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第一个区块是
加密数字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华勤基信(杭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近年来,比特币、莱特币、狗狗币等加密数字货币的火热行情吸引无数一夜暴富心态的人群积极参与,币安、火币、OKEx之类的网站迅速扩张拥有大量交易参与方,除了通过买卖途径,很多人也选择通过“挖矿”获得加密数字货币。在“挖矿”的过程中产生一系列行为,而其中部分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笔者认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必须先就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行为的概念进行了解。
第一部分 关于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的概念和性质
一、加密数字货币的概念
口语化普遍使用“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来指称比特币、莱特币、USDT、狗狗币等,其实“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的范围比较广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包括我们日常所知道的腾讯Q币、盛大元宝等 游戏 币或置换网站内部增值服务等的网络专用币,也包括加密数字货币,笔者本文探讨的各种行为或情节特指加密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来源于开放式的算法导致没有固定的发行方或管理方,通过网络计算方法进行解密获得原始数字货币,因为算法解总量可控从而做到让数字货币总量固定,交易过程获得网络中各个节点的认可从而导致交易行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数字货币与实物货币或者形式货币的数字化不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1]和《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2]明确其作为虚拟商品的性质,“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货币最初为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而后变为金属(尤其是金银),这些本身即有价值的物品被挑选出来赋予交换权,按照某一时间点特定的价值比例可以循环、普适地交换其他商品或服务。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体)成立后发行法币,基于政府公信力和金银储量等基础进行许诺,赋予法币可以代替实物货币进行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交换。法币(比如人民币、美元、英镑等)是在主权信用、货币契约理论和金银储备等基础上而被赋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换价值的 社会 接受度。而 社会 之所以接受,是因为发行法币时,主权机构将会就该等份额的法币做出相应信用许诺,法币具有转化为真实实物价值的可能性。通常每个主权国家或区域只是用一种法币,由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严格遵循“MPQV”的公式进行计算,避免发生严重背离市场的通货膨胀或紧缩。
加密数字货币背后并没有所谓的主权信用或价值支撑,是通过区块链技术保密和流通、计算机算法而获得的虚拟物。区块链是用分布式数据库识别、传播和记载信息的智能化对等网络。2009年比特币第一个区块被开发出来,有人称之为“创世区块”。用于加密数字货币的计算机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种虚拟标记,这个标记被设定的程序认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运算结果程度,基于运算结果给这个标记一定的数字货币值。这个值本身没有内在价值,是数学难题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对应的就是解法研发和所耗费的“矿机”购买价格、能耗价格等,而前者无法代表有价物,后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没有创造。
二、“矿机”和“挖矿”
获得加密数字货币的初始方法就是运算,需要借助计算机(“矿机”)来完成复杂运算过程。“矿机”通过中央处理器芯片或者显卡参与数学计算,开展“挖矿”过程。如果能够计算出结果,那么被赋予一个或者几分之一个数字货币值。以比特币为例,“挖矿”就是找到一个随机数(Nonce)参与哈希运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后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难度要求。
“挖矿”过程涉及的参与方和设备材料包括矿工、矿机、矿机销售方、矿池管理方、区块确认和广播等。矿工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参与“挖矿”的每个人或机构,矿池是为了避免单个矿工“挖矿”收益的不稳定性而聚合矿工后产生的集合,根据不同矿工的运算贡献对收益结果进行分配,区块确认和广播是通过区块链节点互相认可某一个矿机代表的矿工工作量证明,进行记账和通知其他节点。矿工的收益存储于有密钥的电子钱包中,可以查阅、使用和交易。“挖矿”的形式主要分为集中托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矿工将矿机托管给某个矿池管理方,矿工支付电费和管理费,矿池管理方统一进行操作维护;后者是矿工自行管理矿机。
笔者认为单纯的“挖矿”行为在此前并未存在任何有关于涉嫌违法的法律规定,但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坚决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此后就虚拟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应当会出台进一步的规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现状
一、笔者以“刑事案件”、“虚拟货币”、“挖矿”等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进行搜索,存在132篇文书。经过对案件文书的研判,笔者发现:
1.根据审判程序来看。 一审判决书占比81.81%;二审裁定书等占比16.67%;审判监督驳回申诉通知书等占比1.52%。
2.根据定罪罪名来看。 (1)一审定罪主要分布为:盗窃罪主要为盗窃公共电力资源,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主要为在他人计算机内植入木马外挂程序、利用工作职务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计算机系统挖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除了与“挖矿”有关,还与加密数字货币的发行紧密相关,少量盗窃罪和其他类案件主要是与矿机买卖相关,或“挖矿”收益取得后被非法侵犯产生的其他犯罪行为。大量案件为单一罪名,少量案件数罪并罚。(2)二审定罪主要为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犯罪,占50%;控制、入侵、破坏计算机系统等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占18.18%;其余各项罪名(抢劫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盗窃罪等)占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维持原判。
二、笔者另通过网络搜索发现:
2018年5月腾讯网报道[3]称,“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并批捕该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为专业化的网络技术人员,组织‘黑客联盟’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将计算机中的虚拟货币转移,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
2020年11月哈尔滨新闻网报道[4]称,黑龙江警方抓获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涉嫌以“哥伦布CAT虚拟货币”“挖矿”为噱头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总价值近人民币3亿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现场报道[5]称,武汉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专为网络诈骗团伙开发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托定制开发一款名为联合众鑫的虚拟币平台,以USDT充值后,“宣称兑换联合众鑫独有币种ZBCT后,可在平台内购买矿机挖矿产生收益”,但矿机运营图片全部为网络图片,同时可以使用后台修改权限,“随意修改ZBCT价格及具体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间开发了150余个涉及区块链、虚拟货币、电子钱包、网络商城等APP、小程序,几乎全部是网络金融诈骗、传销团伙所定制”[6]。
公布案例和网络报道表明,近年来与加密数字货币“挖矿”行为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非常猖獗,采取网络等方式,存在金额高、行为性质复杂、多角色参与、受害者群体遍布广等特征。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国关于非法“挖矿”行为的态度
从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要求,都在宏观层面确认了加密数字货币在发行、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因为加密数字货币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动所“青睐”。
2021年5月25日,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前已多次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进行围追堵截。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
二、从国际上而言
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行业规范政策,比如在投资人门槛、交易所牌照、实名认证机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则准备直接禁止民众交易及持有加密数字货币。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大趋势也逐渐朝着管控方向归拢。
三、非法“挖矿”行为的非法性体现分析
单纯的个人购买或者租用矿机进行加密数字货币“挖矿”,并未有法律规定禁止,这是基于个人需要而获得虚拟商品的行为,需要被禁止的应当是带有非法属性的“挖矿”行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为体现为:
1.技术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购买矿机,或管理计算机,或其他便利条件,通过对计算机系统内植入木马病毒为自己“挖矿”,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 ,或盗取他人已经获得的加密数字货币 涉嫌盗窃罪 。
2.盗取电力资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过私设电缆、增设微电脑控制器等手段盗窃电能用于“挖矿”,已经成为了部分地区的多发性案件。盗电行为不仅仅直接通过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可能会因线路漏电引起火灾、影响节能减排政策下的区域供电安排和平衡、影响区域性阶梯用电的电价,应予以打击。
3.引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 或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等涉众
(1)A宣称可以销售(含销售后托管)或租赁矿机进行“挖矿”, A向 社会 公众宣称,矿机具有强大的算力(衡量矿机销售价格或租赁费用多以算力或配置为主要标准之一),称可以每月获得一定的加密数字货币收益回报。如果回报是维持在一定的固定标准时,则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2)A宣称其矿机存在一定标准的算力,但实际未达到该等运算效率,甚至矿机并不实际存在,A收受投资人支付的购买款和租赁费,就 涉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或 集资诈骗罪 。
(3)A通过三级以上代理渠道推广“挖矿”业务,要求各级代理必须先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可以介绍他人参与购买或承租矿机“挖矿”的行为,可以获得浮动收益。也就是说,代理通过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获得入会资格,再通过拉人头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润分配,形成三级或以上组织架构,A将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四、再进一步思考
1.A没有矿机或矿机根本不符合其宣称的性能,向投资人销售的同时约定托管,或进行租赁时以虚假信息表现存在矿机、以各种借口阻止投资人现场查看或查看虚假场所,但是A与投资人约定退出机制并按月交付投资收益,在市场上购买加密数字货币宣称“挖矿所得”给予投资人、赚取利差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究其本质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使投资人误以为A有符合宣传的矿机、可以带来符合预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购买价款或租赁费用。
2.A自己发行了一种加密数字货币,自行定价,宣称租赁A的矿机可以“挖矿”获得该加密数字货币,实际上并没有矿机供投资人使用,仅仅是根据投资人的投入金额,向投资人固定地发放加密数字货币。A通过程序设定“挖矿”所得数量,甚至将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兑换价格无限调整,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仍然是诈骗行为,该加密数字货币可能仅仅在A控制网络节点中做闭环运作,通过一系列的包装,利用投资人的回报期待,以无价值的数字化产物置换法币(也可能现要求投资人以法币购买主流加密数字货币,再以主流加密数字货币进行投资,增加手段的隐蔽性),实际上还是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
3.A发行了加密数字货币,投资人租赁矿机参与“挖矿”的目的不在于看好该加密数字货币的升值空间,而在于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恒定兑换比例。投资人以其获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购买该加密数字货币,在闭环系统里兑换为主流加密数字货币,通过买卖获得法币资产。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过“挖矿”洗白。A的行为根据其故意程度、参与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等。
综上所述,大量人群为了高回报期待参与“挖矿”行为,在不法分子的引诱、欺骗下,或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可能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涉案的罪名种类繁多,行为手段也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涉众化,需要加强监管,避免加密数字货币的热潮给犯罪活动提供温床。
2. 柚谈比特币:比特币元年,区块链元年(A.D.2009年)
2008年11月,中本聪在P2P网站公布的“比特币电子现金系统”在当时只是吸引了一小部分人的目光。毕竟再伟大的构想只有实现后才有意义。
比特币系统启动。伟大的构想终于实现,并且从比特币上线那天开始,网络上就有一台计算机一直在运行比特币挖矿程序,这台计算机应该就是中本聪的。
通过点对点技术,用户贡献出CPU的运算能力,运行比特币软件破解不可逆密码难题 ,作为奖励,这些贡献出算力的计算机会根据破解难题的数量来获得比特币。 破解密码获得奖励的行为我们称之为”挖矿“。
在破解计算的过程中, 存储单元被称为区块 , 记录单位时间内所有区块节点的交流信息 。相当于每一台参与的计算机都在记账。 形成了一个分布式记账系统 。
区块之间通过哈希算法来实现链接 ,哈希算法因安全性高被称为“数字指纹”,新的区块包含上一个区块信息加密计算后的哈希值。中本聪将这称为”区块链“。
二零零九年一月三日,比特币系统诞生第一个区块,序号为0。
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比特币系统的第二个区块产生,序号为1;同时序号为1的区块与序号为0的区块相连成链,这就是 最早的区块链的形成 。
简单的说就是互联网+点对点技术+解密算法+分布式记账+加密算法构成了区块链。
其人一直低调行事,从未向外界表明过真实身份,目前身份尚无定论。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谜团或在某一天会被解开。但我觉得 ”他“是一个纯粹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或团队。
”挖矿“难度随参与的算力大小动态调节
不论100台计算机或1000台计算机, 在单位时间内获得的比特币总数是恒定的 。参与的计算机算力越高,计算机每单位算力获得的奖励就越小,参与的计算机算力越少,计算机每单位算力获得的奖励就越高。
”挖矿“的奖励随着挖矿进度递减
采用存量每减少50%奖励就减少50%的方式。
比如:
在比特币开采量达到50%之前的区块奖励是50比特币,
在比特币总量开采达到1050万个后为25个比特币。
在1050万个基础上存量被开采50%(1575万个)后奖励再一次减半为12.5个
早期的比特币和现在的比特币并无本质区别,但在当时只是电脑爱好者员或极客手中的玩具(现在看可能是他们玩过最贵的玩具),仅仅只是一串串一文不值的代码。比特币软件也只是大家下载用来测试的万千古怪软件其中之一。
或许你为早年拥有过比特币.而密码丢失而懊恼,别担心,和你一样的人可不少!
3. 比特币哪年诞生
2009 年元旦刚过,北京时间 1 月 4 日凌晨 2 点 15 分,在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小型服务器上,中本聪挖出了比特币的第一个区块——创世区块,并获得了 50 个比特币的奖励。他在区块上写下了这样一句话:“The Times 03 Jan 2009 Chancellor on brink of second lout for banks。”中文译为:2009 年 1 月 3 日,英国财政大臣在第二次拯救银行的边缘。这是当天《泰晤士报》头版的标题。彼时,迫于金融危机的压力,英国财政大臣达林不得不考虑第二次出手纾解银行危机。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继续,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国的经济并没有在新的一年中出现转机。彼时,迫于金融危机的压力,英国财政大臣达林不得不考虑第二次出手纾解银行危机。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继续,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国的经济并没有在新的一年中出现转机。
当天下午 6 点 15 分,创始区块计入公开账簿。区块链 1.0 时代——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数字货币时期,正式拉开序幕。只不过,这个时候,比特币还默默无闻地待在一个小圈子里,即没被称作“数字黄金”,人们也没有进入疯狂的炒作之中。7 天后的 1 月 11 日,中本聪开发了一个客户端, 其名称也是非常朴素——比特币客户端 0.1 版,这是比特币历史上的第一个客户端,意味着任何计算机都可以加入比特币网络,挖掘和使用比特币。中本聪将这个消息告诉了Hal Finney(哈尔-芬尼)。
Hal Finney马上用自己的 IBM 电脑下载了比特币客户端,这也使他成为了除中本聪以外第一个比特币矿工。Hal Finney也因此被称为中本聪的沃森。当电话发明时,第一个电话是贝尔打给他的助手沃森:“沃森,快过来,我想见你。”当然,Hal Finney不是中本聪的助手,相反,按资历来说他是中本聪的前辈,密码学的大牛。在Hal Finney下载后的第二天,中本聪测试性地给他转了 10个比特币,这是比特币历史上的第一笔转账。在接下来的几天中,Hal Finney和中本聪通过邮件多次沟通,主要是报告0.1 版客户端的一些故障,然后中本聪把它们修复。
4. 比特币是哪年诞生的
比特币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的加密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与所有的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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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比特币是什么时候诞生的它的创始人是谁
提起比特币我相信大多数人并不陌生,比特币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比特币在最开始发行的时候价值并不高,可是到现在其价值已经上涨了许多倍,2021年3月13日,比特币突破60000美元,其中已经有部分国家将比特币当成国家法定货币,但是大多数国家并不认可其存在。
由于比特币价值迅速上涨,让之前没有买比特币的人非常后悔,其实我认为大可不必比特币由于没有大国家来进行背书,这种货币具有极大的危险性,一旦各国政府联合一起来抵制,那么比特币的价值将会一落千丈,而投资比特币的人并不在少数,其中亏的家破人亡的也比比皆是,所以在投资比特币的时候,一定要理性对待,千万不要随意的去炒币,不仅不会赚钱,可能会血本无归。
6. 区块链的起源是什么
区块链起源于比特币,2008年11月1日,一位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发表了《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一文,阐述了基于P2P网络技术、加密技术、时间戳技术、区块链技术等的电子现金系统的构架理念,这标志着比特币的诞生。
两个月后理论步入实践,2009年1月3日第一个序号为0的创世区块诞生。几天后2009年1月9日出现序号为1的区块,并与序号为0的创世区块相连接形成了链,标志着区块链的诞生。
近年来,世界对比特币的态度起起落落,但作为比特币底层技术之一的区块链技术日益受到重视。在比特币形成过程中,区块是一个一个的存储单元,记录了一定时间内各个区块节点全部的交流信息。
各个区块之间通过随机散列(也称哈希算法)实现链接,后一个区块包含前一个区块的哈希值,随着信息交流的扩大,一个区块与一个区块相继接续,形成的结果就叫区块链。
(6)比特币第一个区块是扩展阅读:
区块链的特征:
1、去中心化。区块链技术不依赖额外的第三方管理机构或硬件设施,没有中心管制,除了自成一体的区块链本身,通过分布式核算和存储,各个节点实现了信息自我验证、传递和管理。去中心化是区块链最突出最本质的特征。
2、开放性。区块链技术基础是开源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区块链的数据对所有人开放,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接口查询区块链数据和开发相关应用,因此整个系统信息高度透明。
3、独立性。基于协商一致的规范和协议(类似比特币采用的哈希算法等各种数学算法),整个区块链系统不依赖其他第三方,所有节点能够在系统内自动安全地验证、交换数据,不需要任何人为的干预。
4、安全性。只要不能掌控全部数据节点的51%,就无法肆意操控修改网络数据,这使区块链本身变得相对安全,避免了主观人为的数据变更。
5、匿名性。除非有法律规范要求,单从技术上来讲,各区块节点的身份信息不需要公开或验证,信息传递可以匿名进行。
7. 第一个比特币是怎样诞生的呢
北京时间2009年1月4日,距离比特币白皮书的发布已经过去3个月了。
终于,在这个伟大的日子里,白皮书的作者中本聪在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小型服务器上,亲手创建了第一个区块——即比特币的创世区块(Genesis Block),并获得了第一笔50枚比特币的奖励,第一个比特币就此问世。
当时正处于08年金融危机,为了纪念比特币的诞生,中本聪将当天的《泰晤士报》头版标题——“The Times 03/Jan/2009 ,Chancellor onbrink of second lout for banks”刻在了第一个区块上。
中本聪这一举动,清晰地展示着比特币的诞生时间,厉害了我的中本聪!
8. 比特币的发展历史
2008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一个隐秘的密码学讨论组上贴出了一篇研究报告,报告阐述了他对电子货币的新构想——比特币就此问世!
2009年1月3日,中本聪在位于芬兰赫尔辛基一个小型服务器上挖出了第一批比特币50个。
2010年5月21日,第一次比特币交易:佛罗里达程序员Laszlo Hanyecz用1万BTC购买了价值25美元的披萨优惠券。
2010年7月16日, BTC价格从0.008美元升值0.08美元,第一次价格的剧烈波动,显示新生事物的崛起。
2010年7月17日,第一个比特币平台成立。
2010年11月6日,MTGOX上的价格达到0.5美元,此时比特币经济达100万美元。
2010年12月7日,第一次便携设备到便携设备的交易在NOKIA900上实现,交易量为0.42BTC。
2011年2月9日,价格首次达1美元,与美元等价。BTC与美元等价的消息被媒体大肆报道后引发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新用户大增。此后2月内,比特币与英镑、巴西币、波兰币的互兑交易平台先后开张。
2011年3月18日,BTC/USD汇率创7周来新低,降为0.7美元。
2011年8月20日,第一次比特币会议和世博会在纽约召开,谷歌趋势区县中,比特币的关注度创新高,当时价格为11美元。
2011年11月14日,比特币价格创半年新低,价格为1.99美元。
2012年9月15日,伦敦比特币会议召开,此时比特币价格为11.8美元。
2012年9月27日,比特币基金创立,此时比特币价格为12.46美元。
2012年11月25日,欧洲第一次比特币会议在捷克布拉格召开,此时比特币价格12.6美元。
2013年2月19日,比特币客户端V8.0发布,此时比特币价格为28.66美元。
2013年4月10日,BTC创下历史最高价,110美元。
2013年5月9日,最大的比特币报道网站-BTC中文网www.sosobtc.com获得了投资基金Union Square的500万美元A轮投资,此时比特币价格为112.09美元。
2013年5月17日,2013年圣何塞比特币大会召开,1300人参与,此时比特币价格为119.1美元
2013年5月28日,美国国土安全部以涉嫌xiqian和无证经营资金汇划业务取缔了位于哥斯达黎加的汇兑公司Liberty Reserve的虚拟货币服务,美国检察官称这将成为历史上最大的国际xiqian诉讼案,吸钱规模达到60亿美元,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量用户血本无归,此时比特币价格为128美元。
2013年6月,网传美国将退出QE3,通缩的比特币,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两者是针尖对麦芒的关系。
2013年6月27日,德国会议作出决定:持有比特币一年以上将予以免税,被业内认为此举变相认可了比特币的法律地位,此时比特币价格为102.24美元。
2013年6月28日,MTGOX获得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处颁发的货币服务事务许可,交易规范化可能意味着比特币开始走向正轨,政府风险降低,其融入显示经济的步伐将会加快,同时会对其它虚拟货币起到示范作用,此时比特币价格为97.99美元。
2013年11月28日,热门比特币交易所Mt. Gox的比特币交易价格突破1000美元,创下1073美元的历史新高。
2013年11月29日,比特币在热门交易所Mt.Gox的交易价格创下1242美元的历史新高,而同时黄金价格为一盎司1241.98美元,比特币价格首度超过黄金。
9. 比特币什么时候开始的
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
进入2015年以来,比特币的前景愈发扑朔迷离。一方面,比特币兑人民币跌幅去年高达55.55%;进入2015年,仅1月中上旬,比特币兑人民币的跌幅就超过30%。
比特币币值“跌跌不休”,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狂热”过后价值的“自我修复”。据统计,2013年比特币兑美元从1∶13.59涨到1∶731,全年涨幅达5300%。这种投机驱动下的暴涨,已经影响到比特币赖以“安身立命”的虚拟货币属性。
一方面,没有哪个国家将其明确为合法货币,另一方面,2014年美元上涨明显,石油和大宗商品价格相应进入下跌期,而比特币价格走势与后者相同,成为部分投机者资产配置的一部分,这凸显出其资产属性远大于货币属性的特点。
(9)比特币第一个区块是扩展阅读
安全性、信用风险等也成为投资者信心下降的原因。曾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戈克斯山(Mt.Gox)去年3月自称因黑客攻击损失了全部资产,近期被曝其丢失的比特币很可能源于内部系统操纵。
比特币的监管环境也不容乐观,俄罗斯、泰国等国家则开始对其实施严厉管制,加上去年全球股市表现不错,比特币投资资金出现分流,而疯狂的“挖矿”活动也迅速增加了比特币供给,使其短期内可能出现供大于求的趋势,导致比特币的价格猛烈下跌。
10. 产生第一批比特币的区块链叫什么
选B:创世区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