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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静态能投资吗

发布时间: 2025-09-09 20:46:44

『壹』 我有15万BTET,比特以通证有人要买的吗

以中国为例,因为比特币交易存风险,而且也无合法设立的依据,所以谨慎购买。


2017年9月13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指出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日益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投资者应保持警惕,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立即报案。

并强调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中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是一种依靠算法的“电子货币”。在中国,运营最久的比特币交易平台是成立于2011年6月9日比特币中国。

同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是一种虚拟商品”的性质,同时禁止中国银行和支付机构直接或间接参与比特币交易,但普通中国公民仍可将比特币作为一种商品来交易。

(1)比特币静态能投资吗扩展阅读:

尤其是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比特币交易存风险,加强监管中国并不独行

网络-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贰』 以比特币交易形式吸收不特定人群存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解释,只要同时符合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 社会 性,即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以不管打着什么旗号,以什么形式吸收资金,只要符合上述四性就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该案是被告人以美国第一资本财富计划投资平台的名义,以网络宣传、口口相传等途径向 社会 公开宣传,承诺集资参与人在该投资平台以每个工作日获取投资额的2%为静态收益,以发展下线获取下线投资额之1%、3%、5%的鼓励金为动态收益的方式向 社会 不特定的多数人吸揽资金。其中投资人的投资是通过比特币交易的形式完成投资,看起来很先进、高大上,但实质仍然构成犯罪。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证实,美国第一资本财富计划投资平台不属于该局所监管的机构。该投资平台以网络宣传的途径向 社会 公开宣传投资获取收益。美国第一资本财富计划投资平台存在二种收益分配方式,一是静态收益,即按照投资人在该投资平台的投资数额分配日息2%的收益;二是动态收益,即按照投资人发展的第一代下线投资额的5%、第二代下线投资额的3%、第三代下线投资额的1%作为奖励收益。投资人通过登录网址在该投资平台注册账户获取会员资格后,以最低投资50美元为标准,每个工作日获取投资额的2%为收益。投资人通过以下二种方式完成投资, 一是投资人先将交纳的投资款在比特币交易网站兑换成相应数额的比特币,后登陆美国第一资本财富计划投资平台网站,以比特币的形式将投资款充值到自己在该网站注册的账户内,账户会自动根据当时的汇率将比特币兑换成相应数额的美元,以此完成投资。二是投资人把投资款交给自己的上线,通过上线将人民币兑换成比特币,将该比特币充值到上线在美国第一资本财富计划投资平台网站注册的账户内,将兑换来的比特币兑换成相应数额的美元后,其上线再通过该投资平台网站内的转账功能将该兑换来的美元转到投资人自己的账户内,以此投资人完成投资

2017年3月,被告人朱某萍通过微信好友韩某介绍,通过登陆美国第一资本财富计划投资平台网址完成注册,建立账户并投资后获取会员资格。后被告人朱某萍以微信朋友圈、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外宣传该投资平台的投资项目。被告人朱某萍发展被告人管某丽为第一代下线,非法向被告人管某丽吸收存款,经审理查证属实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朱某萍非法向被告人管某丽吸收存款1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72000元,并通过被告人管某丽发展其下线集资参与人徐某、王某等十三人,采用上述投资方式,非法吸收徐某、王某等十三人的存款人民币216440元,以所获收益名义返还给部分集资参与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4269元,给集资参与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2171元。被告人朱某萍单独、伙同被告人管某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88440元。

2017年3月,被告人管某丽经被告人朱某萍介绍在美国第一资本财富计划投资平台建立账户并投资获取会员资格。后被告人管某丽以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宣传投资信息、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外宣传该投资平台,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集资参与人。经法庭审理查证属实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管某丽通过被告人朱某萍或直接与韩某联系,采用上述投资方式,对外非法吸揽徐某、王某等13名集资参与人的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216440元,并以所获收益名义返还给部分集资参与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4269元,给集资参与人徐某、王某等十三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2171元。

2017年8月9日,被告人朱某萍向公安机关报警称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公安民警赶至事发地被告人管某丽的居住地进行处置。2017年8月9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日,被告人朱某萍、管某丽经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后归案。


被告人朱某萍、管某丽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向 社会 公众吸收存款,被告人朱某萍以发展下线的方式指使被告人管某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中被告人朱某萍单独向被告人管某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72000元,通过指使被告人管某丽、提供上线服务的方式与被告人管某丽共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16440元。综上,被告人朱某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88440元。被告人管某丽伙同被告人朱某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16440元。被告人朱某萍、管某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行为,给徐某、王某等13名集资参与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2171元,其行为依法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共同犯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萍、管某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并对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酌情予以采纳。被告人朱某萍、管某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依法可从轻处罚。


被告人朱某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管某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被告人朱某萍、管某丽退赔给涉案集资参与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1971元,其中退赔徐某10737.5元、王某23000元、李某6100元、马某26560元、黄某6210元、王某16210元、张某9510元、肖某9705元、丁某2950元、高某6800元、王某221600元、张某122118.5元、姜某20470元。

『叁』 比特币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一、发行方式不同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是去中心化的发行方式。每个不同的终端节点负责维护同一个账本,而这个维护过程主要是算法对交易信息进行打包和加密。而传销式虚拟货币往往是通过拉人头送货币的方式给予奖励。

二、交易方式不同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规模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来完成交易。而传销式虚拟货币往往是自己发行,并且自建平台来进行交易。

三、实现方式不同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身是开源程序,其总量限制的参数和方式,均显示在开源代码中。但传销式虚拟货币本身所谓的开源是完全抄袭了别人的开源代码,且没有使用开源代码来搭建程序,所以其本质跟Q币一样是可受网站控制的。

(3)比特币静态能投资吗扩展阅读:

传销是通过发展上下线关系,吸纳并分配资金,在比特币投资市场,老人和新人没有时间上的优势,也不靠高额的利益拉下线,在市场波动面前,谁也没有办法保证一定赚钱,老人也无法强制从拉新人获得收益。

比特币或者其它数字货币不属于任何人和组织,是一个无人控制的,去中心化的程序,代码完全开发,总量无法修改,销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比特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传销

『肆』 拆分盘不拉人能赚钱吗

1. 拆分盘是一种网络传销模式,选择参与需谨慎。
2. 拆分盘可以看作是只涨不跌的理财积分,其特点是固定发行量,不会增发。
3. 价格上升和积分拆分取决于新会员的充值量,这与比特币的限量发行相似。
4. 在拆分盘中,发展更多会员能带来更多收益,但实质上是将现金转换为虚拟积分。
5. 尽管表面上看似数字变动,但将积分变现并不容易。
6. 目前存在的拆分盘包括SIM、IBM、FCF等,它们提供的收益看似诱人。
7. 静态收益可能看起来吸引人,但动态收益更是惊人,只需发展两个会员即可获得大量积分。
8. 拆分盘运作类似于赌博,赌的是能在崩盘前获得利益。
9. 然而,这种利益是通过损害他人来实现的。
10. 当每个人都期望通过拆分获得利益而非购买积分时,没有需求去购买,传销模式开始显现。
11. 传销缺乏实际支撑,仅依赖不断发展下线。
12. 贪婪使人深陷其中,有些人渴望购买更多积分以期在拆分后获得更多利益。
13. 然而,过度贪婪可能导致深陷无法自拔。

『伍』 区块链为什么要拉人,区块链为什么要拉别人赚钱

为什么很多人说区块链是骗人的?

区块链并不是骗人的,骗人的是打着区块链当幌子骗人的人。其实区块链骗局就是利用人们对该技术的不了解,然后骗子依靠各式各样又花里胡哨的手段设置骗局,很多人做投资只看表面,最终被高利所诱惑掉入陷阱。

当前社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去冒这个风险去做投资,以此来获取丰厚的回报,但也并非所有人都能借此获利,毕竟有利益的地方就有许许多多的人在蹲守着,他们会设下圈套让人上钩。

(5)比特币静态能投资吗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区块链是一种技术,简单地说:这项技术是基于密码学等数据管理的新方式。区块链技术因为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等优点,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而发币则是依靠区块链技术衍生出来的一种行为。目前绝大多数以发币、炒币为主的区块链应用都有非法集资嫌疑。

区块链技术还在早期发展中,应用落地也有不小难度。如果仅靠一个白皮书就宣称有了应用,本身就是一个欺骗行为。

借区块链之名行骗,区块链成了传销诈骗“招牌”

近期,打着区块链技术相关名义的招摇撞骗显现抬头之势。一些币圈自媒体及非法发币公司再度活跃,利用社交软件推销代币,企图浑水摸鱼。投资100元能赚100万,这种盈利回报您见过吗?天方夜谈的东西,却因为加上“区块链”这个高大上概念之后被包装成了“下金蛋的母鸡”,在现实生活中被不法分子利用且屡屡得手。

区块链成了传销诈骗“招牌”

区块链技术的火热,也让一些假借区块链之名、行传销诈骗之实的恶行死灰复燃。中国区块链应用研究中心理事长郭宇航告诉记者,最近他在中部某省调研时,该省金融部门官员透露,当地已累计查处40多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非法集资案件,最严重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0多亿元。

不久前,一款自称“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的运动APP被湖南长沙市有关部门立案调查。该软件被指为“典型的金字塔传销模型”,是传统传销手段结合“区块链”“大健康”等新概念的结果。

类似案件今年以来呈多发态势。江苏省苏州市、盐城市等多地破获以区块链名义实施的诈骗案。湖南省衡阳市警方今年5月破获一起诈骗案,作案团伙以区块链为噱头,发行没有价值的“空气币”,募集到价值近3.5亿元的以太坊

在曝光的假借区块链传销、集资诈骗的案例中,“拉人头”的特征十分明显。他们往往利用大众不熟悉区块链但听说过比特币“造富神话”的心理,为非法行为披上“时髦”外衣,承诺低投入、高收益,发展下线回报更高,不明真相者就很容易上当受骗。

行业专家称,“空气币”尽管可能真的用了区块链技术,但发行目的却描绘得过于宏大,如“人类健康”“重构商业模式”,几乎不可能实现。一旦投资者入套,资金积累到可观数量,项目发行方就有很大概率跑路,投资者血本无归。风靡2019年币圈的共振模式,就是其中的典型,目前我国多地已出现CXC、VDS这种共振模式的典型项目,而且很多用户投入的资金还没有收回自己的成本。接下来随着监管,这些项目被清算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下,我们要透过表象看本质

“区块链与比特币之间不能画等号,显然也不等同于‘暴富’。”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强调,区块链是一种底层技术,依托于这种技术诞生了比特币等一众数字货币,但不能因此就混淆在一起。发现真相需要穿透重重迷雾。除了加大区块链知识的普及,让大众了解并能识别披着“区块链”外衣的传销诈骗之外,更关键的是监管也要与时俱进。尽管这几年针对数字货币炒作、滥发币、传销诈骗的监管从未放松,但由于区块链概念的复杂性以及在法律上仍处于空白状态,传统监管方式目前看存在不小困难。

专家指出,要加强监管科技的应用。多数以区块链为名的传销项目,都会在网络上频繁传播、留痕,借助现有金融科技监管手段,就有可能及时发现、查处。

当然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我们还要学会如何区别区块链项目的优劣

区块链是良莠不齐,有莠就有良,所以我们也要善于发现优质项目,PASS劣质项目。如何发现垃圾项目?

垃圾项目的显著特征:比如CXC和VDS、以及被查的趣步包赚不赔,拉人头发展线下虽然很多正常的加密货币也需要做营销推广,也需要宣传项目优势,并希望被更多的人知道与使用,但宣传归宣传,绝对不会许诺包赚不赔,更不会用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推广。但是对于空壳的传销币,目的就是圈钱,所以必须给你描绘一幅美好的赚钱情景,然后直接或变相的用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聚集资金。

当然对于优质项目,我们也要去维护,因为处在一个行业的初期,优质项目很容易被成本更低以及不明觉厉的用户无意践踏,所以我们要维护优质项目,比如2019新秀SBO。SBO通过星跃计划,打造一个稳定的生态体系,建设完善闭环的底层设施,为发展数字经济、助力经济社会搬砖添瓦,采用独创的SBO生态体系已经开始兼容链上所有DAPP,同时方便开发者移植其他链上的DPAA。另外一个投资层面,SBO开放内置交易功能,虽然现在SBO没有彻底上线,但是基于这个功能用户可以提前投资SBO,共同享受区块链红利,与SBO一起探索未来的区块链应用模式。目前已经有很多的用户通过SBO盈利,因此SBO凝聚了非常强大的社区力量,这些力量来为SBO的发展保驾护航。

而为了用户考虑,现阶段SBO也将延迟上所,目前随着国家政策收紧,项目目前上交易所存在很多问题,一个是“抛压问题”,大量用户砸盘会导致项目崩盘,另外一个是“交易所携款潜逃”,目前很多交易所都存在问题,国家重拳出击下,很多交易所已经开始吞掉用户资产,转移到海外了,所以目前SBO不上交易所是曲线救国,通常长远的角度,维护了项目价值和用户收益。

行业初始,保持初心

在区块链应用的商业模式尚未成熟时,我们要睁大双眼,理智投资创新有潜力的项目,拒绝垃圾项目,同时紧跟国策,共同支持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生活应用场景的结合,共同迎接新时代!

为什么说区块链岗位招人全靠忽悠?

想知道一个行业到底有多火,看看招聘信息就知道了。据报道,在过去三个月,区块链技术岗需求占比超七成,而且与数字货币相关的运营岗位待遇,过半数都带有股权或期权奖励,真可以说“前途”“钱途”两不误。

“但也只有‘看不到的前途’了,钱是没有的。”近日,一位名叫张俊的读者发来消息告诉懂懂笔记,他入职了一家区块链企业后,发现其业务内容缺乏实质,而且工作的前三个月不发工资。对此,公司的解释是:若三个月后融资到位,方全数补齐,外加期权奖励,让他实现财务自由。

“我现在很焦虑,要是两三个月后,公司就跑路,那不就成‘杨白劳’了嘛。”那么,透过张俊的经历,我们看到的是怎样的区块链行业招聘用人乱象?看似火热的区块链创企岗位,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区块链招工“套路”多,“财务自由”成幌子

“最近找工作太难,要不然也不将就了。”张俊有三年策划工作经验,年前辞职后,一直在寻找新的工作机会。由于上述这家区块链创企所在创客空间,距张俊租住的出租屋仅有两站地铁,所以他有些心动。然而,前三个月可能没有工资,这也是对他职业信心的一种考验。

“按道理,我该直接拒绝这份工作邀请,但对方描绘的未来,实在太吸引人了。”张俊告诉懂懂笔记,这家区块链创企的负责人十分肯定地告诉他,会把未来职业发展规划帮他“安排”好。而且,只需三五个月,待项目有资本进场,所有一起创业的创始合伙人,都可以获得分红和套现,实现“财务自由”。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职业生涯的最终目的,莫过于能够实现财务自由。张俊考虑了几天后,还是决定到这家创企上班。“(财务)自由不敢明着想,但应该会比打工自由吧。”他说。

然而,成为区块链“创业者”的第一天,他就已经后悔了。他告诉懂懂笔记,这家所谓的创企,实际的办公区域并不大,团队规模也只有两三个人,更没有任何制度规范与约束。

“干,就一个字。一开始我每天都要策划两到三个产品的推广方案。”张俊说,所谓的“产品”,其实就是公司自创的“数字货币”,推广为的就是能够募集更多的散户、机构认购。至于多级代理“拉人头”机制,更是有资金盘骗局的嫌疑,“上了几天班之后,我现在很纠结要不要继续做下去。”

对于求职者而言,区块链的确是朝阳行业,何况是以区块链项目的“合伙人”身份入职,更是令人难以拒绝,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美好的未来与无限的财富。然而,过于“虚”的业务内容,也让入行者不禁担忧职业的前景。

而且,担忧区块链项目前景的,还不只是被“财务自由”诱惑入行的从业者。

招聘背后,连租办公场地的钱都能省则省

招聘之外,区块链的虚火还体现在创客空间的租赁上。“最近租办公室的,很多是区块链(创企),都不想接了。”张小彤是深圳龙华一家创业孵化器的招商经理,她向懂懂笔记抱怨道,从去年底开始,陆续有区块链创企前来询租办公空间,而且过了年之后,入驻孵化器的区块链公司也渐渐多了起来,比例甚至接近80%。他说:“就拿上个月来说,进来的五家中,有四家是做区块链的,一家技术,一家游戏,两家代投。”

而南山一家创客空间的负责人张海明,也证实了小彤的说法,他甚至觉得入驻企业中,区块链占比80%的数字太过于保守了。据他透露,这半年来,已经入驻空间,并开始营业的新企业中,有九成半都是区块链企业,而且这些企业里,大部分都倾向选择租金较为便宜,可以灵活短租的微型办公室,实用面积都在15平方米以下。

“虽然空间的生意是好了,但我很担心后面的风险。”据海明了解,出现区块链创企“扎堆”入孵现象的,并非只有他所负责的创客空间,许多租金较低廉的产业园区,大都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而这让他和部分同行都感到忧虑,“前年很多小贷公司涌进各大产业园,然后忽悠了钱之后就跑了,留下一堆麻烦事都要我们管理方来善后。”

对于产业园的管理方来说,他们担心当年小贷“泡沫”所造成的创业“虚假繁荣”,会在区块链领域再次重演。倘若如此,在“泡沫”破裂之后,拖欠的租金、苦主的追讨、遗留的办公设施等等问题,都无时无刻困扰着他们。

“如果光是拖欠租金倒还好,最担心的是这些区块链企业和小贷一样,从事违法勾当,最后我们还得配合相关部门调查。”说起这个话题,小彤似乎有很多抱怨,她告诉懂懂笔记,作为孵化器、创客机构,本应该要积极拥抱变化。区块链作为当下最热门的创业主题,运营管理方也理应支持。

但大量关于区块链项目的负面报道,让机构不得不“未雨绸缪”,做好大量相关的预案,甚至加强行业筛选,限制区块链创企入孵。“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当整一层楼看下来都是做区块链时,我们也有理由忐忑。”小彤说。

据她透露,入驻创客空间的区块链创企中,绝大部分都还没有拿到融资,有的甚至缺乏相应的资金流支持。在租金方面都还要讨价还价,只为能够拿到更低的场地单价。

而且,这些区块链创企招聘的员工,往往也都是应届毕业生和资历较浅者为主,并且只谈“理想”不谈钱(薪资)。这些区块链公司看起来风光,但实际可能是穷得叮当响,正等着用白皮书割韭菜呢。

在小彤和海明眼里,这样的区块链创业者并不真正的创业者,而是一群顶着区块链噱头“招摇撞骗”的投机者,这也让区块链看起来更像一个十分空洞的概念。尤其是在经历了小贷集体跑路之后,这些创客空间的运营方有“一朝被蛇咬”的担忧自在情理之中。何况,这些区块链创业者的资金问题,也的确有让人担心的理由。

热门的区块链创业,实则是“空手套白狼”

“我没有资金,但也不想错过机会。”在龙岗一处办公楼里,一位区块链创业者,正在忙着培训新人。他不愿意对外公开真实身份,怕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因此在文中且称他为A。

A告诉懂懂笔记,他所在的这处高层写字楼,虽然看起来非常高档,也很有商务范。然而由于地处城郊,月租金便宜,每平方米仅30元。而这些正在接受业务培训的员工们,也都是用“期权”“合伙”的方式“骗”进来的。

“不骗真的没办法,办公室、装修、电脑设备都要钱,十来万启动资金根本不够花。”A坦陈,随着区块链话题的持续升温,区块链也被视为当下最具投资价值的创业项目。因此,有很多创业者都像他一样,带着不多的积蓄,毅然辞去稳定的工作,涉足区块链领域,“最典型的一哥们儿,拿着借来的五万块,就敢开始拿区块链忽悠人。”

而这些被“忽悠”的对象,就包括了写字楼物业方、求职者、散户、资本机构、各路媒体等。他告诉懂懂笔记,为了在区块链红利中迅速占坑,避免错失“一夜暴富”良机,不少人都想利用有限的资金,加速度创造无限可能。

首先,要把自己打扮得像个“老板”,和物业方谈行业前景砍租金。然后,用财务自由、股权、分红等话术和莫须有的承诺,吸引求职者低薪资,甚至零薪资加入团队。再者,待团队壮大到一定规模,所谓与区块链沾边的“产品”面世后,则要大量行业媒体参与炒作、推广,以募集散户认购“产品”。最后,当散户到达一定数量时,就可以把资本机构“圈”入局投资了。

“没有几个做区块链的会去做长远发展规划,都是想趁现在(行业热门)发发横财。”A说,如果项目能够在三、五个月内成功套现,那他也立马全身而退,离开“战场”然后提前退休,“所以只做轻资产运作,除了面子工程之外,一切能省则省。”

至于那些以“财务自由”等承诺“骗”进来的员工,他告诉懂懂笔记,从一开始面试时,就根本没有为他们考虑过未来。几个月后如果项目有钱赚,那么可能会分一点。如果没钱赚,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公司都没有未来,还怎么给他们考虑嘛,(员工)就当是收获点社会阅历咯。”为了达到目的,这些区块链创业可谓“不择手段”。如A所言,区块链风口或许很快就会过去,如果不趁现在捞它一笔,那么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机会了。

然而,这些无辜的员工,机会又在哪里呢?说白了,部分区块链创业者,一心想着“空手套白狼”,通过“忽悠”的方式,层层剥削。利用不对称的行业信息,使得区块链、数字货币等项目被过度包装,给人一种充满“希望”的感觉。这部分区块链创业者与生俱来的“劣根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行业呈“病态”的发展趋势。

某些区块链创业者高呼要拥抱时代、拥抱变化、拥抱未来,强调着去中心化“公平”的魅力。但现实中却为一己私利,伤害了求职者等相关群体的利益,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

而信息的不对称,并不是永存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都是值得关注的领域,但却不是可以一直让部分创业者当作无限挥霍的资本。而对于想要加入其中的求职者,还是要擦亮眼睛,否则一不留神就可能“大跌眼镜”。

DGC共享币的推广拉人购买是否类似于庞氏骗局

骗局

1.比特币和DGC币的本质不同:

1.1机制方面不同:

比特币完全公开、透明、任何人都可以公平参与,其机制决定了不能暗箱操作,比特币官方是做不到携款跑路的,即使现在的BTC官方不玩了,因为开源,其他人可以继续挖矿,其他人搭建的交易平台可以继续交易,整个体系只要有人愿意参与去玩就不会崩溃;

DGC完全是由一个组织控制一切,打着数字货币分布式区块链去中心化的旗号,却由创始组织掌控一切,这与其完全相反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去中心化;换句话说,如果现在这个组织卷款跑路消失,DGC就绝对会崩盘,中小投资者的投资就完全打水漂;而BTC则不会面临这种情况。

劝各位想投资DGC的朋友,不要只听他们说什么;更要看他们的本质!要用你的慧心去感受,慧眼去识别表象下面的更本质的东西。

1.2开采方面不同:

BTC任何人都可以开采,机制上确保参与者是机会均等的;

DGC只有官方可以开采,本质就是绝对垄断,进而完全操控价格;这个完全违背了区块链去中心化的机制和原则;这个只有官方才可以开采就向现在的由政府发现的货币货币一样,只有政府才可以垄断发行。只有官方才可以开采,他们的程序又不开源,这个DGC币的发行量则可以完全由他们控制发行多少,根本不受约束和监督,偷换概念,完全绕过了数字货币限制发行量的核心规则。

1.3交易方面不同

BTC币官方基本不出售BTC币,获取BTC币的方式是自己挖矿或从其他在参与者之间进行交易购买;比特币民间交易,运营方最多只收交易手续费。

BGC币主要向官方购买DGC币;而且有解冻机制:已解冻和待解冻;解冻规则是什么?每个工作日解冻持有数量的1%;每周解冻5%;每月解冻20%;及时解冻之后,想要交易还要需要人工审核开通交易账号,然后提现也设置了重重障碍,这些都是庞氏骗局中阻止或拖延提现的重要手段。

DGC各会员的首笔投资都是向DGC官方购买DGC币,而交易通过微信转账到上线的私人处,不是转账到DGC官方公司账号,懂公司财务管理规范都能看成这样特别山寨,而且违反财务管理法规和税法;

1.4价格行情方面不同

BTC的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比特币的价格根据玩家的信心和各国政策影响价格;

DGC币的价格滞涨不跌,从0.2美元开始,每交易100万枚币,涨1美分;交易量达到2000万枚时,即币值涨到0.4美元时,进行拆分:一枚币变两枚币同时币值调回0.2美元;

DGC币只涨不跌?有什么天条能决定DGC只涨不跌?违背基本常识和经济学原理,本质就是吹牛骗人!

1.5配币率方便不同

BTC没有配币率,相当于等价齐量,公平公正;

DGC有配币率:投资越高配币率越高,对中小投资者不利,本质更是高星级配币率吸引人多投钱多敛财;

1.6提现方面不同

BTC没冻结的说法,只要有人愿意跟你成交,想什么时候交易都可以;

DGC币通过冻结限制交易或提现,实际是想方设法不让你拿回投的资金,等敛财到一定程度卷款跑路;现在DGC官方虽然弄了一个山寨的DGC交易所,但是其实千方百计阻止或拖延投资人进行交易或提现。

1.7静态收益不同

BTC没有静态收益,所有收益只来自BTC交易价格产生的价格差;

而BGC的静态收益是很方谬的,收益的财富价值从何创造产生?交易本身并不一定会增值的。

1.8动态收益不同:

BTC从没有动态收益机制,只能靠交易时的人们愿意支付的价格差来实现收益;静态收益就是伪命题,违反基本的经济学常识;根本没有价值增加源怎么会不断增值?

DGC的动态收益的本质就是拉人头返现,这是传销最本质的特征;

2.虚假宣传:

1、与比特币无缝对接-----火币网上根本没有什么DGC币;

2、新韩银行否认跟DGC有任何合作,朋友可以微信加新韩银行公众号,查他2016年4月份发的历史信息。

3、问过现在在韩国留学的朋友,他们说从未听说过能用什么DGC币在韩国可以进行消费,

4、98商城也是跟百川币等一样的套路,整个所谓商城做障眼法,现在百川币的商城已经打不开买不了东西了。

3.DGC及类似案例:

百川币,维卡币,珍宝币、摩根币、暗黑币等极其类似

4、即使是比特币

退一步来说,就是是公开透明的比特币,有一定的价值,但也不可能成为法定货币的,而是以虚拟商品,游戏货币的形式存在和流通而具有一定的价值。未来法定的数字货币可能需要国家主权参与的国家组织,向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来发行和维护,不可能由比特币组织这样的民间机构来发行,比特币组织这样的机构就是一个人们自愿参与的数字货币的试验田而已;数字货币是以后的大趋势和潮流,但BTC也只是数字货币中的试点和先驱,不会是主流;

全球BTC交易量最大的货币网,看其创始人兼CEO李琳怎么说:李琳认为:李林认为,时代的好或坏是跟自己的预期有关系的,而他从来就没有认为比特币未来会成为一种货币。他解释称,比特币是没有潜力去取代法定货币,也不可能颠覆现有的法定货币而成为全球货币。

数字货币可以多如牛毛,(全世界已经有了656种数字货币)

最终大部分都是没什么价值的,只有极少部分会极有价值,而形成有价值的数字货币需要很多条件的。换句话说,只要编程技术的人都可以自己架设一套数字货币的系统开始发现数字货币,技术虽然是类似的,但这样的数字货币根本没多大价值。

综合现有信息分析的结果:DGC是一种打着数字货币旗号的,结合庞氏骗局和传销玩法的新型骗局;如果不惜一切手段去做这件事,处在组织架构金字塔上层的人确实有可能到赚钱,但绝大部分处于金字塔结构中下层的人的投资将被卷走,必将带来资金和人际关系(信任)上是双重伤害;即使自己成为了DGC币金字塔顶层的人赚到了钱,但很多因自己而直接或间接加入这个系统的人将带来金钱和人际关系的双重损失。

5.DGC能否赚到钱

DGC能否赚到钱,我的看法是DGC创始人及其高管和部分中层骨干人员是可以赚到钱的,而大部分参与者的投的钱将有去无回。

DGC的赚钱方式最终将会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最终只有处于金字塔顶端或中上层的人能赚到钱,而这些钱不是通过创造价值产生的,而是牺牲后来加入的人的投资来实现的。本质是把别人的钱通过骗局变为DGC创始人及其高管的钱,这样的钱即使赚到手也是充满罪恶的黑心钱,这样的钱即使赚到是否能花的心安理呢?

出自DGC吧

区块链有什么骗局?

“区块链”是新时代的一个重要概念,本质上说是一个中心化的数据库,同时也是数字货币之类的底层技术。按照我们通俗的解释,可以将“区块链”看成一个账本,每张账单就是每一个区块,只不过这个账本是中心化得的,可以说是没有任何企业或者团队对其管辖。“区块链”技术是以中心化,信息无法串改等特有的信息化,现在生活中此技术已应用至电子发票,支付码等一系列应用之中。

对于现如今生活中,很多人都打着此幌子进行诈骗,直销盘、资金盘,科技盘等名号拉人圈钱然后跑路,很多人因此资金受损,无处维权,最后只能说“区块链”是骗人的这种话。技术无对错,错在人。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进步,任何技术的开始应用都会受到正面和反面的种种质疑声,但也随着技术的相对应用与成熟,加之技术的完善,形成人们身边的各种应用也会不断完善,相信不久的未来,这些质疑声会慢慢消散。

下面为大家总结身边常有一些区块链的骗局!

陷阱一:区块链就是发币圈钱

陷阱二:进行虚拟货币交易,许诺低投资高回报

陷阱三:去中心化能解决所有问题

陷阱四:区块链的延伸产品有了挖矿机就能躺着赚钱

陷阱五:微信、支付宝进行的交易买卖虚拟货币

总之骗子的手法也是与时俱进,要通过我们的“法眼”去提高增强我们的应变能力,去发现与警醒自己,防止上当受骗,投资者对于那些,低投资高回报的各种骗人手段一定要有所警惕。

什么是区块链?区块链的运作模式是什么?

块链在有的时候被称为分布式账本技术,就是通过使用去中心化和加密散列,使任何数字资产历史不可以更改,并且十分的透明,没有任何的隐蔽性可言。区块链的运行是为了让人们能够以安全,防篡改的方式来共享有价值的数据。最为经典的就是麻省理工学院技术评论区块链的三个重要的概念。

一、区块链

当我们创作文档,并要与他人分享的时候,该文档就要被分发,而不是被复制,或者是通过转移。这也就是说,创造一个分散的分发念,使每一个人都可以同时来访问该文档,但是却没有人被锁定,另一方的更改。并且对文档的所有修改都会被记录下来,可以说是完全的透明。具体的理解意思就是数字资产是要进行分发的,而不是被复制或者进行转移。资产是以分散的方式进行

『陆』 有谁知道Bitconnect的静态收益真实吗

在BCC不破产的情况下,这个收益是真实的。毕竟是集资买比特币然后给你们一点分红,近期比特币的价格又比较稳定。但是,这种投资没意义,最后到手里就那么一点钱,一个币都没有,而且比特币万一短期暴跌了,那别说收益了,本都赔死。投BCC还不如有点钱去买套房放着。

『柒』 比特币兼职是骗局揭秘

比特币挂机赚钱、投资一个山寨币一个月能翻倍甚至更高,这都是一个传销骗局。其中,最盛行的两种:

因为比特币的源代码是开源的,技术人员通过简单的修改就可以创建一种新的 山寨币 。开发运营一种山寨只需两三个人。他们宣传推广的渠道主要是网络贴吧、QQ圈、微信以及一些论坛社社区。而且大多数山寨币只能进行内部交易,当币价被抬高时,他们会进行大规模的抛售套现,由于没有任何的实体支撑,这种山寨币一般两三个月就会消失。当然,这一种山寨币还不能称之为传销币,是一种比较高级的圈钱方法。

还有一种山寨币就是一种纯粹的传销,我们就拿波特币来说吧,平台声称该币种具有国际大公司的背景,收益主要分为两种:静态的和动态的。静态的就是你投资一定资金,到固定的时期可以获得固定的奖励,一般都是2倍左右,等到币价涨到某个价位时系统会把你一半的资金转为下一轮投资,另一半你提现的话还需要收取5%的手续费。而且这种币种只能进行内部交易。
第二种就是动态的投资,动态的投资就是人头费,你可以拥有你推荐人收益的一部分作为回报,这种奖励的方式有直推奖,对碰奖,管理奖,信任奖。动态收益是静态收益的15倍左右。

『捌』 区块链骗局最新分析

区块链骗局最新分析

一、骗局概述

近期,一起打着“币圈第一大资金盘”幌子的网络传销案被揭露。该案利用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短短一年内发展了200余万会员,层级关系高达3000余层,涉案金额超过500亿元。

二、骗局手段

  1. 技术噱头:该传销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利用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作为交易媒介,承诺高额返利,吸引群众参与。

  2. 包装宣传:平台被包装成跨国企业,通过虚假宣传和承诺高额收益来吸引会员。

  3. 层级奖励:平台设置了静态和动态收益两种奖励模式,鼓励会员发展更多下线。静态收益是会员每月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而动态收益则是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得的奖励。

  4. 自创货币:平台自创“Plus币”作为会员收益的结算方式,但该货币没有任何价值,其发行数量、价格、涨跌都由平台掌控。

三、骗局本质

该传销平台虽然加入了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概念,但其本质仍是“庞氏骗局”。平台没有任何实体经营活动,只是依靠包装和不断发展下线来维持运转。会员赚取的收益实际上来自于新会员缴纳的“门槛费”,当新会员数量不足以支撑平台运转时,平台就会崩溃,导致会员损失惨重。

四、法律制裁

该案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检察机关的引导侦查,最终成功将16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赃物、赃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也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这一判决结果有力地打击了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非法传销的犯罪行为。

五、防范建议

  1. 提高警惕:公众应提高对区块链和数字货币领域骗局的警惕性,不轻易相信高额返利的承诺。

  2. 核实信息:在参与任何区块链或数字货币项目前,务必核实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谨慎投资:投资有风险,公众应谨慎对待区块链和数字货币领域的投资机会,避免盲目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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