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幫助企業租地挖礦
A. 和政府簽訂土地租賃合同30年不變、剛剛10年政府強制賣給企業,企業不買怎麼辦
既然簽的是土地租賃合同30年不變,那麼政府強買強賣是不應該的事情。企業不買,政府也不會強迫他購買的。否則他就是違法。
B. 地方政府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採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國法庄嚴
國法尊嚴
政府
在保障和保證企業的正常運營社會環境之外
對所有社會公德的鼓勵和監督執行的實現到位
是培養和培育地區當地最優秀的新崛起企業的要務。
C. 以企業的名義可不可以和政府租地
現在政府要看投資額,納稅能力,一般幾百萬的投資怕是看不起哦
D. 企業要怎麼把政府資源利用好
建立和管理一個集成的信息基礎結構(將信息和信息技術集成在一起),使溝通、合作、業務和服務達到新的水平,在整個企業中實現信息共享,使企業的信息資源質量、可用性和價值最大化。其最終目標是通過增強企業處理動態和靜態條件下內外信息需求的能力來提高管理的效益,追求「3E」,即:efficient(效益)、effective(效率)、和economical(經濟)。
E. 政府給企業配備礦山資源,自己企業不用賣給其他企業可以嗎
實際經驗主題不可變,但是可以將開發承包經營權給對方
F. 我們企業承包的100畝土地種植果樹,政府將拆遷款全部錯誤發放給村民了,並且政府不願意補錢怎麼辦
你要搞清楚幾點呀,1.征的地是誰的,拆遷款就給誰;2.你承包的地是誰的,合同期間無法繼續種植那你找誰去。
錢肯定是給農戶的,因為地是他的;你們種植不了,那合同怎麼約定怎麼處理,如果約定了由於農戶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原因導致合同失效,該怎麼賠錢就怎麼賠錢,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清晰,要麼自認倒霉,要麼法院協調處理。
G. 省政府將盡全力幫助企業擺脫困境
to help
H. 鄉政府租地給企業,老百姓沒及時得到補償費用怎麼辦
仔細看合同,到底是你個人租地給企業,還是你租給鄉政府,政府再租給了企業?
個人租給企業,你直接找企業要;要不到,就要鄉政府幫忙協調;再要不到就打官司,收回土地;
租給的是政府,就找政府要;政府不給,就找縣里的信訪部門、縣長去;
多聯系一些相同情況的人;
每次去找他們,最好留下記錄;
對方態度惡劣,就想辦法到網路上曝光。
I. 企業出地政府出錢企業有什麼好處求解
「企業出地、政府出錢」建保障房,整個由政府部門主導建設。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透露,對於出地的單位政府還會有更多的優惠政策。此外,廣州市規劃部門還批准讓這類保障房的項目,容積率可以取同區域的最高值,以便可以提供更多房子,緩解住房保障建設長期以來面臨的用地緊張問題。
據悉,目前這項政策已經研究草擬完畢,正報送市政府審批。目前已有廣鐵、輕工集團等國企單位表示願意參與該計劃。」
J. 什麼情況下政府會無償提供土地給企業使用,要100畝的土地
首先告訴你無償劃給企業幾乎是不可能的,呵呵。建設用地使用權取得原因有三:
一、劃撥(即無償,但被嚴格限定)。《土地管理法》第2條最後一款: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土地管理法》第54條: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3條: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4條:下列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確屬必需的,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劃撥:(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要無償取得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符合適用劃撥的情形及有劃撥權的政府批准。)
二、出讓。具體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9條、《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2條等。其中,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須採用拍賣、招標等公開競價的出讓方式。
三、轉讓。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3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