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被綁架要比特幣
㈠ 做比特幣被公安抓有事嗎
如果是合法購買比特幣交易 當然沒什麼事,如果是違法交易那麼就不好說了
㈡ 中國法律封殺比特幣嗎文規定嗎
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在中國買礦機挖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出台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有相關規
定,其中寫明,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
(2)中國被綁架要比特幣擴展閱讀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比特幣網路虛擬貨幣
㈢ 索要比特幣贖金/比特幣中國何時能提現/比特幣勒索
這個得等國家政策出來以後才能做決定。
㈣ 之前有綁架人質勒索比特幣的,他有沒有可能會後悔
我覺得他們不會後悔吧, 不經他們當時一定走投無路了,才會這樣做吧,而且很多人都不會對自己做過的事情後悔吧,畢竟事情都已經做了,後悔也沒有用吧。
而這些人無非就是為了得到一筆錢,然後能夠去到國外好好的過一段生活了。而且也能夠生活的比較自在,如果他們當時沒有要比特幣,如果他們勒索的金錢數目比較大,很容易被發現的。被發現了之後,等待他們的就是法律的制裁。無限的在監獄裡面呆著,還會一些不好的目光追隨著他們,所有人都會對他們很鄙視。所以說他們以後的生活就會過得很不好,這樣看來,就會發現其實勒索比特幣還是很好的,很安全的一種辦法,所以他們是絕對不會後悔自己所做的。
㈤ 比特幣CEO被綁票,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只是一種虛擬的數字貨幣,其核心只是一個開源軟體項目,任何人都可以對其進行復制並推出自己的版本,但最近一年來卻被全世界投資者所著迷。從2017年初開始,這種虛擬數字貨幣更像是坐上了過山車,價格不斷走高,讓整個市場為之驚愕。昨天,一位華爾街頂級策略師認為到明年比特幣還將上漲40%,預計比特幣到2018年中期的目標位為6000美元。
那個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㈥ 中國不是禁止了比特幣嗎為什麼還有這種軟體
中國並不是禁止,下邊是政策規定: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
㈦ 比特幣交易所CEO被綁還能獲釋嗎
看不見摸不著的比特幣,不僅能讓人一夜暴富或者變窮,竟然還會給人帶來性命之憂?
據英國每日電訊報援引烏克蘭媒體報道稱,本周二(12月26日),英國比特幣交易所EXMO的CEO勒納(Pavel Lerner)在離開烏克蘭首都基輔的辦公室後遭到綁架,被一夥帶面罩的人拖入一輛黑色的賓士汽車中。
傳出以上消息後,EXMO的一位發言人向每日電訊報表示,在竭盡所能加快搜尋Lerner,歡迎外界提供一切線索,EXMO的業務照常運行,所有用戶的資金絕對安全。根據公司官網,該平台共有90多萬名用戶。
在綁架事件引起公眾關注後,本周四EXMO還在官方Twitter宣稱,其遭到了一次DDoS(分布式拒絕服務)攻擊,意圖破壞平台交易。
據華爾街見聞報道,本月初,在比特幣升破13000美元之際,全球最大數字貨幣挖礦平台NiceHash的支付系統遭黑客入侵,用戶錢包里的比特幣被盜。比特幣資訊網站Bitcoin Millionaire此後估算,Nice Hash被黑客盜取的比特幣多達4736枚,總價值超過6200萬美元。
有趣的是,正如前述某位外國網友設想的場景,綁匪收到贖金後,如果比特幣繼續升值還好,要是在沒轉手套現之前遇上了比特幣大崩盤,豈不是「巨虧」?
其實,這也是不少投資者們心中的那個老問題——比特幣的投資熱還能持續多久?
12月2日,中國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在公開活動中談及比特幣時表示,監管層在幾個月前關閉比特幣交易平台、叫停ICO是果斷、正確的決定。
據BBC消息,12月14日,英國最高監管層金融行為監管局(FCA)CEO Andrew Bailey就向投資者們發出警告,表示比特幣買家要准備好「全賠」的准備。他表示,比特幣缺少政府和央行的背書和支持,其風險程度與賭博無異。
本周四(12月28日),韓國政府公布了虛擬貨幣投機行為的打擊對策,並考慮關閉部分虛擬貨幣交易所以抑制過度投機。除此之外,韓國政府還決定實施虛擬貨幣交易實名制,擴大反壟斷執法機關「公正交易委員會」對虛擬貨幣交易機構的調查許可權。
彭博報道稱,韓國政府在聲明中表示,加密數字貨幣投機活動在韓國過火,已經不理性。政府再也不能任由不正常的投機形勢發展。
印度當局同樣發出警告。據路透社報道,本周五,印度財政部就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存在的風險向投資者發出警告,稱數字貨幣投資好像「龐氏騙局」。印度財政部在聲明中稱,投資者及其他參與者進行數字貨幣交易時「風險完全由自己承擔」,並建議人們最好避免參與此類投資。
但在樂觀主義者來看,比特幣不像黃金那樣靜止不動,作為虛擬貨幣,其軟體代碼是不斷發展的,其自身功能可以不斷調整、改進和更新換代,並以無法想像的方式實現其價值,例如,很多比特幣迷對比特幣實現「閃電網路」(一種便於付款的改進方式)充滿期待,如果比特幣在不斷演化過程中獲得更具吸引力的功能,人們甚至可以藉助它進行便捷快速的跨境支付。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基於比特幣發展的可持續性,比特幣支持者們認為,即使加密貨幣市值膨脹到目前的20倍,市場也不會癲狂。不過,就比特幣本身來講,隨著越來越多的新技術出爐,未來比特幣在加密貨幣市場所佔份額將呈下降趨勢。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洪蜀寧日前撰文,設想了「真正殺死比特幣」的兩種情形:
一是所有的比特幣開發團隊都因循守舊,故步自封,不再吸納最新的科技成果完善自己,從而出現新的數字貨幣各方面技術指標全面超越比特幣,被社會廣泛接受,進而取代比特幣。這是比特幣的失敗,但也是虛擬數字貨幣的成功。
二是比特幣協議或錢包軟體出現嚴重的漏洞,導致整個比特幣系統的安全性不能得到保障,出現大面積的資金被盜、被賤賣且短期內不可控,社會對比特幣的信心完全喪失。
所以。這個世界,還是錢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