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機軌道運輸規定
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就是一個手機應用或電腦程序,可以提供一個個人比特幣錢包,用戶可以用它支付和接收比特幣。這就是比特幣對於大多數用戶的運作原理。
在幕後,整個比特幣網路共享一個稱作「塊鏈」的公共總帳。這份總帳包含了每一筆處理過的交易,使得用戶的電腦可以核實每一筆交易的有效性。每一筆交易的真實性由發送地址對應的電子簽名保護,這使得用戶能夠完全掌控從他們自己的比特幣地址轉出的比特幣。另外,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專門硬體的計算能力來處理交易並為此獲得比特幣獎勵。這一服務經常被稱作「挖礦」。
比特幣挖礦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在比特幣剛剛誕生時,比特幣的價格很低,大家只是把比特幣當做一種游戲,使用自己普通的電腦進行挖礦,但在2012年隨著比特幣價格的上升,人們發現顯卡挖礦速度較快,因此,人們開始購買大量顯卡組裝到一起進行挖礦,俗稱「燒顯卡」;第三階段,就是大家熟知的ASIC礦機挖礦,自從阿瓦隆生產出世界上第一台ASIC比特幣礦機,比特幣挖礦就徹底的被顛覆了,挖礦成為了一個特別專業的事情。
㈡ 買礦機挖比特幣違法嗎
不違法
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年底聯合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比特幣的貨幣屬性。
注意交易比特幣需要承擔一定風險的
《民法總則》第143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七部委之公告非法律、亦非行政法規,不能作為判斷民事法律行為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據;法不溯及既往。故已發生的比特幣交易產生法律效力,因交易行為而取得的比特幣受法律保護。故因交易行為而產生的法律糾紛包括民事或刑事,應受司法管轄,法院或公安機關不能以七部委公告而認為比特幣不受法律保護而拒絕受理。
(2)礦機軌道運輸規定擴展閱讀:
交易方式
比特幣是類似電子郵件的電子現金,交易雙方需要類似電子郵箱的「比特幣錢包」和類似電郵地址的「比特幣地址」。和收發電子郵件一樣,匯款方通過電腦或智能手機,按收款方地址將比特幣直接付給對方。下列表格,列出了免費下載比特幣錢包和地址的部分網站。
比特幣地址是大約33位長的、由字母和數字構成的一串字元,總是由1或者3開頭,例如""。比特幣軟體可以自動生成地址,生成地址時也不需要聯網交換信息,可以離線進行[2]。可用的比特幣地址超過2個。形象地說,全世界約有2粒沙, 如果每一粒沙中有一個地球,那麼比特幣地址總數遠遠超過所有這些「地球」上的所有的沙子的數量。
比特幣地址和私鑰是成對出現的,他們的關系就像銀行卡號和密碼。比特幣地址就像銀行卡號一樣用來記錄你在該地址上存有多少比特幣。你可以隨意的生成比特幣地址來存放比特幣。每個比特幣地址在生成時,都會有一個相對應的該地址的私鑰被生成出來。這個私鑰可以證明你對該地址上的比特幣具有所有權。我們可以簡單的把比特幣地址理解成為銀行卡號,該地址的私鑰理解成為所對應銀行卡號的密碼。只有你在知道銀行密碼的情況下才能使用銀行卡號上的錢。所以,在使用比特幣錢包時請保存好你的地址和私鑰。
比特幣的交易數據被打包到一個「數據塊」或「區塊」(block)中後,交易就算初步確認了。當區塊鏈接到前一個區塊之後,交易會得到進一步的確認。在連續得到6個區塊確認之後,這筆交易基本上就不可逆轉地得到確認了。比特幣對等網路將所有的交易歷史都儲存在「區塊鏈」(blockchain)中。區塊鏈在持續延長,而且新區塊一旦加入到區塊鏈中,就不會再被移走。區塊鏈實際上是一群分散的用戶端節點,並由所有參與者組成的分布式資料庫,是對所有比特幣交易歷史的記錄 。 中本聰預計,當數據量增大之後,用戶端希望這些數據並不全部儲存自己的節點中。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他採用引入散列函數機制。這樣用戶端將能夠自動剔除掉那些自己永遠用不到的部分,比方說極為早期的一些比特幣交易記錄。
㈢ 阿瓦隆礦機注冊過商標嗎還有哪些分類可以注冊
阿瓦隆礦機商標總申請量4件
其中已成功注冊1件,有3件正在申請中,無效注冊0件,0件在售中。
經八戒知識產權統計,阿瓦隆礦機還可以注冊以下商標分類:
第1類(化學制劑、肥料)
第2類(顏料油漆、染料、防腐製品)
第3類(日化用品、洗護、香料)
第4類(能源、燃料、油脂)
第5類(葯品、衛生用品、營養品)
第6類(金屬製品、金屬建材、金屬材料)
第7類(機械設備、馬達、傳動)
第8類(手動器具(小型)、餐具、冷兵器)
第10類(醫療器械、醫療用品、成人用品)
第11類(照明潔具、冷熱設備、消毒凈化)
第12類(運輸工具、運載工具零部件)
第13類(軍火、煙火、個人防護噴霧)
第14類(珠寶、貴金屬、鍾表)
第15類(樂器、樂器輔助用品及配件)
第16類(紙品、辦公用品、文具教具)
第17類(橡膠製品、絕緣隔熱隔音材料)
第18類(箱包、皮革皮具、傘具)
第19類(非金屬建築材料)
第20類(傢具、傢具部件、軟墊)
第21類(廚房器具、家用器皿、洗護用具)
第22類(繩纜、遮蓬、袋子)
第23類(紗、線、絲)
第24類(紡織品、床上用品、毛巾)
第25類(服裝、鞋帽、襪子手套)
第26類(飾品、假發、紐扣拉鏈)
第27類(地毯、席墊、牆紙)
第28類(玩具、體育健身器材、釣具)
第29類(熟食、肉蛋奶、食用油)
第30類(面點、調味品、飲品)
第31類(生鮮、動植物、飼料種子)
第32類(啤酒、不含酒精的飲料)
第33類(酒、含酒精飲料)
第34類(煙草、煙具)
第37類(建築、室內裝修、維修維護)
第38類(電信、通訊服務)
第39類(運輸倉儲、能源分配、旅行服務)
第40類(材料加工、印刷、污物處理)
第41類(教育培訓、文體活動、娛樂服務)
第43類(餐飲住宿、養老托兒、動物食宿)
第44類(醫療、美容、園藝)
第45類(安保法律、婚禮家政、社會服務)
㈣ pocc礦機安全嗎
挖礦賺虛擬貨幣在我們中國是違法行為,所以況且是不安全的。
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4)礦機軌道運輸規定擴展閱讀:
電腦挖礦在我國的相應法律規定: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㈤ 比特幣挖礦機如何進口,報關流程是怎麼樣的
目前國內已有大量的比特幣挖礦機,但是仍有大量的礦機從美國、俄羅斯、新加坡、比利時、瑞士等國家進口。新礦機進口流程相對簡單,但是成本很高,部分8/9成新的二手礦機就成了市場上性價比不錯的選擇,但是進口通關的難點就增加了。下面分享一個今年剛剛做過的二手螞蟻礦機的進口案例。如需協助可網路搜索「萬享Damon」。
首先,明確需要進口報關的舊設備的信息。提供產品的牌子,型號,產地,年份,功能說明,貨物價值。
第二,確認海關編碼。這個環節很重要,編碼不一樣,關稅有可能不一樣,監管條件也可能不一樣。
第三,確定需要進口的機械屬於國家法律范圍內允許進口的舊機電產品。
第四,簽定代理進口協議。代理二手機械設備進口報關是屬於嚴肅的代理行為,合作雙方需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對明確雙方需要承擔的責任。
第五,辦理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預檢驗備案書。辦理機構:省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時間約5-10工作日。
第六,辦理裝運前預檢驗,辦理地點香港,受理機構:中國檢驗有限公司,時間約3天,含出證書。
第七,辦理進口駁船運輸。因為舊機電進口報關不適用於陸地運輸,所以需要將二手設備從香港海運到清關碼頭。
第八,辦理進口的報檢,報關。准備進口報檢,報關,繳稅,放行,貨物交付貨主。
㈥ 物理礦機的定義
你好,礦機系礦山機械的簡稱,
只是針對礦山機械的原理、設計、應用等重點;
包括給礦設備、破碎設備、磨礦設備、分級設備、篩分設備、浮選設備、過濾設備、攪拌設備、煉金設備、氰化設備、起重設備、濃縮設備、除鐵設備、磁選設備、炭漿廠設備、運輸設備等,
比如說超細層壓自磨機、全截面氣升式微泡浮選機、多頻脫水篩尾礦干排等設備均屬於礦山機械。
㈦ 求煤礦輔助運輸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本規定的依據為《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
礦安全規程》的相關條文。本規定適用於運輸巷軌道運輸,包括礦井主運輸巷軌道運輸、各水平間運輸巷軌道運輸、采區運輸巷軌道運輸、工作面兩道運輸巷軌道運輸和各類臨時運輸巷軌道運輸。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應建立各級「輔助運輸分管領導安全工作責任制」,明確管理責任、范
圍和重點工作。
第四條 各單位應明確一名領導負責全礦輔助運輸工作,對本礦的運輸安全負領導責任。
第五條 各單位應有運輸職能管理機構,明確一名負責人,專門負責本單位輔助運輸管理工作,對本單位的運輸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六條 明確專職運輸隊長、非專職運輸單位的一名負責人對本單位管理范圍內的輔助運輸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七條 明確運輸職能管理機構職責范圍:
一、機電科是各單位運輸職能管理機構管理的職能科室,負責組織協調各單位輔助運輸設備的設計審核、綜合調配、安裝驗收、監督檢查工作,並負業務指導責任。礦安監部門對全礦輔助運輸負檢查、監督責任。
二、堅持「誰使用,誰管理,誰負直接安全責任」的原則。相關業務單位負責人負管理責任,具體制定領導人負主要責任。
三、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輔助運輸管理實施細則,明確各級責任,及時發現並處理輔助運輸系統問題,建立相關的獎懲辦法。
四、負責培訓的部門對絞車司機、把鉤工、信號工、電瓶車司機等要害工種的培訓計
劃的制定、培訓、考試和年審工作。
五、負責對當班絞車司機、把鉤工、信號工、電瓶車司機班前是否具備上崗資格和班
中遵章作業情況檢查、記錄與考核。
六、負責對全礦輔助運輸線的軌道、道岔質量、設備設施、礦用車輛完好狀況、措施
兌現、遵章作業、現場環境和制度建立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限期整改。
七、負責組織對全礦運輸巷設施及運輸巷提升絞車運行前的驗收工作。
八、負責運輸巷的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的選型設計和安裝工作。負責礦輔助運輸年、季、月工作計劃的編制和總結工作。凡申請使用調度、雙速和回柱絞車的單位,必須依據施工巷道的坡度、運距、提升最大負荷、牽引方式等數據進行計算,正確選用絞車型號和鋼絲繩,經礦機電科審核、批准並配備合格的絞車、聲光信號、電器小件及電纜,方可組
織安裝。
第三章 一般規定
第八條 運送四超(超長、超寬、超高、超重)車輛必須制定專門措施。
第九條 凡使用運輸巷調度、雙速和回柱絞車的運輸單位必須填寫以下記錄:檢查、
檢修、保養記錄。鋼絲繩檢查、更換記錄。電器、機械故障記錄。
第十條 凡使用運輸巷調度、雙速和回柱絞車的運輸單位必須制定下列制度: 司
機、把鉤工、信號工崗位責任制。 司機、把鉤工、信號工操作規程。 司機、把鉤工、信號
工交接班制度。 巡迴檢查、維護、維修制度。
第十一條 小絞車運輸必須做到「三好、四有、三落實」和「三固定、四保險」。
三好:絞車設備完好、巷道規格及支護好、軌道質量好。
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有托繩輥、有信號及躲避硐室、有聲光兼備信號。
三落實:崗位責任制落實、檢查維修責任落實、交接班制度落實。 三固定:固定司機、固定信號工、固定把鉤工。
四保險:保險閘、保險繩、保險銷、保險硐。
第十二條 小絞車司機上崗必須做到「六不開」。即:絞車不完好不開、鋼絲繩打結斷
絲或磨損超限不開、安全設施及信號設施不齊全不開、超掛車不開、信號不清不開、「四超」車輛無運輸措施不開。
第十三條 把鉤工上崗必須做到「六不掛」。即:安全設施不齊全可靠不掛、信號聯系不通不掛、「四超」車輛無運輸措施不掛、重車裝的不標准不掛、連接裝置不合格不掛、運輸巷有行人不掛。發信號前必須對鉤頭、插銷、三環鏈、鋼絲繩、車輛的連接和保險繩等全面檢查,確認連接正常、絞車無余繩後方可發信號開車。
第十四條 信號工必須做到「五不發」:絞車道有行人不發;超掛車不發;不經把鉤工同意不發;裝車不符合規定不發;不掛保險繩不發。
第十五條 絞車運行時,運輸巷必須執行「開車不行人,行人不開車」制度。運輸巷運輸嚴禁蹬鉤。人員需由小絞車運輸沿線上下時,必須經把鉤工允許,由信號工發送人員上下信號通知司機,人員通過後,必須返回信號方可作業。紅燈亮時,嚴禁上下人員。
第十六條 輔助運輸嚴禁蹬鉤,行車時嚴禁行人。人員上下時必須經把鉤工同意並發出停車信號、絞車停止運行後方可上下;運輸巷上下車場和各甩道口必須安設與絞車聯動的聲光報警裝置。
第十七條 絞車走鉤時禁止在絞車硐室休息和工作,在運輸巷內作業時,必須編制安全措施,送有關領導審批且與有關人員聯系無誤後方可工作。
第十八條 運輸巷運送「四超」車輛時,必須捆綁穩固,分提分運,重心不偏,必須用專用的多鏈環連接器連接。如果採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須有措施並經分管領導批准。
第十九條 大型材料下放必須制定專項捆綁措施,並由專人負責。大型設備入井必須採用地腳螺栓固定,上下兩頭使用防護鏈防護。
第二十條 各礦井必須建立運輸巷管理台帳,登記該運輸巷設備與設施的技術參數;選用設備與設施的計算依據和計算過程;設備與設施完好及包機人;管理單位變化情況及檢查存在問題。記錄設備與設施的原始設計和施工情況。
第四章 運輸巷巷道、車場和硐室
第二十一條 絞車硐室、各車場、甩車道及硐室室必須有設計,其巷道斷面、人行道寬度、設備設施及車輛互相之間安全間距、雙軌車場安全間距等,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21、22、23條規定。運輸巷下車場和各甩道口必須設有躲避硐。
第二十二條 各車場具體要求:
一、採掘運輸小運輸巷各車場長度為一次提升串車長度的1.5倍。
二、主要運輸運輸巷各車場的長度為一次提升串車長度的3倍以上。
三、上車場不得形成負坡,以免車輛自溜下滑。
四、車場寬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23條規定要求。
第二十三條 斜巷調度和回柱絞車運輸提升車數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單繩纏繞提升絞車,提升車數必須通過計算,並且標注在現場管理牌版中。對拉單繩纏繞提升絞車,提升車數必須通過計算,並且標注在現場管理牌版中,車輛之間應使用合格的鏈子連接。嚴禁車輛之間無連接運輸。
第二十四條 運輸巷軌道運輸中部及下部車場甩車道的軌道半徑必須有設計,應能滿足安設標准道岔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 運輸巷軌道上山施工倒拉絞車和平巷對拉絞車,必須開鑿絞車和設備峒室。
第二十六條 倒拉絞車前方必須支設有護身柱(不少於2棵)或護石垛。
第二十七條 同一巷道內同時有軌道和皮帶或溜子運輸時,其相互之間安全間距必須符《煤礦安全規程》第22條規定,在溜子和皮帶機頭處必須開鑿司機操作室,禁止在軌道側操作溜子和皮帶。
第二十八條 主要運輸巷必須設計施工正規水溝,蓋板齊全,流水不得沖刷道心。
第二十九條 小絞車硐室應符合設計,絞車最突出部分與巷道一側或棚子距離不小於規定距離。硐室支護達到合格。
第三十條 提升絞車滾筒中心應與軌道中心線重合,在近水平機巷、風巷中可採用側向布置,其絞車滾筒中心線與軌道中心線的夾角要合適,做到鋼絲繩排列整齊,安裝牢固,方便操作。不出現咬繩、爬繩、跳繩現象、排列整齊。鋼絲繩尾部繩頭必須壓在絞車滾筒上,壓繩板不少於兩付,繩頭不得磨絞車電機端蓋螺絲。
第三十一條 掘進上山施工倒拉絞車要安裝在軌道外側,迎頭應裝平式導向輪,其直徑選擇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16條規定,禁止用小滑板代替。導向輪的固定方式應在施工措施中明確規定,要全部外露,便於檢查,並落實檢查責任人。倒拉絞車導向輪的固定必須有設計。
第五章 調度、雙速和回柱絞車的安裝
第三十二條 調度、雙速和回柱絞車的安裝必須符合以下標准:
1.使用JD-25及以上小絞車,必須使用混凝土基礎固定或地錨固定,基礎設計要符合絞車生產廠家設計要求,其基礎尺寸及地腳螺絲按說明書要求施工。
2.JD-11.4小絞車的安裝,應根據巷道地板的岩性而定:
(1)對於底板為堅硬砂岩的巷道,可採用打錨桿的方法固定絞車。
(2)對於底板為中硬砂質頁岩的巷道也可採用打錨桿的方法固定絞車,但地錨必須經過錨固力試驗方可使用;
(3)對於長期使用的永久絞車及地板為松軟岩石、煤的巷道,可採用打混凝土基礎的方法固定絞車。
(4)回柱絞車只有隨采面推進而移動的才能使用壓柱,其數量要符合「四壓兩戧」的要求,柱頂應打在柱窩內不準加楔,要牢固可靠;地腳螺絲或墊圈應符合小絞車地腳孔要求。小絞車操作手把應有定位閉鎖裝置。除此之外都必須打基礎固定絞車。
3.小絞車操作按鈕接線正確,正車、反車、停車與絞車動作一致,絞車出繩均為下出繩。
第三十三條 凡安裝後的調度、雙速和回柱絞車必須由機電科、安監科及使用單位三方共同組織驗收。絞車安裝符合要求,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使用單位方可接收,並建立健全技術檔案,明確專人負責。
第六章 信號裝置
第三十四條 信號要聲光兼備,雙鉤提升要有錯碼信號,五小電器完好不失爆,安全牢固、整齊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牆,固定在信號峒室內,線路做到吊掛整齊。
第三十五條 運輸巷上車場和絞車房不準共用一套信號裝置;下車場各甩車場信號必須經上車場把鉤工轉發,不得超過上車場把鉤工直接向絞車司機發信號,各車場門口設有回鈴。
第七章 鋼絲繩及連接裝置
第三十六條 鋼絲繩的使用,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398條——第411條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主要提升鋼絲繩的檢驗規定
1、新繩到貨後,應組織驗收檢驗。對每卷鋼絲繩必須保存有包括出廠廠家合格證、驗收證書等完整的原始資料。
2、保管超過1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再檢驗1次,合格後方可使用;
3、升降人員或混合提升用的鋼絲繩,在懸掛時起每隔6個月檢驗1次。
4、懸掛吊盤的鋼絲繩,每隔12個月檢驗1次。
5、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12個月時進行第1次檢驗,以後每隔6個月檢驗1次。
第三十八條 鋼絲繩規格應根據設計計算進行選擇,並符合絞車技術要求。鋼絲繩的安全系數符合《規程》第400條~第401條之規定。
第三十九條 運輸巷串車提升必須使用保險繩,保險繩與主繩牢固連接。鋼絲繩的維護保養,執行《規程》第404條~第408條之規定。
第四十條 關於鋼絲繩鉤頭的製作、採用繩卡緊固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必須選用與鋼絲繩匹配的繩卡。
2、選用U形卡製作鋼絲繩鉤頭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選用U形卡、繩皮的規格與鋼絲繩直徑相統一,必須使用繩皮。
(2)U形卡螺母必須緊固,U形卡開口方向正反交替。
(3)U形卡必須緊固,各繩卡緊固力均勻一致,靠近繩皮的U形卡應使繩皮可靠固定。
(4)第一個繩卡盡量靠緊護繩環,依次均勻分布,繩卡間距為鋼絲繩直徑的6到7倍,繩頭距安全繩卡的距離不小於140mm,並用細鋼絲繩捆紮在主繩上。繩卡滑鞍(也稱繩卡座或夾板)放在鋼絲繩工作時受力的一側(即主繩側),「U」型螺栓扣在鋼絲繩的尾端(即副繩側),不得正反交錯設置繩卡;
(5)擰緊繩卡時由第一個開始往後逐一擰緊。繩卡初次固定後,應待鋼絲繩受力後再度緊固。
(6)護繩環要保持完好,每班對鉤頭檢查緊固一次。
第四十一條 關於鋼絲繩中間接頭的規定
1、輔助運輸絞車,不應採用「插接」的方法製作中間接頭。必須接繩時,運輸巷傾角α< 20°時,可以用「插接」方式製作接頭(即隨繩),接頭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α>=20°時,運輸絞車的鋼絲繩不允許有中間接頭。
2、無極繩絞車、架空人車鋼絲繩的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
第四十二條 鋼絲繩連接裝置的使用,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412條——第415條之規定。
1、礦車與礦車、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都必須使用防脫連接裝置,不得用鋼絲繩套等代替,並加裝保險繩。
2、斜巷提升運輸必須使用合格的無縫環鏈。
3、運送大型設備或超長物料需要使用異形連接裝置時,要制定專門措施,並報礦總工程師批准。
4、各種連接裝置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後每隔2年,必須逐個進行試驗。
5、輔助運輸用的鋼絲繩連接裝置,在每次換鋼絲繩時,必須用2倍於其最大靜載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
6、在每次換鋼絲繩前,連接裝置(鋼絲繩鉤頭)必須用2倍於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礦車連接裝置(三環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2倍於最大靜荷重的拉力試驗。
第四十三條 輔助運輸時必須使用保險繩。保險繩一端必須與主提升繩相聯,另一端必須掛在提升列車尾端車輛聯結器上。保險繩應通過計算進行選擇,其長度和所提重車數量吻合,以防止超掛車,保險繩鉤頭繩徑應於主繩相同。保險繩的尾部和主繩卡在一起,繩卡不得少於四副,卡接位置在主鉤頭後面,卡接方式與主鉤頭相通。繩卡要同繩徑相符。每班要設專人負責檢查緊固一次,並填寫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第四十四條 斜巷調度和回柱絞車運輸軌道線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上下車場變坡點或起坡點應採用豎曲線連接,嚴禁對接。
2、扣件必須齊全牢固並與軌距相符,軌到接頭處道夾板不得少於兩副,夾板連接螺栓不得用普通螺栓代替。
3、軌道接頭間隙不得大於5mm,軌道軌距偏差不大於10mm。
4、軌道接頭應採用對接方式、枕木寬200mm,厚150mm,600軌距長1.2m,900軌距長1.6m。軌道接頭也可採用懸接方法連接。
5、軌道不得有雜拌道。
第八章 運輸巷安全設施
第四十五條 在軌道運輸的傾運輸巷道中,必須裝設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凡新設計的運輸運輸巷,必須同時設計相應的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凡裝設有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的運輸巷必須堅持使用,並定期檢查維修試驗,責任到人。
第四十六條 選用的跑車防護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安全標准,並根據具體使用條件進行選型設計。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的設計經礦總工程師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
第四十七條 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做到監視靈敏、操縱靈活,擋車可靠。
第四十八條 運輸巷上車場變坡點處必須安裝使用阻車器連鎖裝置或安全門連鎖裝置。第一道門或阻車器裝在距變坡點1~1.5米處的平巷,第二道裝在變坡點下方不大於提升列車長度加三米的運輸巷地點,連鎖阻車器或安全門應安裝牢固,靈活可靠,能夠可靠防止未連掛車輛滑入運輸巷。連鎖阻車器或安全門前方,應設置一道常閉阻車器。礦井主要運輸運輸巷的連鎖阻車器或安全門必須和絞車及語言報警系統連鎖,當兩道阻車器或安全門同時打開時,絞車無法運行、語音系統發出禁止運輸巷行人的警報。上車場變坡點下方一列礦車長度處,裝設一道聯動式擋車裝置,該裝置一道擋常開,另一道則常閉。
第四十九條 斜巷中必須設自動跑車防護裝置若幹道,實現安全防護。並做到監視靈敏、操作靈活、擋車可靠,並可實現遠控。運輸巷中部各甩車場道岔以下20米處應設置跑車防護裝置,中部沒有甩車場時,每隔100米安設一道跑車防護裝置。跑車防護裝置必須靈活可靠,能夠有效阻止住運行中斷繩、連接裝置斷裂、脫鉤、絞車失控等下滑的車輛。
第五十條 運輸巷下車場起坡點向上10~20米和各甩車道起坡點必須安設一道常閉遠控安全門或擋車裝置,車輛通過時打開,車輛通過後立即關閉。礦井主要運輸運輸巷的安全門應與語言報警系統連鎖。
第五十一條 下山掘進施工,在裝載點後10m處必須設置常閉式擋車裝置,並且隨裝載機械推進而移動。根據實際需要增加擋車裝置數量。
第五十二條 上山掘進時,下車場起坡點向上10~20米安設第一道常閉安全門,距迎頭或扒裝機尾不超過10米安設第二道常閉安全門,此門隨掘進前移。
第五十三條 運輸巷下車場各甩車道口常閉擋車器要實現遠控,由把鉤工在躲避硐口通過鋼絲繩、滑輪、杠桿等機構實現遠控操作;下山掘進常閉擋車器要有專人操作。
第五十四條 防跑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
第五十五條 絞車運輸巷必須根據運輸巷坡度、長度等情況,裝若幹道托繩滾,具體應以鋼絲繩不拖地板為准,間距不大於20m;變坡點處要裝大地滾,其直徑不小於250mm,寬度200~250mm,軸徑不小於40mm;地滾安裝要平整、穩固,轉動靈活。
第五十六條 運輸巷高低起伏,繩磨頂板或棚梁時,要裝天滾,數量以繩不磨頂板或棚梁為准;甩車場或下車場側幫要安裝立滾,甩車場道芯要裝扒繩輪和地滾,數量以不磨繩為准。
第五十七條 采區輔助運輸斜巷中的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選型與管理,必須按以下要求執行
(1)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應綜合軌道的傾角、掛車數、載荷、絞車控制方式、軌道情況等因素合理選型,計算其有效防護距離,保證在軌道上變坡點以下跑車防護裝置的抗沖擊動能不小於車輛的沖擊動能。按說明書要求施工安裝,保證能夠對軌道跑車進行有效防護,同時不影響軌道正常行車。
(2)對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的實驗與檢查,要遵守以下規定:軌道運輸人員每班開工前應進行一次;隊每周不得少於一次,由隊主管技術員負責。
(3)對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礦應有足夠的備品配件,以保證跑車裝置的正常使用。
第五十八條 水平巷道雙向牽引運輸,應在巷幫開設絞車硐室,絞車出繩角度垂直巷道軸線,在軌道中心安設雙向導向輪。牽引負荷必須通過計算,車輛連接必須使用萬能鏈或三環鏈,嚴禁車輛無連接運輸。
第五十九條 采區輔助運輸行人斜巷,必須在所有人員出口處懸掛醒目的標志牌,設表示提升的警燈、警鈴。中部應設置紅燈信號,信號間距以巷道中任何位置均能看到紅燈為准。
第九章 軌道質量
第六十條 軌道敷設必須達合格品以上;運輸巷軌道要設防滑設施,要消滅雜拌道、非標准道岔;不同型軌道要分段敷設,接頭處要用異型夾板。
第六十一條 行駛運輸巷人車的軌道必須達到優良品,軌型必須使用24Kg/m以上。運輸綜采支架、綜掘設備等大型物件的軌道軌型不得低於22Kg/m。
第六十二條 斜巷調度和回柱絞車運輸軌道線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上下車場變坡點或起坡點應採用豎曲線連接,嚴禁對接。
2、扣件必須齊全牢固並與軌距相符,軌到接頭處道夾板不得少於兩副,夾板連接螺栓不得用普通螺栓代替。
3、軌道接頭間隙不得大於5mm,軌道軌距偏差不大於10mm。
4、軌道不得有雜拌道。
第十章電瓶車司機
井上下各軌道平巷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管理規定,必須按以下要求執行:
第六十三條 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第六十四條 必須定期檢修機車,並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時,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第六十五條 採用機車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定: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後有紅燈。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同一區段軌道上,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如果需要行駛時,必須經調度室和運輸隊調度員同意。
第六十六條 地面、東軌道巷道一水平車場和東軌道巷道一水平車場應裝設路標和警標。機車行近巷道口、各硐室口、彎道、道岔或雜訊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都必須減低速度,並發出警號。
第六十七條 必須有用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定。非危險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緊急停車信號。
第六十八條 如果有特殊情況,在礦部領導安排和有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下。
第六十九條 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1次。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m。
第七十條 井下蓄電池充電室內(臨時充電點)必須採用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測定電壓時,可使用普通型電壓表,但必須在揭開電池蓋10min以後進行。井下礦用防爆型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必須在地面打開檢修。
第七十一條 電機車嚴禁上山下坡。
第十一章 制度及人員
第七十二條 凡新設計的採掘運輸巷道,要建立運行前驗收制度和運行許可證發放制度。要組織機電科、生產科、安監科、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等單位的有關人員按設計要求對巷道及車場的安全距離、軌道道岔質量、小絞車的安裝位置及設備設施等進行檢查驗收,並建立管理台賬,註明地點、施工單位及負責人、驗收人簽字,做到范圍明責任清
第七十三條 運輸巷軌道運輸工作,必須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使用單位要有專人負責對軌道、鋼絲繩、絞車、車輛、連接裝置及各種安全設施和行車保護等進行檢查、維修和調試,具體負責人和設備設施包保牌要懸掛在現場,保證這些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
第七十四條 運輸巷各車場均須懸掛運輸巷標志牌,註明運輸巷長度、坡度、允許掛車數、以及鋼絲繩規格和安全設施裝備情況等。
第七十五條 輔助運輸必須配齊崗位人員,每鉤掛一輛車的運輸巷不得少於3人(絞車司機一人,把鉤工至少一人,信號工至少一人);掛二輛車的運輸巷不得少於4人(絞車司機一人,上、下車場把鉤工至少各一人,信號工至少一人);輔助運輸如因人員配備不足發生重大或傷亡事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第七十六條 小絞車司機及把鉤工必須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上崗牌註明姓名、年齡、工種、編號、培訓時間等;上崗牌要掛在崗位上,做到正規上崗、正規操作。
第七十七條 崗位人員不得同時身兼二職即絞車司機不得兼把鉤工、把鉤工不得兼絞車司機。
第七十八條 輔助運輸嚴禁使用電瓶車在上車場向運輸巷中頂車走勾,嚴禁用小絞車向運輸巷中牽引車;車輛在運輸巷中掉道禁止用絞車牽引拿道,運輸巷下車場禁止用絞車主繩帶車(運送大型重物編制安全措施)。
第七十九條 小絞車採用對拉方式運行時,應制定專門措施,兩頭應設專人信號聯系,並且必須使用同型號絞車。對拉絞車中線與軌道中線不重合時,應在絞車前方適當處設立滾,以控制鋼絲繩的跑偏量。對拉小絞車只允許在直線段內往返牽引,禁止拐彎對拉,一台絞車禁止兩個方向牽引礦車。
第八十條 運輸專業安全質量標准化管理要求
一、運輸巷跑車防護裝置、斜井人車、窄軌機車制動距離、窄軌車輛連接器靜拉力、齒輪車制動力按規定進行技術檢驗,並有完整的測試記錄和試驗報告。
二、必須健全以下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設備檢修制度、井下無軌膠輪車運輸管理制度(三采區)、上下山運輸管理制度、「小絞車,電瓶車」管理制度、設備和設施定期檢測檢驗制度、運輸事故
三、運輸技術資料齊全、完整,符合規范
1、礦井運輸系統圖必須用計算機繪制,內容應包括:巷道參數、設備和設施參數、軌型參數,並每季補充一次。
2、運輸設備的圖紙及技術檔案齊全完整。
四、 必須建立以下記錄:年度架空乘人裝置檢測檢驗記錄、年度電機車制動距離試驗記錄、各種連接裝置定期試驗記錄、年度內每月運輸質量標准化檢查記錄、設備檢修記錄、安全活動記錄。
五、技術培訓與考核
1、有年度培訓計劃,並按計劃完成;業余培訓面不低於80%,其中當年脫產率培訓面不低於5%。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每年培訓考核一次,成績記入合格證內,做到持證上崗。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八十一條 本規定與《煤礦安全規程》不符處以《煤礦安全規程》為准。
㈧ 礦機是什麼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礦機是生產和挖掘比特幣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