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禁止比特币
Ⅰ 比特币中国什么时候关闭所有业务
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我国境内没有批准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根据我国的数字货币监管规定,投资者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数字货币交易的自由。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的加密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与所有的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
温馨提示:
1、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2、在投资之前,建议您先去了解一下项目存在的风险,对项目的投资人、投资机构、链上活跃度等信息了解清楚,而非盲目投资或者误入资金盘。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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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央行为什么要取缔比特币交易平台
微商货源据财新爆猛料,监管酝酿取缔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受此负面冲击,比特币大跌超20%,跌穿24000关口;莱特币跌27%,以太坊跌18%,比特币现金跌33%...今晚,估计又很多人一夜无眠了,甚至财富瞬间归零。
取缔比特币交易平台,无疑是釜底抽薪;比特币不能交易,相当于证监会把沪深交易所关了!股票好歹还能认公司,比特币完全就是一个数字串,没有任何实际价值,那就只能歇菜了。
比特币8年上涨超500万倍的裂变财富奇迹,在这几年几乎家喻户晓,拥有比特币就等同暴富,甚至有人预言它将代替黄金,成为新一代的“货币”。
今年以来,比特币自年初的每枚6500元,一度上涨至32500元,飙涨400%;即使是央行等七部委对ICO绞杀,比特币也成了打不死的小强,在暴跌后上演暴涨,价格反弹到3万元关口,令人瞠目结舌。
……
可能正是因为一路开挂的狂飙,让央行下定决心,要置比特币于“死地”;目前看,比特币的“四宗罪”,让其惹火上身,走上了自我灭亡之路。
洗钱。在严厉的资本管制下,现在国人出境买1000块东西都要上报;但用比特币洗钱可以绕过管制,成了非法资金出逃重要渠道;如果不及时杜绝,资本管制就成了空谈!
侵害了央行铸币权利。任何一个国家,铸币权必然掌握在政府手里,数字货币小打小闹可以,搞火了没有国家能容忍的,比特币的崛起,是对央行地位的挑衅,也是金融安全的黑洞,这是政府绝对不会允许的。
不符合监管利益。在中国,金融交易所必须由一行三会监督下运行;目前境内数十家比特币平台,监管层完全管不到,上面要求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任务,就成了风中楼阁,因此,消灭比特币,完全符合监管层利益诉求。
跟脱虚向实无关。比特币等代币对实体经济没有任何作用,根本不符合国家脱虚向实的方针,更像是披着高科技的外衣的击鼓传花,只是投机者与操纵者的追利工具。
对中国来说,还有一个棘手的问题,几乎所有比特币热钱都往中国流,哪个国家会承受住?曾经有一段时间,中国比特币等交易量占到了全世界90%以上,现在还超过一半,这是多么疯狂,多么可怕。
望采纳。
Ⅲ 你不得不了解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相关法律法规
从事虚拟货币或者想要从事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不得不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定性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3
生效日期:2013.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银发〔2013〕289 号
通知明确比特币的四个主要特点:
1、没有集中发行方
2、总量有限
3、使用不受地域限制
4、匿名性
从而进一步指出,比特币尽管被称为“币”,但是由于其不是由 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因而不能被视 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一种特 定的虚拟商品,比特币等的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 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
案例: https://jiahao..com/s?id=1639383642145156272&wf r=spider&for=pc
2019 年 7 月 18 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涉及比特币的网络财产侵 权纠纷案件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法院审理认为,比特币具有财产
作为权利客体需具备的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应认定其虚拟 财产地位,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给予了肯定。
二、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发布日期:2017.03.15
生效日期:2017.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主席令第六十六号
民法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 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是我国民法第一次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做出规定,尽管此次规 定并未在法条中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及特性做出明确规定,但是 仍需肯定此次立法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民事权利,归入民法保护范 围的重要意义。
案例: http://finance.sina.com.cn/blockchain/roll/2018-10-26/doc-
ifxeuwws8279214.shtml
(案例版权属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所有)
2018 年,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股权转让合同纠 纷的真实仲裁案件,本案系股权转让争议,因涉及 BTC(比特币)、 BCH(比特币现金)和 BCD(比特币钻石) 此类特殊类型的物,属于新 类型案件。
目前中国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尚未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的 概念、法律属性、交付流转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仲裁庭在现行法 律体系下,依据《民法总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案涉合 同的约定,结合诚信原则以及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仲裁理念,肯 定了比特币的财产属性,依法予以保护,妥善处理了私人间比特币 契约纠纷。
三、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发布日期:2006.10.31
生效日期:200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主席令第五十六号
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洗钱行为指的是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 瞒毒品犯罪、黑 社会 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 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由于比特币及类似网络虚拟货币、虚拟财产具有的匿名性、便利性 等特点,使其很容易成为洗钱犯罪的犯罪工具,因此在对网络虚拟 财产予以合理的法律保护的同时,还应当在实践活动中谨防借助其 进行的洗钱犯罪。对于这样的犯罪手法,司法实践中已有判决案 例,应当引起重视。
案例:
https://www.sohu.com/a/396032667_161795?_f=index_pagerecom_7&sp m=smpc.content.fd-d.7.1589804235136AKl2UYR
该案例中,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货币的隐蔽性、以及可以支持境外交 易等特点,将诈骗款项成功转移到境外的银行账户中,从而使警方 难以追查。根据嫌疑人所述,警方调查核实发现,他们通过数字货 币为诈骗团伙“洗钱”不到半年时间,就获利人民币 30 余万。
《刑法》
发布日期:2017.11.04
生效日期:2017.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历史 修订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07.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 修订)[1997.03.14]
类似违法犯罪活动一度高发,在 社会 中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对于虚拟货币等虚拟财产可能涉嫌的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 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行为,我国刑法分别以第一百七十 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 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规定 予以规制,保护 社会 关系不被侵犯,保证 社会 秩序正常运行。
案例:
https://jiahao..com/s?id=1684749474243768969&wfr=spider&fo r=pc
案件描述:269 万余人参与、最大层级 3293 层、收取比特币(BTC) 314211 个、比特现金(BCH)117450 个......价值人民币超 148 亿。 由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破获的PlusToken传销案11月19日由江苏省盐 城市中级法院终审宣判。
四、禁止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04
生效日期:2017.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由于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 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 济金融秩序。
因此,包括“一行三会”在内的七部委联合发文,再次重申代币发行 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的性质: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 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 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与此同时,对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予以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 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并且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不停止的的代 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经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 为。
七部委的此次发文主要是由于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 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很容易引发 群体性金融事件,危害金融市场稳定,因而予以禁止。
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的失效,就虚拟货币作为 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而言,还是要依照民法总则的规定,即“法律对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案例一(对代币发行的禁止): https://jiahao..com/s?id=1679040603930256593&wfr=spider&fo
r=pc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间,被告人郝铃声、杨放伙(二人 均系二审上诉人)同崔某 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天易家 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家禾公司)的 名义,通过会议、 培训和发展下线等方式向 社会 公众公开销售 LCC 影视区块链虚拟 货币(以 下简称 LCC 币),并宣传该币只涨不跌,以高额回报为诱 饵,吸引公众投资。
期间,被告人郝铃声以香港三道集团执行董事等身份参与 LCC 币 宣传推广会议的讲课,被 告人杨放以天易家禾公司执行总裁“杨舜 琂”、“杨明心”等名义参与 LCC 币的招商会,向 社会 公众进行推广 宣传,并向部分投资者提供收款银行账户以及代为收款购买 LCC 币。
2018 年 3 月,多名投资人发现 LCC 币交易网站无法登陆交易后 进行报案,经统计,报案的 700 余名集资参与人中提供转账记录的 85 人(部分为集体报案人),所涉投资数额总计人民 币 22842621.25 元。同时,该团伙将 LCC 币转换为柏拉图 PTO 珠宝区块链虚拟 货币,以期继续吸引投资。
案例二(对于虚拟货币作为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仍给予肯定):
https://www.8btc.com/media/652152
2018 年 8 月 24 日,原告葛伟鹏与被告王志兵签订的《协议书》 中约定原告以自己的名义在某交易所交易所平台购买数字货币进行 投资被告,该投资协议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到期,到期日被告兑 付原告本金和收益。原告应于 2018 年 9 月 8 日前,将人民币购 买的数字货币汇至被告平台账户,被告也提供了内部转账地址。
2018 年 9 月 7 日,原告葛伟鹏向协议中提供的账户转入 6000 个 USDT。2018 年 9 月 8 日 原告葛伟鹏向协议中提供的钱包地址转 入 1 个 BTC。到期日截止后,被告并没有及时兑付原 告的 1 个 BTC 与 6000 个 USDT 及相关收益。被告便在 2018 年 10 月 8 日向原告葛伟鹏出具 《欠据》,并载明欠葛伟鹏人民币壹拾叁万元 整(130000.00),保证所欠全款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之前还清, 超期未还款项,违约金按照超期未还金额的每日 0.08%执行。
此后,被告王志兵陆续向原告支付宝转账 9 笔人民币,共计 4150 元,剩余款项并未偿还。
Ⅳ 比特币,是美国的阴谋吗
视频请见下面链接:
马斯克站台,华尔街疯买!比特币暴涨是美国的阴谋吗?
2021年3月13日,比特币暴涨突破6万美元一枚,比特币暴涨的背后,马斯克在疯狂为之站台,华尔街以及硅谷巨头则在疯狂买入。
比如之前跟大家介绍过的灰度基金,目前持有超过65万枚比特币,占比特币总量的3%,价值超过380亿美元,而灰度基金背后的金主之一,就是大名鼎鼎的华尔街女版巴菲特。
2021年2月,特斯拉宣布花了15亿美元大笔买入比特币,短短一个多月,获利可能已经高达10亿美元,超过了过去一整年特斯拉卖车赚的钱。
华尔街的疯狂,让很多人心生疑惑,比特币,是美国针对东方大国的阴谋吗?很多媒体大V也趁机大肆渲染,美国正在垄断比特币,要谨防美国发动的货币战争。
身为8年区块链玩家,类似的论调我已经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比特币和区块链发展了这么多年,竟然还是能够听到这样的说法,如今我在做 财经 科普,我觉得自己有义务把这件事跟大家讲清楚,这期文章的数据来源包括Chainalysis、Cryptocompare、剑桥大学新兴金融中心、BTC.com、Bitcoin.com等等,正式开始前,没关注的先把关注点了。
决定做这期之后,我把市面上关于比特币是美国阴谋的大V观点都看了一下,总结下来就是:
美国华尔街和硅谷大肆购买比特币,美国的巨头站台比特币,为的是吸引其他国家的投资者像绵羊一样进入羊圈,然后进行收割,将手里越来越廉价的美元换成其他国家的优质资产。
乍一看好像有理有据,符合逻辑,但我要跟大家说的是,这些人要么是自己不懂,就来忽悠大众,要么就是他们自己明白,但是为了博人眼球或者一些原因硬要颠倒黑白,告诉大家比特币是美国的阴谋,制造恐慌。如果是前者,顶多是对比特币的理解不到位,顶多是蠢,如果是后者,就是坏了。
这么说吧, 任何跟你说一个国家或者个人能够垄断比特币的,全都是骗子。
比特币世界里,算力为王。什么是算力?之前说过,比特币其实就是一个大账本,所有人都可以记账,而且记账有很丰厚的奖励,当前,谁能在账本上记上一页,就可以获得6.25个比特币的收入,按照北京时间2021年3月23日晚上11:15分359310元一个比特币的价格算,是225万元,除了这个奖励外,还有其他人转账的手续费收入。
记账能够获得很高的收入,因此很多人都想记账,这个时候如何决定谁来记账呢?
所以每一个参与者都要做一个数学题,谁先做出来,谁就能够得到记账的权力,获得相应的收入。
这个数学题的特点是,正向运算很简单,但是反向运算很难,难到只能一个一个数去试。
比如武大两个货担里各有500个炊饼,很容易知道一共有多少个炊饼,但是如果我只告诉你两个货担里共有1000个炊饼,问两个货担里各有几个,这问题就不简单了,运气不好要猜上几百次才能猜对结果。
所谓的算力,简单理解就是每秒能够进行这种运算的次数,运算速度越快,最先算出结果的概率就越大,从而能够获得比特币的记账权的可能就越大。
随着比特币的发展,近年来比特币全网算力不断增长,目前是1.6*10^20H每秒,相当于全球TOP500超级计算机算力的总和,的50万倍。
谁能掌握比特币网络51%的算力,谁就能控制比特币。那么比特币的大部分算力分布在哪里呢? 答案是,中国。
根据剑桥大学新兴金融中心(CCAF)2020年4月的数据,尽管中国的算力占比有所下降,但是依然高达65%以上,排名第二的美国只占了7%,与俄罗斯接近,中国以省抵国,一个新疆自治区相当于5个美国,在比特币算力这方面,美国完全没有资格说从实力的地位出发同中国谈话。
除此以外,世界前十大矿池,8家都在中国,另两家中还有1家创始人来自中国,世界上唯一曾经控制比特币51%算力的人,是中国人。另外世界前3大矿机生产商,也全部来自中国。正因如此,经常有人说是中国垄断了比特币挖矿。
到这里反问一下吧,如果比特币是美国的阴谋,美国会把比特币的控制权交给中国吗?
如果比特币是阴谋,那么按照那些大V的逻辑, 应该是美国人怀疑比特币是中国的阴谋。
第二个问题,美国能否通过购买比特币的方式垄断比特币,进而操纵比特币价格割全球的韭菜?
理论上是可以的。而且理论上任何人都可以这样做。
这是2011年到2018年比特币成交量的构成图。
2013年之前,比特币交易主要是美元交易,随着国内交易所的成立,2013年之后,人民币主导了比特币交易,比特币的定价权开始向国内转移,图里的红色部分,人民币交易占比长期在80%以上,从而中国对比特币市场也有了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直到2017年9月4日,为防范金融风险,七部委下发禁令,禁止用人民币购买比特币,9月14日,当时国内很大的一家数字货币交易所比特币中国宣布将停止比特币交易,比特币当天暴跌16%。
短短半个月,比特币从5000美元最低跌到了3000美元,跌幅高达40%。
无论是超过90%的成交量占比,还是禁令对比特币价格的绝对影响力,都说明了同一个问题,这段时间里,比特币的定价权,属于中国。
后来随着大量国内交易所的关停,比特币人民币交易量逐步归零。但是大家注意图里,人民币交易被禁止后,USDT开始崛起。
这里顺便科普下,USDT是一种稳定币,所谓稳定币,就是说他们的币值很稳定,不像比特币这样大起大落,USDT就是对标美元的,1USDT=1美元,这里大家可能会有疑问,搞这么麻烦,直接用美元不行吗?
这个问题很好,可以直接用美元买卖比特币时,当然直接用美元比较方便。但是如果美元交易比特币被禁止了呢?
结合人民币交易量从高达90%以上到归零,大家应该知道USDT的崛起意味着什么了。
从图里可以看到,虽然USDT成交占比相比人民币成交占比低了一些,但依然占比特币成交量的60%左右,而且据我所知,最喜欢用USDT交易的,都是中国人。也就是说,目前为止,中国市场对比特币依然具有很强的影响力。
总结一下,无论是比特币算力占比,还是成交占比,中国曾经都是毫无争议的第一。
不过无论是算力占比,还是成交占比,中国的话语权都在不断下降。
细心的观众应该记得我前面说过,虽然中国在比特币挖矿中依然占据统治地位,但是中国的算力占比正在下降,而美国、俄罗斯的份额则在不断上升。
这是算力。
成交占比上,国内清退交易所之后,美国的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相继上线了比特币期货,
纽交所的母公司洲际交易所也开始筹办数字货币交易所,
进入2020年之后,比特币开始加速流入北美交易所,根据Chainalysis的数据,2020年11月的第二周,北美交易所净流入的比特币数量高达21.6万个,相比2020年年初增加了7000多倍。而2020年10月,东亚交易所流失了24万个比特币。
也就是说,在这一波大牛市中, 北美投资者可能才是最大的赢家。
有人曾经举过一个可能不是很恰当的例子,说的是棉花市场,有个国家作为产出国,辛辛苦苦生产出了棉花,但是最后却没有定价权。
面对同样的比特币,有人避而远之,有人则试图降服它,有人拥抱它,也有的人一直骂它是骗局,直到骂到了40万元,才发现想被骗都没有机会了。
最后回头看一下开头的问题,比特币,是不是美国的阴谋?
我的答案是,过去不是,但未来,可能会是。
我们曾经有四大发明,我们曾经有郑和下西洋,我们曾经也有万户飞天,但是因为错过了工业革命,最终被迫签下了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被骂东亚病夫,被羞辱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我们吃洋人的苦头还少吗?
我们曾经也是区块链领域的引领者,难道,我们要错过下一次技术浪潮?艳羡在赛博空间翱翔的美国人吗?
如果有一个国家能够控制、垄断、利用或者摧毁比特币,我希望那个国家是中国。
所以放下偏见,拥抱未来吧!
参考资料:
1. Why Bitcoin is Surging and How This Rally Is Different from 2017,Chainalysis Team
2. Bitcoin Power Analysis Hashrate Implications and Miner Economics,Sam Doctor
3. China’s leadership in the Bitcoin mining instry will be challenged,Philip Salter
4. US Bitcoin Holders Worry About Chinese Control of the Mining Network,Philip Salter
5. China’s BTC Hashrate Is Declining, Here’s Why That’s Bullish for Bitcoin,Simon Chandler
6. 热点聚焦:比特币市场格局转变 北美交易所后来居上,路透新闻部
7. 马斯克站台比特币:国内“韭菜”无奈踏空,定价权已转移华尔街,陈弗也
8. 为什么比特币定价权从中国转移到国外后,价格翻了两番?周炎炎
9. 比特币创12年 历史 新高,这次的牛市为何“静悄悄”? 邹璐徽
10. 比特币成“货币” 美国有可能借此割全球的“韭菜”吗?宋亚芬等
11. 一文解析全球比特币挖矿股全景,吉时通信
12. USDT负溢价背后:比特币定价权正在转移,王也
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Ⅳ 比特币在2017年9月4日没卖掉怎么办
1.可以。
2.比特币可以在国内交易,2017年9月,中国政府关闭了交易平台的充值和提现功能,禁止比特币交易,但比特币交易的方式仍然存在。
3.所以btc提币后可以卖。
4.比特币在中国不可以交易。
5.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中国境内融资代币和虚拟货币的交易做出全面清理整顿工作。
6.当然可以购买的
Ⅵ 为什么要遏制虚拟货币风险
继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公告》,ICO交易平台被央行等七部委公告全面叫停之后,9月14日,比特币中国宣布停止平台上所有数字货币交易;火币网、OKcoin等比特币交易平台也相继宣布下架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9月15日,火币网、OKcoin币行相继发布公告称,即日起暂停注册、人民币充值业务,将于9月30日前通知所有用户即将停止虚拟货币交易。并将于10月31日前,依次逐步停止所有数字资产兑换人民币的交易业务。消息一经发布,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市场形成巨大冲击,比特币交易价格持续跳水,迅速跌破20000元大关,让比特币投资者看得惊心动魄。
目前,我国已经入场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投资者大致可分为两类群体,一类是长期看好比特币,不管政策怎么变,他们都愿意继续持有比特币。这类群体如果是具有风险承受力的投资者,其作出继续持有比特币的决策也无可厚非。另一类是短期的投机者,他们遇到政策的变化和价格的波动,可能就会抛出比特币变现退出。如果我国比特币交易平台停止交易,这类群体应该尽快在平台公告的停止交易时间之前变现或提现。作为另类金融市场的投资者,在政策信息非常明确之后,应该意识到比特币投资风险,放弃任何侥幸心理和非理性冲动。总之,不管是继续持有还是抛掉,都应该对比特币的风险有“愿赌服输”、“买者自负”的态度。
中国政府防控虚拟货币风险,对虚拟货币说“不”,禁止发行代币进行融资,停止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集中竞价交易,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金融消费者的利益,防止比特币风险传染至我国金融体系,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和稳定的重要举措。当前主权国家依然是世界政治的根本,这也是世界金融制度的特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试图挑战主权国家的货币发行权,要求货币发行去国家化等是行不通的。我国对于货币形态的数字化有着清醒的认识,也正在积极部署相关工作,央行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和数字货币研究所探索主权货币数字化。经过这一轮虚拟货币市场和监管的洗礼之后,我们期待,在央行主导下尽快推出我国自己的主权数字货币,助力我国数字金融早日走入全球化时代,继续引领全球数字金融的发展。
虚拟货币存在很多不可控风险,货币数字化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
Ⅶ 比特币是什么意思
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的加密数字货币,与所有的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但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公告称中国禁止虚拟货币交易,比特币是禁止在中国流通。
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一条 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7)七部委禁止比特币扩展阅读: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三条 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条 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Ⅷ 中国禁止比特币规定
法律分析:中国目前没有法律封杀比特币明文规定,所以挖矿,赚比特币不违法。 比特币虽然并不属于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是民众在自愿承担风险的情 况下,可以自由参与比特币交易活动。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十九条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的,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进行调查认定:
(一)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Ⅸ 中国为什么禁止比特币与派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
央行不承认pi币,且央行不承认任何的非国家主导发行虚拟形式的数字货币。中国禁止数字货币的交易行为,可是依然是有很多中国人进行数字货币交易。中国政府以及央行等金融部门曾发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的融资风险的公告》,其中对相关数字货币的交晌蠢和易进行了明确的限制
拓展资料
派币(Pi),由斯坦福大学博士团队打造。可在手机上“挖矿”的虚拟货币。相对于挖比特币需要足够多的矿机,而挖派币的方式非常简单,需要派币App就能免费挖矿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委会轮值主席于佳宁提醒投资者,少数披着区块链外衣的诈骗行为,会在早期给用户设定非常低的门槛,操作简单、低(免费)资金门槛,并通过“拉人头”奖励模式和大量宣传为项目提升热度。一开始项目方本质上是为了构建一个多级分销的体系。等到了第二阶段,项目方宣布该虚拟币能够转账或交易,存在资金流通的可能,就在找机会大量抛售虚拟币,投资者的风险也会大大增加。
于佳宁总结了投资者“避雷”的四大方法:一是警惕无风险、高回报的区块链项目,加密资产的价格暴涨暴跌频繁,空气币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归零。二是避开靠“拉人头”、多层级返佣方式变现的项目,这类传销式营销风险极大。
三是学会看GitHub的开源程序,可在区块链浏览器上查到其参数和运作方式,关于资产的发行量、流通量、转账记录等全部准确信息。四是对采用场外交易或特定交易所交易的区档岁块链项目需谨慎甄别,极可能价格被高度操纵且无法自由充提。
借着比特币、狗狗币的造富神话,各种名目的“数字货币”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一种号称可以用手机“挖币”的派币宴盯(Pi)最近在朋友圈火了起来,微博、微信朋友圈到处可见派币“拉人头”的消息。
币圈的App大部分是靠海外ID才能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借用别人的ID可能会上传自己手机内的文件。这些虚拟货币App在使用过程中也可能上传用户隐私信息,让用户隐私在网络世界里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