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比特币交易诈骗
1、网络虚拟货币虽不能完全等同于货币等传统意义上的财物,但在特定的场合下,行为人可以通过对虚拟货币的占有实现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因此以虚拟货币为对象的诈骗行为,同样可能危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也应当作为犯罪予以惩处。
2、如果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检察院不能批准逮捕,就应当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还要经过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㈡ 网络诈骗比特币65万,会判刑多少年,如果赔偿得到谅解,会是什么结果
因为比特币在我国是合法的,央行把其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央行行长周小川认为比特币就像邮票一样,是一种可交易的资产。比特币之家网有全文的解读。如果因为关站产生的纠纷,不涉及欺诈,或无法证实是欺诈,可通过协商进行解决,返还受害者资金并进行相应赔偿即可。如果有证据表明这确实是欺诈,那后果就严重了,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50万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㈢ 为什么在中国进行比特币交易是违法行为
比特币已经成为全球最火爆的加密货币,对于比特币的交易,有国家允许,但也有国家是禁止的,我国就属于后者。中国为什么关停比特币交易呢?今日就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比特币目前在中国并没有具备交易媒介的功能,因此不能称之为货币。同时,比特币有储藏价值的功能,有一定的投资价值,然而当前价格的快速上升形成了投机性预期,未来可能会形成泡沫,因此提前采取措施是必要的,这也可以抑制一些通过比特币进行洗钱、转移资产的不法行为。
㈣ 比特币交易会不会被骗
会被骗,这帮骗子把比特币吹的马上就要替代人民币,成为国家货币了,而且用真金白银买的连冥币都不如的比特币还可以赚大钱!还真就有人相信,脑袋都让驴给踢了!
㈤ 国家为何不查处比特币骗局
主要是政府介入很难抓到罪魁祸首,一些运行团队的信息都是不公开的,在互联网上难以查找,大多是国外服务器,查处难度太大。目前,打着比特币幌子进行传销诈骗的传销币很多,跟比特币没我任何关系。国家明确表示比特币交易是非法的,国内根本不承认这种货币,投资者不要上当。
㈥ 收到了邮件,关于比特币交易的。请问是诈骗吗我从来没有接触过比特币
首先比特币没有账户,都是地址
除非是注册在交易所的账户,那个显示的也是你交易所的账户,不存在什么比特币账户
如果你没有注册过的话,那应该就是诈骗,至于你的银行账户,如果没有你的密码应该也不会被扣费,可以关注一下余额变动
㈦ 比特币存在哪些交易骗局
目前数字货币、虚拟货币等尚未纳入监管,很多新兴的交易市场、要素市场等尚未纳入监管或监管薄弱。比特币交易乱象很多。
交易骗局
2013年10月底,香港GBL平台携款潜逃,超过2000万人民币资金下落不明。这个交易网站的程序写得非常差,没有使用SSL安全协议,甚至连用户名都是明文存储,一些编程的基本常识他们都没有。GBL依靠经纪人发展新客户的“类传销”模式。
2013年10月22日,因看好比特币的行情,东阳市民乔先生在网上搜索比特币交易平台GBL公司,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在该交易平台充值9万元用来买卖“比特币”。2013年10月26日,发现该网络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不在线,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无法实施,一查才知道该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共被骗9万元。这是东阳市第一起因购买“比特币”被诈骗的案件,警方提醒在网络上购买“比特币”的市民要注意甄别网站真假,防止被骗。
西方经济学界对当前比特币的经济泡沫现象抱有许多担忧。澳大利亚经济学家John Quiggin称比特币为“经济泡沫的最纯粹的例子("perhaps the finest example of a pure bubble")”
Mt.Gox的比特币价格从2013年11月初的200美元左右,一路飙升到去年12月4日1236美元的历史新高,在令早期参与者兴奋不已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分析师开始探究背后的原因:是因为中国人在他们的免费交易所中投机炒作?还是因为“丝路事件”发生后,比特币对政府没收行为的抵抗导致这种虚拟货币大量外流?
用WordPress搭建的Willy Report是一家仅有一篇文章的网站,上面详细阐述了2013年9月至11月期间,种种可疑的机器人交易活动。
㈧ 遇到比特币交易平台诈骗是通过法律追讨好还是报警好
2013年10月22日,东阳人乔某在网上搜索比特币交易平台gbl公司,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在该交易平台充值9万元用来买卖比特币。10月26日,乔某发现该网络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不在线,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无法实施,随后向东阳市公安局报案。
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立即着手侦查后发现,遭受损失的远不止乔某一人,专案组民警经过努力,确定了gbl交易平台管理人员身份,并及时实施了追捕,轰动一时的国内首起比特币交易平台诈骗案件告破。
律师分析: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认为:虚拟货币并不是新概念,q币、网络游戏币等早已经为人们所熟知,然而比特币的出现却再次让人们认识到虚拟货币的威力。与传统的q币等相比,比特币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没有统一的发行机构,比特币的产生完全依赖计算机算法,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到比特币的发行中来。
这就使得比特币的源头是难以追踪的,也正是因为这个特质,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虚拟货币。比特币的匿名性、跨国界性等互联网基因让人们看到未来社会可能会流通的一种新型货币形式,于是对比特币的追捧和使用也在2013年度持续走高。一些外国政府已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在我国,一些网店开始使用比特币交易,北京已经出现接受“比特币”消费的餐厅,国内首个“比特币”投资基金也正在募集当中,雅安地震后壹基金已获得共计65比特币的捐助,市价约5万元人民币。
问题当然会随之而来,洗钱、诈骗、赌博等等相伴而生。本案就是一则打着比特币交易旗号行诈骗之实的典型案件。作为我国首例比特币诈骗案,公安机关也对比特币相关的专业知识进行了深入学习和了解,最终破获了案件。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首先明确比特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央行认为比特币交易存三大风险:较高的投机风险;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未来,比特币的前景尚不明朗,尤其在主权国家对货币这种涉及金融秩序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一定会采取审慎保守的态度,所以社会公众也应当对此提起足够的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