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交易官司
『壹』 为什么比特币发明人会被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外媒的消息,克雷格·赖特(Craig Wright)自称是“比特币发明人”,他现在被指控从一位计算机安全专家那里诈骗了价值50亿美元的比特币和其他资产。
赖特是一位生活在伦敦的澳大利亚人,尚未发表置评,他还被指控违反了与克雷曼的合作义务,通过牺牲自己同事利益的非法方式令自己致富。
『贰』 比特币交易违法吗
个人交易比特币违法。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法律依据】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二条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叁』 美国国税局赢了这场官司,虚拟货币到底该不该征税
某联邦法官昨日判定美国国税局(IRS)有权查看比特币和以太币交易所Coinbase的用户信息。该判决书于11月30日生效,杰奎琳•斯科特•科利(Jacqueline Scott Corley)法官决定批准IRS的请愿书,允许其调查美国境内任何可能存在的避税行为。
Coinbase表示已经知晓该判决书的存在,不久将正式发表申明。
而美国政府这边正在庆祝此番胜利。IRS局长约翰•科斯基宁(John Koskinen)说:
和其它财产一样,虚拟货币交易也属于可征税范围。‘John Doe’传票(在IRS系统中,当传唤对象为多人时或没有指定对象时,一般会采用这种形式)的存在就是为了确保从事新兴经济的公民也能遵守税务法,履行他们的责任。
IRS申请查看的Coinbase用户信息自2013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Coinbase在刚收到传票时表示会尽力保护用户隐私。
众所周知,全球各国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态度和监管政策不尽相同,无独有偶,不同国家之间对数字货币的税收政策也有区别。
在2015年10月22日,欧盟法院裁定,比特币及其他虚拟货币的交易将免征增值税(VAT)。这一决定对于比特币交易群体而言,是一次重大的胜利。
通常,日本民众在数字货币交易所购买比特币需要支付8%的消费税。而今年10月有报道称,日本政府计划在明年春天取消购买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产生的消费税。
自2015年开始,IRS就已经将比特币和其它数字货币视为可征税资产。近期,IRS监察长职责了该部门在数字货币征税方面的空白。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也曾提出过类似的质疑。
『肆』 帮别人中间交易比特币数额较大被公安逮捕什么情况
比特币说起来的话,在中国并不是合法的,但是怎么判刑呢,这个目前为止也还没有一个定量。
『伍』 为什么在中国进行比特币交易是违法行为
比特币已经成为全球最火爆的加密货币,对于比特币的交易,有国家允许,但也有国家是禁止的,我国就属于后者。中国为什么关停比特币交易呢?今日就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比特币目前在中国并没有具备交易媒介的功能,因此不能称之为货币。同时,比特币有储藏价值的功能,有一定的投资价值,然而当前价格的快速上升形成了投机性预期,未来可能会形成泡沫,因此提前采取措施是必要的,这也可以抑制一些通过比特币进行洗钱、转移资产的不法行为。
『陆』 买比特币会遇到什么法律问题
最近跟朋友们讨论比特币,遇到一个问题很纠结。就是大部分朋友“比特币违法”几乎张口就来,说得我和身边一些对比特币有兴趣的朋友,难免产生罪恶感,似乎自己打算或正在干违法勾当一样。静下心分析,涉足比特币或许容易牵扯到一些法律问题,但“比特币违法”这个说法,确是个十足谬误。
所以总结来说,比特币是一种新生事物,它本身不违法,甚至作为一种数字资产还受法律保护。因为它具备很多挑战传统中心和金融的属性,一旦人们利用这些属性,影响到传统社会和金融秩序,就可能涉及法律问题,这是所有参与和关心比特币人,需要了解的。
『柒』 在进行比特币交易时,交易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做比特币你能申诉谁?你去报警看有没有人理你,国内投资大环境你都没掌握,就去盲目的跟风,虚拟货币在国内没有很严谨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肯定不认可,虽说不犯法,但是也不合法!不管出现什么原因包括平台不能兑现,别人带你恶意亏损等等你都毫无办法!省省吧
『捌』 做比特币生意犯法吗
做比特币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币做非法的事情。
下面是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比特币风险通知(比特币之家网有全文):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玖』 遇到比特币交易平台诈骗是通过法律追讨好还是报警好
2013年10月22日,东阳人乔某在网上搜索比特币交易平台gbl公司,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在该交易平台充值9万元用来买卖比特币。10月26日,乔某发现该网络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不在线,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无法实施,随后向东阳市公安局报案。
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立即着手侦查后发现,遭受损失的远不止乔某一人,专案组民警经过努力,确定了gbl交易平台管理人员身份,并及时实施了追捕,轰动一时的国内首起比特币交易平台诈骗案件告破。
律师分析: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认为:虚拟货币并不是新概念,q币、网络游戏币等早已经为人们所熟知,然而比特币的出现却再次让人们认识到虚拟货币的威力。与传统的q币等相比,比特币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没有统一的发行机构,比特币的产生完全依赖计算机算法,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到比特币的发行中来。
这就使得比特币的源头是难以追踪的,也正是因为这个特质,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虚拟货币。比特币的匿名性、跨国界性等互联网基因让人们看到未来社会可能会流通的一种新型货币形式,于是对比特币的追捧和使用也在2013年度持续走高。一些外国政府已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在我国,一些网店开始使用比特币交易,北京已经出现接受“比特币”消费的餐厅,国内首个“比特币”投资基金也正在募集当中,雅安地震后壹基金已获得共计65比特币的捐助,市价约5万元人民币。
问题当然会随之而来,洗钱、诈骗、赌博等等相伴而生。本案就是一则打着比特币交易旗号行诈骗之实的典型案件。作为我国首例比特币诈骗案,公安机关也对比特币相关的专业知识进行了深入学习和了解,最终破获了案件。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首先明确比特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央行认为比特币交易存三大风险:较高的投机风险;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未来,比特币的前景尚不明朗,尤其在主权国家对货币这种涉及金融秩序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一定会采取审慎保守的态度,所以社会公众也应当对此提起足够的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