、运营维护APP并建立域名为www.plToken.io的网站。

同时成立了PlusToken平台最高市场推广团队——盛世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 旅游 等方式发布PlusToken平台的介绍、奖金制度、运营模式等宣传资料,虚构、夸大平台实力及盈利前景进行宣传推广。

2018年3月、4月,郑某为PlusToken平台开发APP和建立网站。

2018年5月1日,平台正式上线。

2018年5月至12月,郑某带领技术团队对PlusToken平台进行运营维护和优化升级。

2018年8月10日,国际版开通,开放全球37个国家的注册权限,接受八种主流币,开通国际plus支付功能。

2018年9月14日,平台冠名赞助WBF世界区块链大会济州技术大会,在韩国济州岛某酒店举行“Plus Token”全球启动仪式。

2019年6月底,Plus Token头目被抓的消息见报后,主办方立刻向公众道歉,说自己当初审核不严。

2018年10月,Plus Token钱包交易平台上线,国际plus支付支持所有数字货币支付,用户可以通过交易所兑换交易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狗狗币等虚拟货币。

2018年11月,钱包交易所更名为PsEx交易所。

2018年12月,郑某将平台运维工作交接给王某团队,彻底离开平台。

服务近9个月,郑某从陈某那领到165.1万元,其中非法获利金额是25.5万元。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王某带领技术团队对PlusToken平台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和优化升级,并根据陈某要求对平台新功能模块进行开发:

事后看,新玩法的功能主要在于延缓崩盘的速度。

陈某每月给王某价值40万元的数字货币作为运维费用,另外支付140万元,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开销。除了这些,陈波还以安家费、奖金的名义付给王某155万——最后都被认定为非法获利。

2019年1月12日,PsEx交易所开始交易。

2019年1月,为了逃避法律打击,陈某和女友把平台客服组、拨币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继续进行传销活动。

为了方便在国外发展业务,陈某还用他人名义斥资1460万在当地买地,又前前后后花了近500万给团伙骨干办理瓦努阿图绿卡、护照。

2019年初,盐城警方收到线索,立即组建专案组,并将案情通报给公安部。

2019年3月,长沙窝点被查处、捣毁。

但是PlusToken并没有停止传销活动,招揽投资者的广告在美国纽约时代广场的巨型广告牌播放。

2019年6月27日,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别奔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最终成功抓捕藏匿在国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9年6月28日晚间,不断有PlusToken用户反映说平台无法兑付提现。平台代币价格自29日晚间停滞在139.237美元位置,连续数十小时没有任何价格波动。平台官方还在硬撑,解释说是网不好,但是只能进币、不能提现,充分说明这是假话。

2019年6月29日,瓦努阿图每日邮报报道说至少六名中国籍人士因“进行非法互联网骗局”被当地警察部队逮捕。7月5日,邮报再次报道,说六名疑犯已经被遣返中国,同时还曝光了plustoken创始人的真实姓名。

2019年8月16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 检察院公布了PlusToken案的最新进展,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陈某、丁某、彭某、王某、谷某、袁某批准逮捕。


技术负责人的定罪量刑

2020年9月22日,江苏法院就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袁园、陆姣龙、郑敬、王仁虎、陆万龙、贺思思、刘佳、彭波、刘帅、伍见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原审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作出(2020)苏0991刑初44号刑事判决。

2021年5月,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最终:


一审后陈某和王某上诉,上诉理由和法院判定都非常有代表性,值得仔细研读。

陈某的上诉理由主要是:

法院认为:


王某上诉的主要理由是:

法院认为:

此处说明一下,王某是和陈某一起在瓦努阿图被捕的。

附录清单

经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对PlusToken平台用于收取会员缴纳数字货币钱包地址的交易电子账单进行鉴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数字货币包括:


据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最低价计算,上述8种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148 8037.50元。

2019年6月28日后,仍有非法数字货币转入平台的钱包地址,共计:


⑤ 华人首富赵长鹏:出生连云港发迹于上海现在是浪迹天涯的丧家狗

2021年度工作汇报

有人认为他是骗子魔鬼,有人认为他是代表未来的财神,他是出生在连云港、发迹于上海、现在全世界都在追击的丧家狗世界华人首富加拿大人赵长鹏。


一位叫定居土耳其的人在推上说,土耳其青年一代日日手机里都装有赵长鹏的币安。而另外一个则说,赵长鹏这个死狗,靠割国人韭菜做首富,第一个是骗子,是传销。


在刚刚过去的一个跨年大会上,当年报道了赵长鹏的币安问题让赵连夜出逃中国的媒体人开玩笑说,现在看最大的失误就是当初没买这个比特币等虚拟币。


元宇宙时代和虚拟币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表示,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去年年底以来,随着元宇宙等概念的兴起,未来虚拟 社会 的管问题再次被关注,上海发布说,要“引导企业加紧研究未来虚拟世界与现实 社会 相交互的重要平台”,而事实上,虽然现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禁止虚拟币交易,但在整个未来虚拟 社会 的配置中,代币或者数字货币是很难绕过去的。


当然,元宇宙时代还很早,在中国资本市场,元宇宙分析师早就构建了中国元宇宙,现在元宇宙就是个袋子,比如一个公关公司装上一个虚拟人物就变成元宇宙公司了,这些大概也只有股民相信(人人知道这个起码现在是骗)。事实上,在中国的监管背景之下,现在鼓励发展的可能是建立VR等技术基础上的数字孪生、VR教育、虚拟 旅游 等相对支持实体的项目,其他的各种代币等都会一律禁止。一个公司弄一个虚拟头像,一个公司弄一个虚拟主播,纯粹是骗骗。


不过,面对未来,关注这些事情恐怕也是必须的。


魔鬼虚拟币交易所的华人首富



赵长鹏像是魔鬼,而这个交易所更如鬼魅。


这个交易所也没任何牌照,没任何实体....除了刚刚报道说加拿大可能允许作为交易所运行之外,全世界都不承认。


作为全世界增长最快的一个主要金融交易所既没有总部,也没有正式地址,在开展业务的国家,它还没拿到牌照,不仅如此,直到最近,其首席执行官甚至对自身居住地的问题都避而不谈。


包括中国在内全球央行和政府机构都禁止虚拟币交易,美国司法部等都在调查。但币安已是数字货币领域傲视群雄的交易平台巨头,相当于加密货币版的伦敦证交所、纽约证交所和香港交易所三者之和。数据供应商CryptoCompare的数据显示,币安每天处理的比特币、以太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额达到760亿美元,比其四个最大的竞争对手加起来还要多。

据《 财经 》杂志报道,币安创始人赵长鹏身价达到900亿美元(相当于5733亿元人民币),超过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的4244亿元人民币,登顶华人首富。


鬼魅交易所是如何长大的



全世界增长最快的一个主要金融交易所既没有总部,也没有正式地址,在开展业务的国家,它还没拿到牌照,不仅如此,直到最近,其首席执行官甚至对自身居住地的问题都避而不谈。


成立仅四年的币安(Binance)如今已是数字货币领域傲视群雄的交易平台巨头,它相当于加密货币版的伦敦证交所、纽约证交所和香港交易所三者之和。数据供应商CryptoCompare的数据显示,经过一轮急速增长后,如今币安每天处理的比特币、以太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额达到760亿美元,比其四个最大的竞争对手加起来还要多。


然而,整个加密货币行业、尤其是币安近年来基本不受约束也不受监管的发展状态即将成为 历史 。


金融监管部门越来越担心,数字资产的增速是如此之快,以至于现在已具有系统重要性。直到最近,依然有人对数字资产不屑一顾,认为它只是一时热潮。英国央行(Bank of England)官员乔恩·康利弗(Jon Cunliffe)在10月份的一次讲话中提到了2008年由次级抵押贷款引发的危机,他在谈到加密货币时说,“如果金融系统中的某样东西增长非常快,而且增长基本处于监管范围之外,此时,负责维持金融稳定的部门必须保持警惕才行。”


币安是最受监管部门关注的对象。最近数月,十余个国家的监管机构已向币安用户发出警示,提醒他们这家交易所尚未登记注册,而且在提供各项服务时也没有获得资质授权。


据币安前高管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正对币安的美国业务模式展开调查,该公司在美国许多州拿到了业务牌照。一位币安高管说,SEC要求币安美国公司提供一份信息清单,包括解释其美国业务与全球业务之间的关系。另据该公司一名前高管说,美国司法部正在调查币安是否参与洗钱。彭博社(Bloomberg News)此前曾报道过美国司法部调查币安一事。


对这家加密货币交易所而言,美国市场可谓是它的一场“大考”,它曾示意,希望美国子公司可以在未来几年内上市。币安聘请过一位曾供职于金融监管机构的人士来打造其美国业务Binance.US,但此人已于8月份离职,距上任仅三个月。


公司的一些前高管说,他们担心币安的数据掌控在该公司成立地中国的程序员手中。他们说,这就有可能出现类似TikTok的问题——由于担心中国政府有可能拿到TikTok的用户数据(该公司对此予以否认),特朗普政府曾试图“封杀”这一社交媒体平台。


币安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赵长鹏在一次采访中说,币安需要遵循监管机构的要求。他说,这包括公司需要拿到正式牌照。


“我们开展的是很合法的业务。”他说,之所以业务增长很快,是因为公司得到了用户信任。但“如果你看看全世界使用加密货币的人,可能还不到全球总人口的2%。”赵长鹏说,“要想吸引剩下98%的人,我们需要接受监管。”


赵长鹏还说,币安正在设立办公室和公司总部,之前他认为这都是老套的做法,但监管机构有这方面的要求。他不愿透露办公室及总部所在地。今年8月,币安在其网站上表示,为防止有人利用币安非法转移资金,它已将用户身份验证列为强制要求。


币安及其美国业务Binance.US的代表拒绝就SEC和司法部调查置评 ,这两家公司表示,它们是两个单独的实体。币安发言人Jessica Jung说,“我们会配合各国监管机构的工作,也会认真对待我们的合规义务。”她还说,“随着币安的发展,加密货币交易和监管也会发展,反之亦然。”


Binance.US发言人马修·米勒(Matthew Miller)说,“我们采取了强有力的保护措施,以此确保只有在满足用户适当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或是监管部门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才可以获取数据。”他还指出,所有美国用户的数据全都储存在美国境内的服务器上。


由于币安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监管机构为此感到困惑,因为他们不知道币安究竟属于谁的管辖范围。币安母公司币安控股有限公司(Binance Holdings Ltd.)注册于开曼群岛。但按照开曼群岛金融监管者的说法,币安注册时的条款未许可它在该国运营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发言人Jung说,该公司没有在当地运营交易所。


然而9月份之前,币安的澳大利亚网站一直显示,币安控股是一家向澳大利亚用户提供加密货币交易服务的实体。Jung指出,这“只是一个笔误。”

赵长鹏说,币安在全球拥有3,000名员工。据币安前高管说,根据该公司经手的交易额以及它收取的手续费,公司内部人士认为,如果币安上市,其市值将高达3,000亿美元。


果真如此的话,赵长鹏将变得极为富有。他说过自己是币安最大的股东。


赵长鹏是加密货币行业的明星,他在Twitter上拥有390万粉丝,在那里他更为人熟知的名字是CZ,即他姓名的首字母缩写。据币安发言人Jung说,公司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曾告诉赵长鹏和其他高管,若是有人问起他们的居住地,拒绝回答就行。


她说,最近赵长鹏对于自己的行踪倒并无遮掩,过去两年新冠疫情期间,他一直待在新加坡。据一位认识赵长鹏的人说,他时常骑一辆电动滑板车去开会。


44岁的赵长鹏出生于中国,他说自己12岁那年和父母移居加拿大。学了一段时间计算机后,他在东京和纽约的几家金融公司干过,包括彭博公司(Bloomberg LP),当时他的工作是开发期货交易软件。


他说,自己头一次听说比特币是2013年在上海的一个牌局上。那时,由电脑程序“铸造”的数字货币已经出现几年了。虽然它们不像法币那样拥有政府的认可,但依然吸引了一批精通电脑技术的人,包括那些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不再对金融系统抱有幻想的人。


当时,这类货币交易起来十分复杂。不仅交易平台没几个,价格波动也极其剧烈。此外,Mt. Gox等交易所受到黑客攻击后,也打击了人们的信心。


赵长鹏被去中心化的货币理念吸引,这种货币在任何地方都能使用,而且无需通过银行或是经历各种繁文褥节。他在采访中说,“我们可以利用这项技术提升全世界人们的资金自由。”


他卖掉了上海的公寓,把钱换成比特币,随后又去了几家加密货币初创企业工作。2017年,他和一个程序员团队共同创立了币安。


起初,币安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比特币与其他数字货币的交易,但不允许用户将数字货币兑换成主流币种。赵长鹏说,公司刚成立时,它不需要银行账户,也不需要总部。


币安在网站上加入了九种语言,以此在只提供英文服务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一些交易者说,币安开发的平台也很好用。


2017年7月,币安首次发行了自己的数字货币币安币(BNB),当时筹得资金1,500万美元。它在2017年的发售说明书中介绍了自身业务,并指出,其他投资者大多是中国的个人投资者。


币安吸引了世界各地的用户,包括一些金融体系欠发达的国家,如南非、俄罗斯和印度的用户。只用了六个月时间,币安就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但很快,它就在监管机构那里遇到了麻烦。2017年夏天,币安刚开始在上海铺开业务,两个月后,中国政府便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实施禁令,它担心这类交易所会被用来向国外非法转移资金。

赵长鹏在一次线上 科技 会议中回忆,后来一支30多人的币安团队离开中国,到了日本。2018年,日本金融监管机构也对币安发出警示,提醒它在没有拿到业务牌照的情况下,不能向民众提供交易服务。


自那之后,币安不再对外公布具体的办公地点。赵长鹏说,公司员工分布在世界各地,他们在家中远程办公。


常驻巴黎的律师艾哈·莱尼斯(Aija Lejniece)说,“币安似乎无处不在,但好像又无迹可寻。”一群投资者说,5月份时由于币安的交易网站冻结了一个多小时,他们因此损失了资金,目前他们正试图讨回这笔钱,莱尼斯是代表这群人的律师。币安拒绝对此置评,但它此前表示,已立即采取措施与受到此次故障影响的用户进行沟通,同时也对“那些遭受了实际交易损失的用户”提供赔偿。


随着加密货币爱好者开发出的数字货币种类越来越多,币安平台上可供交易的币种超过了许多同行。这当中既有欧洲足球俱乐部的粉丝代币(Fan Token),也有今年初备受投资者追捧的狗狗币(Dogecoin)。


币安不同于股票交易所,后者必须得到每个司法辖区的监管批准,而币安的业务全都集中在一个交易平台——Binance.com上,它声称自己没有在任何国家设立总部。2019年,也就是日本监管机构向币安发出警示的次年,研究公司The Block收集的数据显示,币安平台上仍然有来自日本的用户流量。币安发言人Jung拒绝就此事置评。


币安开始提供与加密货币有关的衍生品。只需80美分的存款,用户就可以交易相当于100美元的比特币或是其他数字货币。后来,币安对这类衍生品进行了限制。


2019年,币安开始允许用户将加密货币兑换成美元等传统币种,从而将自身连入银行系统。


一些币安前管理人员说,公司会向一些YouTube网红付钱,让他们制作视频告诉人们如何上手。一支外联团队还与中东和非洲市场上的日间交易员签订了合约,后者在Facebook及其他社交网络上管理着小规模群组。

在公司内部,币安也会让团队之间相互竞争,让最佳增长策略胜出。“我们鼓励内部竞争。”赵长鹏说。


Binance.com也得到了美国用户的青睐,但事实证明,要想守住美国市场的主导地位并非易事。2019年4月,SEC发布的一份文件概述了一套测试,用以确定哪些数字资产可能被视为受其监管的证券。赵长鹏将美国用户导向Binance.US,后者提供的加密货币交易种类相对较少,并且不涉及衍生品。


据一位币安前高管说,2020年底时,SEC要求Binance.US提供详细业务信息,包括谁在掌控用户的数字钱包,加密货币的存储地,以及Binance.US与母公司币安控股的协议细节。


2021年5月,Binance.US曾聘请布莱恩·布鲁克斯(Brian Brooks)担任首席执行官,他曾在特朗普执政时期担任美国货币监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代理署长,还在币安竞争对手Coinbase Global Inc.中担任过管理职位。


上任后,布鲁克斯开始着手向美国投资人募集资金。这会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成员,进而削弱赵长鹏的控制权。据一些前高管说,赵长鹏目前掌握着Binance.US的大部分股权。


他们说,布鲁克斯还想在美国本土控制从中国迁出的软件。《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见到的电子信息显示,布鲁克斯上任前一个月,Binance.US的员工还不得不求助于上海同事来解决一些美国账户遇到的软件问题。据前高管说,直到今年夏天,上海的开发人员还在维护用于支持美国用户数字钱包的软件代码,同时也围绕协调交易的引擎展开工作。


据知情人士说,8月初,在与12位美国投资人的1.5亿美元融资交易即将完成时,布鲁克斯和赵长鹏在新董事人选的问题上产生了矛盾。


其中一些知情者说,布鲁克斯认为,领投的投资人应自动获得一个董事席位,董事会还要再选出一名独立董事,但赵长鹏希望自己能掌握董事的任命权。 此外,据知情人士透露,赵长鹏还回避将代码的管理工作转离上海一事。


布鲁克斯于8月6日离职。据熟悉他离职情况的人说,法务与合规团队的一些员工随后也离开了公司。


币安发言人Jung表示,币安的技术和数据都不在中国。Binance.US发言人米勒说,“所有美国客户的个人身份信息都储存在弗吉尼亚州里士满的亚马逊云 科技 (Amazon Web Services)平台上。”


米勒还说,“Binance.US的管理人员控制着公司走向、公司资产以及用户账户与数据监督。”他指出,Binance.US的员工遍及世界各地。


米勒说,Binance.US正通过其他渠道融资,它计划在董事会中引入两名新投资人,新成员将在公司筹备美国首次公开募股(IPO)的过程中,为其提供更多监督。赵长鹏表示,他希望Binance.US能在2024年年底前上市。


尽管币安在监管领域遇到了麻烦,但这依然阻止不了它的发展脚步。根据数据供应商CryptoCompare,Binance.com在9月份的现货交易额较上月增长10%,其月度现货交易额已连续15个月位居榜首。

赵长鹏说,他希望币安以更温和的速度增长。他说,“我们希望其他交易所能稍微壮大一点,这样就可以同我们分担用户压力。”


2021年 加密货币最疯狂的一年


比特币接近70,000美元,“宠物币”模因币(memecoin)价值数十亿美元,华尔街的一场轰动上市,以及中国的全面打击:2021年是加密货币迄今最疯狂的一年,即使以该行业的波动标准衡量也是如此。


2021年伊始,大大小小的投资者纷纷涌入数字资产。自那以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就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加密货币的语言也在投资者的字典中扎下根。


以下是今年主导加密货币的一些主要趋势。


1/比特币:还是第一


这种最初的加密货币仍是最大和最知名的代币,尽管众多挑战者紧随其后。


比特币从1月1日起飙升超过120%,在4月中旬创下了近65,000美元的当时最高纪录。机构投资者掀起的现金海啸,特斯拉和万事达卡等大公司的接受度越来越高,华尔街银行越来越青睐,推动了比特币的涨势。


刺激投资者兴趣的是比特币所谓的抗通胀特性--它的供应量是有上限的。破纪录的经济刺激计划推动了比特币价格上涨。在利率处于纪录低位的情况下,快速获利的希望,以及通过快速发展的基础设施更容易获得比特币,也帮助吸引了买家。


美国加密货币交易平台Coinbase Global在4月份上市,首日挂牌估值达到860亿美元,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加密货币公司上市交易。象征比特币被主流所接受。


“它已经成功进入公债和股票投资者的视线,”加密货币基金Digital Capital Asset Management的Richard Galvin说。


然而,比特币依然动荡。它在5月下滑了35%,然后在11月飙升至69,000美元的 历史 新高,因为欧洲和美国的通胀急剧上升。


著名的怀疑论者仍然存在,摩根大通首席执行官迪蒙(Jamie Dimon)称其“毫无价值”。


2/模因币的崛起


即使比特币仍然是投资者涉足加密货币的首选,但也有一大批新代币进入该领域,有人会称之为笑话。


从狗狗币(Dogecoin)和柴犬币(shiba inu)再到鱿鱼 游戏 代币,模因币是一个松散的代币集合,根源于网络文化,往往没有什么实际用途。


狗狗币在2013年作为比特币的衍生品推出,在5月飙升超过12,000%,达到 历史 最高点,然后在12月中旬下挫了近80%。柴犬币也一度跻身十大数字货币的行列。

模因币现象与“华尔街押注”运动有关,散户交易者在网上串联,涌入GameStop等股票,挤压对冲基金的空仓。


由于防疫封锁期间手中有了闲置资金,许多交易员转向加密货币,即使监管机构对波动性发出了警告。


“这完全与金融的移动性有关,”加密货币经纪商Enigma Securities研究主管Joseph Edwards表示。


“尽管像狗狗币和柴犬币本身充斥着投机意味,但投入这些货币的资金是出于‘为何我不该用钱赚钱、用储蓄赚钱’的直觉。”

图:模因币的崛起

红线代表柴犬币 蓝线代表狗狗币

3/监管:加密货币市场的一大阴影


随着资金涌向加密货币,监管机构认为其可能被用于洗钱及对全球金融稳定构成威胁,因而感到忧心。


监管机构长期以来对加密货币持怀疑态度,要求对该行业拥有更多权限,一些机构则是呼吁消费者对加密货币的剧烈波动提高警惕。


在新规即将出台之际,加密货币市场对于可能遭到压制的风险感到不安。


当中国政府于5月对加密货币设限时,比特币暴跌接近五成,拖累整体加密货币市场走低。


“监管风险是重中之重,因为这些规定决定着金融服务从业者的生死存亡,”ITI Capital全球市场主管Stephen Kelso表示。“监管机构已经有了长足进展,他们正迎头赶上。”


4/NFT


随着模因币交易火热,另一个原先在加密资产大家庭中一直不受关注的成员也抓住了风头。


2021年是非同质化代币(NFT)大爆发的一年。NFT是一种储存在区块链数字分类帐上的密码串,可以代表艺术品、视频甚至推文的唯一所有权。

今年3月,美国艺术家Beeple在佳士得拍卖会上以将近7,000万美元售出一幅数字艺术作品,成为目前仍健在的艺术家售出的三幅最昂贵的拍卖作品之一。


这项拍卖预示着NFT将以辗压之姿而来。


第三季销售额达到107亿美元,是前一季度的八倍多。随着交易量在8月达到颠峰,一些NFT的价格上涨速度之快,让投机者仅仅几天甚至几小时就能将获利翻番。


法国巴黎银行旗下研究公司L’Atelier的执行长John Egan说,加密货币和NFT的流行可能也与 社会 流动性下滑有关,年轻人群进入这一市场以期迅速致富,因为房屋等传统资产的价格飙升,已让年轻人可望不可求。

尽管从可口可乐到博柏利(Burberry),一些世界级顶尖品牌已在发售NFT,但监管规则尚未到位意味着大型投资者基本上不会去碰NFT。


“我认为未来三年内,还不会出现有牌照的金融机构积极大胆交易(这些)数字资产的情况,”Egan说。


图:NFT在线交易平台OpenSea的销售额(单位为1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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