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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比特币合法

发布时间: 2023-03-21 22:36:13

A. 关于数字货币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点: 顺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数字货币要来了。

商务部近日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其中公布了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据新华网消息,目前数字人民币已经完成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将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东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也就是说,如果顺利的话,北京2022年冬奥会上也许能“一睹芳容”。

其实,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所,研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2017 年末,经国务院批准,央行组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和中钞公司、上海票据交易所等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 DC/EP)的研发,并于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据交易所数字票据平台实验性生产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营;2019 年央行在召开下半年工作电话会议时,要求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 DC/EP)研发步伐 。

那么,推出数字货币的背后原因是什么?

本期的智能内参,我们推荐国海证券和新时代证券关于数字货币的两份研究报告,揭秘数字货币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数字货币的背后逻辑。

1、数字货币原理及各国发展状况

数字货币是货币体系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属于货币 4.0 阶段 。货币是人类发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发明,在经历了物物交换、金银本位制之后,信用货币成为货币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于交易效率极低,供需耦合难度较大,缺乏统一价值衡量标准,极大限制了人类的经济活动和贸易范围,因此逐渐被金银等贵金属所代替,这一交易体制在货币发展史上经历的时间较为漫长,由于存在天然损耗、币价不足额、缺斤短两、以次充好、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以国家信用为背景的纸币——纯信用货币开始出现,纸币不仅节约了发行成本,也克服了贵金属货币携带不便等难题,极大促进了近代史的贸易发展,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也成为可能。

如果说纸币实现了信用货币从具体物品到抽象符号的第一次飞跃,那么建立在区块链、人工智能、 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基础上的数字货币实现了信用货币由纸质形态向无纸化方向发展的第二次飞跃,数字货币并没有改变货币背后的信用背书,而是改变了货币的存在形式,至此,货币完成了商品货币——贵金属充当一般等价物——信用货币——数字货币的演进,因此货币存在形式的演进意味着货币体系运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数字货币是货币体系从商品货币向信用货币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

数字货币不是电子货币的替代,根据发行者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目前,关于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定义。按照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定义来看,狭义的数字货币主要指纯数字化、不需要物理载体的货币;而广义的数字货币等同于电子货币,泛指一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货币,包括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

根据发行者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其中,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指中央银行发行的,以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为表现形式的法定货币,它本身不是物理实体,也不以物理实体为载体,而是用于网络投资、交易和储存、代表一定量价值的数字化信息拿链;私人发老敏基行的数字货币,亦称虚拟货币,是由开发者发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监管、在一个虚拟社区的成员间流通的数字货币,如比特币(Bitcoin)等。

广义数字货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完全封闭的、与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且只能在特定虚拟社区内使用的货币,如虚拟世界中的 游戏 币;二是可以用真实货币购买但不能兑换回真实货币,可用于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与真实货币进行兑换、赎回,既可以购买虚拟商品服务,也可以购买真实的商品服务,如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的货币发展形态。2020 年疫情以来,以“新投资、新消费、新模式、新业侍谨态”为主要特点的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 社会 平稳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虽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数字经济领域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其中,电子元件、集成电路产量同比增长16%和 13.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13.2%,电子商务服务投资同比增长 39.6%。

在经受住了疫情带来的考验之后,我国数字经济进入了提速快速发展时期,亟需实现数据、技术、产业、商业、制度等协同发展,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通过要素市场改革进一步激发数字生产力,而数字货币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是为了迎合数字经济发展需要,是其具体的货币发展形态。

数字货币建立在复杂网络理论基础,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充分体现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点,实现底层数字货币,中间层数字金融账户体系,覆盖了央行支付体系、商业银行、非银机构等垂直化总分账户体系,同时实现了各国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统的互联互通,顶层数字身份验证体系等,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实现传统货币体系向数字货币体系的转变。

最早数字货币的出现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国计算机科学家和密码学家 DavidChaum 创立了 DigiCash,同时推出了两种数字货币系统:E-Cash 和 cyberbucks,这两种系统均基于 Chaum 的盲签合约建立的,能保持用户匿名且身份难以被追踪。但当时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终得以失败告终。

1996 年,著名肿瘤学家 Douglas Jackson 发起了有真正黄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欢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数百个国家吸引超过 500 万个用户。不幸的是,后来平台持续遭遇黑客攻击并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钱交易,该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这一种通用数字货币,能够提供广泛的点对点的付款解决方案,涵盖互联网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数幸存的尚未加密的数字货币之一。时至今日,该货币仍被数百万人广泛的使用和接受。与此同时,它也可以转换为法定货币,如卢布,美元,英镑,甚至比特币。

2008 年 11 月,中本聪提出比特币的概念,并发布著名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文中首次出现区块链,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础上,建立去中心化的电子交易体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币正式诞生。比特币是一种 P2P 形式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采用开源的区块链技术,将交易信息存储在分布式账本中,这使得破解网络几乎成为不可能;另外,其点对点的传输构建了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此后,比特币系统逐渐成熟,官方又陆续发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币(ether)诞生,它基于以太坊技术衍生出的一种虚拟加密货币,是目前仅次于比特币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货币。以太币以区块链为基础,跟比特币类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开源智慧合约(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区段链平台,双方达成合约条款就能执行。2010 到 2014 年间,比特币多节点挖矿和点点币( PPcoin)诞生,在采矿方面发挥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国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化。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私人数字货币,虽本质上不具备货币职能,但已对现行的货币与金融体系构成了巨大挑战,为应对这一挑战,各国央行正在积极研发或推行法定数字货币。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数字货币的概念,英格兰银行( BOE)2014年发布的报告明确以分布式账本技术(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为数字货币的分类标准,一类是加密数字货币,即运用分布式账本技术生成的数字货币,并指出比特币是史上第一个加密数字货币;

另一类是非加密数字货币,以瑞波币为典型代表;随后国际清算银行下设的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 CPMI)将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加密货币,根据存在形式是否基于央行账户,将法定数字货币分为央行数字账户和央行数字货币。根据国际清算银行( BIS)提出的“货币之花”模型,明确了央行数字货币的概念,即央行数字货币是一种数字形式的中央银行货币,且区别于传统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保证金账户和清算账户存放的数字资金。

▲“货币之花” 模型

数字货币与政府的关系相当复杂,各国政府既恐惧又好奇。各国对于数字货币的讨论、实验和试点将持续进行,因为如果有经济体开始使用数字货币,那将在全球产生溢出效应,因此各国经济体都将越来越重视这种新的现象和新趋势。

1、美联储 Fedcoin 项目 。 这是一种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可与美元进行等价兑换(即汇率是 1:1)。该货币协议与比特币有诸多相似之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个用户(美联储)拥有特殊权限,能够随意创建和撤销账簿使用权。二是发行数量不像比特币那样有一个事先定好的规则,而是可以像现金一样调整发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项目 。 这是一种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个基于分布式账簿的大额支付系统, CADcoin 是在这个系统中使用的货币。近日在卡尔加里的内部介绍会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们正在开发的电子版加元—CAD-Coin。这项代号为“Jasper”的创新初衷是帮助央行通过分布式总账 科技 发行、转移或处臵央行资产。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银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银行、 TD 银行及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均参与了该项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项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渐转型为“无现金 社会 ”。数据显示,自 2009 年以来,瑞典纸币及硬币的数量已经下降了 40%,居民更倾向使用银行卡、智能手机和电子钱包来处理日常的各种交易。随着现金使用量持续减少,瑞典央行尝试为民众提供一种不通过零售银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须能够用于小额购买。由于目前尚未确定使用哪种技术, eKrona 有两种可能的形式,一种是存款货币单位(即个人直接在央行开户,而非在商业银行开户),另一种是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

▲海外各国或组织数字货币的最新动态

每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和货币政策体制不同,是否需要采用央行数字货币利率这一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海外各国又不想失去在数字货币占得一席之地的机会,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规也是经常变换,时宽时严。

国际清算银行 。2015 年 11 月,国际清算银行发布《DigitalCurrencies》报告,详细介绍了数字货币作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响等内容;2018 年 3 月,国际清算银行发布《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对支付、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的报告,对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发行进行了分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2017 年 6 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发布了一份关于金融 科技 行业发展的报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针对如何有效监管分布式账本技术( DLT)及以其为基础的数字货币提出了建议。2018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和 20 国集团 G20 共同发布一份中期报告《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提出要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形成的数字资产交易信息进行监管。

英国 。英国的财政委员会对加密算法进行了评估,认为他们目前不会对英国的货币或金融稳定构成风险。然而,加密算法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风险,任何购买加密算法的人都应该准备好丢掉所有的钱。

日本 。日本作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市场,日本政府对数字货币的态度可谓是非常积极。从去年开始,日本就免除了数字货币交易的消费税,承认数字货币的合法性和货币属性。2017 年日本开始实施《资金结算法案》,承认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后,日本金融厅( FSA)颁布《支付服务法案》,对数字货币交易所实施全方位监管。所有在日本境内运营的交易所必须获得财政部与 FSA 的牌照授权。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对金融 科技 “不寻求零风险,不扼杀技术创新”的原则指导下,新加坡积极发展区块链技术,积极推动数字货币的发展,新加坡是亚洲区域内最支持数字货币发展的国家之一。由于新加坡的积极良好的制度环境,多家交易所选择在新加坡开展业务,例如 WBF EXCHANGE 就与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关于支付服务经营牌照的豁免企业名单,名单上的实体已取得豁免期内的特定支付服务或数字货币相关支付服务的许可证和经营权,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宝、亚马逊等大型机构的新加坡实体均在名单之列。

关于数字货币相关支付服务的豁免许可,包括币安、 OKCoin、 BitStamp、币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达牌照前以豁免状态合法运营。

泰国 。为了更好的监管数字货币行业, 2018 年 6 月,泰国颁布了《数字资产法》,宣布为合规加密货币交易所颁发牌照,开始实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亚 。由于金融犯罪不断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亚通过了《财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过了《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确了数字货币并不是货币资产,而是价值的电子表现形式。提供数字货币交易业务的机构,必须向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请,取得相应监管牌照与准入许可。交易所应根据反洗钱/CTF框架下的制度标准,对业务进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评估。违规者将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镑罚金,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镑罚金。

海外央行数字货币实践的启示 :

1)、 央行应加强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数字货币搭载在为更广泛的金融体系服务的基础设施上,从与现有金融体系的链接中获得合法性的外表,这是其明显的特性。在法律法规方面,中央银行的监管应该加强, 将数字货币与实体货币相分离,确保数字货币没有寄生在实体货币上。

中央银行应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挥“数字前线”的监管作用,禁止商业银行做出充当“比特币自动取款机”的不道德行为,同时,不允许这些数字货币与整个金融体系现有的基础设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统正常运行。

2)、 技术方面需要加强。应适当地采用数字货币的新技术,来改进国家的金融服务,尤其是在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支付方面。新兴国家中央银行可能会从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实施中获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为现有的财务流程和技术系统不是很高效,可以通过实施数字货币或其他基于区块链的应用程序来实现更大的金融包容性,运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提高效率,减少消费(零售)和银行间(批发)层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现金业务完全电子化之后,用户转场手机银行 APP 等线上渠道,那么银行之前的硬件渠道建设也将面临转型的考验。

3)、做好应对冲击的准备。数字货币由于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传统的货币,但其一旦全面发行,所带来的影响和冲击是难以预测的。因此,央行必须积极做好技术进步对金融冲击的相关准备。同时,披着合法外衣的数字货币搭载在为更广泛的金融体系服务的机构和基础设施上,可能形成严重的金融风险,威胁金融系统的稳定, 中央银行必须从公共利益出发做好数字货币带来的各种风险应对工作,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数字货币的监管,规范和引导数字货币及相关技术的发展。

2、 国内数字货币发展历程

人民币作为中国通行流通的央行货币已经历经 71 年。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人民币已经逐步实现电子化,迈入 2.0 时代。流通在银行等金融体系内的现金和存款早已通过电子化系统实现数字化,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大规模普及,让流通中的现钞比重逐渐降低。现在国人日常消费几乎不需要使用现钞。移动支付已经改变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快速便捷的支付体验。人们开始畅想未来的“无现金 社会 ”,中国也成为最接近无现金 社会 的国家之一。

但中国的移动支付更多是商业驱动,是一种货币的电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数字“人民币” 。从贵金属到纸币替代贵金属充当货币,再到未来的数字化货币,是经济和 科技 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而随着网络通讯技术日益发达、 社会 交易活动日益频繁与活跃,加上民众购物消费习惯的变化及对货币流通安全性的考虑,人们越来越趋向于使用电子银行、电子支付而不愿携带纸币,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纸币更快捷、低成本的数字化货币媒介工具,是顺应时代发展之必需。

中国人民银行从 2014 年开始成立专门研究小组研究央行数字货币,至今已有五年。当前央行数字货币( DC/EP)为技术研发过程中的测试内容,数字人民币体系在坚持“央行-商业银行/-货币使用者”双层运营、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 并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不断优化和完善功能。

▲我国数字货币发展历程

当前我国对于法定数字货币处于内测阶段, DC/EP 采取“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投放体系以及“一币、两库、三中心”运行框架

“一币”指的是央行担保发行的 DC/EP,“两库”是指央行的发行库和商业银行的银行库: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业银行间发生转移,即 DC/EP 的发行与回笼,之后再由商业银转移到居民与企业手中。“三中心”则是 DC/EP 发行与流通的技术保障,包括登记中心、认证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中心。

其中,登记中心负责记录发行、转移和回笼全过程的登记;认证中心负责对 DC/EP 用户的身份进行集中管理,这是 DC/EP 保证交易匿名性的关键;DC/EP 的一个关键是在于反洗钱、反偷税漏税和反恐怖融资等做出较大改进,大数据中心通过对于支付行为的大数据分析,利用指标监控来达到监管目的:

▲“一币、两库、三中心”运行框架

我国央行选择推出数字货币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义,可以说,央行选择推出数字货币不仅是顺应货币演进规律的必然选择,也是保护人民币主权地位的重要举措。具体来看:

1、 顺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 。由于纸币的发行、运输、存储等各个过程均耗费人力和物力,而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货币无纸化可以节省货币的发行和流通成本,给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便利。

另外,传统纸币不记名的特点使得监管机构无法掌握纸币的使用流通情况,利用纸币进行偷逃税、洗钱等经济犯罪是现实中无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实行可控匿名,在保证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同时,当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时,数字货币的来源可追溯。因此,能够有效打击洗钱、逃漏税等违法行为,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透明度。

数字货币具备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质均是传统纸币所不能比拟的。正如纸质货币最终替代了金属货币一样,货币无纸化也是大势所趋,是货币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目前支付宝、微信、银联支付等已经实现了 M2 范畴的货币无纸化,而央行推出数字货币替代传统的纸币,可以实现 M0 范畴的货币无纸化,顺应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当然,所有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货币无纸化也将是一个逐步发展的漫长过程,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选择推出部分数字货币,替代部分纸币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货币体系的不利影响 。20 世纪 70 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货币发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美国凭借强大的军事、经济能力使美元成为全球最主要的储备货币。但美元在执行世界货币职能的过程中,美国获取了诸多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可能给其他国家经济造成各种负面影响,最明显的例子即美国可以通过发行美元向世界征收通货膨胀税。

而且,当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统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国一家独揽, 不论是美元、欧元、日元还是人民币,美国都可以实时获取各国货币的资金交易信息,美国利用该金系统对许多国家和企业进行制裁的行为屡见不鲜,欧洲与其他国家怨声载道。目前,除了中国之外,欧盟、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都在研究如何构建数字货币支付网络,以推动“去美元化”进程。

3、保护货币主权,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发布 Libra 白皮书,试图打造一种超主权的“世界货币”。Libra 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以一篮子银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债券为储备资产,为Libra 稳定币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币值波动风险,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简单的、无国界的货币和为数十亿人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其中,一篮子货币中美元占50%,欧元占 18%,日元、英镑和新加坡元分别占 14%、11%和 7%,但是没有人民币。

由于 Facebook 在全球拥有 23 亿的用户,若 Libra 成功被广泛使用,Libra 跨境资金流动将不受限制,这也意味着在非储备国家可以随意使用 Libra 进行支付,那么,非储备货币国家的货币主权地位势必会受到影响。对于中国而言,人民币和外汇管理均会受到冲击,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也将受阻。因此,中国必须未雨绸缪,我国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便是应对 Libra 的重要举措。

B. 在中国比特币投资允许吗

在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由于代币票券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到“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前景面临不确定性。

当前比特币的价格快速上升,已经形成了投机性预期,如果不提前制止,最终会形成泡沫,带来部分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巨大损失,破坏金融体系的稳定。



(2)新加坡比特币合法扩展阅读:

比特币在中国并没有具备交易媒介的功能,因此不能称之为货币。同时,比特币有储藏价值的功能,有一定的投资价值,然而当前价格的快速上升形成了投机性预期。

未来可能会形成泡沫,因此提前采取措施是必要的,这也可以抑制一些通过比特币进行洗钱、转移资产的不法行为。

C. 盘点世界各国对加密货币的态度

任何事物常有两重性,以BTC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有“去中心化、点对点交易”等优势,但也普遍存在着许多缺点。比如:数字货币不容易受资本管制、数字货币能够用以黑市交易等、更有诸多的毫无实质性价值的ICO项目。

简单地说,各个国家对数字货币的安全监管对策大概分成三种:

1、 措施较严苛的国家:中国,关闭数字货币兑换人民币的集合竞价,金融机构和支付服务组织都不能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俄罗斯、约旦 :中央银行严禁金融机构参与BTC以及数字货币的买卖交易。

2、 实施相应程度上受限的国家:美国虽实施牌照化管理方法,但牌照却太难申请办理。

韩国 为严厉打击洗钱等犯罪行为,严禁匿名银行账户买卖交易,未满十八岁投资人和外籍人严禁在韩建立数字货币账号。

日本 金融监管组织下令很多家数字货币交易中心整改落实合规管理对策。

3、实施彻底对BTC开放的国家: 新加坡 早就在2016年便发布了广为人知的“沙盒”机制,即在 事前报备的状况下,准许从事专业和现阶段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矛盾的业务流程 ,即便之后被官方停止有关业务流程也不容易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

“沙盒”制度让区块链技术企业得到了巨大的自主创新发展空间,使新加坡变成世界各国为避开该国现行政策而赶赴国外ICO的一方红土,也让新加坡变成了在亚洲对ICO最友善的发达国家,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的ICO项目都是在新加坡发行的。

下列盘点部分国家和地区对BTC的看法:

中国:个人能够拥有并买卖BTC,但法律法规严禁金融投资公司比如金融机构这样操作。

2013年12月5日,中央人民银行(PBOC)最先通过严禁机构解决虚拟货币交易管控BTC。

2013年12月16日PBOC对于三方支付平台处理方严禁应用BTC买卖交易。

2014年4月1日PBOC命令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企业两个星期内关掉虚拟货币交易账号。

2017年2月9日,PBOC并非通过法律法规方法,反而是“任务”方法延迟时间或是中止BTC提取服务项目。

2017年9月4日,中央银行等发布公告,全面禁止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2020年年初,中央人民银行宣布潘功胜领导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严厉打击挖矿。

欧洲 :BTC在欧洲非常风靡,因为欧洲的债务危机、国家人民的财产无法得到相对应的安全保障、通货膨胀率比较严重、国家政府部门的无作为等,全部都是造成BTC在欧洲大受欢迎的根本原因。群众在生活消费的情况下,还要收巨额的税款。因而,群众和商户都乐于利用BTC买卖交易。

德国 :BTC行业发展趋势相对来说标准规范,现已列入到国家的监管体系。有消息流传BTC被德国视为数字货币,但紧接着政府部门辟谣说,只不过把它用作个体数字货币、货币符号。个体使用BTC整年内免税政策,但进行商业行为要缴税。

英国 :未对BTC进行过多安全监管,也没规定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基本原则,推行了沙盒安全监管制度,能够容错机制。

阿根廷 :因为阿根廷金融危机,资产不断流失,阿根廷的 社会 经济发展经常出现停滞不前,群众的资产无法得到相对应的保障,阿根廷群众期望寻找某种新的投资方法来确保自身的资产不掉价,因而BTC在阿根廷交易非常频繁。

非洲 :有新闻称非洲某些国家也刚开始接受认知和接受BTC,在其中兼具象征性的便是肯尼亚。

越南 :政府已经委托多家政府机构来审核虚拟货币和资产的监管问题。到2022年12月份,将会由国家银行、司法部、通信部、越南政府贸易部以及其它部门一起来发布该监管框架。 对于BTC越南政府选择了监管创新而不是禁止。

乌克兰 :正处在战争风暴中的乌克兰今年2月份通过了法案,确立了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在该国的合法地位。

中国台湾 :在台湾,比特币被认为是洗钱工具。台湾央行行长Perng Fai-nan表示,比特币应该被添加到国家AML预警系统中,以防止洗钱。尽管过去几年,这种数字货币的升值相当强劲,但台湾也加入了监管比特币的一方,就监管的必要性发表正式评论。

菲律宾 :菲律宾央行主管,Nestor Espenilla,谈到了首次币发行规制,并认为比特币合法化是安全的。菲律宾央行对比特币等金融技术持开放态度。

印度 :印度财政部国务部长Anurag Thakur指出政府正在考虑与数字资产有关的问题作为政府的主要议程之一。

虽然一些国家的做法是试图将其扼杀,但潮水来得太快了,各国政府试图淡化比特币的最有可能的方式之一,是通过创建自己的数字货币,但这是否能成功还有待考究。

D. 新加坡的区块链公司怎么注册才合法

新加坡区块链ICO公司

根据市场结果分析,目前已出海新加坡的公司注册,70%的公司注册的是公众公司,30%的公司注册的是私人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一下:新加坡没有任何法律实体叫所谓的“基金会”,我们通常所说的注册新加坡基金会就是指的是公众公司这种类型。

新加坡公众公司:

1.独立的法律实体;

2.有限责任:连带责任为每个成员承诺担保的最高上限(最多赔1新币也是可能的);

3.没有股,也没有股本(Share Capital);

4.公司章程(Memoranm&Articles of Association)需澄清每个成员的承担责任上限;

5.非盈利:最初主要面向非盈利机构;

6.不参与利益分配。

公司至少需要2名公司官员。董事至少一位必须是新加坡人或者永久居民(八戒可提供)。

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1.股东最少1人最多50人,可以为自然人和公司;

2.至少1名本地董事,1名法定秘书(不可以是同一个人,八戒可提供);

3.有限责任;

4.年营业额超过5百万新币的需要审计;

5.公司成立前3年享受前10万新币利润免公司税,30万新币以内公司税率8.5%,超过30万部分税率17%。

新加坡区块链ICO公司是选择公众公司还是私人有限公司呢?需要什么条件?

新加坡公众公司注册条件与费用:

1.公司名称:只能用英文注册,公司类型是公开担保有限公司,以LTD.或LIMITED结尾;

2.注册资金:没有注册资金,但每个成员会实缴1新币;

3.董事成员:董事要求和普通公司一样,但是没有股东,称为成员;

4.注册地址:八戒可提供;

5.经营范围:最多可以选择2个主要经营活动(一般选择计算机软件、网络、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经营范围);

6.公司法定秘书:八戒可提供;

注册时间:需要4-6周;

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注册条件与费用:

1.公司名称:只能用英文注册,公司类型是私人有限公司,以PTE. LTD.结尾;

2.注册资本:不用验资,最低从1元新币起,最高没有上限,超过50万新币,每年需要缴纳新加坡商业联盟的年费;

3.董事股东:提供最少一名董事股东的护照+身份证(地址证明)扫描件,非新加坡本地人注册,后期需要开户,则最少需要提供两名董事(除新加坡本地董事外)注册;

4.注册地址:新加坡本地的注册地址(八戒可提供);

5.营业范围:最多可以选择2个主要经营活动(一般选择计算机软件、网络、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经营范围);

6.公司法定秘书:我司提供;

注册时间:通常3-4周。

注意:普通营利性基金会注册后,没有开银行账户可以不用做审计,而非营利基金会注册后必须每年做年检和审计。

新加坡区块链ICO公司成立新加坡基金会以后,想要发行货币,还会涉及到4个证书:

1.白皮书合规:证明基金会所从事项目是符合新加坡条例的,防止MAS(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调查,上交易所的时候需要用到;

2.token非证券化证明:证明所从事的项目是非证券化的,避免引起麻烦,证券化是无法在新加坡从事区块链相关业务的;

3.私募条款合规:证明在上交易所之前进行的筹集资金和销售是合规合法的;

4.公募条款合规:相当于在上交易所之后,面向广大投资者所作出的承诺,增加投资者的信心。

注:以上证书,八戒新加坡律师可提供。

E. 比特币的发展现状

国内交易平台在市场中不断扩大交易额比重,这与国外比特币交易网站遭遇的“跑路”风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度是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网站Mt.Gox轰然倒闭(2014年2月25日,Mt.Gox“被宣布”破产,再也无法登陆。28日,Mt.Gox正式宣布申请破产,并于2014年3月3日在网站公告称,由于比特币系统漏洞被利用导致约85万枚比特币被非法转移。),引起了全球比特币投资者的关注。随后,新加坡比特币交易网站FLEXCOIN也突然倒闭。由于Mt.Gox的破产事件,境内网站上的比特币交易也出现了明显的波动,2月25日,国内的比特币价格一度从接近3600元跌至3050元(几日后比特币的价格又回到了3865元附近)。尽管国际上人心惶惶,但价格大跌依然不能阻挡中国国内投资者们的热忱。
中国的比特币交易网站在这次风波中因祸得福,有数据称中国内地比特币交易量如今已占全球交易量的70%~80%,甚至交易量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也被中国的比特币交易网站夺走。人民币是比特币兑换市场上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币种,占1/3,中国市场已然成为比特币玩家积聚之地。有专家认为比特币价格上涨的最大原因在于中国买家大量入场。国内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的额数据显示,在2014年2月25日,Mt.Gox倒闭后,国内交易量下降近7%,当日交易量为334562枚(约合11亿人民币)。而随后,交易量逐渐企稳,至3月4日,交易量大涨14.05%,交易达到339830枚(合14亿人民币)。自2月25日至3月13日,十七日内成交量为90亿人民币,比上一十七日成交额增长16%。 2014年3月21日有媒体报道称,央行在2014年3月18日发文要求2014年4月15日前停止一切比特币交易。对此传言,央行2014年3月21日晚间通过微博公开表示,此为失实报道。
同时,央行表示,对比特币的态度已在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表述。
央行2013年12月下发的《通知》中表示,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通知》还要求,中国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官方的监管
2013年12月5日下午,中国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消息发布后一个小时内,比特币价格跌幅达35%。彼时,五部委的政策一出,国内比特币交易网站的生存空间受到了极大的怀疑,这一日被戏称为“国内比特币创业者最黯淡的一天”。然而官方的政策并没有影响国内交易平台的蓬勃发展。这些比特币交易网站们通过银行转账、转账充值、点卡充值等灵活的方式规避了这些问题。
民间的热忱
中国玩家已经成为购买比特币中的主力人群,也直接催生了中国比特币交易网站的火爆,甚至“全球最大交易平台”的桂冠也在中国境内的比特币交易网站之间中轮换。这样的规模着实令许多金融界的人士都感到惊讶,尤其是中国监管机关提示比特币风险后不久,境内比特币交易网站并未受到过多的冲击,迅速走出了阴霾。
平台的战略
国内大约有5-6家较为主流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主要都是通过收取交易费和增值服务费获得收入。不过,这些比特币交易平台的交易费率都非常低。有了交易量和用户规模,这些交易平台也能够寻找到其他更多的盈利点,开发衍生产品及推出新的交易币种便成为了突破口:“融资融币”等类金融衍生品也开始出现,莱特币等其他虚拟货币也成为扩充的交易品种。
除此之外,这些交易平台们的“野心”还不仅仅与此,不少交易平台也还在进一步拓展上下游的产业链,如尝试开发比特币钱包、比特币支付工具等应用。
中国社科院国际金融研究所发布报告称,比特币市场价格由供需状况决定,公众预期则发挥了重要作用。 比特币交易网2014年4月10日称其已经收到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科技城支行的电话通知,将于4月15日停止使用公司账户进行比特币相关业务的结算,如逾期未停止,4月15日将冻结公司的银行账户。
比特币交易网站牛币网也已经陆续收到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九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华星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科技城支行的电话,表示因接到上级运营管理部的通知,将停止为牛币网提供服务,并在4月12日之前完成销户。但仍有包括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在内的其他8家银行暂未受到影响。 2014年6月,加州州长 Jerry Brown签署了一项法律,去除了对非美元货币的限制。加州旧的企业法107条款禁止企业或个人发行非美元的货币,也就是虚拟货币和奖励点数如Amazon Coins和Starbucks Stars从技术上说都是非法的。新的法案废除了这一条款,法案提起人Roger Dickinson指出,法律忽略了日益增长的替代货币的现实,因此已不切实际。
2014年《每日邮报》消息,继以比特币为基础的电子签名在周二发布后,英国财务大臣乔治-奥斯本(GeorgeOsborne)放出信号表示英国意欲将比特币或其他类似的货币系统作为数字货币合法化。

F. 帮助别人在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操作BTC交易犯法么

帮助别人在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操作BTC交易,如果是货币的兑换,并不犯法。如果是其他情况,可能就是犯罪的。
比特币属于一种数字货币,注册使用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操作的法律风险就是不能从事违法交易。

G. 数字货币在中国合法吗

不合法。

央行提示称,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此外,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

(7)新加坡比特币合法扩展阅读:

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其最初的发行者并不是央行。这类虚拟货币主要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里流通。而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

2013年央行联合五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将比特币等非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虚拟商品,它不是以货币和法币形式存在。

H. 新加坡BTCC全球数字货币交易所可靠吗

新加坡btcc全球数字货币交易可靠吗?这个肯定算是可靠的一个平台,但是盈利或者是复利这一块就不能说可靠不可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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