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比特币问答 » 国家能开发超过比特币吗

国家能开发超过比特币吗

发布时间: 2021-06-19 14:16:30

㈠ 哪些国家可以合法使用比特币

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代码。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
比特币缺乏稳定性,因此并不拥有“固有价值”,只是一种虚拟产品。如果承认它的合法性,则会对各国的银行造成重大的不良影响,甚至是可以取代各国的货币,最终由少数人来操纵了世界上的货币体系,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存在。并不是货币,是否合法完全取决于一个国家是否承认它合法。
目前,美国、中国、韩国都认为它不是货币。在大国中,比特币只被德国财政部认定为“记账单位”,但也只是一个记账单位,并不代表它主是货币。

㈡ 为什么全球不认可比特币的发展,却认可区块链技术

比特币(Bitcoin):

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件产生的电子货币,数字货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比特币也被意译为“比特金”。

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通过特定算法的大量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由于比特币是有算法而生的,比特币在出现的开始就规定了所有世界上存在的比特币,将不会超过2100万比特币。而由于比特币无政府管制,则不受通货膨胀约束与外界操控。

人们通过运用CPU与CPG的运算能力进行“挖矿”,来解锁新生的比特币。用形象的比喻来说:比特币相当于人为用计算机创造出来的一个金矿,这个金矿的设置是有限的,上限既是2100万比特币,人们就像挖矿工一样用CPU计算的原理把比特币一个个的挖出来。

比特币这样的原理,以及所具备的P2P的分布式特性与不存在中央管理机制的设计确保了任何机构都不可能操控比特币的价值,或者制造通货膨胀,这种去中心性使得它成为一种貌似更安全的、保值的“虚拟货币”。

但实际上,网民们,以及比特币的交易者、投资者们,没有看到比特币最大的一个弊端:比特币是不唯一的!

什么意思?我们人为比特币是唯一的,仅仅有2100万的上限,貌似具有保值的功能。但是比特币的算法原理不是仅仅适用于“比特币”,这一种从日本传来的货币。每一个计算机工程师都可以开发相应的算法,制造一个人为的金矿,对其进行上限的控制。如此一来,每一个国家、每一个地区、每一个人,都可以开发无数的算法,那么市场上将会充斥着“比特币A”、“比特币B”、“比特币C”、“比特币D”,等等等等的虚拟货币,到那个时候,你是投资者拟投资谁?你自己都可以创造自己的货币!

这个隐患并不是痴人说梦,事实上他已经开始了,你们登陆比特币的中国官方网站。你们会发现,出了比特币之外,现在又多了一种叫做“元宝币”的东西,这是中国的一个开发团队开发出来的一种类似与比特币的算法,也是同样的有着最高上限,同样的人为不可控、通过“挖矿”的形式把元宝汇挖出来。

如果他们能做到这个,那相信不少计算机工作者也可以编写出自己的“元宝币”、“金银币”“中国比特币”“上海比特币”。而比特币,这个作为第一个出现的代码,它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中央银行的信用支持,仅由于2100万的稀缺性来具备价值。而这个稀缺性实际上并不存在,因为每个人都可以开发虚拟货币代码然后由世界各地的人来挖矿,那么比特币还何价之有?地球上金属的种类是有限的,所以每一种金属根据它的数量和稀缺性,具有不同的价值。但是网络世界里的类比特币代码可是无限的,只要人们愿意,人们可以创造无限种类比特币代码,你告诉我,比特币还有价值吗?

区块链技术:

区块链的主要作用是储存信息。任何需要保存的信息,都可以写入区块链,也可以从里面读取,所以它是数据库。

区块链的本质是通过新一代的数据技术方式实现了去中心化,去中间人的目的,更加透明和高效地进行价值传递。这超越了传统和常规意义上需要依赖中心的信息验证范式,降低了“信用”的建立成本,这种点对点验证将会产生一种不同于互联网时代TCP/IP的全新网络“基础协议”。

区块链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所有资产都将被数字化的世界,在一个价值的互联网上,资产的转移将像今天信息的传递一样快捷、方便、便宜。

区块链的意义并不是数字货币的暴富,而是其技术本身的价值传递。因此,马云多次将区块链与数字货币分开,并强调区块链技术改变世界的程度将超乎人们的想象。

区别:

区块链是一种技术,基于区块链的技术,可以有很多应用

比特币:就是其中一种最火、最为人熟知的一种应用

以内容仅供参考,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做任何建议!

㈢ 目前那些国家承认比特币,那些国家不承认比持币,那些国家不承认比特币

德国
2013年6月底德国议会决定持有比特币一年以上将予以免税后,比特币被德国财政部认定为“记账单位”,这意味着比特币在德国已被视为合法货币,并且可以用来交税和从事贸易活动。

美国
2013年8月,美国德克萨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马赞特在一起比特币虚拟对冲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应该将其纳入金融法规的监管范围之内。
合法地位
比特币目前依然可以认为是合法的,在世界范围内,比特币都可以被认定为是一种虚拟商品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比特币不能被法律正式确认为一种货币,那么可能会给接受它的商家和个人带来税收申报上的不便,因为接受比特币的商家将被看作是以物易物交易,而这类交易在税收申报方面比普通的交易要麻烦一些。
同时,比特币作为一种和货币高度类似的商品,需要符合反洗钱的需求。比特币需要在交易、占有等方面纳入个人财产申报、银行业反洗钱系统、反内幕交易、反市场操纵等体系,比特币的交易所和存储机构也可能需要政府的监管和发放牌照。一些发展较快的比特币交易所和支付服务提供商,都在积极地探索和监管机构合作,通过申请牌照、积极同监管部门沟通等方式,将比特币的支付纳入到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等监管框架之中。
在欧洲, 欧洲央行发表“虚拟货币架构”报告,法国比特币交易平台取得PSP资格。 2012年12月6日央行在该报告中写道:“本报告是为讨论虚拟货币体系提供基础的第一次尝试。尽管这些体系可能在金融创新和为消费者提供另外的支付工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它们显然也会产生风险。”该报告补充道:“由于虚拟货币体系的规模小,除了这些体系的用户,这些风险不会影响到任何人。”该报告回顾了比特币的历史,评论了其基本特征,包括货币方面和技术操作方面。

㈣ 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今后,人民银行将基于自身职责,继续密切关注比特币的动向和相关风险。(完)

比特币之家网有解读。

㈤ 现在比特币不是快瓜分完了吗,怎么还有那么多人做比特币开发

谁跟你说比特币快瓜分完的,再说了区块链比特币这东西又不是单一的价值功能,你参与了还可以保存分布式账簿,这个就不是价值来衡量的,而且以后也将会使区块链时代,如果有这个实力的还是建议你参与一下毕竟时代的产物嘛哈哈

㈥ 比特币能被监管吗

比特币能被监管啊。
但是它当前(截止2019年3月6日)并没有得到完善和有效的监管。
如果把比特币当成一种“货币”来理解,那么它就相当于离开美国的美元。通常美元离开美国后还有其他国家的银行帮忙管理,但那些既不在美国也不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手里,散落在外的美元,这些也没法统计。例如在非洲一些没有银行的地区使用的美元。
这部分散落的美元就相当于比特币。
那这些散乱的美元怎么监管呢?
通常美元监管除了控制发行以外,还要在流通和使用端口进行管控。美联储每年根据在外流动和损毁的美元情况,控制发新币的数量。同时对美元的流入流出做好监管排查,始终让美元处在一个可大概追索的环境,方便发行机构统计总数以免出现过度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那么这些散乱的美元其实就是在一些失去监管的环境中存在,虽然失去控制,但不会影响整体的经济情况。
而如果有人想通过这些散乱的美元影响国际经济,那么它就必须进入现有的监管体系。这样一来这些散乱的美元就被纳入了监管。
所以对于比特币来说,也可以借鉴这些形式的监管。
首先从发行端来说,虽然比特币现在固定总数是2100万枚,但是这也是“之前设定”的,并不是不可改的。
最近也有人提及要取消比特币的2100万枚限制,这就是说比特币的发行其实并不稳定。因此需要从开发端上对比特币的发行进行控制。
这就需要打入开发端内部,成为核心开发人员。
第二,从流通环节进行监控。实际上这是目前最难实现的监控,因为区块链是匿名的,使用者匿名,接受者匿名。
即便当前已经可以用技术手段大概追索比特币的流通路径(例如能够知道一笔交易是从美国的小屋子发到德国的商业大楼里),但对于整个大环境上千万的使用者来说这只是九牛一毛,整体的交易数据如何追索,如何管理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你没法从交易数据中得知使用者是不是在进行违法交易。
那怎么办呢?监管者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使用者实名,你的交易所账号和比特币钱包地址绑定个人身份信息。可是这也是治标不治本,因为它只能监管特定情况下的比特币使用情况。个人是可以使用多个比特币钱包地址的,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申请了一个新的。
在流通方面还有一个监控,就是控制比特币和当地法币汇兑的通道。有些地区的银行是不为进行比特币换法币的用户提供金融服务的,还有些国家和地区禁止金融机构提供比特币和当地法币汇兑的服务。
如果用户暗地里进巨额的比特币汇兑法币行为,那么通过银行转账记录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及时进行违法行为的打击。至于那些小打小闹的,就随他去吧。
第三,对使用进行限制。这个相对好实现一些。例如,颁布相关法令禁止使用比特币交易。虽然不可能完全禁止,但总好过让它自由泛滥。(全世界说禁止的东西好像就没有完全被禁止的吧?)
例如,在公共场合使用比特币之前必须实名,持有或使用比特币要交税等等。
当然用户偏不这么做也行,那么它的资产最好是在暗处使用。
说了这么多,现在你知道比特币是能监管的,只是现在管得不利索而已。采取了很多措施看起来好像都没有得到有效监管。那么什么情况下比特币能够有效监管呢?用户都自觉向监管机构报告自己持有比特币的情况,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加入一些开发功能实现监管,或者是大家都不用了,那根本都不用管。
其实管不了那么严的,只要把它控制在翻不起大浪的范围就好了,毕竟有光就有暗,哪儿可能一点灰色空间都没有。
新技术能活到现在肯定是有优势的,去其糙泊取其精华就好了,你说呢。

㈦ 请求懂得人简洁明了的讲一下,比特币是怎么制造出来的,是不是有条件人人都能造比特币在多少个国家合法

发明人中本聪。
比特币是一种数学公式算法。
有条件任何人都能够制造。
举个栗子:数学公式1+1=2张三可以写,王麻子可以写,你写可以写。
如果你拿到或者制造类似比特币的算法,修改相关参数就能够制造类似的“比特币”,名字你随便取可以叫A特币,C特币,也可以叫龙傲天币,赵日天币等等。
至于合不合法的问题:作为货币肯定是不合法的,一:这种算法的目的就是去中心化一个国家到底是有多想不开把发行货币的权利丢掉?因此楼上说美德日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地位肯定是骗你的。比特二:全世界的人民每天都在不停的创造新的财富,而比特币数量有限只有区区2100万个根本不能够履行货币的职能等等原因。因此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把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

目前他在世界各国的地位上只是作为类似游戏装备,软件之类的东西,
说穿了就是一种虚拟商品。

㈧ 中国法律封杀比特币吗文规定吗

中国目前没有法律封杀比特币明文规定,所以挖矿,赚比特币不违法。

在中国买矿机挖比特币是不违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联合出台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有相关规

定,其中写明,比特币虽然并不属于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是民众在自愿承担风险的情

况下,可以自由参与比特币交易活动。

(8)国家能开发超过比特币吗扩展阅读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比特币网络虚拟货币

热点内容
钻石交易比特币投资平台 发布:2025-07-11 19:58:19 浏览:582
区块链RT币什币 发布:2025-07-11 19:43:13 浏览:746
币圈交流电报 发布:2025-07-11 19:38:34 浏览:496
区块链项目运营计划 发布:2025-07-11 19:23:09 浏览:144
以太坊钱包查看余额 发布:2025-07-11 19:21:29 浏览:477
币界圈市价 发布:2025-07-11 18:51:47 浏览:527
20000USDT是多少人民币 发布:2025-07-11 18:48:47 浏览:471
区块链钱包是什么概念 发布:2025-07-11 18:33:21 浏览:340
留币圈是什么意思 发布:2025-07-11 17:53:51 浏览:252
二维码溯源区块链溯源 发布:2025-07-11 17:48:12 浏览: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