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点对点交易法律
『壹』 比特币交易在中国合法吗
“比特币在中国不合法,中国尚无法律保护比特币交易。比特币不是中国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它属于虚拟数字货币,虽然中国没有明确法律依据证明比特币合法或非法,但是中国法律法规不支持比特币公开交易。”
根据中国央行2013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的规定:
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没有相关法律,我国只是叫停比特币场内交易,并没有宣布持有、场外交易比特币是非法的。比特币诞生的根源是以中本聪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者寻求一种不受中心银行系统束缚的交易方式,这些人期待一种自由度更高的货币体系,比特币这次被承认其属于数字资产、可作为交付对象。
但根据国内法律法规,比特币不具有货币职能,但是这并不妨碍其属于数字资产,可作为交付对象。中国从没有“比特币非法”的政策。
孔剑平说道:“中国大陆政策,总体上是支持技术创新,防范金融风险。2013年五部委文件,说比特币是虚拟商品,老百姓可以自由参与买卖,但金融机构不能参与。中国就没有“比特币非法”这样的政策。2017年七部委文件,跟比特币也没关系。我们发现,2017年,大家看到央行很多领导讲话都是说对数字货币监管。2019年7月18号以后,所有讲话里出现的只有两个字,“研究”,不叫“监管”了,变化非常大。同时,发改委也把原来计划列入“淘汰类目录”的数字货币挖矿也删掉了。”
根据政府在2013年最新关于比特币的态度:比特币属于用户的私有虚拟资产,那么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受到法律保护,从我们国家的实际的案件中也可以得到体现:2018年中国法院最近下令一家公司在民事纠纷中偿还被盗用的加密货币,为加密货币相关分歧树立了法律先例。深圳的这家法院在民事纠纷中也实际就是确认加密货币是具有经济价值的。
当然,购买比特币选择的平台也很重要,因为这是一个相对无监管,或者没有牌照的一个早期市场,一定要选国际化程度比较高的交易所,因为也意味着这些交易所经过了国外用户和法规的验证,建议去类似中币ZB这样的头部交易所购买,以防造成自己的资金损失。
『贰』 我国对比特币买卖有何规定
1、 依据我国目前的规定,对于比特币的买卖、交易,是禁止了各金融机构、交易平台的买卖行为,违反者会被下架APP、吊销营业执照,但并没有禁止个人买卖比特币。
2、 但是如果是利用倒卖比特币之名,进行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就会涉嫌相应的刑事犯罪,那肯定是要坐牢的。国家多次提醒投资者,比特币纯属是投机工具,没有任何实质价值,不适宜触碰。
早在2013年的时候,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就已经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通知》简明扼要的说明了比特币的性质,称比特币并非由国家货币发行机构发行,也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因此比特币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虽然《通知》否定了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即比特币不具有货币的法律地位,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使用或流通,但《通知》却肯定了比特币可以作为“虚拟商品”。
拓展资料
一、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 。比特币的交易记录公开透明。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二、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三、2021年6月,萨尔瓦多通过了比特币在该国成为法定货币的《萨尔瓦多比特币法》法案。9月7日,比特币正式成为了萨尔瓦多的法定货币,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赋予数字货币法定地位的国家。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叁』 数字货币的点对点交易是指什么
第一点市面上交易所的容量有限,并且有严格的上市条件限制,客观上需要点对点市场的存在。
第二点柜台交易比较简便、灵活,满足了投资者的需要。
第三点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柜台交易也在不断地改进,其效率已和场内交易不相上下。
第四点交易成本低。因为买卖双方直接交易,无经纪服务,其佣金比其他市场少得多。
第五点保密机制完善。因无需通过经纪人,有利于匿名进行交易,保持交易的秘密性。
第六点不影响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如在交易所内进行,可能给证券市场的价格造成较大影响。
第七点整个平台信息灵敏,成交迅速。
点对点交易就像是窗外的一株绿萝,风雨里长出的希望。机遇油然而上,怎么说?实际上监管的目的无非就是交易所没有任何国家认证做基础,平台上就储存着大量资金,无法规避运营交易所的人跑路风险,但是点对点就不存在了,资金不再聚集平台,没有钱运营者还有跑路的必要吗?可想而知,现在这个局势下的很多人想要抛币,但是平台不让上去了,想要低价抛出的币数不胜数,那么怎么办呢?当时还是到点对点交易平台上去低价抛出,有眼界的人都去开发一个点对点交易平台了,乱世之中又是一场造富机遇。
点对点交易平台开发很多人认为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资产是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区块链技术目前最大规模的实践,比特币的区块链网络可能成为其他公有链的底层网络,对实体经济可能会有深远的影响。即使报道属实,在中国持有和交易比特币依然合法,不用过度恐慌,持有的比特币仍然可以以点对点的方式进行交易变现。世界范围内技术的前进无法阻止,我国在区块链领域的发展上已经占据一定的领先优势,相信我国未来在区块链技术上也一定会立于世界前沿位置。
『肆』 炒比特币违法吗
炒比特币违法,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1、《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第三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拓展资料:
1、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比特币的交易记录公开透明。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2、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
3、2021年6月,萨尔瓦多通过了比特币在该国成为法定货币的《萨尔瓦多比特币法》法案。 9月7日,比特币正式成为了萨尔瓦多的法定货币,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赋予数字货币法定地位的国家。2021年11月10日,比特币价格再创历史新高,首次逼近6.9万美元/枚。
『伍』 比特币交易是违法的吗
比特币交易不被判刑。
民众个人自己炒币并不犯法,和买卖股票的性质是一致的,不会被判刑的。但是如果是利用倒卖比特币之名,进行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就会涉嫌相应的刑事犯罪,比如赌博等等,受到刑事处罚。
【拓展资料】
央行、互金办等各部委发的文件都没有定性民众个人炒币违法,但若是在国内开设交易平台、组织群众炒币,就涉嫌非法集资诈骗了。所以,很多从业者在国外设立法律主体,这样可以规避中国法律限制。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和银监会等多个部门发布公告,禁止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依据我国目前的规定,对于比特币的买卖、交易,是禁止了搜乱者各金融机构、交易平台的买卖行为,违反者会被下架APP、吊销营业执照,但并世薯未禁止个人的投资行为,投资者对其行为自担风险。对于买卖比特币这陪滑种行为,本身是不涉及犯罪,不涉及刑事处罚这些,但是可能涉及行政处罚。
比特币交易是7*24小时交易,只有在每周五16:00(UTC+8)结算或交割期间会中断交易。合约在交割前最后10分钟,只能平仓,不能开仓。
交易类型分为两类,开仓和平仓。开仓和平仓,又分买入和卖出两个方向:买入开多(看涨)是指当用户对指数看多、看涨时,新买入一定数量的某种合约。进行“买入开多”操作,撮合成功后将增加多头仓位。卖出平多(多单平仓)是指用户对未来指数行情不再看涨而补回的卖出合约,与当前持有的买入合约对冲抵消退出市场。进行“卖出平多”操作,撮合成功后将减少多头仓位。
卖出开空(看跌)是指当用户对指数看空、看跌时,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合约。进行“卖出开空”操作,撮合成功后将增加空头仓位。
买入平空(空单平仓)是指用户对未来指数行情不再看跌而补回的买入合约,与当前持有的卖出合约对冲抵消退出市场。进行“买入平空”操作,撮合成功后将减少空头仓位。
『陆』 在国内比特币交易违法吗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比特币,但它的交易不是完全合法。比特币不是我国法定货币而是一种虚拟货币,不能和人民币一样交易使用。我国范围内有比特币存在,单纯持有比特币是不违法的,只是我国已经限制了比特币的交易,一般只能在个体之间交易转让,不允许公开向公众发售,因为它存在比较大的投资管理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柒』 比特币法律规定
关于比特币的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捌』 做比特币生意犯法吗
做比特币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币做非法的事情。
下面是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比特币风险通知(比特币之家网有全文):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玖』 比特币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法律依据:《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第二条 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陵卖关的业务。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困物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汪汪液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拾』 做比特币生意犯法吗
做比特币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币做非法的事情。
在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由于代币票券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到“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前景面临不确定性。
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称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对当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做了区分;同时,通知称,《通知》规定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批准后方可经营。
在中国,部分淘宝的店铺也开始接受了比特币的使用,商家会逐渐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币季刊《壹比特》创刊号发行。
2013年10月15日,网络旗下网络加速乐服务宣布支持比特币。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报道了GBL被黑内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联网律师雷腾发文建议《尽快立案调查GBL比特币交易平台关闭》事件,分析了比特币具有的“价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币应受相关法律管辖。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ICO);
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2018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专题十二讲到“加密资产”。
(10)比特币点对点交易法律扩展阅读:
货币交易
购买方法
用户可以买到比特币,同时还可以使用计算机依照算法进行大量的运算来“开采”比特币。在用户“开采”比特币时,需要用电脑搜寻64位的数字就行;
然后通过反复解谜密与其他淘金者相互竞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所需的数字,如果用户的电脑成功地创造出一组数字,那么就将会获得25个比特币。
由于比特币系统采用了分散化编程,所以在每10分钟内只能获得25个比特币,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币上限将会达到2100万。换句话说,比特币系统是能够实现自给自足的,通过编码来抵御通胀,并防止他人对这些代码进行破坏。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比特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