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打擊
1. 國家為什麼要打擊元宇宙概念 元宇宙究竟暗藏著哪些法律風險
由於缺乏必要的法律規制,目前各市場主體圍繞元宇宙實施的商業行為,在整體上呈現有待規范的狀態。每一名參與者的相關舉措都可能暗藏不同層面的法律風險。
本文作者/佟日
虛擬房地產的發展前景和投資價值
元宇宙最終會發展成為一個廣闊的世界,而不僅是幾個或幾十個「元社區」。資本推出的「元社區」,最終要通過競爭才能生存下來。在發展過程中,它們要吸收大量現實世界中的投資。對於投資者來說,這是一個相當有「錢景」的投資方向。但是,必須選對目標。
對於目前的「元社區」來說,虛擬房地產投資的法律風險較大——今天花100萬美元買入的不動產,明天就可能灰飛煙滅。無法與實際價值掛鉤的虛擬房地產,都只能被稱為「炒作商品」。在元宇宙中,炒作的東西也不盡相同。例如虛擬幣,在電腦或手機里表現為一段代碼。那些「元社區」中的房子,只要與現實中的社區不掛鉤,都存在「跑路」的風險。「是否會跑路,什麼時候跑路,怎麼跑法」,幾乎都由「元社區」的運營者說了算。
很多人是因為元宇宙的概念而去購買虛擬房地產,他們看中的是整個元宇宙的發展前景,而不是一個只有幾百人在線的「元社區」。在元宇宙未成形的情況下,有人高價買下某一虛擬社區的房產,但並不知道這里未來會發展成城市的中心還是遠郊,這存在不小的風險。有「元社區」的開發者以試水的半成品搶占市場;甚至有「元社區」以游戲社區為模板偷換概念,誘騙投資者購買虛擬房地產。
虛擬財產的權利歸屬及流轉利用
在元宇宙的虛擬世界中,用戶身份需要以技術措施實現映射,用戶虛擬財產的歸屬和利用,則涉及諸多規制性問題。《民法典》第127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2020年修訂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明確增加了「網路侵害虛擬財產糾紛」,充分反映出此種糾紛在實踐中的普遍性和典型性。《最高人民法院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為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明確指出:「加強對數字貨幣、網路虛擬財產、數據等新型權益的保護,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對產權保護的價值引領作用。」
雖然當前我國不斷強化對於虛擬財產的規制,但截至目前,關於虛擬財產的法律屬性及交易機制等方面,在立法層面尚無清晰規則。尤其是伴隨著元宇宙這種新型業態的出現,相關虛擬財產的確權與利用將會產生更為復雜的法律問題,有待進一步探索。對於元宇宙運營方而言,其在構建虛擬商業場景的過程中,應注重提供一套保障用戶虛擬財產的完善體系。
運營平台的主體資格及運行規制
當前各科技公司爭相推進的元宇宙項目,從本質上來說均是服務於獲取商業利益的市場需求,這也決定了其與互聯網平台經濟的規制密不可分。我國平台經濟總體上呈現穩步有序發展的態勢,但發展不規范、不充分,存在風險和短板。為解決此類問題,2021年以來我國針對平台經濟實施了一系列舉措。對於元宇宙公司而言,其需要嚴格落實相關政策法規,持續強化自身的合規治理體系。
一方面,從平台設立的角度來看,從事電信經營業務的元宇宙平台公司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依法申請辦理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根據《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5條的規定,通過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務的元宇宙平台,應當依法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根據《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11條的規定,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填報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服務類別、服務形式、應用領域、伺服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備案手續。
另一方面,從平台運行的角度來看,元宇宙平台可能運營多項互聯網業務,其不僅須嚴格遵循現行法律法規的相應規定,也須及時跟進最新的立法修法趨勢,並據此及時調整自身的合規策略。2021年以來,有大量涉及元宇宙平台的立法徵求意見稿見諸報端。自2021年8月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先後發布了《禁止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互聯網平台分類分級指南(徵求意見稿)》《互聯網平台落實主體責任指南(徵求意見稿)》《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等。除了及時跟進相關規制內容,元宇宙平台公司還可以結合自身及行業發展需求,積極向立法機關提出建議,以此方式實質性參與立法。
刑事風險中的培訓風險及交易風險
伴隨著元宇宙的東風,不少機構盡管對此尚一知半解,但已經敏銳地嗅到了其中隱藏的巨大利益。在逐利思維的驅使下,各種元宇宙培訓班已遍布互聯網,其中可能存在以培訓之名行傳銷之實的現象。
NFT(non-fungible token,可被譯為非同質代幣、獨份代幣或不可替換代幣)是一種用區塊鏈技術驗證的數字資產,同時以「數字藝術品」這一名稱被投資者熟知。NFT與元宇宙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前者是鏈接現實與元宇宙最為重要的橋梁與載體,後者則為前者提供應用場景,使得NFT的使用更為貼近現實生活。
在NFT的法律屬性尚未明確的背景下,如果相關平台盲目開展與NFT有關的發行、交易活動,不僅可能導致民事與行政責任的追究,嚴重者亦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經營、集資詐騙、洗錢等刑事犯罪。這要求商業主體應更為慎重地參與到NFT的市場布局之中,通過構建系統的合規體系,規避相應的法律風險。
2. 國家為什麼要打擊元宇宙概念
因是小票莊股。
1、打壓元宇宙是因元宇宙其爛侍慧實就是小票莊股,被坐談慎樁炒概念,隨時可能崩盤,對股市影響較大。
2、元宇宙是飢答供人類娛樂的虛擬世界游戲,背後有較大的資本利益,需要打壓避免影響市場。
3. 國家為什麼要打擊元宇宙概念
結論:國家對於元宇宙概念的打擊並非單純的打壓,而是出於對投資者權益保護和市場健康發展的考量。以下分析了兩種可能的原因:
一方面,元宇宙概念的升溫導致部分A股相關公司股價飆升,監管層開始密切關注,以防止市場炒作和可能的不正當行為。例如,有人認為元宇宙可能被用於傳銷,投資者難以預測莊家的操縱行為,這威脅了市場的穩定性和投資者的信心。因此,監管層的介入旨在維護公正的市場環境,確保投資者的利益不受損害。
另一方面,元宇宙背後蘊含著巨大的資本利益,可能會引發互聯網行業的深度變革。如馬化騰和扎克伯格等互聯網巨頭都在布局VR產業,這被視為元宇宙的關鍵組成部分。國家可能在監管中保持警惕,以防止過度炒作和可能的市場混亂,確保未來的互聯網生態健康發展。
總的來說,國家打擊元宇宙概念是為了維護一個有序、健康和公正的市場,保護投資者,同時推動相關產業的健康發展,而不是簡單的打壓。VR等技術本身是元宇宙的核心,只有在合理監管下,這些技術才能發揮其潛力,為社會帶來真正的價值。
4. 國家為什麼要打擊元宇宙概念 元宇宙究竟暗藏著哪些法律風險
國家打擊元宇宙概念主要是出於規范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以及防範法律風險的考慮。元宇宙暗藏的法律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虛擬房地產投資的法律風險:
- 價值不穩定:虛擬房地產的價值往往與現實世界無直接關聯,存在極大的波動性和不確定性。
- 運營者風險:「元社區」的運營者可能隨時終止運營,導致投資者損失。
- 欺詐風險:部分「元社區」開發者可能以半成品或游戲社區為模板誘騙投資者。
虛擬財產權利歸屬及流轉利用的法律風險:
- 法律屬性不明確:關於虛擬財產的法律屬性及交易機制,在立法層面尚無清晰規則。
- 確權與利用復雜:元宇宙中虛擬財產的確權與利用將產生更為復雜的法律問題。
運營平台的主體資格及運行規制的法律風險:
- 資質要求:從事電信經營業務的元宇宙平台公司需要依法申請相關資質和許可證。
- 合規要求:元宇宙平台需要嚴格遵循現行法律法規,並及時跟進最新的立法修法趨勢。
刑事風險:
- 培訓風險:以元宇宙培訓為名行傳銷之實的現象可能存在。
- 交易風險:在NFT法律屬性尚未明確的背景下,盲目開展相關發行、交易活動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侵犯著作權、非法經營等。
5. 國家為什麼要打擊元宇宙概念
國家對元宇宙進行打擊主要是出於以下幾點考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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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金融蠢畝風險:元宇宙中涉及的虛擬貨幣和虛擬資產可能會引發金融風險,例如洗錢、虛假交易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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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社會穩定:元宇宙中的虛擬社區和虛擬經濟可能會對現實社會造成影響,例如網路暴力、虛擬賭博等,甚至可能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卜檔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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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安全風險:元宇宙中的虛擬世界可型粗能會被用於進行網路攻擊、信息竊取等惡意行為,對網路安全造成威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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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
<p>因此,國家對元宇宙進行打擊主要是為了維護金融安全、社會穩定和網路安全等方面的利益。</p>
6. 國家為什麼要打擊元宇宙概念
有網友表示之所以打壓元宇宙,是因為元宇宙其實就是小票莊股,被坐樁炒概念,也就是行里說的傳銷股,雖然看著它天天漲停,但是問題是不知道莊家哪天出貨砸盤,隨時都有可能被埋在裡面。
所以監管層在打壓元宇宙時,真的是在維護投資者的利益,元宇宙的核心也就是現在相對成熟的關聯行業就是VR,這就是扎克伯格和位元組跳動都在布局VR產業的核心,VR就是虛擬現實應遠離。
元宇宙簡介。
從時空性來看,元宇宙是一個空間維度上虛擬而時間維度上真實的數字世界;從真實性來看,元宇宙中既有現實世界的數字化復制物,也有虛擬世界的創造物。
從獨立性來看,元宇宙是一個與外部真實世界既緊密相連,又高度獨立的平行空間;從連接性來看,元宇宙是一個把網路、硬體終端和用戶囊括進來的一個永續的、廣覆蓋的虛擬現實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