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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幣圈924政策

發布時間: 2023-07-23 16:11:06

❶ 玩幣獵手:9.17美聯儲徹底投降零利率,比特幣成最大贏家


凌晨兩點決議重點——

利率水平:維持利率直至通脹升至2%及就業最大化;

點陣圖預期:維持利率在當前水平直至2023年年底;

投票比例:8:2,委員卡普蘭和卡什卡利持反對意見;

經濟預期:將2020年經濟增速從-6.5%上調至-3.7%;

通脹預期:PCE通脹與核心PCE通脹預期均未超過2%。

凌晨四點鮑威爾發布會——

政策立場:即使在加息後,政策仍將保持寬松的立場;

政策工具:將調整主街貸款計劃(MSLP),或增加規模;

復甦情況:過去60天復甦快於預期,料步伐不會減緩;

財政刺激:停工導致借款人面臨困境,需更多財政支持;

利率通脹:適度通脹不意味著遠超2%,利率更接近下限;

就業市場:失業金數據可靠性存疑,失業率可能會是8.4%。

玩幣獵手個人總結:通過凌晨兩點的會議紀要來看,美聯儲公布維持0利率的政策不變符合市場預期,在當前寬松的貨幣政策下,美元仍舊受到長期壓制,對於黃金和比特幣來說,這是一個長期利好的局面。


從美聯儲認慫,看美國經濟疲軟提振比特幣——

美聯儲如此軟弱的措辭基本上已經暴露出無牌可打,這種情況下只要不是瞎子都知道,美國經濟的疲軟不是短時間內可以解決的大麻煩,那麼相對來說,目前寬松的貨幣政策不會更改,美聯儲印鈔仍會繼續,各國為了不被過量印出來的美元收割,只能被迫跟著一起執行貨幣放水,如此大水漫灌,別說刺激經濟了,不把田給淹了就不錯,這對外匯市場來說就是災難,國際貿易也會因為外匯的不穩定而選擇其他替代品,對於比特幣來說,它的價值來源於我們對它的共識,而且比特幣的數量已經固定在2100萬枚,又獨立於貨幣發行之外,這樣穩定性在當前經濟猥瑣的情況下,獲得了避險與保值屬性,更是因為便捷性成為國際貿易的結算單位。

玩幣獵手大膽預測,在今明兩年比特幣將成為和黃金一樣的避險保值產品,而比特幣作為國際貿易的結算單位,也會在未來出現強大穩定性,簡單來說,未來的大跌會逐漸減少,更多是以穩定震盪上行的節奏來升值,對於現貨投資者來說,就是喜從天降,而對於合約投資者來說,穩定就代表著風險降低,在利潤不變的情況下,風險降低,那麼我們的盈利相對來說就會輕松不少。


9.17比特幣行情解析——

建議回踩10800一線做多(10%倉位),止損10700,止盈11000-11100

若止損,繼續在10600做多(20%倉位),止損10500.目標不變

漂亮的交易不必羨慕,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很多朋友在幣圈期盼自己能夠成為「買底賣頂」的高手,總是希望自己每一單能夠做得十分漂亮,在實際這種方法很可能是得不償失的行為。玩幣獵手給大家分析一下我們的劣勢有哪些,我們作為個人投資者,沒有先進的交易工具作為依靠,無法全面把握市場的變化;多數投資者仍有自己的本職工作,很難長時間對市場進行盯盤操作;而且多數投資者僅對幣圈的基礎知識、圖表分析方法略知一二,並未經過系統訓練;如果靠這些條件一味追求漂亮的交易成績,那麼發生虧損的幾率要遠遠大於 贏利 。也許會做出一次漂亮的買底賣頂,實際所獲得的也僅僅是自我虛榮的滿足以及能夠向同伴炫耀的資本,而喪失了幣圈投資以贏利為目的的本質。踏踏實實地完成每一筆交易,在波動中獲取自己能夠到手的利潤,哪怕每次只有區區50點,長此以往,所獲得的收益也決不會低於這些所謂的高手。


❷ 盤古社區國家認可嗎

認可
盤古社區代表人參加了題為區塊鏈供應鏈金融賦能產業發展的圓桌論壇。談話中,他強調區塊鏈技術主要解決的問題是實物流、信息流、資金流之間的可信度,希望國家給予更大力度的支持,更大力度的降低企業產業應用與技術發展的成本。

❸ 如何看待各大行發布禁止虛擬幣交易

這個說法,以及相應的銀行措施,會造成以下幾點影響:

1)虛擬幣交易者更難利用國內的銀行系統進行出金出金操作。

2)在虛擬貨幣渠道,反洗錢反行賄加強了力度。

3)由於這次銀行的禁令,和相應省市執行關閉比特機礦機的操作,會造成我們在虛擬幣衍生金融市場的整體回撤,對於相關的金融工具觸及的生產力、就業和資本提升,可能會有不利的影響。


這次禁止,行政命令的色彩比較大,並沒有從法理上禁止。

因為法律上禁止,要通過立法審議,包括全國人大的審核,一方面效率慢,一方面也不一定就能得到壓倒多數的贊成票,反而暴露了完全禁止的難以執行。

從信息來看,目前主要是監管會議和口頭警告為主:


「虛擬貨幣交易和投機活動已經擾亂了經濟和金融系統的正常秩序。它們增加了非法跨境轉移資產和洗錢等非法活動的風險。」


這次主要措施是通過銀行體系的窗口指導交易管制

目前,雖然比特幣已經不存在國內交易平台,可是位於海外的虛擬幣交易平台,仍然提供了各類P2P的出金和入金渠道。

個人用戶仍然通過這些渠道獲得比特幣或將虛擬幣換成人民幣。


主要的渠道是個人間的微信轉帳,支付寶轉帳,以及銀行卡轉賬。

廣義來說,現在的微信轉帳,支付寶轉帳,最終還是對應到中國境內的各類銀行當中。


那麼,如果各大銀行宣稱不再接受虛擬幣間接交易,就意味著要加強監管,對於個人間的轉帳目的性和來源進行監管。

鎖定長期從事虛擬幣交易的銀行帳戶或支付寶帳戶等,一旦有所異動,則可以運用銀行帳戶管控數據,

向金融監管機關舉報帳戶行為,或者配合監管機關動作,對帳戶進行凍結。


由於這是銀行內部的金融控制,並不受法律條款影響,行動迅速,

一旦被銀行偵知你的帳戶資金流與虛擬幣有關,就可以凍結帳戶,給個人帶來許多麻煩。


當然,由於該行為並沒有法律支持,

作為個人用戶,

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求銀行解鎖帳戶,

舉證自己的帳戶操作與虛擬幣無關,

或者非關鍵干係人,並非行賄,洗黑錢所得。

就算舉證成功了,

也會影響巨大,

極大地支援虛擬幣持有者及交易者的信心。


當然,這個措施也是雙刃劍,

國內銀行禁絕了虛擬幣相關操作後,

是否有資產流向國外銀行帳戶,或者國外銀行的離岸帳戶,並不受人民銀行直接指導的情況下,

是否會造成銀行存款流失呢。


因為,目前中國居民每年可購買外匯5萬美元,如果通過這筆許可將人民幣轉移到外幣帳戶,必然會對國內的銀行業有所影響。


反行賄,反洗錢力度加大

人民銀行對對虛擬幣交易的理由很多,主要包括:


勿須置疑,去中心化的各類虛擬幣,最大的問題就是難以監管。

一旦用戶習慣採用虛擬錢包,

很難象原有的金融系統那樣實施凍結帳戶,強制還款等措施,

甚至沒法收稅。


這幾年以來,

通過下調取現力度,嚴控發票報銷,以及統一報稅等措施,

我國對於個人金融帳戶的管控力度日益加大,

國稅局的作用越來越傾向美國的聯邦稅務局那麼強大的功能。

同時,通過數字貨幣的發現,

與人民銀行相結合,稅務部門可以把每個人的每一筆現金流掌握在手中,

隨時進行稅務審計,

相信不少人都會有幾個回答不上來的問題。


而虛擬貨幣去中心化,加密,難以監管的特徵,

與稅務局的要求背道而馳,

所謂槍打出頭鳥,

它不打擊你豈不是少了錢袋子。


所以,

隨著數字貨幣的加快推出,

虛擬幣還會受到下一階段的打擊。


加強監管的壞處

前面說過,加強監管的第一個壞處,是有可能將一部分有意願參與虛擬貨幣的資金,轉移到海外銀行的離岸帳戶中去。

這樣一方面脫離了人民銀行的監管,另一方面也會造成相應的金融資本流失。


另一方面來看,

全球的虛擬幣的交易已經形成了8萬億到10萬億人民幣左右的巨大金融市場。(以比特幣為主)

還在不斷擴大。

在區塊鏈地發展中,也不斷涌現出去中心化的各類應用場景和金融場景。


如Defi借貸,去中心化交易所,虛擬資產NFT等多項變種,確有一小部分是具備欺騙性質的工具,但也有一些能夠穩下來,在西方 社會 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所以,目前的關停礦場和禁止交易。

從短期來看,打擊了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降低了電能的浪費,避免了資金外流。

但是從長遠來看,

是否會讓我們對這個快速發展的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會完全絕緣呢,

很難確認。

更何況,

銀行單方面的禁止交易,

或凍結帳戶,

缺乏明確的法理依據和公信力,

很容易讓個人投資者帶來恐慌,

從而加快資金逃離。


這一點,

我們的長期目標和金融價值。

是需要金融監管機構和金融單位仔細思考的地方。

如果單單從力度上來看,是遜色於2017年9月的監管。2017年的9月七部委聯合發文取消當時國內的所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限期一個月的整改時間。而這次只是針對國內的虛擬貨幣挖礦行業進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頓,以及禁止各大銀行和支付機構進行利用平台進行虛擬幣交易。

我們不妨站在一個大的背景上來看,就能夠明白為什麼當前會嚴密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當前的全球范圍內的虛擬貨幣交易市值中有80%以上來自於美元交易。包括國內幾個大平台使用的錨定貨幣USDT、USDC這種穩定幣,也是等同於變相的數字美元。背後的實質依舊是利用美元在進行交易,而目前美元的超發和貶值已經成為一個大的趨勢。

站在國家角度來看,虛擬貨幣的交易一定程度上等同於國內資產的流失,在當前整個外匯金融行業都嚴加監管的大背景之下,這顯然是不合理的。美聯儲超發的美元最終會迴流美國,也會導致美股的泡沫急劇的膨脹,最終受損嚴重的還是美國經濟。

所以最近這段時間央行明令禁止約談一部分的銀行和金融機構,禁止交易虛擬貨幣並不是單純的只對虛擬貨幣行業進行監管,背後的博弈還是屬於人民幣和美元之間。以比特幣為首的虛擬貨幣,本身就具有去中心化的屬性,但是這種去中心化的屬性,卻離不開中心化的交易平台和中心化的出入金,這本身也就是有問題的。

虛擬貨幣本身就是一種數字 科技 產物,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央行做背書, 所以本身並不具備貨幣的屬性,但因為其特殊的屬性,儼然已經成為了「全球通用貨幣」。

但虛擬貨幣並沒有給全球各國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反而浪費了很多 社會 資源,而且存在很多負面的影響。

也正因為如此,目前全球大部分國家都不承認虛擬貨幣的地位,甚至有些國家明確指出虛擬貨幣是非法貨幣,而在對待虛擬貨幣上,我國央行也開始出手整頓了。

2021年6月21日下午央行發布公告,公告內容指出,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這個通知明確要求各大銀行不能為比特幣交易提供服務。

這裡面有4點要求:

1、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不得為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2、各機構要全面排查識別虛擬貨幣交易所及場外交易商資金賬戶,及時切斷交易資金支付鏈路;

3、要分析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交易特徵,加大技術投入,完善異常交易監控模型,切實提高監測識別能力;

4、要完善內部工作機制,明確分工,壓實責任,保障有關監測處置措施落實到位。

在央行下發通知之後,各大銀行也及時做出回應,紛紛切斷跟比特幣之間的關系,禁止為比特幣交易提供服務。

這次央行之所以要禁止銀行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只能說虛擬貨幣有很多負面的影響,其帶來的負面價值遠遠要高於給 社會 貢獻的價值,這種負面價值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擾亂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事情,每個國家對金融市場的監管都非常嚴,特別是對貨幣這一塊,貨幣基本上都是由每個國家的央行發行的,由國家做背書,所以信用度非常高。

但最近幾年隨著區塊鏈技術的不斷進步,一些企業紛紛開發出各種虛擬貨幣,儼然把自己當成了「央行」,但這些虛擬貨幣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只是一個數字產品,現在卻被當作貨幣來進行交易,而且不受任何監管,這完全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如果誰都可以隨便發行貨幣,還可以正常交易,不受任何限制,那整個市場就亂了。


2、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工具。

最近幾年虛擬貨幣之所以受到大家的追捧,因為它不受到任何約束,而且監管很難,因此虛擬貨幣就成為了一些犯罪分子主要的交易工具。

比如目前很多人都是通過比特幣來進行洗錢,一枚比特幣幾十萬,只需要買10枚就可以把幾百萬的資金洗掉,這無形當中就會給 社會 造成很大的損失,也會進一步增加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這無形當中會促使販毒,搶劫,詐騙,行賄受賄,軍火販賣,恐怖分子等活動更加猖獗。

所以現在各國央行對這些虛擬貨幣進行打擊,其實就是為了斷這些犯罪分子的交易後路,讓他們無處可尋。

3、損害了小投資者的利益。

虛擬貨幣目前已經嚴重脫離了監管,在沒有監管環境之下,虛擬貨幣就像一匹脫韁的野馬自由發揮,結果我們看到虛擬貨幣大起大落非常正常。

虛擬貨幣的這種大起大落讓一些人成為了暴發戶,但受傷的更多是一些小的投資者,這些小投資者盲目進入到虛擬貨幣當中,結果成為了被割的對象,有些人一天之內就可能損失幾萬幾十萬,如果這種投資亂象都不加以制止,可能會發生更加嚴重的事情。



4、浪費了大量的電力資源。

虛擬貨幣完全就是一個數字產品,雖然這種產品可以帶動電腦、挖礦機、發電設備等一些產品的銷量,這貌似對經濟發展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但相比這種作用來說,虛擬貨幣所消耗的大量電力要遠遠超過它能夠帶來的價值。

比如根據劍橋大學替代金融研究中心研究的數據顯示,截止2021年5月7日,全球比特幣挖礦的年耗電量大約是1348.9億度,這個耗電量可以排在全球所有國家的第27位,已經超過瑞典一年的耗電總量。

這種電力資源的浪費是觸目驚心的。

也正因為虛擬貨幣存在的負面影響非常大,這種負面價值遠遠超過虛擬貨幣給 社會 創造的價值,所以現在各國央行開始加大對虛擬貨幣的打擊力度, 讓金融市場回歸到正常的狀態當中,只有將金融活動放進金融監管的框架之下,才能給 社會 帶來積極的作用。

好消息呀!其實之前幣圈的火熱,跟咱們普通人還真沒啥關系,不管是礦老闆還是炒幣客,他們賺了錢都和咱們沒有一分錢關系,反而可能嘲笑咱們沒眼光活該掙不了錢。只有在需要割韭菜的時候,才會瘋狂鼓吹幣圈,讓普通人進來接盤。


天下哭幣圈久矣


不過最近確實有不少好消息,一方面虛擬幣政策不斷收緊,不僅各大行在限制虛擬幣交易,現在支付寶也限制了虛擬幣交易。再結合各地不斷清退礦場,可以說對咱們吃瓜群眾是重大利好啊!


可能臭打 游戲 的朋友們應該最能感同身受了。之前網路顯卡吧可以說是裝機發燒友的聚集地,可惜不知何時現在已經變成了挖礦吧。貼吧里討論的不是裝機配置,而是如何挖礦。


當然這其實也怪不得網友們,畢竟顯卡價格一漲再漲,有的顯卡甚至你想多花點錢買都沒貨。最近B站的裝機員也發話了,最近要礦難了,咱們終於可以買到正常價格的顯卡了。



我對幣圈是持負面看法的,這玩意不創造價值,甚至連股市都不如。至少股市還承擔著為企業融資的任務,也正常接受法律監管。幣圈這玩意號稱去中心化,實際上就是沒人負責的意思。哪天行情不好,交易所拔你的網線,你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這玩意誰愛玩誰玩,至少在咱們中國,不歡迎這群人。

永遠記住一句話:賭桌上的錢,只要不離開,就永遠不是你的!

隨著對虛擬幣的監管越來越嚴,近日央行又放了大招。

約談了多家銀行和支付機構,要求其不得為相關虛擬幣交易的活動提供服務。

隨後,農行、建行、工行、郵政儲蓄行、興業銀行以及支付寶等紛紛宣布跟虛擬幣劃清界限。

隨之而來的是毫無疑問的虛擬幣大跳水:

比特幣跌幅一度接近10%,32000點位被跌破;

以太坊跌幅超過10%,1900點位被跌破;

除此之外,其他非主流的虛擬幣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跌。

根據相關數據顯示: 虛擬幣市場有超過17萬人在過去的24小時內爆倉,金額超過65億。


截止發文,虛擬幣整個市場還在大跌。上面說的點位均已全部跌破。

除了從銀行和支付機構保持高壓態勢之外,全國很多地方均已開始對「礦機挖礦」的行為進行禁止,因為這玩意說實話,太費電了。

前段時間的有個消息說:挖礦耗費的電量都趕上一個小型國家的耗電了。


從最近個各方面對虛擬幣的高壓態勢來看,不難發現,上面對於虛擬幣的態度非常堅決:就是要全面清剿。虛擬幣的下跌趨勢短時間也不會發生改變。不要再懷有僥幸心理。

可能很多還在這個市場的朋友聽不得這樣的話,但是良葯苦口。

虛擬幣本身就是一個被高度控盤的市場,而且完全不在監管范圍內,只要暴漲暴跌,必然伴隨著大量的人爆倉,這是什麼,這就是割韭菜。

你以為你那點資金量,可以翻雲覆雨?可以跟資本對抗?

另外,大部分人進入這個市場,都是聽說某某在虛擬幣市場一夜爆發等等,想著快速賺錢。

但是最終見好就收的又有多少?如果你在賭桌上贏了一大筆,有多少人會見好就收?

缺乏監管+暴漲暴跌+人性的弱點導致我們很難在這個市場獲得長期收益!

最後,我想說的是:這次絕不是監管的結束,虛擬幣的跌勢也才剛剛開始。

你認知范圍之外的財富,即使賺到了,也會還給市場!

感謝樓主的提問,隨著時間的推移,全世界90%的國家都會禁止虛擬幣的交易,虛擬貨幣客觀上類似於私人金融集團建立的,可以在一定范圍之內繞過國家的支付清算系統的新的支付清算系統和繞開監管的金融項目,現在來看禁止虛擬貨幣的國家為數不多,但是凡是具有主權貨幣的國家,都不會允許它繞過國家的支付清算系統跟金融監管的。

在傳統的支付清算系統中,國家央行是貨幣的生產者,銀行是貨幣分發和流轉的渠道,隨著紙幣的使用量減少,幾乎所有的貨幣都在央行的系統中流轉,都能夠被監管,虛擬貨幣盡管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它也無法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虛擬貨幣只要不變現,一直流轉,但他整個流轉的過程都處於暗箱操作 的一個狀態,很難被監管到,我們常說的洗錢、地下交易、腐敗、財產出境都可以非常方便的通過虛擬貨幣來實現,同時為虛擬貨幣提供分發,兌現的服務平台就變成了類似於傳統的銀行和證券交易所的角色,如果金融機構想正式來做這份生意,必須有一個主體為虛擬貨幣提供兌換法幣的服務,沒有國家主體背書,沒有人敢買。二是建立一個大的虛擬貨幣資金池,類似於股票交易市場,這個大的虛擬貨幣交易所有兩個作用,一是收集大量的法幣,只有足夠多的法幣才能兌換交易完成,二是維持虛擬貨幣的估值,各大行發布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是為了保護不明真相的投資者被騙,虛擬貨幣宣揚自由主義,躲避金融監管,避稅,實際上就是這些人利用自己的優勢,設計的模式,幫著他們自己獲得流動性獲利。

1、首先這是在確定政策以後 各大銀行具體的跟進措施

2、本來虛擬貨幣沒有得到官方認可,即沒有法定地位

3、虛擬貨幣在灰色地帶,給現有的金融體系帶來的沖擊無法預料

央行最近約談了6家銀行和支付機構,為的就是給他們打好預防針:接下來國家都要對虛擬貨幣進行整頓和清理。

所以各大行都開始陸續發布禁止虛擬幣交易、建立賬戶等行為,就是響應國家的號召。虛擬貨幣誕生至今,一直被不少人質疑,這樣一個虛擬的東西,為何能炒上天?


事實上,虛擬貨幣今年開始就出現頹勢,一夜之間大跳水的新聞隨處可見。並且,目前全球都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對虛擬貨幣建立了保護的法律法規,也意味著其實各位手持虛擬貨幣的投資者們,一旦這其中出現什麼意外,都不會受到任何的幫助,除非你自己願意承擔風險。


這種第三方虛擬貨幣是註定無法成為大眾化的東西,未來不可能看得見這樣的場景:上街買一瓶水用比特幣付款、網上淘寶購物用比特幣支付等。更何況虛擬貨幣挖礦本身就會浪費大量電力,產生二氧化碳,國家肯定是不會放任的。


現在已經明令規定: 所有服務商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便利。 不光各大行,支付寶微信現在都不可以了。我們該如何看呢?



第一、虛擬貨幣交易存在巨大風險。 現在的虛擬貨幣交易者,基本上都是任人宰割的韭菜。那些大戶、大交易所才是永遠的贏家。因為他們操作大盤太容易了。現在由於監管沒法完全到位,這片交易看到就存在諸多不可控、不正當的因素,所以,目前為了個人資產安全,還是不要玩虛擬貨幣交易為好。

第二、很大一批投資者吃虧了,為了大家的資金安全考慮。 各大行現在都不能提供服務了,這就能保證我們法幣的安全,不至於隨便外流。為虛擬貨幣交易設置阻礙,就可以減少沖動投資、盲目投資,甚至被騙投資。

第三、虛擬貨幣代替法幣只能是個別人的幻想了。 虛擬貨幣和黃金的屬性類似,但是它確實沒法完全代替貨幣,尤其是現在這個風險頻發的時間里。各大行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就是在捍衛法幣的權威性。法幣的地位是堅不可摧的。



虛擬貨幣交易從剛開始的新鮮,也受到一部分人的追捧,到現在各國、各行、各個環節都被限制的局面,恐怕不是單單觸及到利益那樣簡單,它自身存在的問題才是被禁止的根源。

避免了外國資本收割!

❹ 虛擬挖礦遭禁,合同還可「轉圜」嗎

來源 | 肖颯lawyer
作者 | 肖颯法律團隊
2021年的九月,對於國內的幣圈人士而言,無疑是一段充滿動盪的時光,央行等十部門發布的
《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下稱「924通知」)幾乎封禁了國內虛擬貨幣存在的空間,特別是在此後的司法實踐之中,虛擬貨幣有關的交易在很大程度上會被認定為無效,或者被認為不屬於民事訴訟的管轄范疇而不予處理。國內的虛擬貨幣局勢由此有了重大改變,幾成定局。
但與這個大浪花相比,同日由發改委等十一部門發布的《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則似乎沒有起什麼波瀾,即便是在有關判決中,《通知》似乎更像是一種陪跑品,是「924通知」的附庸,是「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的衍生產物。但事實並非如此,
《通知》有其獨特之處,對於「924通知」中的有關條款的解讀也不應當過於生硬,而是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颯姐團隊今日文章便通過近日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決(案號:(2022)遼01民終12181號)為大家進行解答。
一、案情簡介
2018年沈陽某科技有限公司與A公司簽訂了超算伺服器相關託管協議,協議簽訂後,A公司收取肖某某預付電費押金150萬元、預交電費200萬元。後因政策限制原因,超算伺服器託管業務相關場地停止運營,2018年12月19日沈陽某科技有限公司、肖某某與A公司、郝某簽訂了「超算伺服器託管補充協議二」,約定肖某某預付的電費押金150萬元、預交的電費200萬元,扣除已使用電費後,剩餘270萬余元電費,郝某及A公司同意2018年12月19日起30日內分批次退還,並補償肖某某9個月運營損失,每月7萬元。2018年12月,A公司拖欠新疆B公司電費款192萬元,郝某、A公司無力償還電費,後肖某某代郝某、A公司償還了該款項。2019年9月16日,郝某、A公司與沈陽某科技有限公司、肖某某簽訂「還款計劃協議」,約定郝某、A公司2019年10月15日前返還電費押金、預交電費、墊付的電費共計480萬元;如未能按期返還,從2019年10月15日起,按年利率18%計算利息,直至全部款項還清之日止。肖某某原系沈陽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現公司債權債務歸肖某某。後肖某某訴至法院,要求郝某、A公司返還所有欠款並支付利息。
二、爭議焦點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
《超算伺服器託管補充協議二》及《還款協議書》的效力問題。
在二審期間,上訴人郝某、A公司提出,還款協議的基礎法律關系來源於《超算伺服器託管協議》,而該協議本質上是比特幣挖礦設備的託管協議,其內容是上訴人支付電費並委託益遠公司提供維保服務和日常管理。比特幣挖礦是我國法律及國家政策禁止的行為,故
託管協議是無效協議,而還款協議來源於無效協議,被上訴人產生的損失應當由被上訴人自己承擔。
對此,二審法院認為:比特幣挖礦本身並非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認定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故不能依該通知認定挖礦行為本身屬於違法行為。《通知》指出,堅持分類處理。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在保證平穩過渡的前提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科學確定退出時間表和實施路徑。
本案合同訂立於該通知之前,也不能以此認定為違背國家政策
。故上訴人所提無效的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
三、案例分析
事實上,在虛擬貨幣相關交易及民事行為均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的大浪潮之下,如何評價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挖礦」活動的效力是一個考驗法官能力的難題。而本案中,二審法院的法官使用了一條可行的路徑,即從法不溯及既往的角度出發,認定在先成立的合同並不會因違反《通知》或者其他類似的規定而無效。這當然是正確的。
根據《立法法》第93條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因此,行政法規、規章原則上不溯及既往,即便該行政法規、規章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也應當設置特別的溯及力條款,才能使得該行政法規、規章具備溯及力。而「挖礦」行為涉及的《通知》乃至於「924通知」,其效力等級遠達不到行政法規、規章的程度,既然行政法規、規章都不能溯及既往,那麼《通知》自然不能對在先合同的效力產生影響。
但除此以外,事實上,根據《通知》認定在先的「挖礦」合同無效的做法,本身就
有違《通知》中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基本理念。
具體而言,《通知》雖然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認定為淘汰類,同時也指出該活動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貢獻度低,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等帶動作用有限,但是,其並沒有直接認定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有關的行為均屬於非法活動,而是採取了分類處理的方法,
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對於前者嚴格禁止,對於後者有序退出。換言之,對於已存在的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通知》是通過加大限制的方式迫使相關人員和企業退出存量項目,如第十二至第十七條規定分別規定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供電行為、實行差別電價、禁止相關項目參與電力市場、停止財稅支持等等措施。
顯然,在這樣的「存量有序退出」的過程中,相關的民事法律關系當然是有效存續的,否則便會使得市場陷入進一步的混亂,反而不利於保障公共利益。而與此相對的是,《通知》明確對增量項目進行禁止,這就說明,
如果是《通知》後的挖礦行為,那麼就存在被認定為無效的風險。因此,單單從《通知》本身的規定和其基本理念出發,仍然有認定在先成立的挖礦合同有效的可能。
四、寫在最後
新法新規的出台必定會對在後的法律關系產生影響,但是否能夠對在先的法律關系產生影響則並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這需要法律工作者對新法新規仔細研讀,對新案例仔細研判,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才能做出最合法理的答復。

❺ 三大協會發聲「幣圈」迎重拳整治,如何整頓「幣圈「市場

其實最為直接的方法就是禁止比特幣進行相應的交易。要對於一些利用相應的挖礦工具進行挖礦的人進行相應的禁止,只有這樣才能夠使得整個比特幣降溫。

而最為直接的辦法就是直接禁止比特幣進行直接交易,所以說這就會使得國內的一部分投資者直接賣掉這個比特幣,所以說對於不可能投資者來說,他們也能夠盡快的避免比特幣發生更多的危險,而對於一些挖礦的人來說,也應該做出一定的限制,不能夠讓太多的人把精力放在挖礦上面。

❻ 國家再次重拳整治「幣圈」亂象,關閉上萬違規號和105家網站,有何意義

我非常認可政府部門的整頓規定,通過對於違法信息的封禁和處理。不僅整頓了網路的言論生態,也減少了某些團體利用虛擬貨幣進行詐騙項目的行為。可以更好的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對於不斷變化的社會而言,許多人都一定要保有不斷學習的心態和經驗,但不要盲目的輕信某些所謂的熱點和風口,因為一些相關的詐騙分子會利用這些熱點和風口構建出一個虛擬的投資項目,從而通過各種各樣的誇大宣傳來欺騙投資人的金錢。

我非常高興政府部門的整治政策。

因為互聯網的便攜交流和及時在線性,許多人都越來越願意在網路上觀看一些自己想看的事物和言論,在這種情況下,一些擁有影響力的團伙就有可能利用熱點風口的事物創造一些所謂高收益的投資項目,政府部門能夠在這些所謂的幣圈網路亂象進行嚴格的打擊,不僅是對於這些詐騙分子提出了有力的警告,也是對於這些言論環境的整頓和處理。

❼ 三大協會聯手「封殺」虛擬貨幣,幣圈一夜崩盤,釋放了什麼信號

三大協會聯手封殺虛擬貨幣銀行協會。互聯網協會金融協會紛紛出台文件聯手要求金融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支付提供支付業務,這是我國對於虛擬貨幣新的要求,因為虛擬貨幣現在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幣圈,圈錢傳銷,炒作,空氣幣等各種各樣的詐騙事件,關於虛擬貨幣的詐騙事件,爆發率比以前高了12倍不止。

對於正常投資者來說,虛擬貨幣的風險過高,這不是一個好的投資選項,因為你只能賺得起錢,虧了錢之後,你覺得自己利益受到了很大的損傷,那你不要碰這個東西了,而且很多人他根本就不了解虛擬貨幣,就是覺得這東西熱度高,看別人在買我也買,實際上你買的那個平台,它都有可能不是官方的平台,被騙錢的,被詐騙的,被傳銷的這種事情都不止一次的發生了。

❽ 數字貨幣挖礦從17年「94」事件,到現在經歷了哪些政策調整

經歷的東西可多了,但都是往良性發展,不然今天的比特幣現在能到12萬一枚嗎?

2017年4月,央行等七部委將ICO定性為非法集資,叫停ICO並發布公告:ico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所謂的「虛擬貨幣」,其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金融詐騙、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一時間各大交易所平台紛紛清退資產關門歇業,交易所的幣種紛紛跳水,跌幅達到90%,這就是幣圈著名的「94」事件。

❾ 關於銀行卡凍結的說法

作為國內首個辦理銀行卡凍結解凍案件的律師團隊,團隊三年來辦理了上百起凍結銀行卡案件。在交易虛擬貨幣和從事對外貿易的案件中,有一些無辜的受害者因為收到非法資金而被凍結!

你知道公安機關為什麼要凍結你的銀行卡嗎?冷凍的深層邏輯是什麼?隨著打擊電信網路犯罪的深入,我們預測冰凍潮還會持續很宴賣長一段時間。針對廣大凍結朋友的疑惑,希望本文能幫助他們了解銀行卡凍結相關的法律問題,同時根據團隊處理解凍的實踐經驗,提供解凍路徑。希望能在寒冷的冬天給你一些幫助。

首先,公安機關凍結你的銀行卡。並不像有些凍友說的公安機關要凍結誰的銀行卡就凍結誰的。凍結你的銀行卡是有法律依據的。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適用查封、凍結措施有關規定》第二條「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依法查封、凍結涉案財物,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配合。」有了法律,可以根據犯罪偵查的需要凍結銀行卡,那麼你的銀行卡和犯罪有什麼關系呢?

原因是公安機關查處的詐騙、網路賭博、傳銷刑事案件中的贓款流入涉案賬戶。因為客觀上,銀行卡內確實存在被盜資金的流入,公安機關會懷疑你是否屬於涉案人員,所有涉案銀行卡賬戶會被全額凍結。在一定程度上,在公安機關眼裡,收到被凍結贓款的人就是犯罪嫌疑人,不採取人身強制措施的原因是你覺得自己嫌疑不夠大,還需要。如果後期調查收集到足夠的證據,公安機關會採取個人強制措施。車隊凍結卡後,公安機關將在調查過程中收集足夠的證據,對被凍結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簡而言之,被凍結人屬於辦案機關的嫌疑人名單。

同時,公安機關一刀世旦切的凍結方式也是為了防止資金被轉移,造成受害人損失無法挽回的後果。這也是公安機關在辦案壓力下的最後選擇。但一刀切的凍結方式也會影響部分善意持卡人合法財產權的行使。目前大部分冷凍的朋友認為,偵查機關最多可以冷凍6個月,等冷凍期滿了再解凍。最長的冷凍期真的是6個月嗎?過期真的會自動解凍嗎?

很多被凍結的朋友理解的是,銀行卡被凍結後,6個月後可以自動解凍,無需與銀行或公安機關溝通。其實這是一個很大的誤區。法律規定得很清楚。公安機關可以凍結你的銀行卡72小時,也可以根據偵查需要凍結你6個月。冷凍6個月後可以再續6個月!

其中72小時是臨時止付措施,針對的是有犯罪嫌疑的賬戶。根據《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干規定》第六條「公安機關對涉案財物採取措施後,應當及時審查。發現與本案無關的,應當注銷,並在三日內退回。」

如果您的銀行卡自凍結起已過72小時仍未解凍,那麼您的銀行卡已經被公安機關認定為涉案賬戶。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四十三條「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6個月。每個凍結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很多凍友只看過前一句。凍結期為6個月,得出最長凍結期為6個月。雖然法律規定是一次6個月,但實際上規定的是到期可以續保,也就是說凍結期不是6個月。實際上,一些辦案單位總是告訴被凍結的卡主,被盜款背後的詐騙嫌疑人還沒有到案。在案件解決之前,你無法判斷你的卡能否解決。什麼時候能解決?然而,在實踐中,許多欺詐者隱藏在海外。如果說一定要抓到詐騙分子,那麼可以判斷卡主的卡是不能解凍的。真的成為遙遠的未來。

另外,在辦理解凍案件中,通過與凍結朋友的溝通,被凍結人往往會覺得公安機關凍結自己的銀行卡是不對的,自己很委屈。尤其是虛擬貨幣行業和外貿行業,原因是虛擬貨幣行業和外貿行業容易收黑錢?為什麼這兩個行業比其他行業更容易收到贓款?

虛擬貨幣和外貿行業之所以經常被凍結,無非是虛擬貨幣和外貿行業的貿易特性。

從虛擬貨幣行業來看,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虛擬貨幣的分散性和匿名性實施洗錢等違搜祥擾法犯罪,導致辦案單位對虛擬貨幣存在天然的偏見,即與虛擬貨幣相關的交易是灰色黑色產業,總覺得與違法犯罪這類壞事有關系。而且你交易的是一堆數字,價格那麼高,不簽合同,沒有發票,不交稅。甚至你連買家的基本信息都沒有。

對於外貿行業來說,首先需要搞清楚外貿行業如何收款,業內稱之為結匯方式。目前國內外貿業務大多選擇通過第三方換匯。只要收到正常的外貿貨款,外貿商家自己找第三方,通過第三方換匯,把美元等外幣轉到第三方的賬戶上,然後第三方把等額的人民幣支付到外貿商家的國內銀行卡上。這種行為也被稱為「連鎖交換」。然而,這種通過第三方進行的交易很容易導致銀行賬戶收到非法資金。這也是為什麼外貿行業那麼多人的銀行卡被凍結的原因。

要解釋為什麼虛擬貨幣和外貿難以解凍,我們需要搞清楚為什麼公安機關不解凍等價商品。一般來說,只要你收到的贓款背後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就屬於等價有償交易收到的贓款。司法實踐中,一般傾向於認定你主觀上不知情。然而,也有例外。也就是說,雖然被盜的錢是等價的,也是付出的,你也為被盜的錢付出了同樣價格的商品或服務,但你的交易是如此的不尋常,讓人懷疑交易的動機是什麼。這時候就算等價有償也不會輕易給你解凍!

比如警察查自來水找到了,你就收下了。

到贓款,然後你是給賣車的4S店,你提供了收款背後的合同、發票、發貨憑證,如果車的價格也很正常,也沒有其他異常情況,那公安是沒理由繼續凍你的卡的。但是,如果你是在場外的交易群,甚至用境外的聊天軟體或者加密軟體,跟一些不明身份的人,賣虛擬幣、賣實物黃金、賣充值卡,賣亞馬遜購物卡,這個時候,你的整個交易行為就變得很異常,公安機關就有理由認為你在規避監管,如果不把背後的所有情況了解清楚,證明不了你主觀不知情、甚至是不應當知情的話,就很難給你辦解凍。

所以,不僅僅是支付等價貨物就可以辦理解凍,還需要證明你主觀上對贓款不知情,就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

對於虛擬幣行業來說,辦案單位不輕易解凍的直觀原因是:穩定幣USDT為啥有價差,讓你OTC穩賺不賠?流水快進快去,跟跑分太像了,所以,這裡面是不是有貓膩?另外:你要知道虛擬幣OTC交易,在法律文件上是怎麼理解的?按照21年924文件的說法:OTC指代的是:從事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業務。按照924文件,OTC屬於非法金融活動。至於OTC這個非法金融活動構成了哪個刑事犯罪,實務之中爭議很大,最符合的罪名就是非法經營罪了。但是,按照刑法第225條,這就需要解釋:OTC到底是屬於中介黃牛,還是作為散戶進幣圈的支付結算機構?但是,不管如何解釋,總之你這個OTC行為被人民銀行聯合十部委的文件中明確了,屬於非法金融活動,理論上這跟收到贓款背後的凍結沒關系,但是實務中有很大關系,畢竟OTC行為非法金融活動。

對於外貿行業來說:根據法律規定私下換匯屬於違法行為,會破壞國家的外匯收支平衡,外管局知道了可以進行行政處罰,甚至超過500萬金額的,會構成刑事犯罪,所以,虛擬幣和換匯的情況,辦案單位哪能輕易給你解卡?

但是,也不能一棍子打死:虛擬幣和外貿換匯,有些情況,收到了贓款,是需要傾向於認定不知情的。比如說,在場內交易,審查了流水,隨機選擇的買家,該做的審核,人家都做了,至於不簽合同、沒發票,那是行業的特性導致的,另外持有虛擬幣、個人單純賣掉持有的虛擬幣這個事兒的本身,跟凍結不凍結也沒有必然聯系;在外貿換匯之中,比如說伊朗的客戶,壓根都沒有美元儲備,只能通過中介換匯,這時候是迫不得已。所以說,即使在非常規的領域,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贓款確實不知情的,又該如何申請解凍呢?

公安機關凍結銀行卡的原因是公安機關認為你涉嫌犯罪,但是如果公安對你產生的涉案嫌疑,被你自證清白了,對贓款不知情,又能證明自己是合法交易的。那麼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2020年)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厲害關系人對於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有權向該機關申訴或者控告:(三)對與案件無關的財務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的;(四)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不解除的;」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對凍結的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解除凍結,並通知被凍結財產的所有人。」公安機關按照規定,應當解除銀行卡凍結。

證明自己對涉案資金不明知,不屬於涉案賬戶,需要提供涉案賬戶的銀行流水,詢問公安哪一筆錢收的有問題;針對哪一筆或幾筆,把上游的付款人資料找出來;把他給你轉這筆錢的理由和依據找出來,比如合同、發票、發貨單等等。

如果提供不了材料,或者材料不具有說服力的情況,確實存在。比如,做外貿的,拿外匯找錢庄換的人民幣入賬的;場外虛擬幣隨便找個不認識的人,賣幣收到的一筆錢;還有,線下不簽合同的實物奢侈品、貴金屬交易的、廣告媒體服務的、話費、流量充值的。這種在公安眼中缺乏合同、發票、針對特定交易的訂單信息,一一來充分對應你的收款的憑證,公安也怕被矇混過關,所以需要找更多的間接證據,來還原當時的交易場景。

打擊電信網路犯罪活動中,公安機關擁有對收到贓款的銀行卡凍結的權力,但在這一過程中,一些善意持卡人的銀行卡被無辜凍結,正當財產權利受到侵害。而公安機關對於凍結措施的啟動程序注重效率,解除凍結的程序卻是能卡就卡,加上救濟途徑單一,沒有專業人士的整理解凍材料、與公安機關溝通的情況下,解凍過程較為漫長。

我們認為,公安機關不能只注重打擊犯罪,忽略了公民財產的權力。同時,也希望從事虛擬幣行業、外貿行業的商家謹慎交易,交易過程中保存好交易記錄,以免收到贓款導致銀行卡被無辜凍結之後缺少解凍材料,無法自證清白的窘境。最後,如果涉嫌到刑事犯罪的可能性,也需要及時委託專業律師盡早介入到案件中,幫助「凍友」維護正當權益。

相關問答:銀行卡凍結不管它行嗎

可以,不過凍結不處理會影響銀行卡的使用,包括存、取、貸款、理財,三方存管資金進出等。1.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我們遇到銀行卡被凍結的情況,我們能忽略它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如果我們忽視它,銀行卡的正常使用可能會受到限制,這將影響我們的正常交易。眾所周知,當我們的卡被凍結時,我們無法正確使用一些基本的銀行賬戶功能。那麼如何解除凍結呢?實際上,這取決於凍結的原因,因為根據原因,他們解除凍結的方式是不同的。2.那麼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什麼時候會凍結?讓我們看一看。首先,自動帳戶保護。我們知道這些銀行賬戶是自我保護的。因為他們會自動意識到這種情況,所以他們會凍結資金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賬戶。以實現對交易的控制,避免進一步的影響。例如,如果有大量資金進出,他將自動識別異常,並可能觸摸保護機制。進行冷凍處理以避免進一步的影響。當然,也有可能因為我們在操作中,多次輸入密碼出錯,並自動鎖定、自動凍結。3.法律方面除了正常的自動賬戶保護外,有時出於法律原因,它還會自動進入銀行賬戶。凍結賬戶,限制個人支出。因此,我們不能觸犯法律,否則結果會令我們非常不安。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夠關注,這樣我們才能真正解決這個問題。拓展資料:凍結賬戶這種情況對我們有著巨大的影響,所以我們必須注意,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避免更多的事故,避免給我們帶來越來越多的額外損失。我們需要立即去銀行核實凍結的天數、凍結的公安局在哪裡、負責處理的警官是誰以及聯系方式是什麼。銀行可以檢查所有這些信息。當然,如果只是暫時凍結幾天,沒必要擔心。

❿ 圈國內錢玩國外幣圈犯法嗎

海外有銀行等合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到中國國內利用私募募資,再到海外投資虛擬幣挖礦行業,賺取利潤後反饋給中國投資者。颯姐團隊今日的文章擬探討該種行為存在的法律風險。

01

中國居民在海外投資挖礦是否合法

今年9月3日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發布了《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93通知」),提出嚴禁新增虛擬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據此,中國居民在中國境內從事虛擬幣挖礦業務,無疑違反了「93通知」,屬於行政違法行為。但是,鑒於有些國家目前並未禁止虛擬幣挖礦業務,那麼中國居民在這些國家從事虛擬幣挖礦是否屬於行政違法行為?

「93通知」的出台是為了促進國內產業結構優化和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對於在國外進行挖礦的活動並未予以禁止。但是通常而言,投資虛擬幣挖礦不僅僅是單純通過挖礦獲得虛擬幣,更會涉及對所獲得的虛擬幣的處理(如兌換成法幣或者其他虛擬幣)。2021年9月份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等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924通知」),明確規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一律受到嚴格禁止,一旦實施該類行為就有可能承擔相應的行政或者刑事責任。中國居民在外國從事虛擬幣挖礦項目,是否違反「924」通知?這涉及「924通知」的域外效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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