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文说大量买比特币
『壹』 听说国家要封杀比特币了,有知道的吗因为导致了大量的资金外流!
纯属谣言。早在2013年年底央行就已经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否定了其货币属性,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央行行长周小川甚至把比特币比作是像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这就是说,比特币在我国完全是合法的。资金的外流和比特币的法律地位关系不大,这和中国政府的态度已经人们对比特币的预期有很大的关系。
『贰』 中国法律封杀比特币吗文规定吗
中国目前没有法律封杀比特币明文规定,所以挖矿,赚比特币不违法。
在中国买矿机挖比特币是不违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联合出台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有相关规
定,其中写明,比特币虽然并不属于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是民众在自愿承担风险的情
况下,可以自由参与比特币交易活动。
(2)国家发文说大量买比特币扩展阅读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比特币网络虚拟货币
『叁』 哪号文件我们国家老百姓拥有比特币等货币的自由吗
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12月5日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在此之前,央行副行长易纲曾表示,比特币是一种互联网商品,百姓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购买,持有比特币。
央行行长周小川也曾表示,央行无权取缔比特币,比特币就像是邮票一样的珍藏品。
在那以后比特币一直处于整体下滑,从1300美元,跌倒目前的400多美元。比特币挖矿目前也不在是暴利行业,挖矿只能拼电费,拼功耗,拼技术。以阿瓦隆28nm的四代矿机芯片在耗能方面有一定的优势。
『肆』 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今后,人民银行将基于自身职责,继续密切关注比特币的动向和相关风险。(完)
比特币之家网有解读。
『伍』 《人民日报》发文,为什么BTC却下跌了
重磅!人民日报再评比特币,背后到底释放了什么样的信息?
2018-04-18
人民日报作为政策的风向标,对各行各业的影响力不言而喻。4月16号,人民日报刊发了一篇对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评论,大意是数字货币难以全面禁止,应该开通落地支付。一时间引发了币圈关于政策风险的大讨论。为何人民日报会再次评论比特币?这意味着国内将解禁关于比特币的政策吗?今天,读币妹就来给大家分析一下人民日报发文背后隐藏的信息。
因此大胆预测,未来的比特币与区块链企业只能有一种形态,那就是国家支持的产业园形式。套用一句俗话说,不解决就业率的比特币不是好的区块链。现在整个市场还没有培育成熟,国家暂时不会禁止场外交易。但随着经济风险的日益增加,币民们受到的监管必定会越来越严格
『陆』 现在为什么有人总说有内部消息,让别人替代买比特币,违法吗
不违法。
但是你的信得过对方,谨慎点,总是没错的。
比特币作为互联网货币,只要有网络的地方,都可以像收发电子邮件一样,极低成本地收发比特币。那么,作为最近热门的理财产品,比特币有哪些优点呢?
1、分散性:比特币网络不是由一个中央机关控制的。每一台机器挖矿和比特币交易流程构成了网络的一部分,并且一起运行。这意味着,从理论上讲,任何一个中央机构不能通过货币政策使其崩溃。
2、容易设置: 传统银行需开立银行账户。建立与商家账户的支付或者转账。比特币只需在几秒内设置一个比特币地址,很简单快捷,不用收费。
3、匿名性:用户可以保存多个比特币地址,不需要任何姓名,地址和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 4、透明性:比特币的区块明细,可以查看每一个比特币地址交易的细节,Blockchain 上有实时交易记录。也就是说,如果用户公开一个比特币地址,任何人都可以查看该地址的交易明细。但是并不知道该地址的用户是谁。
5、交易费用低廉:任何传统银行转账,国际汇款都会收取不等的高昂费用。但是比特币交易几乎没有。
6、速度性:用户可以转账到任何地方,数分钟之内可以到达,比特币网络 6 个确认处理后付款。
7、不可逆性:当用户向一个比特币地址发送比特币,转账不可撤回,除非收款发给你。
8、全球通用性:在全球任何国家地区,只需要有网络的地方都可以使用。
9、数量有限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是非常有限的,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在前 4 年内只有不超过 1050 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 2100 万个之内。
『柒』 人们大量购买比特币后如果国家不发行货币,会通货紧缩(购买比特币会增加货币流通量)吗
如果纸币发行量超过了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就会造成纸币贬值,物价上涨,甚至引发通货膨胀;人民币购买力会下降,人们生活水平会下降,生活秩序会混乱。
如果纸币发行量小于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则有可能会引发通货紧缩,;虽然在短时间看人们手里钱变多,但是时间一长则会造成消费市场的低迷,经济甚至会停滞、倒退。
『捌』 比特币骗局国家为什么不制止
比特币骗局只要不是影响特别恶劣,政府一般都是采取民不告,官不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政府即使进入也很难抓到罪魁祸首,一些运营创世团队的信息都是不公开的,在互联网上难以查找,有的还是在国外,破案难度较大,有一些罪魁祸首转身一变也就成了受害者。还有就是参与比特币传销骗局的,很大一部分受害者也是最大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