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塊鏈
1. 勞動局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有什麼關系
國家部委
原來叫勞動部,後來叫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省里叫
人力和社會保障廳,
地市或縣里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區別
人事局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這倆單位的區別在於前者管理職能少,後者職能多,且後者包含了前者的全部職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前身為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在機構改革時合並組建的。
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2008.03.11)「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審議通過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時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隨後,各省、市(地、州)、縣(區、市)也根據國務院的機構改革要求,先後進行了合並組建。
3. 社保中心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什麼區別啊
一、單位級別不同。社保局,屬於人社局下屬一個直管局,是上下級的隸屬關系。
比如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深圳市社保局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屬行政事務機構,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的徵收和管理。
二、職能不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
1、承擔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及其市場的責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促進就業工作,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2、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3、負責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指導監督社會保險局對於社會保險保障制度的實施情況。
社保局職能:
1、組織實施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參保方案;
2、負責各險種基金的徵收、待遇審核、支付、服務工作;
3、負責推進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工傷認定工作,並監督用人單位對其非參保工傷員工按規定償付工傷待遇;負責參保員工的工傷救治和傷殘康復管理。
三、管理不同。
一般來說,社會保險事業局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參公管理事業單位,規格低半格或一格,主要從事社會保險擴面繳費、待遇審核發放。
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制訂政策。
4.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一個什麼部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定部門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及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落實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規定;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擬訂全縣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擬訂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收繳、支付、管理、運用的政策和辦法;編報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擬訂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傷病殘鑒定政策和標准,組織實施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推行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水平的宏觀調空政策和最低工資標准。
(七)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擬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的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及選拔、培養、引進工作。
(八)綜合管理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負責外國專家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指導引進國外智力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配合外事部門負責特殊身份人員登記備案和出國(境)審批工作。
(九)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在下達的安置計劃內,組織軍轉幹部的考試考核安置工作;協調、指導軍隊轉業幹部上崗前的培訓工作;負責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下達城鎮退役士兵企業安置計劃。
(十)貫徹執行公務員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考核培訓、職務任免、懲戒、申訴控告、獎勵工作。依法辦理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和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按管理許可權承辦有關人員調配工作。
(十一)指導農村富餘勞動力開發就業和跨縣區有序流動;落實農民工工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組織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用工備案和集體合同的審查工作;負責企業政策性人員的安置和調配工作;指導改制企業完善職工安置方案,審核企業改制涉及的勞動保障等事項;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5.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體化)有什麼區別
摘要 一、單位級別不同。社保局,屬於人社局下屬一個直管局,是上下級的隸屬關系。
6.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勞動局的區別
現在全部合並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和職業培訓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考核鑒定機構和就業訓練機構的管理,牽頭擬訂大中專和技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關於境外人員到本市就業的管理政策,牽頭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負責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體系。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總體平衡。
(六)牽頭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承擔博士後的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評價和培養的相關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綜合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對外交流合作和外國專家的管理。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的編制與下達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
(十二)統籌擬定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7.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什麼意思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MOHRSS,國家人社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人事行政和勞動行政的組成部門。其主要負責統籌擬訂人力資源管理和社會保障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等工作。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8.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到底是干什麼的
【導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單來說就是與「人」相關的事都歸於他們辦理,乾的所有工作都是與人相關的。
有些人會認為他們是不是基本沒有什麼具體的工作,實際上他們的工作內容非常廣泛,也比較繁雜,往小了說能細到每個人,往大了說大到所有的企業乃至機關,事業單位。
以我所在人社局為例,把大體為大街廈人社局究竟有哪些職能?第一是社保方面的問題,無論是我們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還是各種保險費的繳納以及使用都是由人社局進行負責。當然,現在國家成立的醫療保障局,那麼將之前的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職能劃到醫保局。
當然,我們個人的退休也是在人社局辦理,因為錢交給了人社局,發錢也由人社局負責,那麼所以退休的辦理以及退休金發放都有人社局來進行承擔。
第二是勞動就業、人才服務方面。我們人壽就全稱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那麼人力資源就是指的是以人相關的,比如說就業等等各方面都是屬於人社局的事。其中主要只是勞動就業相關的就業登記,失業登記,勞動關系簽訂,技能培訓等等多方面。人力資源的另一個縮影就是人才服務。我們究竟是怎樣引進人才以及對人才如何使用,那麼就是實際到了人力資源的問題,所以人才服務也是人社局的一項重要職,能比如說我們的大學生檔案,就是歸人社局負責。
第三、勞動監察以及仲裁,這方面就相當於一個執法機關和法院的職能類似。這兩個方面主要是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監察就是拖欠工資的問題,仲裁就是說我與單位有些方面不能協商了,那麼需要相關部門進行給我仲裁進行解決,那麼我們這時候可以就請求勞動仲裁的。
當然他就還有其他很多職能比如說。職稱的評定以及職稱考試以及工資的評定和事業招考、公務員招考等等。(公務員的管理將逐漸劃到組織部進行統一安排,所以這樣只能也有人社局劃到了組織部。)
可以看到只要是個人要進入社會參與工作,他們的關系也開始由社保局負責接手管理了,包括剛畢業時參加的招考工作的統籌進行屬於他們,還有檔案的管理,所有社會人員社保的征繳,職稱評審的管理,退休人員各項事宜的辦理,資格考試的統籌安排,人力資源公司的管理審核,勞務派遣公司的管理審核等等。
另外他們也需要負責落實《社會保險法》的所有條款,負責稽核企業是否按照法條給員工繳納社保,是否存在漏交或少交的情況,如果存在這種情況,他們也有行政權利,可以依法對企業進行限期責令改正和懲處等等。
以上其實都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作內容,我覺得說的還不是特別全面,畢竟可能有一些我們還沒有接觸到,總之他們的工作特別繁雜,特別多。
9. 人力資源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區別是什麼
一、單位級別不同。
社保局,屬於人社局下屬一個直管局,是上下級的隸屬關系。
比如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深圳市社保局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屬行政事務機構,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的徵收和管理。
二、職能不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
1、承擔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及其市場的責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促進就業工作,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2、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3、負責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指導監督社會保險局對於社會保險保障制度的實施情況。
社保局職能:
1、組織實施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參保方案;
2、負責各險種基金的徵收、待遇審核、支付、服務工作;
3、負責推進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工傷認定工作,並監督用人單位對其非參保工傷員工按規定償付工傷待遇;負責參保員工的工傷救治和傷殘康復管理。
三、管理不同。
一般來說,社會保險事業局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參公管理事業單位,規格低半格或一格,主要從事社會保險擴面繳費、待遇審核發放。
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制訂政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政務信息公開、外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研究室。承擔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專家咨詢工作。
(三)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負責推進機關依法行政相關工作。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及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四)規劃統計處(協同發展處)。編制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負責協調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管理和綜合分析工作。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數據資源管理和共享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宏觀決策、統計分析、系統建設和維護工作。綜合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標准化工作。
(五)表彰任免處。承擔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及各系統表彰、獎勵和授予榮譽稱號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按法定程序辦理市政府授權管理的領導人員任免手續。
(六)就業評價處(失業保險處)。組織擬訂本市就業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和培訓政策評價。負責就業和培訓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統計分析及大數據應用。負責就業失業監測和形勢分析,建立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保險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失業人員有關待遇政策。
(七)就業促進處。研究擬訂本市促進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就業資金的使用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外國人來京就業的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對本市促進就業政策落實情況和充分就業地區建設情況的考核評估和督促檢查。
(八)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處。擬訂有關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用人單位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推進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負責畢業生就業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工作。負責離校未就業北京生源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擬訂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引導和鼓勵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創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統一管理北京地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
10.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屬於什麼機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能的局級單位,隸屬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屬地政府管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一個政府機構,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監督、管理、執行職能。具體包括相關法律法規的起草、落實、社會福利的管理、監督,社會勞動力市場的監督和管理。
(10)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塊鏈擴展閱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原人事局合並後的單位。
一般的下屬單位有:社保局、就業局、醫保局、勞動監察局、外國專家局、事業單位管理局、人才中心、勞動人事仲裁、職業培訓中心等。
負責企、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的人事管理(或檔案)、勞動合同、用工(人)、引進國外專家;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五種社會保險;勞動人事監察、勞動人事仲裁、行政復議;職業與技術培訓、公務員考試等。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定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擬訂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節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本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國際組織職員管理制度。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