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比特币文件
Ⅰ 目前央行等五部委定义数字货币为什么
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比特币风险通知,在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现阶段,比特币不能切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
央行等五部委对比特币的这一定义适合任何一种数字货币,还包括莱特币、狗狗币、瑞泰币、瑞波币、千金卡等等。
Ⅱ 国家五部委给福源币发的证书指的是哪五个部门
这个不太清楚,好像五部委没有给任何一家数字货币公司发证书。之前四部委对MMM互助金融发出了风险预警提示。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对比特币发出了风险预警提示,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央行行长周小川则把比特币比作是一种可交易的资产。
至于说央行五部委给福源币发证书应该是一个未经证实的消息,对消息的真实性要认真去识别。
Ⅲ 中国法律封杀比特币吗文规定吗
中国目前没有法律封杀比特币明文规定,所以挖矿,赚比特币不违法。
在中国买矿机挖比特币是不违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联合出台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有相关规
定,其中写明,比特币虽然并不属于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是民众在自愿承担风险的情
况下,可以自由参与比特币交易活动。
(3)五部委比特币文件扩展阅读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比特币网络虚拟货币
Ⅳ 中央出台的虚拟货币的文件
中央没有出台任何相关的虚拟货币文件,只是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比特币风险通知,明确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否定了其货币属性,但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现阶段,各金融机构禁止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比特币之家网有全文,可去参阅。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一次采访中把比特币比作是像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在2014年央行再次下发了比特币风险通知,约谈了第三方支付公司,中断了第三方支付公司和比特币交易平台的联系。但另一方面也肯定了比特币在国内的合法性。2013年以来流行的加密数字货币有比特币、福源币、狗狗币、莱特币、瑞波币等等。
Ⅳ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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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会给现有中国比特币系统带来哪些实质影响 之前在高中的时候,刚刚接触到比特币这个东西,我记得当时10块一个,现在3000难买。价值翻了300倍。哎,如果当时屯几个 现在呵呵呵呵呵。 所以,我想说一句,比特币不是某个国家的,不是某个银行说的算的,比特币是全世界的!!!! 其实,央行的这个不是间接承认比特币的地位了吗?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热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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