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礦中毒事故的原因是
Ⅰ 煤礦井下中毒窒息傷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基礎原因
直接原因就是中毒窒息。
間接原因就是教育培訓與認識和防範意識不到位。
根本原因就是管理存在漏洞。
Ⅱ 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是什麼
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是:B 人的不安因素。
理由:發生事故,往往與思想上疏忽大意有關,與不遵守規定守則有關,大部分事故發生前都有一定的預兆,「人」在防事故中始終佔主導地位。
拓展資料
事故是一種動態事件,它開始於危險的激化,並以一系列原因事件按一定的邏輯順序流經系統而造成的損失,即事故是指造成人員傷害、死亡、職業病或設備設施等財產損失和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事故有生產事故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之分。
生產事故是指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過程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導致原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
Ⅲ 簡述煤礦事故發生的原因有哪些
以下供參:有自然原因和人為原因.
自然原因:
1、如礦山礦井中有瓦斯,在挖礦過程中泄漏,加上挖礦火花引發爆炸.(也可歸類為人為導致自然)
2、如礦山礦井中有水源,挖礦過程中導致水大量滲漏.
3、地震.泥石流滑落堵住入口等.
人為原因:
1、不合理地施工要求,施工者的僥幸心理和煤礦老闆的經濟心理,比如作工時間長,由於長期出於缺氧狀態,由於人過度疲憊導致休克.
2、不合理地挖礦方式,比如違章操作,為求捷徑用機器不斷開鑿硬石導致塌方.
3、不合理的設備條件,陳舊的設備,過老的人員,
4、挖礦聲音過大、時間過長,導致塌方.(不合理的施工要求)
5、採挖未經勘探的礦山礦井,導致自然體系崩潰,引發事故(即本不存在的自然原因,但人為引起)
Ⅳ 造成煤氣中毒事故發生的原因是什麼
煤氣中毒一般指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是含碳物質燃燒不完全時的產物經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中毒機理是一氧化碳與血紅蛋白的親合力比氧與血紅蛋白的親合力高200~300倍,所以一氧化碳極易與血紅蛋白結合,形成碳氧血紅蛋白,使血紅蛋白喪失攜氧的能力和作用,造成組織窒息。對全身的組織細胞均有毒性作用,尤其對大腦皮質的影響最為嚴重。
Ⅳ 山西發生中毒事故4死1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的時候毒氣泄漏導致傷亡,也就是操作不當導致的。
Ⅵ 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什麼
從生產安全形度來看,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和環境上的缺陷都是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主要原因。
1、人(操作員工、管理人員、其他有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是事故的重要致因。主要包括:
①未經許可進行操作,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②冒險作業或高速操作;
③人為地使安全裝置失效;
④使用不安全設備,用手代替工具進行操作或違章作業;
⑤不安全地裝載、堆放、組合物體;
⑥採取不安全的作業姿勢或方位;
⑦在有危險的運轉設備裝置上或在移動的設備上進行工作;不停機,邊工作邊檢修;
⑧注意力分散,嬉鬧、恐嚇等。
2、物的原因。所謂物包括原料、燃料、動力、設備、工具、成品、半成品等。物的不安全狀態有以下幾種:
①設備和裝置的結構不良,材料強度不夠,零部件磨損和老化;
②存在危險物和有害物;
③工作場所的面積狹小或有其他缺陷;
④安全防護裝置失靈;
⑤缺乏防護用具和服裝或防護用具存在缺陷;
⑥物質的堆放、整理有缺陷;
⑦工藝過程不合理,作業方法不安全。
物的不安全狀態是構成事故的物質基礎。沒有物的不安全狀態,就不可能發生事故。物的不安全狀態構成生產中的隱患和危險源,當它滿足一定條件時,就會轉化為事故。
3、環境的原因。不安全的環境是引起事故的物質基礎。它是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指的是:
①自然環境的異常,即岩石、地質、水文、氣象等的惡劣變異;
②生產環境不良,即照明、溫度、濕度、通風、採光、雜訊、振動、空氣質量、顏色等方面的存在缺陷。
以上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環境的惡劣狀態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4、管理的缺陷主要有:
①技術缺陷。指工業建、構築物及機械設備、儀器儀表等的設計、選材、安裝、布置、維護維修有缺陷,或工藝流程、操作方法方面存在問題;
②勞動組織不合理;
③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指導,或檢查指導失誤;
④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挪用安全措施費用,不認真實施事故防範措施,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
⑤教育培訓不夠,工作人員不懂操作技術知識或經驗不足,缺乏安全知識;
⑥人員選擇和使用不當,生理或身體有缺陷,如有疾病,聽力、視力不良等。
管理上的缺陷是事故的間接原因,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條件。
安全事故
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准》(GB 6441—1986)將企業工傷事故分為20類。分別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傷害等。
傷害程度分類
根據<企業職工事故傷亡事故分類標准>(GB 6441-86)規定,按傷害程度分類為:
(一)輕傷:指損失1個工作日至105個工作日以下的失能傷害;
(二)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等於和超過105個工作日的失能傷害,重傷損失工作日最多不超過6000工作日;
(三)死亡:指損失工作日超過6000工作日,這是根據我國職工的平均退休年齡和平均壽命計算出來的。
受傷性質分類
受傷性質是指人體受傷的類型,實質上從醫學角度給予創傷的具體名稱,常見的有:電傷,挫傷,割傷,擦傷,刺傷,撕脫傷、扭傷、倒塌壓埋傷、沖擊傷等。
Ⅶ 安全 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分別是
:1.人的不安全行為。例如:麻痹僥幸心理,工作蠻干,在「不可能意識」的行為中,發生了安全事故;不正確佩戴或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等原因;
2.物的不安全狀態。例如:機械、電氣設備帶「病」作業;_機械、電氣等設備在設計上不科學,形成安全隱患;防護、保險、警示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等。
3.管理上的缺陷。例如:有些管理者在思想上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將其視為可有可無,日常以麻木的心態和消極的行為,對待安全工作,安全法律責任意識極為淡薄等。
4.環境上的原因。
Ⅷ 四川樂山發生一起沼澤中毒事件,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據媒體報道,11月15日四川省樂山市井研縣發生了一起導致四人死亡的安全事故,公安機關在調查後發布公告初步判斷四人是由於沼氣中毒導致的死亡,排除了他殺的可能性,並將這個案件定性為意外死亡事故。
那麼村民在日常生活中需要進入沼氣池中時該如何做呢,首先在進入沼氣池前應將沼氣池的通風口打開加強通風,進入沼氣池先在入口探測氣味,如有明顯的臭雞蛋味時是絕對不能進入的,另外不要獨自一人操作,而應該是一人進入,一人在外探查,發現意外應佩戴有氧防護面罩後再進入救助,人員救助出來後應及時送醫。
Ⅸ 鄂爾多斯市發生中毒窒息事故,事故原因是什麼
2021年的4月19日,內蒙古鄂爾多斯發起發生一起中毒窒息事件,此次事件造成兩人當場死亡。事情發生之後現場目睹人員第一時間報警,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中,關於此次事故發生的原因我們還不得為知,只能等待警方的下一步公示。
最後也提醒大家不信謠不傳謠,因為此次事件披露之後,不少網友在網路上議論紛紛,各種猜測造成此次中毒窒息事故的原因究竟是何。畢竟我們也不在現場,具體真實情況如何我們也不得維持,只能等待著警方調查,相信有結果之後,警方也會第一時間公布出來,給公眾以及受害人的家屬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