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对比特币看法
『壹』 比特币在中国合法吗中国如何看待比特币
持有合法,中心化交易所不合法
『贰』 央行的数字货币与比特币有什么区别
比特币作为一种数字货币,大概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性:
第一,比特币是电子现金,它是匿名性货币。首先,它具有现金的一切属性,其中最主要的属性就是匿名性;其次,它是电子形式的现金,不具有纸钞和硬币的物理结构,方便交易流通。我们熟悉的现金和中本聪设想的数字货币相比,在匿名性上是一致的。不同的是物理结构的现金完全不能被追踪,而区块链上的数字货币(电子现金)则是可以被追踪的,这对于央行及对合规性负有很高责任的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因此可以说,匿名性是数字货币的第一要义。虽然人们可能会愿意为了便利性而在一定程度上牺牲隐私,但一定不希望其金融活动被那些无关的人(尤其是心怀恶意的人)随随便便就偷窥了。
第二,比特币是可编程货币。区块链的四大元素是:共享账本、加密算法、智能合约和共识机制。数字货币运行于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系统上,它和运行于金融机构账户系统上的电子货币的显著区别是可编程性。 电子货币在金融机构账户上表现为数据库字段中的数字,交易是账户之间数字的增减。而数字货币表现为分布式账本上的不同参与方之间共同验证的计算机代码,交易是账户或地址间的价值转移。 通过智能合约,区块链能够自动执行双方或多方之间的约定,任何一方都难以反悔。可编程性让央行拥有了追踪货币流向的能力,从而有望建立之前不可能拥有的精准执行货币政策和精准预测市场流动性的机制。同时,可编程性也能让金融交易变得自动化,省去了金融机构庞大的中后台部门,甚至让很多金融交易可以实时清算。这无疑极大地提升了金融交易的效率,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降低了运营成本。
第三,比特币是密码学货币。比特币的账户体系和交易验证机制等元素都高度依赖于各种密码学算法。目前互联网是完全公开透明的,我们享受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把各种行为数据无偿提供给了中心化的互联网机构,而这些互联网机构却利用这些数据来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此外,比特币可以使用零知识证明、同态加密等密码学技术来实现交易的隐私保护。
第四,比特币是算法货币。比特币的发行机制依靠的是数学算法来建立自己的信用。而数学运算的结果是高一致性的,因此最容易取得全球的共识。比特币的核心就是一套高可信度、高一致性、高透明度、规则严密、公平、公开、公正的数学算法。
第五,比特币是自治货币。共识、共治、共享的自组织是区块链带来的崭新的商业架构和组织架构。通过观察比特币、以太坊等几个比较成功的数字货币的实践案例,我们发现基于区块链的计算机程序正在成为新型的数字货币发行主体。这些项目都是以社区自治的开源软件的方式在运行,既不被中心化机构拥有,也不设中心化服务器,甚至没有运维人员来管理。这种基于数学算法的背书方式,在原来的主权政府做信用背书的法定货币和私人机构做信用背书的私人货币之外,增加了一类全新的数字货币发行方法——以数字货币为表现形式的无主货币,即发行方只是数学算法模型,没有法律主体资格。
第六,比特币的运行基础是分布式网络。分布式网络技术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比特币的特性与效用。随着5G通信技术的部署,未来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学习、工作都难以离开分布式网络,它是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的技术基础,也决定了比特币的运行效用。
那么,各国央行筹划的数字货币会具备前述的六大特质吗?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但透过只言片语,至少我们了解到:
第一个分歧来自到底采用什么技术来搭建数字货币运行的底层协议。各国央行更倾向于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而不是区块链技术,或者更倾向于采用联盟链技术而不是公有链技术。联盟链与公有链的最大区别在于:联盟链的节点加入需要许可,而公有链不需要许可。
第二个分歧来自全网节点是否要完全对等。公有链是一个无须许可的点对点对等网络,而央行希望成为拥有某些专属权力的特权节点,它可以运用这些专属权力,允许或禁止某些节点的加入,监督、追踪数字货币的流动。
『叁』 网上查找相关"比特币"资料,讨论我国对待比特币的态度,为什么
在2013年12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这就是网上俗称的中国政府关于比特币的五部委联合公告。公告明确写清楚了“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这是中国官方文件从政策上明确规定了民众有持有和买卖比特币的自由,也是官方给比特币的定性文件,将比特定义为“商品”。人民日报也从2013年起,一共发了13篇关于比特币的评论文章,近期的文章都呼吁政府参与监管,也从侧面肯定了比特币的合法地位。
如何赚取比特币?
『肆』 我国对比特币买卖有何规定
1、 依据我国目前的规定,对于比特币的买卖、交易,是禁止了各金融机构、交易平台的买卖行为,违反者会被下架APP、吊销营业执照,但并没有禁止个人买卖比特币。
2、 但是如果是利用倒卖比特币之名,进行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就会涉嫌相应的刑事犯罪,那肯定是要坐牢的。国家多次提醒投资者,比特币纯属是投机工具,没有任何实质价值,不适宜触碰。
早在2013年的时候,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就已经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通知》简明扼要的说明了比特币的性质,称比特币并非由国家货币发行机构发行,也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因此比特币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虽然《通知》否定了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即比特币不具有货币的法律地位,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使用或流通,但《通知》却肯定了比特币可以作为“虚拟商品”。
拓展资料
一、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 。比特币的交易记录公开透明。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二、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三、2021年6月,萨尔瓦多通过了比特币在该国成为法定货币的《萨尔瓦多比特币法》法案。9月7日,比特币正式成为了萨尔瓦多的法定货币,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赋予数字货币法定地位的国家。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伍』 为什么中国人民银行,不封杀比特币
比特币是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你自己的电脑上装个挖矿软件,也能挖到比特币。央行不承认比特币,就是一种封杀
『陆』 央行为什么封杀比特币
比如你是村长,在你这个村里,只有你家印的钱可以买东西,可以流通,你想应多少就印多少,突然有天你家的隔壁二大爷发火了,说你家这样乱印钱,搞得东西越来越贵,他好不容易挣的钱,村着,可发现越存越穷,只是存了堆数字,因为东西越来越贵了,于是你家二大爷发行了种数字加密,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这种货币不能增发,多少枚货币是有限量的。村一枚就多一枚,不会被你家剥削,这个时候,你货不火?
『柒』 世界各国央行行长如何看待比特币
据外媒报道,随着比特币的知名度不断扩大,世界各国央行行长也纷纷对这种数字货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
在去年12月,在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举行的货币政策会议上,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珍妮特-耶伦(Janet Yellen)被问到她对于比特币有何看法。
耶伦称,这种数字货币是“高度投机的资产”,“无法成为法定货币”。她还补充称,它在“支付系统中扮演的角色微不足道”,而且它“不是稳定的价值储存手段”。
“联邦储备银行不会针对比特币制定任何政策,相反我们只会确保我们监管的银行机构密切关注数字货币,恰当管理它们与该市场上的交易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而且,我们会监督这些银行机构是否履行了它们打击洗钱活动、确保银行安全的责任。”耶伦说。
在去年11月底,即将在今年2月接替耶伦担任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的杰罗米-鲍威尔(Jerome Powell)也对加密货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加密货币“现在并不重要”,因为“它们的规模还不够大。”
鲍威尔称,数字货币带给金融市场的金融风险是微乎其微的。“它们的规模还不够大,现在并不重要。”他说。
欧洲中央银行
在去年10月,欧洲中央银行总裁马里奥-德拉吉(Mario Draghi)称,加密货币现在还不够“成熟”,还不足以让中央银行来进行规范管理。
“对于任何新事物,人们总是充满了期待,同时也感到很不确定。现在,就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而言,我们认为,它们还没有成熟到需要我们考虑进行规范管理的程度。”他说。
德拉吉指出,像比特币这样的工具有利有弊,我们需要仔细权衡考量。
“大金融危机的一个教训就是金融创新。就比特币而言,它是金融和技术创新,我们在关注它的同时应该密切留意它的潜在风险。”他说。
加拿大银行
在去年12月,加拿大银行行长史蒂芬-波洛兹(Stephen Poloz)也花了一些时间探讨加密货币。他声称购买数字货币是赌博,而不是投资。
“它们的真正价值是什么,也许没有人说得清。人们顶多可以这样说:购买数字货币就是购买风险。这使得它更接近于赌博,而不是投资。”波洛兹说,“对于想购买加密货币的人,我想说的是,你应该阅读附属细则,确保你知道你在投资什么。”
波洛兹认为,数字货币的需求在未来将会出现增长。他还补充称,加拿大中央银行正在研究是否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
“银行工作人员正在研究在何种条件下中央银行才比较适合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用于零售交易。”他说。
澳大利亚储备银行
在去年12月,澳大利亚储备银行行长菲利普-洛威(Philip Lowe)在一次演讲中谈到了比特币。他指出,这种数字货币不会应用到日常支付活动中,它也不可能这么快被接受。
洛威称,其原因是比特币的价格极其不稳定,可同时处理的支付笔数有限,交易和电费成本太高以及管理起来太难。
而且,当比特币只被当做支付工具的时候,它“更可能吸引那些希望在黑色或非法经济活动中进行交易的人。”
日本银行
在2017年底,日本银行行长黑田东彦(Haruhiko Kuroda)称,比特币的价格波动“极不正常”。
当被问及比特币是否会出现泡沫时,他回答说,“我可能没有资格来评价它,但是如果你观察一下它的走势,你就会发现它的价格波动极不正常。如果你要问比特币是否与货币具有相同的功能,即作为支付或结算工具,那么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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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央行为什么打压比特币
必然会打压,比特币是基于网络算法哈希码算法而产生的密码学产物,存在于网络的任何一个节点,没有中央发行机构,不会崩盘也不会消失,更无法造假,数量恒定在2400万个,所以不存在像现实货币那样由于过度发行而造成的贬值,可以直接实现一对一交易不需要任何中间机构介入,永不丢失别人拿到你的电子钱包没有口令无法支取等等 有太多的优势是现实货币无法比拟的,同时针对国内来说比特币如果真的开始流通税收会成为大问题,因为无法监管其使用情况,所以央行打压的并不是把比特币当做贵金属炒作的人,而是担心比特币会合法流通,那样对这个金融业会有巨大的冲击,说白了就是利益,不过没关系,央行能禁止第三方支付平台为比特币交易平台服务,但央行无法禁比特币,因为对于比特币央行无法监管干预,禁止了第三方支付,大家可以用国外的先卖成美元,然后按汇率兑人民币所以央行对于比特币的影响最多是几篇五毛党的新闻报道,影响一个多月的国内行情,长久讲央行只能干看着。
『玖』 央行领导谈比特币,比特币后续走向如何
关于这个问题,我可以简单粗暴的回答你,比特币未来的价值会越来越高,但是这个高并不是他的价值高,而是他的套路会不越来越高。数字货币很多人可能已经不陌生了,现在打开我们的浏览器,基本上都会讨论数字货币的各种问题,投资数字货币是一个非常好的思路跟想法,但是如果脑子超过了个人的理智,那么你必然会因此买单,根本不可靠的数据显示,昨天比特币不可控的行情一下子就收割了354亿的资金。
可想而知,这354亿资金是多少人的血汗钱,数字货币在未来以及全球的发展以后会非常快速,可以说,数字货币可以让你一夜暴富,数字货币也可以让你一无所有,成功也是一天,失败也是一天,所以想要了解数字货币的小伙伴,就必须了解数字货币的真正含义跟作用,目前,按照我们国家的发展,想要接手比特币显然已经晚了。
『拾』 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
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