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c收款算吗
Ⅰ 比特币是什么比特币怎样交易
比特币(Bitcoin:比特金):
最早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可以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它的特点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数字世界使用,不属于任何国家和金融机构,并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兑换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当做洗钱工具。2013年,美国政府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使得比特币价格大涨。而在中国,2013年11月19日,一个比特币就相当于6,989元人民币。
交易方式:
比特币是类似电子邮件的电子现金,交易双方需要类似电子邮箱的“比特币钱包”和类似电邮地址的“比特币地址”。和收发电子邮件一样,汇款方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按收款方地址将比特币直接付给对方。下列表格,列出了免费下载比特币钱包和地址的部分网站。
比特币地址是大约33位长的、由字母和数字构成的一串字符,总是由1或者3开头,例如""。比特币软件可以自动生成地址,生成地址时也不需要联网交换信息,可以离线进行[2]。可用的比特币地址超过2个。形象地说,全世界约有2粒沙,如果每一粒沙中有一个地球,那么比特币地址总数远远超过所有这些“地球”上的所有的沙子的数量。
比特币地址和私钥是成对出现的,他们的关系就像银行卡号和密码。比特币地址就像银行卡号一样用来记录你在该地址上存有多少比特币。你可以随意的生成比特币地址来存放比特币。每个比特币地址在生成时,都会有一个相对应的该地址的私钥被生成出来。这个私钥可以证明你对该地址上的比特币具有所有权。我们可以简单的把比特币地址理解成为银行卡号,该地址的私钥理解成为所对应银行卡号的密码。只有你在知道银行密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银行卡号上的钱。所以,在使用比特币钱包时请保存好你的地址和私钥。
Ⅱ btc是什么币
您好!btc指的是比特币。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
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的加密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与所有的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的稀缺性。
拓展资料:
一、比特币购买方法
用户可以买到比特币,同时还可以使用计算机依照算法进行大量的运算来“开采”比特币。在用户“开采”比特币时,需要用电脑搜寻64位的数字就行,然后通过反复解谜密与其他淘金者相互竞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所需的数字,如果用户的电脑成功地创造出一组数字,那么就将会获得25个比特币。
由于比特币系统采用了分散化编程,所以在每10分钟内只能获得25个比特币,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币上限将会达到2100万。换句话说,比特币系统是能够实现自给自足的,通过编码来抵御通胀,并防止他人对这些代码进行破坏。
二、交易方式
比特币是类似电子邮件的电子现金,交易双方需要类似电子邮箱的“比特币钱包”和类似电邮地址的“比特币地址”。和收发电子邮件一样,汇款方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按收款方地址将比特币直接付给对方。下列表格,列出了免费下载比特币钱包和地址的部分网站。
比特币地址是大约33位长的、由字母和数字构成的一串字符,总是由1或者3开头,例如火币""。比特币软件可以自动生成地址,生成地址时也不需要联网交换信息,可以离线进行。可用的比特币地址非常多。
比特币地址和私钥是成对出现的,他们的关系就像银行卡号和密码。比特币地址就像银行卡号一样用来记录你在该地址上存有多少比特币。你可以随意的生成比特币地址来存放比特币。每个比特币地址在生成时,都会有一个相对应的该地址的私钥被生成出来。这个私钥可以证明你对该地址上的比特币具有所有权。我们可以简单的把比特币地址理解成为银行卡号,该地址的私钥理解成为所对应银行卡号的密码。只有你在知道银行密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银行卡号上的钱。所以,在使用比特币钱包时请保存好你的地址和私钥。
比特币的交易数据被打包到一个“数据块”或“区块”(block)中后,交易就算初步确认了。当区块链接到前一个区块之后,交易会得到进一步的确认。在连续得到6个区块确认之后,这笔交易基本上就不可逆转地得到确认了。比特币对等网络将所有的交易历史都储存在“区块链”(blockchain)中。区块链在持续延长,而且新区块一旦加入到区块链中,就不会再被移走。区块链实际上是一群分散的用户端节点,并由所有参与者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是对所有比特币交易历史的记录 。 中本聪预计,当数据量增大之后,用户端希望这些数据并不全部储存自己的节点中。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采用引入散列函数机制。这样用户端将能够自动剔除掉那些自己永远用不到的部分,比方说极为早期的一些比特币交易记录。
三、消费方式
许多面向科技玩家的网站,已经开始接受比特币交易。比如火币、币安、OKEx之类的网站,以及淘宝某些商店,甚至能接受比特币兑换美元、欧元等服务。毫无疑问,比特币已经成为真正的流通货币,而非腾讯Q币那样的虚拟货币。国外已经有专门的比特币第三方支付公司,类似国内的支付宝,可以提供API接口服务。
可以用钱来买比特币,也可以当采矿者,“开采”它们用电脑搜寻64位的数字就行。通过用电脑反复解密,与其他的淘金者竞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所需的数字。如果电脑能够成功地创造出一组数字,就会获得12.5个比特币。比特币是分散化的,需要在每个单位计算时间内创造固定数量比特币是每10分钟内可获得12.5个比特币。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币上限将达到2100万个。换句话说,比特币体制是可以自给自足的,译成编码可抵御通胀,防止他人搞破坏。
Ⅲ 3分钟科普:“比特币”是什么东西
比特币究竟是什么东西?在网络上有什么用?12日晚间,名为“永恒之蓝”的电脑勒索蠕虫病毒在全球大规模爆发。据称,“永恒之蓝”已经扩散到100多个国家,包括欧洲、美国、中国等,据不完全统计,全球共有100多万台电脑中招,其中以高校、科研机构的局域网居多。据估计,在过去的24小时里,大概有15万人通过比特币交易平台向黑客支付了赎金,如果这个估计靠谱的话,黑客目前已经得到的比特币折合人民币大概是6个亿。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后续会有更多的人支付赎金,黑客这次勒索的金额估计在十几个亿以上!首先,比特币不属于任何国家、个人或组织,是一个无人控制的,去中心化运行的货币。坤鹏论搜索了一下,用比特币做为赎金其实早些年一直就有,手法基本没什么变化,都是加密勒索,网络安全公司F-Secure的负责人曾说,加密的勒索软件已经成了他们最头疼的问题,一旦计算机被感染,不仅硬盘驱动器被加密,就连每一个文件都会被入侵。虽然以前此类事件层出不穷,但只是以前影响没有这次大,再说人们最喜欢遗忘,所以不太被人所知,也很正常。比如:从2013年左右,黑客就开始通过非法加密用户PC数据和个人信息来勒索比特币。2014年澳大利亚一位高管迫于网上黑客压力支付了恶意软件1.4万美元价值的比特币赎金后,自此一直受到黑客的骚扰。2015年黑客向希腊的三家银行发起第3次网络攻击,并向这三家银行分别索要20,000个比特币(价值700万欧元)作为赎金。2015年,美国马萨诸塞州图克斯伯里警察局遭到黑客袭击,造成计算机无法登录。为防止重要数据资料丢失,该警局最终按黑客要求支付500比特币“赎金”。2016年,一位黑客通过软件挟持了好莱坞长老会纪念医疗中心的网络,令这家医院的运营处于瘫痪状态,医院决定向黑客支付40个比特币,约等于1.7 万美元作为“赎金”。......坤鹏论认为,黑客选择比特币,主要是因为它和互联网一样具有去中心化、全球化、匿名性等特性。向地球另一端转账比特币,就像发送电子邮件一样简单,低成本,无任何限制。比特币因此被用于跨境贸易、支付、汇款等领域。而且,比特币可以用来兑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比特币投资者普遍认为,黑客之所以选择比特币支付赎金,是因为比特币不仅相对于其他传统支付工具有优势,在其他虚拟货币中也是最佳选择。首先,比特币有一定的匿名性,便于黑客隐藏身份;其次它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全球范围收款;同时比特币还有“去中心化”的特点,可以让黑客通过程序自动处理受害者赎金。通过网络的技术支持,比特币的制造和发行都不以对中央发行机构的信任为基础,转账和其他交易等操作甚至不需要姓名。也就是说,用比特币收款,不需要去金融机构实名开设账户,也不需要经过任何第三方机构,比如目前大家使用最多的第三方支付等,统统不需要,只需要下载注册一个独立的比特币钱包就可以了。如果这次犯罪分子勒索的不是比特币,是美元或其他货币,犯罪分子给出的不是一个比特币钱包地址,而是一个某银行的收款账户,可能黑客在收到钱之前,就已经被锁定或抓捕归案了。这下您就知道了吧,反正我用不着比特币,请大家多多注意
Ⅳ BTC交易为什么支付给个人
避免通货膨胀问题。
BTC的交易为了避免通货膨胀问题,所以选择支付给个人。
比特币是类似电子邮件的电子现金,交易双方需要类似电子邮箱的“比特币钱包”和类似电邮地址的“比特币地址”。和收发电子邮件一样,汇款方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按收款方地址将比特币直接付给对方。
Ⅳ 比特币怎么转账
比特币是类似电子邮件的电子现金,交易双方需要类似电子邮箱的“比特币钱包”和类似电邮地址的“比特币地址”。和收发电子邮件一样,汇款方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按收款方地址将比特币直接付给对方。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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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btb和oto,btc模式是什么意思
一BTC(BusinessToCustomer)
又称B2C,电子商务按交易对象分类中的一种,即表示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Internet开展在线销售活动。
B2C模式是我国最早产生的电子商务模式,以8848网上商城正式运营为标志。B2C即企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在网上支付。
由于这种模式节省了客户和企业的时间和空间,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特别对于工作忙碌的上班族,这种模式可以为其节省宝贵的时间。
二 BTB(BusinessToBusiness)
又称B2B,是指一个互联网市场领域的一种,是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营销关系。它将企业内部网,通过B2B网站与客户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网络的快速反应,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促进企业的业务发展。近年来B2B发展势头迅猛,趋于成熟。
三 OTO(OnlineToOffline)
又称O2O,即“线上到线下”,OTO商业模式的核心很简单,就是把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现实的商店中去,在线支付购买线下的商品和服务,再到线下去享受服务。
(6)btc收款算吗扩展阅读:
电子商务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
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同时网络营销也是电子商务的一种产物,而且对于网络营销来说,在做之前要先做好网络营销方案,那样才有便于计划的实施。
2018年10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文明确,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商出口企业实行免税新规。
Ⅶ 比特币都有哪些基本概念和术语如何通俗地理解它们
比特币
首字母大写的Bitcoin用来表示比特币的概念或整个比特币网络本身。例如:“今天我学了些有关Bitcoin协议的内容。”
而没有大写的bitcoin则表示一个记账单位。例如:“我今天转出了10个bitcoin。”该单位通常也简写为BTC或XBT。
比特币地址
比特币地址就像一个物理地址或者电子邮件地址。这是别人付给你比特币时你唯一需要提供的信息。然而一个重要的区别是,每个地址应该只用于单笔交易。
对等式网络
对等式网络是指,通过允许单个节点与其他节点直接交互,从而实现整个系统像有组织的集体一样运作的系统 。对于比特币来说,比特币网络以这样一种方式构建——每个用户都在传播其他用户的交易。而且重要的是,不需要银行作为第三方。
哈希率
哈希率是衡量比特币网络处理能力的测量单位。为保证安全,比特币网络必须进行大量的数学运算。当网络达到10Th/秒的哈希率时,就意味着它能够进行每秒10万亿次的计算。
交易确认
交易确认意味着一笔交易已经 被网络处理且不太可能被撤销。当交易被包含进一个 块时会收到一个确认,后续的每一个块都对应一个确认。对于小金额交易单个确认便可视为安全,然而对于比如1000美元的大金额交易,等待6个以上的确认比较合理。每一个确认都成 指数级地降低交易撤销的风险。
块链
块链是一个按时间顺序排列的比特币交易公共记录。块链由所有比特币用户共享。它被用来验证比特币交易的永久性并防止双重消费。
密码学
密码学是数学的一个分支,它让我们创造出可以提供很高安全性的数学证明。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也用到了密码学。对于比特币来说,密码学用来保证任何人都不可能使用他人钱包里的资金,或者破坏块链。密码学也用来给钱包加密,这样没有密码就用不了钱包。
签名
密码学签名是一个让人可以证明所有权的数学机制。对于比特币来说,一个比特币钱包和它的私钥通过一些数学魔法关联到一起。当你的比特币软件用对应的私钥为一笔交易签名,整个网络都能知道这个签名和已花费的比特币相匹配。但是,世界上没有人可以猜到你的私钥来窃取你辛苦赚来的比特币。
钱包
比特币钱包大致实体钱包在比特币网络中的等同物。钱包中实际上包含了你的私钥,可以让你消费块链中分配给钱包的比特币。和真正的钱包一样,每个比特币钱包都可以显示它所控制的所有比特币的总余额,并允许你将一定金额的比特币付给某人。这与商家进行扣款的信用卡不同。
区块
一个块是块链中的一条记录,包含并确认待处理的交易。平均约每10分钟就有一个包含交易的新块通过挖矿的方式添加到块链中。
双重消费
如果一个不怀好意的用户试图将比特币同时支付给两个不同的收款人,就被称为双重消费。比特币挖矿和块链将就两比交易中那笔获得确认并被视为有效在网络上达成一致。
私钥
私钥是一个证明你有权从一个特定的钱包消费比特币的保密数据块,是通过一个密码学签名来实现的 。如果你使用的是钱包软件,你的私钥就存储在你的计算机内;如果使用的是在线钱包,你的私钥就存储在远程服务器上。千万不能泄露私钥,因为它们可以让你消费对应比特币钱包里的比特币。
挖矿
比特币挖矿是利用计算机硬件为比特币网络做数学计算进行交易确认和提高安全性的过程。作为对他们服务的奖励,矿工可以得到他们所确认的交易中包含的手续费,以及新创建的比特币。挖矿是一个专业的、竞争激烈的市场,奖金按照完成的计算量分割。并非所有的比特币用户都挖矿,挖矿赚钱也并不容易。
Bit
Bit 是标明一个比特币的次级单位的常用单位 -1,000,000 bit 等于1 比特币 (BTC 或 B⃦).,这个单位对于标示小费、商品和服务价格更方便。
BTC
BTC 是用于标示一个比特币 (B⃦). 的常用单位。
Ⅷ 你不得不了解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相关法律法规
从事虚拟货币或者想要从事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不得不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定性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3
生效日期:2013.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银发〔2013〕289 号
通知明确比特币的四个主要特点:
1、没有集中发行方
2、总量有限
3、使用不受地域限制
4、匿名性
从而进一步指出,比特币尽管被称为“币”,但是由于其不是由 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因而不能被视 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一种特 定的虚拟商品,比特币等的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 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
案例: https://jiahao..com/s?id=1639383642145156272&wf r=spider&for=pc
2019 年 7 月 18 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涉及比特币的网络财产侵 权纠纷案件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法院审理认为,比特币具有财产
作为权利客体需具备的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应认定其虚拟 财产地位,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给予了肯定。
二、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发布日期:2017.03.15
生效日期:2017.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主席令第六十六号
民法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 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是我国民法第一次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做出规定,尽管此次规 定并未在法条中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及特性做出明确规定,但是 仍需肯定此次立法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民事权利,归入民法保护范 围的重要意义。
案例: http://finance.sina.com.cn/blockchain/roll/2018-10-26/doc-
ifxeuwws8279214.shtml
(案例版权属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所有)
2018 年,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股权转让合同纠 纷的真实仲裁案件,本案系股权转让争议,因涉及 BTC(比特币)、 BCH(比特币现金)和 BCD(比特币钻石) 此类特殊类型的物,属于新 类型案件。
目前中国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尚未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的 概念、法律属性、交付流转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仲裁庭在现行法 律体系下,依据《民法总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案涉合 同的约定,结合诚信原则以及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仲裁理念,肯 定了比特币的财产属性,依法予以保护,妥善处理了私人间比特币 契约纠纷。
三、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发布日期:2006.10.31
生效日期:200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主席令第五十六号
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洗钱行为指的是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 瞒毒品犯罪、黑 社会 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 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由于比特币及类似网络虚拟货币、虚拟财产具有的匿名性、便利性 等特点,使其很容易成为洗钱犯罪的犯罪工具,因此在对网络虚拟 财产予以合理的法律保护的同时,还应当在实践活动中谨防借助其 进行的洗钱犯罪。对于这样的犯罪手法,司法实践中已有判决案 例,应当引起重视。
案例:
https://www.sohu.com/a/396032667_161795?_f=index_pagerecom_7&sp m=smpc.content.fd-d.7.1589804235136AKl2UYR
该案例中,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货币的隐蔽性、以及可以支持境外交 易等特点,将诈骗款项成功转移到境外的银行账户中,从而使警方 难以追查。根据嫌疑人所述,警方调查核实发现,他们通过数字货 币为诈骗团伙“洗钱”不到半年时间,就获利人民币 30 余万。
《刑法》
发布日期:2017.11.04
生效日期:2017.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历史 修订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07.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 修订)[1997.03.14]
类似违法犯罪活动一度高发,在 社会 中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对于虚拟货币等虚拟财产可能涉嫌的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 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行为,我国刑法分别以第一百七十 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 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规定 予以规制,保护 社会 关系不被侵犯,保证 社会 秩序正常运行。
案例:
https://jiahao..com/s?id=1684749474243768969&wfr=spider&fo r=pc
案件描述:269 万余人参与、最大层级 3293 层、收取比特币(BTC) 314211 个、比特现金(BCH)117450 个......价值人民币超 148 亿。 由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破获的PlusToken传销案11月19日由江苏省盐 城市中级法院终审宣判。
四、禁止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04
生效日期:2017.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由于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 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 济金融秩序。
因此,包括“一行三会”在内的七部委联合发文,再次重申代币发行 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的性质: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 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 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与此同时,对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予以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 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并且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不停止的的代 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经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 为。
七部委的此次发文主要是由于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 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很容易引发 群体性金融事件,危害金融市场稳定,因而予以禁止。
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的失效,就虚拟货币作为 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而言,还是要依照民法总则的规定,即“法律对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案例一(对代币发行的禁止): https://jiahao..com/s?id=1679040603930256593&wfr=spider&fo
r=pc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间,被告人郝铃声、杨放伙(二人 均系二审上诉人)同崔某 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天易家 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家禾公司)的 名义,通过会议、 培训和发展下线等方式向 社会 公众公开销售 LCC 影视区块链虚拟 货币(以 下简称 LCC 币),并宣传该币只涨不跌,以高额回报为诱 饵,吸引公众投资。
期间,被告人郝铃声以香港三道集团执行董事等身份参与 LCC 币 宣传推广会议的讲课,被 告人杨放以天易家禾公司执行总裁“杨舜 琂”、“杨明心”等名义参与 LCC 币的招商会,向 社会 公众进行推广 宣传,并向部分投资者提供收款银行账户以及代为收款购买 LCC 币。
2018 年 3 月,多名投资人发现 LCC 币交易网站无法登陆交易后 进行报案,经统计,报案的 700 余名集资参与人中提供转账记录的 85 人(部分为集体报案人),所涉投资数额总计人民 币 22842621.25 元。同时,该团伙将 LCC 币转换为柏拉图 PTO 珠宝区块链虚拟 货币,以期继续吸引投资。
案例二(对于虚拟货币作为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仍给予肯定):
https://www.8btc.com/media/652152
2018 年 8 月 24 日,原告葛伟鹏与被告王志兵签订的《协议书》 中约定原告以自己的名义在某交易所交易所平台购买数字货币进行 投资被告,该投资协议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到期,到期日被告兑 付原告本金和收益。原告应于 2018 年 9 月 8 日前,将人民币购 买的数字货币汇至被告平台账户,被告也提供了内部转账地址。
2018 年 9 月 7 日,原告葛伟鹏向协议中提供的账户转入 6000 个 USDT。2018 年 9 月 8 日 原告葛伟鹏向协议中提供的钱包地址转 入 1 个 BTC。到期日截止后,被告并没有及时兑付原 告的 1 个 BTC 与 6000 个 USDT 及相关收益。被告便在 2018 年 10 月 8 日向原告葛伟鹏出具 《欠据》,并载明欠葛伟鹏人民币壹拾叁万元 整(130000.00),保证所欠全款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之前还清, 超期未还款项,违约金按照超期未还金额的每日 0.08%执行。
此后,被告王志兵陆续向原告支付宝转账 9 笔人民币,共计 4150 元,剩余款项并未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