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過程中挖礦產怎麼辦
Ⅰ 施工過程中遇到自然災害產生經濟糾紛
首先,是誰的責任應該分清楚是誰存在過錯,以及過錯的大小。這分為3種情況:1、對方存在過錯;2、己方存在過錯;3、雙方均有過錯。4、都沒有過錯的。 你們的情況可能是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三十二條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七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七條 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第一百三十一條 受害人對於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第一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
Ⅱ 采礦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無證采礦】是指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主要包括: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采礦;擅自進入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采礦;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擅自開采除上述以外的所有礦產資源。無證采礦的民事責任,主要包括停止開采和賠償損失。停止開采即責令無證采礦行為人停止開采。當無證采礦行為發生在未設定探礦權、采礦權的區域時,賠償損失為對作為礦產資源所有權人的國家的賠償,賠償范圍包括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有償取得的費用;當無證采礦行為發生在已設定探礦權、采礦權的區域時,即進入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賠償損失為對作為礦產資源所有權人的國家和采礦權人的賠償,采礦權人獲得的賠償范圍為對其造成的實際損失。無證采礦的行政責任,是指無證采礦行為應承擔的行政責任。主要包括三種處罰措施: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罰款;對超越批准礦區范圍采礦的吊銷采礦許可證。無證采礦的刑事責任,是指無證采礦行為人應承擔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和《礦產資源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和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采礦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越界采礦行為】是指已獲得采礦權的采礦權人擅自超出采礦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的礦區范圍,在自己的礦區范圍以外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實質上也是無證采礦。
【擅自印製或偽造、冒用采礦許可證】是指除國務院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以外的其他無製作權的單位或個人,冒用名義,非法印刷製作采礦許可證的行為。也包括用塗改、擦消、拼湊等方式,對真實的采礦許可證進行改制的行為。冒用采礦許可證,是指非采礦權人冒用他人的采礦許可證進行非法采礦活動的行為。擅自印製或偽造、冒用采礦許可證,行為人基本上是以獲取經濟利益為動機,相應的行政處罰以財產罰為主,即沒收全部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下罰款。偽造、變造采礦許可證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還需按照刑法280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采礦權人不按期繳納費用】是指采礦權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未繳納或未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標准繳納采礦權使用費或采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等違法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采礦權人不按期繳納費用的法律責任主要為行政責任,包括:申戒罰(責令限期繳納);財產罰(加收滯納金);能力罰(吊銷采礦許可證)。
【采礦權人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是指采礦權人不按照國家規定接受采礦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或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行為(如不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反映的情況與實際不符)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處罰包括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予以警告,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采礦許可證。
【不按規定辦理采礦許可證變更手續】在變更礦區范圍、改變主要開采礦種、變更開采方式、轉讓采礦權、采礦權人改變名稱或者地址等法定事由發生時,未按規定向采礦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辦理變更手續而擅自進行改變的違法行為。這種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包括申戒罰和能力罰。其中,不按規定辦理采礦許可證注銷手續,系在停辦礦山和關閉礦山等法定事由發生時,未按規定向采礦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采礦許可證注銷手續的違法行為。這種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包括申戒罰和能力罰。
【破壞或移動礦區范圍界標】是指破壞礦區范圍界樁或地面標志和擅自移動礦區范圍界樁或地面標志的違法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這種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包括申戒罰(限期恢復被破壞或被移動的界樁或地面標志)和財產罰(處3萬元以下罰款)。
【擅自轉讓采礦權】是指未經采礦權轉讓審批管理機關批准而轉讓采礦權的行為。按照法律規定,擅自轉讓采礦權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采礦許可證。
【采礦登記管理機關工作人員違法】是指從事礦產資源采礦登記管理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國務院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采礦登記工作的工作人員違反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其中,采礦登記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是指采礦登記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為了私情、私利,故意違法法律和事實,做出枉法處理或者枉法決定的行為。采礦登記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是指采礦登記管理機關工作人員違反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或者超越法定的許可權行使職權的行為。采礦登記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是指采礦登記管理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的職責,屬於行政不作為。
Ⅲ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超挖是否能進行計量
B 答案解析: 預算定額,是指在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正常施工條件下、生產一個規定計量單位合格結構件、分項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機械台班的社會平均消耗量標准。預算定額是工程建設中的一項重要的技術經濟文件,是編制施工圖預算的主要依據,是確定和控制工種造價的基礎。
Ⅳ 人們在挖礦產的時候對地球造成了哪些傷害如何解決
采礦生產對環境的影響包括水土流失、礦坑造成的地面沉降、生物多樣性的破壞以及采礦過程中含化學物的廢水對地下水的污染等。
國家對采礦業有嚴格的環境保護和恢復地表狀態的法律法規,保證采礦區域要恢復原有的狀態,甚至要求比采礦以前的環境更好。使用過去的方法采礦,對采礦業限制不嚴格的國家,采礦業會對環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同時會影響人類的健康。
Ⅳ 擅自開采礦產資源應當如何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三條 非法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造成礦產資源破壞」;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
第四條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破壞性采礦罪中「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是指行為人違反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開采礦產資源,並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行為。
第五條 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
第六條 破壞性的開采方法以及造成礦產資源破壞或者嚴重破壞的數額,由省級以上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出具鑒定結論,經查證屬實後予以認定。
第七條 多次非法采礦或者破壞性采礦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訴的,或者一年內多次非法采礦或破壞性采礦未經處理的,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數額累計計算。
第八條 單位犯非法采礦罪和破壞性采礦罪的定罪量刑標准,按照本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5萬元至10萬元、30萬元至50萬元的幅度內,確定執行本解釋第三條、第五條的起點數額標准,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Ⅵ 金屬礦山開采一般工藝流程是什麼(主要是采礦的步驟)
采礦是自地殼內和地表開采礦產資源的技術和科學。廣義的采礦還包括煤和石油的開采。采礦工業是一種重要的原料工業,金屬礦石是冶煉工業的主要原料,非金屬礦石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和建築材料。
開發和開采過程
礦床開發步驟見圖示。礦床開采包括基建開拓工程和生產采礦工程兩大項。礦山地下開拓要掘進一系列巷道或溝道以通達礦體,建成完整的采礦生產系統,交付生產使用。采礦生產過程有兩類:
主要生產過程
采礦
包括:①采准、切割,為回採准備生產條件。②回採,將礦石崩落破碎,裝入運輸容器。地下回採包括落礦、出礦作業(見地下采礦方法);露天回採包括穿孔、爆破和采裝作業(見露天采礦方法)。③運輸,將裝入運輸容器的礦石運交選礦廠或礦倉(見礦井提升、礦井運輸、露天礦運輸)。④管理巷道地壓、立井地壓、采場地壓以及露天礦邊坡。⑤在礦石運輸過程中,通過礦倉、堆棧,將礦石混勻,保證生產的礦石質量穩定。⑥將巷道掘進和剝離產出的廢石排棄至廢石場。
由於礦床地質條件和礦山技術條件的不同,采礦方法種類繁多,不同的采礦方法,其采礦工藝流程、采礦機械設備、采區巷道布置和開采順序也不同。采礦方法選擇不當,將長期影響礦山生產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效益。各主要生產過程都須選用適宜的機械設備,才能獲得最佳經濟效果。
Ⅶ 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如何處理
應當立即停工,報告文物部門和相關領導,公安出動追迴文物,建設方配合文物部門搞好發掘清理,費用又建設方負責。具體的法律依據如下:
第十八條 在進行大型基本建設項目的時候, 建設單位要事先會同省、 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在工程范圍內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進行文物的調查或者勘探工作。調查、勘探中發現文物,應當共同商定處理辦法。遇有重要發現,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及時報國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在進行基本建設工程或者農業生產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文物,應立即報告當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門。
Ⅷ 土方開挖施工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放坡
的
坡度
在安全施工范圍內
排水滿足當地的氣候
土資的好壞
經勘察單位檢查後
該換的土必須換
機械的安全
土方堆積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