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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比特币立法

发布时间: 2023-01-23 03:37:34

① 对于虚拟货币的相关规定,民法典中是如何说的

中国法律中虚拟货币的性质非常明确。虚拟货币应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法律属性,受法律保护。国家对虚拟货币出台了一系列禁止性规定,旨在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防范虚拟货币带来的融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对虚拟货币本身的定性是违法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私有财产也在不断增加,私有财产的范围也在显著扩大。区块链的概念近年来一直很热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持有比特币等虚拟财产,甚至更多关于虚拟资产的争议。

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的支持者和持有者。我们必须清楚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的法律法规,因为它确实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个人权益。在最新的民法典草案中,对网络资产和虚拟货币进行了总结,这意味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可以作为个人财产继承,也是民法为适应最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做出的调整。对于网络资产和虚拟货币的持有者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② 你不得不了解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相关法律法规


从事虚拟货币或者想要从事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不得不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定性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3

生效日期:2013.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银发〔2013〕289 号

通知明确比特币的四个主要特点:

1、没有集中发行方

2、总量有限

3、使用不受地域限制

4、匿名性

从而进一步指出,比特币尽管被称为“币”,但是由于其不是由 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因而不能被视 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一种特 定的虚拟商品,比特币等的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 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案例: https://jiahao..com/s?id=1639383642145156272&wf r=spider&for=pc

2019 年 7 月 18 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涉及比特币的网络财产侵 权纠纷案件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法院审理认为,比特币具有财产

作为权利客体需具备的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应认定其虚拟 财产地位,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给予了肯定。

二、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发布日期:2017.03.15

生效日期:2017.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主席令第六十六号

民法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 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是我国民法第一次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做出规定,尽管此次规 定并未在法条中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及特性做出明确规定,但是 仍需肯定此次立法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民事权利,归入民法保护范 围的重要意义。

案例: http://finance.sina.com.cn/blockchain/roll/2018-10-26/doc-

ifxeuwws8279214.shtml

(案例版权属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所有)

2018 年,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股权转让合同纠 纷的真实仲裁案件,本案系股权转让争议,因涉及 BTC(比特币)、 BCH(比特币现金)和 BCD(比特币钻石) 此类特殊类型的物,属于新 类型案件。

目前中国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尚未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的 概念、法律属性、交付流转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仲裁庭在现行法 律体系下,依据《民法总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案涉合 同的约定,结合诚信原则以及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仲裁理念,肯 定了比特币的财产属性,依法予以保护,妥善处理了私人间比特币 契约纠纷。

三、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发布日期:2006.10.31

生效日期:200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主席令第五十六号

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洗钱行为指的是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 瞒毒品犯罪、黑 社会 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 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由于比特币及类似网络虚拟货币、虚拟财产具有的匿名性、便利性 等特点,使其很容易成为洗钱犯罪的犯罪工具,因此在对网络虚拟 财产予以合理的法律保护的同时,还应当在实践活动中谨防借助其 进行的洗钱犯罪。对于这样的犯罪手法,司法实践中已有判决案 例,应当引起重视。

案例:

https://www.sohu.com/a/396032667_161795?_f=index_pagerecom_7&sp m=smpc.content.fd-d.7.1589804235136AKl2UYR

该案例中,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货币的隐蔽性、以及可以支持境外交 易等特点,将诈骗款项成功转移到境外的银行账户中,从而使警方 难以追查。根据嫌疑人所述,警方调查核实发现,他们通过数字货 币为诈骗团伙“洗钱”不到半年时间,就获利人民币 30 余万。

《刑法》

发布日期:2017.11.04

生效日期:2017.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历史 修订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07.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 修订)[1997.03.14]

类似违法犯罪活动一度高发,在 社会 中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对于虚拟货币等虚拟财产可能涉嫌的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 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行为,我国刑法分别以第一百七十 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 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规定 予以规制,保护 社会 关系不被侵犯,保证 社会 秩序正常运行。

案例:

https://jiahao..com/s?id=1684749474243768969&wfr=spider&fo r=pc

案件描述:269 万余人参与、最大层级 3293 层、收取比特币(BTC) 314211 个、比特现金(BCH)117450 个......价值人民币超 148 亿。 由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破获的PlusToken传销案11月19日由江苏省盐 城市中级法院终审宣判。

四、禁止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04

生效日期:2017.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由于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 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 济金融秩序。

因此,包括“一行三会”在内的七部委联合发文,再次重申代币发行 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的性质: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 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 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与此同时,对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予以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 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并且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不停止的的代 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经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 为。

七部委的此次发文主要是由于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 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很容易引发 群体性金融事件,危害金融市场稳定,因而予以禁止。

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的失效,就虚拟货币作为 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而言,还是要依照民法总则的规定,即“法律对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案例一(对代币发行的禁止): https://jiahao..com/s?id=1679040603930256593&wfr=spider&fo

r=pc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间,被告人郝铃声、杨放伙(二人 均系二审上诉人)同崔某 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天易家 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家禾公司)的 名义,通过会议、 培训和发展下线等方式向 社会 公众公开销售 LCC 影视区块链虚拟 货币(以 下简称 LCC 币),并宣传该币只涨不跌,以高额回报为诱 饵,吸引公众投资。

期间,被告人郝铃声以香港三道集团执行董事等身份参与 LCC 币 宣传推广会议的讲课,被 告人杨放以天易家禾公司执行总裁“杨舜 琂”、“杨明心”等名义参与 LCC 币的招商会,向 社会 公众进行推广 宣传,并向部分投资者提供收款银行账户以及代为收款购买 LCC 币。

2018 年 3 月,多名投资人发现 LCC 币交易网站无法登陆交易后 进行报案,经统计,报案的 700 余名集资参与人中提供转账记录的 85 人(部分为集体报案人),所涉投资数额总计人民 币 22842621.25 元。同时,该团伙将 LCC 币转换为柏拉图 PTO 珠宝区块链虚拟 货币,以期继续吸引投资。

案例二(对于虚拟货币作为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仍给予肯定):

https://www.8btc.com/media/652152

2018 年 8 月 24 日,原告葛伟鹏与被告王志兵签订的《协议书》 中约定原告以自己的名义在某交易所交易所平台购买数字货币进行 投资被告,该投资协议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到期,到期日被告兑 付原告本金和收益。原告应于 2018 年 9 月 8 日前,将人民币购 买的数字货币汇至被告平台账户,被告也提供了内部转账地址。

2018 年 9 月 7 日,原告葛伟鹏向协议中提供的账户转入 6000 个 USDT。2018 年 9 月 8 日 原告葛伟鹏向协议中提供的钱包地址转 入 1 个 BTC。到期日截止后,被告并没有及时兑付原 告的 1 个 BTC 与 6000 个 USDT 及相关收益。被告便在 2018 年 10 月 8 日向原告葛伟鹏出具 《欠据》,并载明欠葛伟鹏人民币壹拾叁万元 整(130000.00),保证所欠全款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之前还清, 超期未还款项,违约金按照超期未还金额的每日 0.08%执行。

此后,被告王志兵陆续向原告支付宝转账 9 笔人民币,共计 4150 元,剩余款项并未偿还。

③ 为什么现在虚拟货币这么火,国家怎么监管。我身边的人现在都在挖矿

原因: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如果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则它完全可能成为物质交换的替代单位,虚拟币的存在必然还会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热潮。
针对虚拟货币可能存在的风险,目前已有许多国际组织和中央银行对虚拟货币体系的监管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这些回应大体可以分为四类:警告与风险提示,监管与登记许可,立法规范,明令禁止。
(1)警告与风险提示。
一些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及虚拟货币体系发出了风险警告。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法兰西银行、荷兰和比利时中央银行就针对使用比特币可能引发的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发出了公开警告。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发布的报告中警告消费者虚拟货币存在的诸多风险,如兑换损失、电子钱包被盗、支付不受保护、价格波动等。西班牙虽然没有类似的风险警告,但及时发布了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信息公告。
(2)监管与登记许可。
总体而言,国际组织均认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应在防范风险和促进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瑞典从2012年开始要求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必须在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另外一些国家则注重资质监管,进而使其间接满足审慎监管要求。还有些国家的监管主要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商业模式。法国金融审慎监管局将提供比特币流通买卖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赚取资金的行为视作是一种支付服务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权。另外一些国家将监管的重点着眼于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中介机构。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和丹麦的监管机构认为,为虚拟货币提供中介服务需要获得授权。
(3)立法规范。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拟立法监管虚拟货币交易。加拿大拟立法允许政府对比特币交易进行监管,并将数额大于一万美元的交易纳入可疑监管范围。美国希望调整相关法律结构应对比特币的发展。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为使银行保密法(BSA)在网络背景下适用,于2013年发布了针对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传输虚拟货币的行为及主体界定的解释性指引。欧洲央行强调应加强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从欧洲与全球层面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对虚拟货币加以规范。更多的国家则认为比特币不是一种流通货币,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如芬兰、瑞典、马来西亚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国家,与比特币有关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禁止金融机构进行比特币交易,上述禁令随后扩展至支付服务的供应商。持同样态度的还有泰国和印尼央行。匿名网络货币(包括比特币)的流通被俄罗斯司法检查部门视作对货币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罗斯中央银行早先已经将提供比特币服务纳入可疑交易的监察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禁止发行未注册股票换取比特币,禁止未经注册从事以虚拟货币计价的网上证券交易活动。

④ 香港允许比特币交易吗

香港不允许比特币交易。在经过数月关于可能的禁令的激烈猜测之后,香港监管机构已开始禁止在香港进行零售交易。
1、根据路透社周五的报告,香港金融服务和财政部已经发布了有关可能的零售加密交易禁令的磋商结果,该禁令始于2020年11月。
2、作为结论的一部分,香港的FSTB呼吁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实行全面的许可制度,同时将交易仅限于合格的投资者。根据香港法律,只有拥有800万港元(约合100万美元)的投资组合的个人才有资格成为专业投资者。
3、对于FSTB,至少在全面的加密许可制度的早期阶段,零售加密交易禁令是必要的。据报,FSTB计划将其结论提交香港立法者,以促进该建议通过法律。
拓展资料: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2、2021年5月18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表示,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同时提醒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
3、虚拟币种类多样,在国外接受度比较高的虚拟货币有Facebook的F币、网络游戏Second Life的林登币等,在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虚拟货币有腾讯Q币、新浪U币、网络币、盛大元宝等。
4、市场上的虚拟货币主要有四类:1,由游戏运营商开发,供玩家在网络游戏中作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戏币;2,由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信工具发行,供本运营网络空间内使用的专用虚拟货币;3,既可以在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内使用,又可以向非发行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交互式虚拟货币;4,基于密码学和现代网络P2P技术,通过复杂的数学算法产生的,特殊的电子化的、数字化的网络密码币。

⑤ 解读关于《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政策

昨天3月21日晚上10点许,国务院金融发展委员会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金融领域的重点工作,很多朋友让我解读一下,其实很多人关注的是第二条,要坚决防控金融风险,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人风险向 社会 领域转移。大家也在问我怎么看这个事。

如果说让我来看这个事情,这一条当然是比较重点的工作,但是他作为整体的一部分,不可能单独存在,这是其一

其二这种报告的每一个字都有来历的,有缘由的,不能单看一条叫整体报告,那么要看这个报告首先要想一想这个报告的目的,这是很重要的,因为知道了他的目的就知道她之后出的细则,还有这些细则落地的力度。

那么你要想知道这份报告的目的呢,你就需要了解一下它产生的原因,也就是他为什么要出这个报告或者当前的背景是啥

那么我们看一下当前的背景,那么第一个背景是已经进行了很多轮的放水,而且包括美联储也好还有欧洲中央银行、日本银行等世界主要经济体都没有明确量化宽松政策退出的时间,也就是说现在国际通胀很严重,而且这种通胀还会继续,,因为放水有可能没结束。那么这种情况下一定会给我们带来一些输入性通胀。啥意思呢?就是美元印多了,这钱会跑到我们国家买买,这也就是美元收购全世界的一个整体的套路。

第二个就是我们的经济抗风险能力一直很强,因为美元进出有管制,但是现在存在一个漏洞就是美元可以通过买卖比特币来侵入到我们国家来买卖各种资产,而且之后也可以通过出售比特币的方式换成其他国家的货币把美元抽走

那么第三点受到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飞涨的影响,国内的各种生产材料也在价格上涨,那么这就给很多实体企业带来比较大的一个压力,因为成本上升了,而且缺钱没钱融资也比较难,那么主要是这三个大的一个环境。

所以我觉得这个工作部署的核心要素有两条。第一条,就是要解决实体经济存在这种压力,也就是说我们可能会放水,那第二条,可能会容许人民币升值,有可能会逐渐放开汇率,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我们通过会议要求的原文来验证一下,看这样理解对不对。

首先这个要求的第一句话就是开宗明义

你看这段话,很明白,大的环境就是流动性退潮,消费抑制原材料上涨,各种实体企业市场经营遇到很多挑战。那么我们怎么做呢,先看后一句,利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合理充裕,也就是说流动性不够需要放点水,合理充裕就是咱方式也别放多了,这也就是说稳字当头的一个意思。而且你放水一次别放的太多,结果你觉得多了一下就猛收回来,那就成急转弯了,他说不要急转弯嘛,所以呢我猜可能会分阶段分批次的进行放水。

那么他说科学精准实施宏宽调度啥意思呢,也就是说咱放水是救实体企业的,不是要让水流到股市,楼市、币市的,流通到那些地方你就增加了整个系统的金融风险

那么接下来具体第三条就是对这个总纲具体的一些要求和解释。

第一点是进一步服务好实体经济,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继续实施直达实体经济的 ,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大力支持普惠小微乡村振业制造业 科技 创新和绿色转型发展。这句话说得很清楚,放水要放到哪些实体经济说的就是中小微企业也好,创新性也好,执照业也好。而且前段时间有个货币政策很有意思,他叫精准滴灌,啥叫滴灌呢?就是要把水一滴一滴直达这些实体经济,不能流到其他地方。

那么我们来看下第二点,坚决防控金融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金融风险全方位的扫描预警,推动中小企业、机构化险,着力降低信用风险,加强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 社会 风险传递。要维护股债汇市场稳定,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行为,严惩金融违法犯罪活动,要严密防范外部风险冲击,有效应对输入性通胀,加强预期管理,加强市场监督,做好应对预案和政策储备,主要啥意思呢?其实就是把当前遇到很多困难,由于疫情影响,实体经济不咋地,把钱都跑到虚拟经济上去了 ,而且泡沫越吹越大,泡沫一吹破,就会带来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也就是说你自己投资那属于个人的风险,结果投资都是垃圾东西,泡沫越吹越大,一破可能会影响其他方面,就变成了 社会 领域的风险。另外国外放水一下停不下来,国内有可能也会放水。那么美元就会过来收割,通过比特币买卖把美元提走,可能会留下一地鸡毛,这也是一个问题点。

第三个点呢,叶飞事件还在发酵,股市可能会产生一系列不可控的风险,所以一方面要想办法把钱从虚拟经济往实体经济赶,第二方面放在新的水由实体经济再流到虚拟经济,增加新的风险。这段话主要意思是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加快资本市场改革,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深化进入机构改革回归本源坚守定位,遵循绿色理念。开展投融资行为,继续扩大高水平的金融开放。

这第三点其实要说的就是汇率要逐步开放,因为他说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问题,遵循绿色理念开展融资活动,继续扩大高水平的金融开放,说的意思就是金融改革开放还会继续坚持下去,不会收手。而且人家做投资和融资也是鼓励和支持的。

但是你需要是绿色的,还是绿色的,你要对整个经济体系是无害的,不能又耗能又耗电又没啥价值。

那么整个工作要求就解读完了,那么怎么看待市场的变化呢?

我觉得有几点要注意:

第一:比特币可能会成为美元侵入和收割中国实体经济的工具,必须要严格管控,而且马上要到了用电的高峰期,各省都有比较大的用电缺口,所以像比特币这种高能耗的挖矿将会被严厉打击。

第二:各大银行各大金融机构各大平台都可能回出详细的政策、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这些实体经济,同时要抑制虚拟经济的发展,以应对接下来的输入型通胀,分阶段放水、汇率放松等行为。

第三:随着 各种政策的出台,市场情绪可能会被进一步的打压,不过当所有政策落地之后,可能还会有部分水到处乱流。当然整体还是要看美国下半年的是否放水成功。

以上的各种分析仅仅是我的一些瞎猜。

⑥ 韩国承认比特币合法化在即 高盛称比特币将突破四千美元

任何创新和新技术的崛起都必须要符合正规合法的规章制度,比特币作为一种伟大创新的技术,国外对比特币的发展是包容且有明确的监管机制。在美国,比特币在加州等部分州已经取得合法地位,纽约金融服务部门(DFS)发布了一份关于企业购买及出售虚拟货币的规范、规则和条例提案。2016年日本金融厅(FSA)正式承认比特币和数字货币的货币地位,俄罗斯、印度、澳大利亚也于近期承认比特币合法化。

据国际消息称,韩国正准备制定一组新的法案,以规范和合法化诸如比特币和以太坊之类的数字资产。

韩国先驱报(Korea Herald)昨日发表的一份报道指出,执政党共同民主党的党员兼立法者ParkYong-jin本月正在起草三个修订法案,为数字货币建立监管框架。该报告指出,其中一项法案将指向修订现有的《电子金融交易法》,为加密货币交易授以监管批准。事实上,这将意味着,交易人,甚至是从事加密货币交易的公司都将被纳入韩国政府的监管范围。此法案其他的修订涉及收入和公司税法,金融机构的职能得以强化,数字货币交易中的逃税现象得以制止。
韩国一直是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市场之一。数据显示,韩国市场的比特币日交易量占全球的近8.5%,与基于美元的市场相比,两者价差低于150美元。正如CCN在2016年下半年所报道的那样,国家金融服务委员会(FSC)——主要的金融监管机构,成立了一个数字货币工作组,目的是在今年为数字货币行业制定法规。

比特币市场价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尤其是各国政府对于比特币的相关政策。今年以来比特币在全球的地位越来越明确,其价格也突飞猛进。据国内知名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OKCoin币行的比特币价格显示,六月份的最高价格高达3000美元。虽然最近两周,比特币出现大幅跳水,不过近两日币价已经开始回升。7月3日比特币开盘价17150.00,截止收盘上涨6.51%,振幅8.24%。今日比特币开盘价18266.81,平开。

对于比特币的未来走势,高盛的投资分析师称目前比特币正处于始于2010年末和2011年初低位的第四浪,最终会进一步走高,迎来第五浪。从当前水平看,如果等同于第一浪的长度,则比特币的最低目标是3212美元,它还可能延展到3915美元,也就是第一浪长度的1.68倍。达到那种水平可能只是时间问题。

比特币相比黄金、股票其市值微乎其微,但是比特币的底层应用技术区块链吸引到了诸多关注目光。由于区块链技术得到官方认可,全球各市场都在研究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的可行性,中国央行也在公开招聘相关人才、实践数字货币,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相信各国会抱着更加宽容的心态来对待比特币行业。

⑦ 比特币征税时代结束!原来它在国外这么火!

7月1日,星期六。

日本全面取消8%的比特币消费税。

7月1日,同一天。

澳洲全面中止比特币的双重征税。

日本与澳大利亚同时减免比特币交易税,一方面代表了日本和澳大利亚这两大经济体对比特币的强烈支持,另一方面象征着比特币赋税时代结束,在国际上正式进入发展期。

因此可以这么说:

比特币的未来,提前而至!

在此数月之前,日本政府正式承认比特币为一种合法支付方式,同时还为日本数字货币交易所制定了监管框架,这推动了比特币在日本蓬勃发展,日本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市场。

如今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商店、航空公司、旅馆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如日本乐桃航空公司宣布接受比特币支付机票。此外,日本著名的胶囊酒店也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

比特币正在国际上越来越火,已进入蓬勃发展期。去年我们梦想中的比特币未来时代,已经提前来临。你,做好准备了吗?

⑧ 比特币何去何从各国态度不同,讨论激烈

比特币,一个最近持续占据热搜前十,讨论热度始终不减的话题。似乎永远有新的讨论点,这两天一个叫萨尔瓦多国家通过了比特币法案,让比特币成为该国的法定货币,等同美元。

从2008年中本聪提出这一概念,2009年正式诞生以来,将比特币设为国家的法定货币,又是一个新的里程碑。但对于萨尔瓦多和比特币来说,是不是好事还未可知。

但凡新的事或物的出现或发展过程中,避免不了的是态度的碰撞,关于不同国家对比特币态度,也是各持己见。例如中国一些省份正在清退打击矿场,而美国一些州则也在考虑挖矿的耗能问题,包括以下这些国家,都让比特币的发展有所不同。

萨尔瓦多总统纳伊布·布克莱在6月5日的活动中表示,将在下周向国会提交法案,立法比特币成为该国的法定货币之一。

6月8日,萨尔瓦多以62/84(84票通过62票)的绝对多数通过立法,成为全球首个使用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国家。其总统表示美元仍继续作为法定货币使用。

通过法案后,接着就传来消息,总统布克莱表示要 探索 利用火山地热能开采比特币。这位1981年出生的布克尔一直以来就特立独行,不走寻常路,他表示“我们开始围绕它设计一个完整的比特币挖矿中心。”

萨尔瓦多政府为了大力推广比特币,开始施行“只要投资3个比特币就可以获得萨尔瓦多的永久居留权”的政策,但是,并是不是所有的移民都是大家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你去的或许是一个国内经济以农业为主,盛产咖啡豆和棉花,工业基础薄弱,黑帮众多,世界公认的“中低等收入国家”和“全世界谋杀案犯罪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这样的移民,诱惑力在哪呢?

伊朗在2018年禁止国内银行从事加密货币交易,但未明令禁止国民。而后在2019年批准比特币挖矿合法化,并颁发许可证,以此规避遭受美国经济制裁带来的影响。

伊朗因国内停电事故而打击非法挖矿,甚至禁止所有挖矿,又因对抗美国制裁,伊朗总统希望尽快出台加密货币“法律和指示”。

美国在的S-6486号法案被提交给纽约委员会审议,要求禁止开采比特币三年,以进行环境评估,测量该州的矿场挖矿对温室气体排放和野生动物的影响。对此,矿场和环保人士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矿场表示自己已弃用煤炭发电的电厂,打算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开采比特币,并表示这符合纽约州的所有环境保护法。经过激辩,议员放弃了禁止比特币三年开采的条款,将其限制在扩建的新项目和现有业务上。并禁止对对于使用碳基燃料供电的矿场颁发许可证。

然而,美国德克萨斯州众议院却全票通过了一则承认虚拟货币合法地位的“虚拟货币法案”。因其美国能源站基地的称号,很多加密挖矿企业都在德州设厂。例如比特大陆、Blockcap lnc、等都在这里设立经营点。同时,中国比特币矿机商在德克萨斯州投资2500万美元新建设施。

美国,各州对比特币的态度不同。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在5月1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金融委特别强调,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并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同时出台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

新疆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立即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企业进行停产整顿的通知》。通知中表示,从事虚拟“挖矿”的企业须于6月9日14时前全部停产整顿,并将企业停产整顿情况报至昌吉州发改委。

同为9日晚,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对有关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开展清理整顿。

全球三大比特币矿机商均为中国企业,中国矿工占据了比特币网络算力的70%左右。因此,大部分矿工开始向对比特币友好的国家和地区转移。可是即使矿工出海,矿场背后是中国矿工的本质并不会变。

中国对比特币的态度,仍需观望。

虽然每个国家对于比特币的态度有所不同,但不管是支持还是抵制,都无法遏制比特币的发展,因为总有人需要它,至于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是否会成为世界通用,还需要时间去检验和验证。

⑨ 下一步,欧盟将禁止比特币挖矿

继去年中国禁止虚拟货币“挖矿”后,欧盟监管机构也在呼吁禁止能源密集型的加密挖矿模式。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欧盟最高金融监管机构再次呼吁在整个欧盟范围内禁止主要模式的比特币挖矿。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副主席Erik Thedéen表示,比特币挖矿已经成为了瑞典的一个“国家问题”,并警告说,加密货币对实现巴黎协议中的气候变化目标构成风险。

Thedéen表示, 欧洲监管机构应该考虑禁止“PoW”(工作量证明)的挖矿模式,并推动该行业转向能耗较低的“PoS”(权益证明)模式,以减少该行业的大量电力使用。

目前交易量最大的两种加密货币比特币和以太币都在采用PoW模式,要求区块链数字账簿的所有参与者验证交易,这种模式最大的问题是能耗巨大。

以比特币为例,由于比特币每10分钟产生一个区块,并且给予区块生产者一定奖励和交易费作为激励,因此想要获得高额回报的“矿工”们利用所有算力资源,进行不间断的哈希运算,这就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

据Blockchain.com称,加密货币采矿业已成为一项利润丰厚且竞争激烈的业务,专用于该过程的计算能力达到创纪录水平。

剑桥比特币电耗指数显示, 比特币挖矿电耗占全球总能源消耗的0.6%,每年消耗的电力比挪威还多。

“解决方案是禁止PoW模式,PoS模式的能耗配置要低得多,”Thedéen说。他也是瑞典金融服务管理局总干事和国际组织Iosco的可持续金融主席。

去年11月,瑞典当局首次提出禁止这种做法的想法,指出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被用于加密货币挖矿,同时表示“加密资产的 社会 效益值得怀疑”。

瑞典监管机构援引剑桥大学的估计还指出, 开采一个单位的比特币消耗的能量,与驾驶一辆中型电动 汽车 180万公里消耗的能量相当。

Thedéen警告说,如果不进行干预,大量的可再生能源将被用于比特币挖矿,而不是让传统服务业远离煤炭能源,那将是一种讽刺。

在美国,立法者也在探讨比特币开采所消耗能源的影响。据Coinphony报道,1月20日,美国能源和商业委员会监督和调查小组委员会将举行公开听证会,以探讨加密货币挖矿业务所产生的能源消耗的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以太坊表示将于6月转向能耗较低的PoS模式,该模式允许用户根据他们在网络中的投资量来赢得记录交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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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最为直接的方法就是禁止比特币进行相应的交易。要对于一些利用相应的挖矿工具进行挖矿的人进行相应的禁止,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整个比特币降温。

而最为直接的办法就是直接禁止比特币进行直接交易,所以说这就会使得国内的一部分投资者直接卖掉这个比特币,所以说对于不可能投资者来说,他们也能够尽快的避免比特币发生更多的危险,而对于一些挖矿的人来说,也应该做出一定的限制,不能够让太多的人把精力放在挖矿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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