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央行文件
『壹』 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贰』 中国政府是否承认比特币
中国央行于2013年12月5日下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央行在这一通知中称比特币不是货币,只是一种虚拟商品,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通知一出,比特币在中国的交易平台上旋即暴跌,三周时间已跌去60%。这才是比特币被中国央行限制的开始。2014年,中国央行于3月中旬向又央行各分支机构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比特币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要求各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4月15日前关闭15家境内比特币平台的交易账户。这表明,在中国金融机构为比特币网站平台的交易账户开户不合法,除非现金交易,比特币的投资者无法在中国境内为交易进行银行转帐、第三方支付。
『叁』 央行下发监管比特币通知是政府履行什么职能
政治功能和经济职能
因为比特币有如下潜在的风险:一是较高的投机风险;二是较高的洗钱风险;三是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从维护国家的安全与社会的稳定的角度来说是政治职能;从确保市场运行畅通、保证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对企业和市场所进行的管理和监督来说是经济功能。
比特币之家网有关于央行等5部委的通知和解读。
从目前的形势看,由于比特币等的总量较小,交易市场规模有限,金融机构也没有直接参与交易和投资活动,只要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就可以避免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带来的风险冲击金融体系、影响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同时,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其价格波动与实体经济缺乏关联,实体经济交易以比特币计价、支付的范围极为有限。也可以通过加强防控避免比特币等虚拟商品以对实体经济构成冲击。但是,由于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存在较高的投机风险、洗钱风险,以及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其现实风险仍值得关注。
2011年我国第一家比特币交易网站——比特币中国出现以来,在短短的几年中我国已经出现了数十种类似虚拟商品,设立了十余家大大小小的比特币及莱特币等其他类似虚拟商品的交易网站,高峰时期的日比特币交易量占世界比特币交易量的一半以上。在这些交易网站借助“网络货币”、“未来趋势”、“数字黄金”等概念进行炒作和推动下,比特币及其他类似虚拟商品的交易开始从单纯的买卖转变为采取“融资融币”、杠杆交易等交易方式的高风险投机活动,对比特币还缺乏足够了解普通民众大量参与,出于跟风或者投机的心理持有、使用和交易比特币,损失较大。如果不加以限制,不仅将影响人民币作为我国主权货币的严肃性,也将对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造成损害。
『肆』 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会给现有中国比特币系统带来哪些实质影响
之前在高中的时候,刚刚接触到比特币这个东西,我记得当时10块一个,现在3000难买。价值翻了300倍。哎,如果当时屯几个 现在呵呵呵呵呵。
所以,我想说一句,比特币不是某个国家的,不是某个银行说的算的,比特币是全世界的!!!!
其实,央行的这个不是间接承认比特币的地位了吗?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伍』 中国法律封杀比特币吗文规定吗
中国目前没有法律封杀比特币明文规定,所以挖矿,赚比特币不违法。
在中国买矿机挖比特币是不违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联合出台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有相关规
定,其中写明,比特币虽然并不属于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是民众在自愿承担风险的情
况下,可以自由参与比特币交易活动。
(5)比特币央行文件扩展阅读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比特币网络虚拟货币
『陆』 央行比特币管理办法什么时候
目前比特币有许多弊端未消除,比如它的容量不可能容纳太多,不能大范围供应,其二其他国家未采取态势,只有全球少数国家承认
『柒』 比特币被央行封杀是哪一年
不叫封杀,2017年9月4日,中国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正式定性ICO(首次代币发行)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
『捌』 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今后,人民银行将基于自身职责,继续密切关注比特币的动向和相关风险。(完)
比特币之家网有解读。
『玖』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给目前国内比特币热“降温”。央行在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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