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约谈比特币
1. 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大限已至了吗
多地监管部门已行动起来出重拳打击虚拟货币和ICO(首次代币发行),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大限”已至,面临全面取缔。
记者最新获悉,北京市金融局已于15日约谈辖内多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当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
布通知称:“各交易场所应于2017年9月20日18点前制定详细的无风险清理清退工作方案,并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关系,确保投资者资金,各类虚拟货币的安全。”通知还称,各交易场所最晚应于2017年9月15日24点前发布公告,明确停止所有虚拟
货币交易的最终时间,并宣布立即停止新用户注册。而在上周,上海市金融办也已经开始对辖内多家比特币交易平台下达“口头指令”,关停交易平台,使其退出市
场。
业内人士表示,就虚拟货币而言,在可预见的未来,其支付工具属性是不被认可的,尤其是利用虚拟货币来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必将被遏制。“从短期来
看,严监管有助于去除虚拟货币领域的投机泡沫,加速数百种虚拟货币的两极分化,中长期来看,少数有着坚实区块链生态基础的虚拟货币依旧会有持续的发展空
间,而绝大多数虚拟货币市值会日益萎缩。”薛洪言表示。
另外,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取缔和叫停ICO也不意味着监管层对区块链这一技术的否定。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近日接受采访时指出,当前叫停
ICO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但是这并不妨碍相关的金融科技公司、行业机构、技术公司去继续研究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本身是好技术,并不是只有通过ICO才能
进行区块链技术研究,还可以通过各种技术进行研究,不应当将区块链和ICO画等号,需要进一步拓宽研究和发展区块链技术的视野。
“对虚拟货币的管制不会影响到现阶段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相反,在国内,区块链的商用化落地得到了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各大金融机构也在积极探索推动,有望走在国际前列。”薛洪言表示。
虚拟货币影响这社会对货币的监控,被禁止是正常的事情。
2. 多家比特币平台被约谈,被禁止参加洗钱活动,你怎么看
比特币是一种很不正规的投资形式,在投资方面比特币一直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形式。现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不允许比特币经营,因为这些国家都认为比特币很可能扰乱市场的次序,同时比特币的人为性比较强,也很大的欺诈性。所以我作为理财师一直不推荐任何人做此类业务,因为风险比较大一些。
中国的比特币市场现在规模不小,其实这是一个很不好的现象,毕竟就连发明比特币的日本人,在自己的国家日本都不允许比特币的流通和交易。由此可以看出比特币的问题很大,在世界整体金融来看,应该完全的取缔比特币,这样才可以保证国家的金融次序,保证国家老百姓的基本利益。
最近中国传来消息说,有关部门跟多家比特币平台进行约谈,相关部门要求中国的比特币平台禁止参加洗钱活动,这是一个正确的确定,因为现在很多的比特币平台利用自身的隐蔽性,容易造成金融洗钱的实际情况,这对于中国的反洗钱活动,会造成本质的损坏,所以国家相关部门的约谈是很及时的事情。
比特币现在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很大,特别是金融市场方面会引起很大的反应。中国的金融市场的稳定,需要的是健康的投资环境,比如中国股票市场和中国的期货市场,完全看满足大家的投资需要,另外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也很不错,其余的银行理财产品现在也很多,完全不需要继续允许比特币的出现。
所以我建议国家应该逐步的取消比特币平台,避免中国的金融市场出现更多的混乱情况。中国现在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期间,这时候我们必须保证中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所以这次相关部门跟多家比特币平台约谈,是一个开始,我觉得以后中国应该会逐步的取消比特币平台,这样才是正确的事情。
3. 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今后,人民银行将基于自身职责,继续密切关注比特币的动向和相关风险。(完)
比特币之家网有解读。
4. 为什么多家比特币平台被约谈
据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管部消息,2017年2月8日下午有关部门约谈了部分比特币交易平台,并提出了平台不得违规融资融币、不得参与洗钱活动等要求,违者情节严重的,将请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另外,据相关报道,自今年1月初央行检查组现场检查后,多家知名平台先后关闭了“融资融币”的杠杆功能,同时此前较为活跃的比特币理财也开始下架。
自1月24日中午12点起,比特币正式进入收费时代。1月22日晚间,国内三家比特币交易平台火币网、币行、比特币中国分别在各自官网发布通知,宣布自1月24日中午12点起开始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固定比例双向收取,按成交额的0.2%的固定费率收取。其中,火币网、币行还称,卖出收取人民币,买入收取比特币或莱特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抑制投机,防止价格剧烈波动。
ROCKMINER(小强矿机)联合创始人林志鹏(Alex)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据其个人经验判断,这次央行一定会有个结论。其他限制很难说,“理论上应该罚款”。他同时表示,“处罚不会对各大平台伤筋动骨,禁止交易更不可能”。
5. 约谈比特币交易所到底对于比特币是利好还是利空
央行约谈比特币交易所对于比特币来说毫无疑问的是一个利空消息。不过,长期来说对比特币是一个利好消息。比特币具有黄金稀有性的特点,央行是不可能取缔比特币的,但是央行会想办法去监管比特币,监管比特币意味着比特币会更加合规合法。
现在,模仿比特币的山寨币是举步维艰的,人们变得越来越老油条了。能打出自己一片小天地的多为资产抵押型数字货币。例如,普银集团以10亿藏茶为基础推出的10亿个数字货币普银。目前,在国内还是比较火爆的,在聚币网上是交易量最大的币种。
6. 特斯拉被约谈还斥资15亿美元买比特币,马斯克到底在盘算着啥
2011年2月8日,比特币价格不断攀升,涨幅接近15%。首次突破了44000美元。美国特斯拉公司一次性进购15亿比特币,将这部分资产用于替代未来的部分现金储备资产,特斯拉也可能将比特币作为一种新的产品支付方式。对于比特币的投资来说,马斯克已经早早就开始了布局,期望通过不断推高比特币的币值带来股价上的飙升,乃至于引导市场进入新型的支付方式。
就马斯克本人一贯的在推特上的“兴风作浪”的特点来看,特斯拉在他的带领下尽管已经因为质量问题被约谈,不过并不影响他在其他投资层面做出一些异于常人的举动,特斯拉继续发展下去也只是一个新型汽车研发的过程,而马斯克本人所想要的或许是跨界其他产业来分一杯羹。
7. 盗公司比特币的员工被抓了吗
北京市海淀区某互联网科技公司员工仲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使用管理员权限插入代码以修改公司服务器内应用程序的方式,盗取该公司100个比特币。3月24日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犯罪嫌疑人仲某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表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一个新兴互联网金融概念,受到人们热炒,央行曾就“虚拟货币”发布风险提示强调:我国尚未发行虚拟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公司发行,更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的“虚拟货币”均为非法定的虚拟货币。
本案系北京市首例比特币被盗案件,虽然难以从法律角度对比特币价值进行定性,但如果超越权限,非法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修改,造成维修等经济损失,也同样会触犯法律。
8. 据查国内比特币都接受监管严查,生死未卜,派币命运堪忧,是吗
最新消息是约谈了一些大平台,不过最近的真假消息频繁,一切以官方发布为准哦。
9. 是谁盗取了公司价值数百万元比特币
工程师盗取公司价值数百万元比特币, 或面临严惩。
非法获取数据
嫌犯面临严惩
本案承办人纪敬玲检察官称,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嫌疑人仲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规定,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检察官表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一个新兴互联网金融概念,受到人们热炒,央行曾就“虚拟货币”发布风险提示强调:我国尚未发行虚拟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公司发行,更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的“虚拟货币”均为非法定的虚拟货币。
本案系北京市首例比特币被盗案件,虽然难以从法律角度对比特币价值进行定性,但如果超越权限,非法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修改,造成维修等经济损失,也同样会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