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靜止交易比特幣
Ⅰ 買賣比特幣違法嗎
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禁止比特幣,但它的交易不是完全合法。比特幣不是我國法定貨幣而是一種虛擬貨幣,不能和人民幣一樣交易使用。我國范圍內有比特幣存在,單純持有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只是我國已經限制了比特幣的交易,一般只能在個體之間交易轉讓,不允許公開向公眾發售,因為它存在比較大的投資管理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比特幣違法嗎?
雖然13年的時候國家不允許機構參與比特幣投資,但是當時就已經明確說明了比特幣是一種虛擬商品。普通投資者在盈虧自負的情況下參與投資,是不違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聯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同發布《關於為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意見要求:加強對數字貨幣、網路虛擬財產、數據等新型權益的保護,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對產權保護的價值引領作用;打擊針對企業家和嚴重危害民營企業發展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繳民營企業被侵佔、挪用的財物,完善財產返還和退賠制度。比特幣已經得到認可是屬於一種數字資產,普通人合法買賣比特幣並不犯法。
以上這些信息都是投資者參與比特幣交易不違反的證明。普通投資者玩比特幣是合法的,只是有人在合規的市場做著不合規的事。只要你的資金來源沒有問題,那麼你買多少比特幣都是合法的,這是屬於你個人的資產。就像你的房子還有車子一樣,如果有人搶你的比特幣或者其他東西,你都是能夠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利益的。我們國家雖然沒有像德國,日本,韓國這些國家一樣公開支持比特幣,但是也沒有反對比特幣,覺得比特幣沒有價值。
玩比特幣需要注意什麼?
1:不要玩杠桿合約
幣圈幣種走勢本來就上躥下跳,驚險刺激,可以說是自帶杠桿,如果再加杠桿,等於將風險無限制擴大,最後爆倉出局是百分之百的結果!不要問我為什麼知道,我玩合約破過產,負過債,賺的錢都是現貨帶來的,合約只是我的游戲。
2:不要去小交易所交易
小交易所很多從團隊到技術都很垃圾,甚至老闆本身沒安好圓汪心,這些年跑路的小交易所太多了,黑心老闆罄竹難書,如果你賺了好多錢最後交易所跑了,可想而知你的心理落差什麼樣的。
3:不要碰一些空氣幣和傳銷幣
那種拉人頭買幣的,然後讓你拉人頭再買的世或,一定是傳銷幣,如果你實在不知道如何分辨,那你下載個aicoin,或者《非小號》去查下幣種市值前100名,基搜腔伍本不會遇到這些渣渣了。
4:不要整天道聽途說,人雲亦雲,沒有隻漲不跌的市場,自己有個規劃,賺多少滿意,虧多少止損,賺的差不多記得出金,漲得有多瘋狂,下跌的時候就有多殘酷,如果你一直被市場情緒左右,那早晚賺到的還得送回去。
5:多學習,區塊鏈和幣的關系,不要僅僅是把炒幣當作投機,而是了解幣背後的邏輯,對區塊鏈行業不能說要做到門清,起碼應該具備一定的認知,而不是僅僅投機炒作,認知到什麼地步,才能收獲什麼樣的財富。
Ⅱ 中國比特幣交易禁令是什麼
法律分析:禁止比特幣交易平台。 ICO(即數字代幣首次公開發行,類似於股市中的 IPO)被監管部門叫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Ⅲ 中國禁止比特幣交易時間
准時在9月30日中午12:00關停一切交易。
比特幣中國30日關閉所有交易功能,比特幣中國9月27日早間發布公告稱,將於北京時間9月27日中午12:00關閉數字資產和人民幣充值功能,9月30日中午12:00關閉所有交易功能。
目前中國是全面禁止比特幣在華進行交易的,根據相關政策的規定,在中國進行比特幣交易是行不通的,如果觸動到了相關違法行為,國家是會依法嚴懲不貸的。
Ⅳ 中國比特幣禁令
法律分析: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三、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電信管理機構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
Ⅳ 中國禁止買比特幣禁止那些地區
中國禁止買比特幣禁止那些地區買比特幣
中國政府禁止在中國境內任何形式的比特幣交易,因此中國境內的任何地區都不允許買比特幣。
Ⅵ 國家打擊比特幣嗎
打擊。
中國禁止比特幣。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強調,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兌換、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全部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Ⅶ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確認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比特幣的發展,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由於以下原因,中國不承認比特幣為合法貨幣:
1、首先,比特幣從本質上是可以被看做是一種資產的,但是比特幣的存在是有很大的風險的。2013年8月,德國宣布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並已納入國家監管體系。德國是世界上首個承認比特幣合法地位的國家。2014年6月,日本執政黨自民黨表示,決定暫時不監管比特幣。2015年8月,Mt.Gox首席執行官被捕,日本政府考慮比特幣監管事宜。2016年5月,日本首次批准數字貨幣監管法案,並定義為財產。只有少數幾個國家承認比特幣的這種地位,且並不支持它成為主要貨幣。
2、比特幣的使用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的風險:
(1)政策風險,比特幣的去中心化特性會可能對傳統貨幣體系產生威脅,影響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並減少財政收入;
(2)法律風險,目前比特幣僅僅作為虛擬商品而不是貨幣受到各國的法律保護;
(3)投機風險,比特幣沒有國家信用或實物資產作保障,並且價格可能出現大幅波動,對投資者來說風險極大;
(4)洗錢風險,比特幣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點,資金流向難以監測,將非常容易規避政府的監管;
(5)替代風險,比特幣還存在信用保證缺失、安全性能較差和易導致通縮等缺陷,同時還得面對各種後起的山寨幣的競爭,存在較大的替代風險。
比特幣(BitCoin)
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