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比特币政策
❶ 各国出台监管政策“围剿”比特币,比特币要凉凉了吗
近日,一则“各国出台监管政策“围剿”比特币”的消息,引发了广大网友们的热议,在网上闹的沸沸扬扬。那么,比特币真的会凉凉吗?我国出了哪些政策围剿呢?比特币会继续下跌吗?第一,比特币是否会凉凉?我认为比特币会不会凉凉现在还不好说,比特币应该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凉凉,一条是监管。第二,我国出台了什么政策围剿?我国是三大协会联手抵制虚拟货币。包括设立举报挖矿机构等等。比特币是否还会下跌?我认为这主要看后面各国对于比特币的政策是怎么走,是强力封杀,还是监管的方式。那么具体的情况是什么呢?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比特币会凉凉吗比特币我认为有一定的可能会凉凉,主要的方向应该就是两个。一个是被各国设立一个监管机构专门进行监管,一个就是被封杀。如果是第二个选择的话,那么就是会慢慢的凉凉了,比特币可能也会退出历史舞台。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所发表的看法,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讨论一下。
❷ 如何在泰国购买比特币
提示一下:当前国内的比特币交易,已经基本上关闭。
首先,需要登录泰国的比较币交易平台,
其次,注册个人的信息,进行帐户后台,
最后,在个人帐户中进行买入。
比特币作为一种数字货币,无论是国内还国外的其实国家,把比特币作为一种投资手段,都是有一定风险的;不建议买入。
❸ 火币泰国可以上了
火币网是个实实在在的诈骗网站!为了躲避打击很可能这伙骗子就躲在泰国,不信你可以让骗子客服发个位置共享看看!
❹ 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会给现有中国比特币系统带来哪些实质影响
之前在高中的时候,刚刚接触到比特币这个东西,我记得当时10块一个,现在3000难买。价值翻了300倍。哎,如果当时屯几个 现在呵呵呵呵呵。
所以,我想说一句,比特币不是某个国家的,不是某个银行说的算的,比特币是全世界的!!!!
其实,央行的这个不是间接承认比特币的地位了吗?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❺ 比特币崩盘背后:各国收紧监管几成定局,影响比特币波动的因素还有哪些
其实在这里还有一个细节需要大家去关注的,那就是比特币的价格从6万美金直接降低到了52000美金,各国就直接表示将会加强监管。那么在此前要知道比特币的价格是从一万多美金直接飚到了6万。没劲,为什么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内,各国的监管机构却并没有直接插手?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影响比特币波动的因素到底有哪些。
第三,消费者或者投资者的信心。
比特币在过去的几个月的时间里边儿,长时间的战绩则是手册给她带来了很高的热度,同时也让它的价格水涨船高。但是大家也都是有疲劳性的,长时间看到关于比特币的一些信息,大家也都不太感兴趣了。几万美金的视觉冲击力也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新鲜感,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对于比特币的投资热度自然也会有所下降,所以才会导致他的价格下跌。
❻ 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❼ 哪些国家不承认比特币
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代码。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
比特币缺乏稳定性,因此并不拥有“固有价值”,只是一种虚拟产品。如果承认它的合法性,则会对各国的银行造成重大的不良影响,甚至是可以取代各国的货币,最终由少数人来操纵了世界上的货币体系,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存在。并不是货币,是否合法完全取决于一个国家是否承认它合法。
目前,美国、中国、韩国都认为它不是货币。在大国中,比特币只被德国财政部认定为“记账单位”,但也只是一个记账单位,并不代表它主是货币。
❽ 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今后,人民银行将基于自身职责,继续密切关注比特币的动向和相关风险。(完)
比特币之家网有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