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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会不会归O

发布时间: 2023-06-04 10:04:36

比特币是否属于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根据文中公布的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电子扫描件,仲裁庭认为:“本案中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属于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103010第127条规定,法律对互联网上的数据和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进行交易。”

北京仲裁委公布的与主流不同的判决,再次凸显了比特币涉及的虚拟货币纠纷的争议性。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背景下,如何统一此类案件的司法裁判标准,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合法性争议:全部非法,还是部分合法?同一款,两种解读。半年前的《通知》是明确了所有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活动,还是只将虚拟货币活动作为非法金融予以禁止?

可以说,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如果受中国法律保护,其前提是必须符合《民法典》中对虚拟财产的认定。

可以看到,在上述案件的“认为”部分,北京仲裁委提出:“本案中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属于虚拟财产。”

那么,虚拟货币真的属于虚拟财产吗?

对于这一认定,第一个争议点是各方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解释空间。

如前所述,《民法典》确实承认了虚拟财产的法锋绝律地位,但没有明确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不明确。

唯一涉及的是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民法典》。其中,在定义比特币的属性时提到:“在性质上,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锦在2020年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号文中指出,虚拟物品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唯一与之法律上近似的概念是《从比特币的法律性质谈比特币纠纷的裁决思路》号(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27条规定的虚拟财产。

另外,上述行政法规只提到了比特币,没有谈到其他虚拟货币属性。

也有律师持否定观点,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监管体制下,虚拟货币无法获得合法地位。

他进一步指出,由于2021年9月央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发布的银含姿《民法总则》(以下简称《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第一句明确提到“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因此虚拟货币失去了合法性,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但也是基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但该款第二句是北京仲裁委引用的:“涉嫌非法买卖代币、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以中央对手方身份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等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

因此,北京仲裁委认为,《通知》并未禁止一切以虚拟货币为标的的交易活动,而是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作为非法金融活动予以禁止。

刘洋也同意北京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他说,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只有涉嫌非法金融活动才应该受到控制,而不是所有与金钱相关的行为,比如持有虚拟数字货币。持有本身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

对于《通知》发布后的部分合法性,刘洋引用了第一条第四款第二句话:“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有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的民事法律行为都老羡被认定为无效,就不需要加上‘违背公序良俗’这句话。”刘洋认为,只有在投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才能无效。换句话说,如果投资行为不违反公序良俗,民事行为是有效的,有效的后果是受法律保护。

回到本文开头的判决本身,北京仲裁委的审理也包含了其对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宽容审慎的判决思路。

《通知》颁布前,王锦在前述文章中指出,在民商事审判中,一方面要考虑监督的相关规定,支持监督机构依法有效行使监督职能;但也要严格区分民商事审判和行政监督的不同职能。

“最好从法律角度看待行政监督领域的这种禁止性规定,不要过度干预。”王锦认为,在不明显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不明显损害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契约自由。

“在大多数商人和律师看来,比特币明显具有财产属性,但监管发声,司法系统必须尊重。”夏海龙对此有明确的看法。在我国目前的监管体制下,虚拟货币无法获得合法地位。

审理尺度不同:对虚拟财产的认定存在差异。在司法实践中,北京、上海等地多家法院认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具有虚拟财产的属性,而更多地方中级法院不认可比特币以外的虚拟货币的属性。一些法院承认比特币是虚拟财产,但称其“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估标准”。

不同当事人对虚拟货币的法律性质和国家相关规定的把握,加上审判的价值取向,造成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例如,2021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第10254号]认为,比特币的物理存在形式是数字代码,存在于网络空间,可以用现有的计量标准量化其价值。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比特币可以视为网络虚拟财富。

产的特征,具有物的属性。

2021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01民终11624号】认为,BSN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是使用矿机(超级计算器)连接指定矿池根据特定算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后所获得的奖励。从其产生的过程看,挖矿的过程凝结了人类的劳动成果,具有一定价值;由于其特定的程序和算法的限制,也不可能无限生成,具有稀缺性;挖出之后,所有权人可以上特定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兑现,可以进行使用支配。BSN币具有虚拟财产的属性,可以作为普通商品进行交易。

与此同时,更多的地方中级法院则对除比特币以外的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不予认可,部分法院认可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但称其“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故最后的审判结果还是指向“诉请不予支持”“合同无效”“不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受案范围”“风险自担”。

比如,2021年7月,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4民终2401号】认为,由云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创立的数字代币CC币是未经批准由平台发行,数量由平台自由发放,并不凝结人类抽象劳动,且无法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因此该数字代币不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不具备商品的流通性。

2021年11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01民终11978号】认为,案件中涉及的虚拟货币既非货币,亦不具备虚拟财产的商品属性,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的行为,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故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

2021年12月,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03民终9625号】认为,以太坊不由当局发行,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种类物的属性,亦无法用法定货币进行量化。

2023年2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10民终352号】认为,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产生的风险应当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纠纷案件还面临哪些裁量难题?

娄鹤表示,相关案件面临取证难、司法程序处置难等困境,由于虚拟货币的技术属性,在案件处理中会涉及信息壁垒、域外取证及认定标准不统一等;对虚拟财产进行冻结、委托第三方处理等。

“一方面,我国已经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因而否定了基于虚拟货币主张经济利益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有大量其他国家并未禁止虚拟货币,行为人又的确能够通过虚拟货币获得实际的经济利益。”夏海龙指出,在涉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中,如何对相关的“盗窃”、诈骗行为定罪、犯罪金额如何认定等问题均存在较大争议,亟待解决。

娄鹤也认为,此类案件在经济损失的认定上有难度。“目前相关认定标准不统一,去中心化特点导致虚拟货币在不同市场的价格差异,价格波动较大。”他说道。

其实,国内在目前审判尺度不一的情况下,对于承认虚拟货币财产价值的纠纷案件,便存在着价值认定的“矛”与“盾”。

判例中的比特币价值:零、市场价,还是共同认可价格?“《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亦认可比特币属于‘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虽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财产性价值,如果一概拒绝予以保护,对当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以全国首例涉比特币的仲裁裁决撤销案件【(2018)粤03民特719号】为例。

2017年12月2日,当事人签署的一份协议中规定,高某要分三期将李某委托其进行理财的数字货币资产(20.13个比特币、50个比特币现金、12.66个比特币钻石)全部归还至李某的电子钱包。

结果,该协议签订后,高某未履行合同义务。

李某遂根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要高某归还上述数字货币资产相等价值的美金和利息等诉求。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高某未依照案涉合同的约定交付双方共同约定并视为有财产意义的比特币等,构成违约,应予赔偿。

在比特币的财产价值上,仲裁庭参考李某提供的okcoin.com网站公布的合同约定履行时点有关BTC(比特币)和BCH(比特币现金)收盘价的公开信息,估算应赔偿的财产损失。

高某宇随后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深圳中院撤销上述仲裁裁决,撤裁的主要理由是该仲裁裁决违反我国公共利益。

具体而言,高某主张,根据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自2017年9月4日起,任何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因此,自2017年9月4日起,okcoin.com网站提供数字货币的交易及定价均为非法。仲裁裁决认定高某赔偿李某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实质上是变相支持了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交易,因而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故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2021年11月份,北京仲裁委官网发布的《中国商事仲裁年度观察(2021)》(下称《年度观察》)中,将该案称为全国首例涉比特币的仲裁裁决撤销案件,亦是近年来法院确认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并予以撤销的极少数案件之一。

根据《报核规定》第3条,人民法院认为我国内地仲裁机构作出之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而拟予撤销的案件必须逐级上报最高院批准。

也就是说,该案结论已得到最高院背书,因此结论具有可参照性和可复制性,对未来司法和仲裁实践均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年度观察》认为,《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亦认可比特币属于“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虽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财产性价值,如果一概拒绝予以保护,对当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而在上海部分法院的判决中,在确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价值时,并未如上述仲裁裁决一样采用第三方平台所公布的比特币市场价格,而是采用当事人共同认可的价格作为标准,以此避开了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的兑付、定价和信息中介的禁止性规定。

“如何在不违反国家货币政策的前提下客观公平地确定虚拟货币的财产价值并对其予以保护,是未来司法实践需要解决的难题。”《年度观察》提到。

娄鹤认为,在民事及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都不可避免涉及虚拟财产都定价问题,通常可以参考标准有:根据用户真实货币的投入计算;根据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网络运营商确定的定价;根据受害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

相关问答:请问中国唯一合法虚拟货币是什么?

我国并没有一种合法虚拟货币的。对于虚拟货币(比如比特币)中国目前没有说不合法,但也没说合法,只是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但是还是有很多中国人交易,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相关行为作出了明确规范,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比特币

㈡ 比特币会归零吗

首先要知道,比特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货币系统。
举个例子,人民币和美元都是由银行发行的,但比特币则是类似于寻宝游戏里的宝藏,每个人都有机会亲手“发行”比特币。
特币的本质其实就是一堆复杂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有很多很多。
系统每十分钟会选择一个正确答案,谁能抢先在这十分钟里找出这个正确答案,就能获得赏金。
比特币的上限是2100万个22009年比特币诞生的时候,每笔赏金是50个比特币。
诞生10分钟后,第一批50个比特币生成了,而此时的货币总量就是50。
随后比特币就以约每10分钟50个的速度增长。
当总量达到1050万时(2100万的50%),赏金减半为25个。
当总量达到1575万(新产出525万,即1050的50%)时,赏金再减半为12.5个,以此类推。
所以,这种模式下流通的比特币,是不可能被回收归零的,因为每个人都是比特币的发行者,除非每个人都把自己的帐号清零而且不再挖掘,比特币就会一直活跃。

㈢ 我投资200万比特币能拿回钱吗

当然能拿回来了,现在比特币交易这么旺盛,找一个安全可靠的交易平台,在上面进行比特币交易就好,跟股票交易一样的。而且,随着比特币价格越来越高,持有个两三年,200万很可能会变成2000万,财富呈指数级增长。

㈣ 比特币违法吗

比特币在中国是不合法的。《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代币票券的定义虽然没有明确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法律前景也面临不确定性。做比特币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币做非法的事情,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不是由货币当行发行,不具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实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使用。虽然比特币存在很大的风险,但应用广泛,发展多年,技术也在增强,已经没有哪个国家或组织能将其消灭。并且在世界任何角落不受管控,也受到很多不发分子的喜爱,法律是底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用方法,但千万不能越线。

㈤ 比特币和以太坊的未来

谈未来之前先来回答一个最多被提及的问题:比特币就是虚拟的东西,没有实体却这么贵,就是一个骗局。

当然不是骗局,不可否认遇到战时的确可能会归0,不像黄金等硬通货,但特殊情况下会归0的不只是比特币,你的网络 游戏 ,奢侈品包包,甚至房地产,股票都会归零,比特币归0也不会成为压垮你的稻草。

在和平年代,一个十几年的网游的武器可以卖十几万,一个爱马仕的包也可以卖十几万,百万的车,千万的房子,比特币也是一样,一个非常多人在交易的“ 游戏 ”,从这个角度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没有实体却能有这个价格,它不是特例,而是完全符合现在消费观念的产物,人们愿意花钱在虚拟的东西上,为了体验为了虚荣心或者为了投资回报。

未来会怎么样,结合最近以太坊的涨势我有了更清晰的看法。比特币BTC立足于总量固定,这是它当初用来起家的东西,但比特币最大问题也在于总量恒定。今天你如果拥有一万个比特币你就永远拥有它2100分之一的财富,后来的人只能瓜分无限细分的份额却无法染指你的一毛钱。这样的东西是永远不能成为流通货币的,因为资本无法洗牌。不过比特币可能会成为收藏品,如艺术作品一般,一枚卖上天价,而持有大量比特币的寡头会炒高未来市场上任何一枚比特币来变相使自己的财富升值,就和现在艺术品炒家做的事情一模一样。

相比较以太坊ETH会更有希望成为未来流通的虚拟币,它总量不固定但有销毁机制,便有了通胀和通缩功能。矿工挖币的硬伤也有望在年底解决,私人无法挖币,只有少数机构能挖,相当于央行,普通人就负责赚钱和流通,印钞权回收。基于这样的未来,以太坊前景也是很好但价格肯定不会比肩比特币。在它未来几年完全升级完后币价将会趋于稳定。当然如果有其他币更适合作为货币,以太坊可能就会被取而代之,目前为止还没有。

㈥ “比特币”在我国违法吗我国法律上对于“比特币”有哪些规定

提到比特币,很多人对其印象并不是十分深刻。但近几年比特币的价格突然上涨,让很多人感到疑惑。为什么自己许多年前连看都不看一眼的比特币在今天却被炒到了天价?为什么当初炒比特币赔的血本无归的人,现在还要坚持对比特币进行购买呢?

法律是底线

而且比特币在世界任何角落都不受管控,换句话说,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银行。这也受到了很多不法分子的喜爱,选择在网上进行比特币交易,也导致近些年来比特币被炒到了天价。比特币在很多投资者眼中就像股票一样进行投资,当有一天价格涨高之后将其抛售出去,但是在有一些不法分子眼里成为了逃脱法律管控的方式。每一个人对于不同的事物都有不同的使用方式,但是切记法律是一切行为的底线,不要做触犯法律底线的事情。

㈦ 如果BTC跌到0了,对币圈会有多大的影响

假如比特币归零,绝大多数币圈的项目也会跟着远走高飞,这便是一波非常大的冲击;会有多少企业破产?是多少区块链公司转型发展?无法想象,而这些危害将会造成现在社会失业人员的增加,再加上目前的疫情冲击着可不是什么小事情。归零也就等同于全球没有任何一个人坚信比特币了,也就等同于现阶段总市值3.72万亿元蒸发了!假如比特币归零了,币圈全部货币将会追随它步伐归零。

自然很多人可能会说,比特币不容易归零,所以想这一全是不必要。但如果是大家自己买的币归零了呢?然后买?接着被割。终究,大家会发现自己陷入一个恶循环困局。那如果大家从今天开始,就不做韭菜呢,大家持续为自己汲取营养,有价值的东西,不断提升自己的高度,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或许会发现大家没有在是被收种的韭菜了,所以在币圈我们要做一个带上逻辑思维的投资者,而不是一个盲目的跟风投机商。

㈧ 比特币会消失吗 比特币会不会消失

现如今比特币已经吸引了成百上千万的投资者的目光,投资比特币的回报也非常丰厚,因此它的追逐者也越来越多,但是更多的投资者也在观望着,因为比特币作为加密数字货币,很多人认为比特币会突然消失,那么比特币会消失吗?比特币是不会消失的,至于原因不了解的投资者可以继续往下看。

比特币为什么不会消失

根据比特币会消失吗这个问题,通过整合部分金融培档材料,可归纳出以下三点:

1、比特币的本质是区块链系统,一直有用户在系统中挖掘,区块链系统如果一直在运行,比特币是不会消配拆乱失的;

2、比特币经过多年的发展御瞎,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而又成熟的运行机制,可以根据市场来流通,因此比特币可从有价值变为无价值,而比特币本身不会消失;

3、 比特币是通过数字加密算法被创造出来的,因此它是独立于传统金融体系的, 并且由于比特币做到了全球化使得它比存在国家壁垒的传统金融更能承受打击。

综上所述,比特币暂时是不会消失的。

㈨ 比特币跌破4万美元,比特币虚拟金融会不会崩盘

很有可能会的,因为现在比特币的市场行情并不是很好,而且现在币圈也有着很大的动荡。

㈩ 比特币价值将归零谷歌计划2029年前量子计算商用化

(思进注: 1994年,数学家Peter Shor公布了一种量子算法,该算法可以打破最常见的非对称密码算法的安全性假设。这意味着拥有足够大量子计算机的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此算法通过公钥反算出私钥,从而伪造任何数字签名。这是否意味着比特币将会被量子计算机crack down…… 事实上,中心化的密钥体系PKI,确实会有这个风险,因为大多数应用是CA+10的6次方。海量反编译,是可以推算出中心密码本的!也就是说,伪造PKI数字签名是有可能的, 拭目以待吧……再转发下文,和大家分享……)

谷歌计划2029年前量子计算商用化,比特币价值将归零?

作者 | 新浪 财经

来源 | 华尔街见闻

量子计算何以对比特币构成威胁?

在解释这个问题前,需要先了解以下几个知识点。

经典计算机采用二进制,用0和1构建了底层代码的一切。量子计算机可以同时储存和表示0和1叠加态。比特币挖矿基于计算一种名为SHA-256的哈希函数(一种函数算法,把任意一个字符串输入SHA-256函数,都会输出一个256位的二进制数)的正确值。每一个比特币用户在注册的时候,系统都会生成一个随机数,再对这个随机数进行SHA256再进行hash160,产生一个叫做私钥的字符串。作为数字签名。私钥可以对一串字符进行加密。而公钥可以把私钥加密之后的数据进行和解密。加密和解密的钥匙不一样的这种加密方式,称之为非对称加密。通过公钥反算不出私钥。如果私钥遗失,那么拥有者的比特币就无法取出。

基于上述原因,由于SHA-256的正确值十分难计算,数量有限的比特币才会变得极为稀缺和珍贵。同时由于经典计算机无法通过公钥反算出私钥,私人拥有的比特币才无法被他人获得。

但在1994年,数学家Peter Shor公布了一种量子算法,该算法可以打破最常见的非对称密码算法的安全性假设。这意味着拥有足够大量子计算机的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此算法通过公钥反算出私钥,从而伪造任何数字签名。

故而,在量子计算面前,比特币的挖矿将变得轻而易举,通过公钥也能反算出私钥。这令比特币变得不再稀缺,也不再安全。

同时意味着比特币的共识将产生崩塌,比特币的价值也将趋零。

关于量子力学,广为人知的还有光的波粒二象性、观测者效应,和一个著名的思想试验——薛定谔的猫。

量子世界是如此不合常理,以至于它曾令说出“上帝不会掷骰子“爱因斯坦,都感到困惑不解。

无论如何,量子计算机的出现,对经典计算机形成了巨大挑战。而随着量子计算研究进程的递进,比特币的破解,或许在2029年前就将成为可能。

谷歌的量子计算进程如何?

早在2019年,谷歌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论文称,其开发的54比特(其中53个量子比特可用)超导量子芯片“Sycamore”,对53比特、20深度的电路采样一百万次仅需200秒,最强的经典超级计算机Summit要得到类似的结果,则需要一万年。基于这一突破,谷歌宣称实现了“量子霸权“。

而近日在 Google I/O 大会上,领导谷歌 Quantum AI(量子 人工智能)团队的的科学家Hartmut Neven表示,谷歌计划在2029年前建造数十亿美元的量子计算机并将其正式商用。

谷歌的目标是建造有着100万个量子比特的计算机。不过,谷歌同时表示,首先需要减少量子比特产生的错误,然后才能考虑将1000个量子比特一起构建为一个逻辑量子比特。这将为“量子晶体管”打下基础,“量子晶体管”是未来量子计算机的基础。目前谷歌的量子计算机只有不到100个量子比特。但要知道,互联网诞生至今不过52年,第一台通用计算机诞生至今不过75年.

谷歌目前正在加利福尼亚州扩建一个新园区,用以专注于量子计算方面的研究工作,扩建工程将于2020年底正式完工。

在量子计算领域大举投资和押注的公司,除了谷歌,还有IBM、D-Wave Systems、霍尼韦尔(Honeywell)。

IBM Research总监Dario Gil曾表示,2023年将是量子计算大面积使用的转折点,届时将能通过软件实时查看和更新量子计算的状态,而不再是通过以往的硬件调整。

高德纳咨询公司 (Gartner)副总裁Chirag Dekate表示,过去五年中,量子计算的创新速度超过了此前的30年,他还预计到2025年,将有近40%的大公司制定量子计算计划。

关于对抗量子计算,目前已出现量子密码学的相关研究。一个名为The Open Quantum Safe (OQS)的开源项目已于2016年启动,目标为开发抗量子的密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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